《导 论》

康德著 

 

二、宇宙学的理念

 

 


  (《批判》〔德文第一版〕第405页起①)

  ①德文第二版第432页起,参见商务印书馆1960年中文译本第318页起。——译者

  第五十节

  纯粹理性在它的超验的使用上的这一产物是纯粹理性最引人注意的现象。在一切现象中,这一现象最有力地把哲学从它的教条主义的迷梦中唤醒过来,并且促使它去从事于一种艰难的事业:对理性本身进行批判。

  我把这一理念称之为宇宙学的理念,因为它的对象永远只能是取自感性世界的,而且它所使用的只能是以一种感性的东西为对象的一些概念,因而,由于它是内在的而非超验的,到此为止它还不是一个理念;相反,把灵魂想成是一个单一的实体,这就等于说把一个对象(单一的东西)想成是完全不能由感官来表象的东西。不过,宇宙学的理念把被制约者和制约者之间的连结(这种连结可以是数学的,也可以是力学的)扩大到经验永远追不上的程度,因此在这一点上它永远是一个理念,这个理念的对象永远不能在任何经验里相应地表现出来。

  第五十一节

  首先,在这里所指出的一个范畴体系的用处如此清楚、不可驳辩,以致单是这一个证据,即使不是更多,就能充分证明它在纯粹理性的体系中是不可缺少的。这样的超验的理念只有四个,同范畴的类别一样多,然而在每个理念里都完全涉及制约者对一个既定的被制约者系列的绝对完整性。跟这些宇宙学的理念一样,也有四种纯粹理性的辩证论断,这四种论断既然是辩证的,因此按照同样的纯粹理性的似是而非的原则,在每一种上都有一个矛盾的原则与之相对立;这种对立是任何一种形而上学的技术,不管多么精巧,都无法阻止的,但是它却迫使哲学家一直追溯到纯粹理性本身的第一源泉。这种互相冲突不是任意捏造的,它是建筑在人类理性的本性上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是永远不能终止的。它包含下列四个正题和反题:

  (一)

  正题

  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有始(有限)。

  反题

  世界在时间上和在空间上无限。

  (二)

  正题

  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

  反题

  没有单一的东西;一切都是复合的。

  (三)

  正题

  世界上有出于自由的原因。

  反题

  没有自由;一切都是自然。

  (四)

  正题

  在世界因的系列里有某种必然的存在体。

  反题

  里边没有必然的东西;在这个系列里,一切都是偶然的。①

  ①在《纯粹理性批判》里是这样提的,而且在正、反两题后都有详细的证明:

  “先验理念的第一个对立

  正题

  世界在时间上有一个开始,就空间而言,也受界线的包围。

  反题

  世界没有开始,没有空间的界线;世界无论是就时间而言或者是就空间而言,都是无限的。”

  “先验理念的第二个对立

  正题

  世界上任何一个复合的物体都是由单一的诸部分构成的;除了单一的东西或由单一的东西组成的东西的而外,决不存在别的什么。

  反题

  世界上没有由单一的诸部分构成的复合的东西;世界上决不存在单一的东西。”

  “先验理念的第三个对立

  正题

  按照自然界法则的因果性不是世界的诸现象所能全部由之而得出来的唯一因果性。有必要假设也有另外一种出于自由的因果性,以解释这些现象。

  反题

  没有自由;世界上的一切都纯粹是按照自然界法则发生的。”

  “先验理念的第四个对立

  正题

  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体,它属于世界,作为它的一部分,或者作为它的原因。

  反题

  决不存在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体,无论是在世界之内,或者是在世界之外作为它的原因。”(德文第二版第454—489页)——译者

  第五十二节(甲)

  这里是人类理性的最奇特的现象,在理性的其他任何使用里都找不出这种现象的例子。假如我们象一般所做的那样,把感性世界的现象想成是自在之物,假如我们把感性世界的现象的连结原则视为自在之物的普遍有效原则,而不是简单地把它视为经验的普遍有效原则(通常就是这样,尤其是如果没有我们的批判,那就更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出现一种想象不到的矛盾,这种矛盾决不是用普通教条主义的办法所能消除的;因为无论正题或反题都能够通过同样明显、清楚和不可拒抗的论证而得到证明——我保证所有这些论证都是正确的。因此理性本身一分为二了,这种情况使怀疑论者大为高兴,然而却一定会引起批判的哲学家的深思并且感到不安。

  第五十二节(乙)

  人们在形而上学里可以犯各种各样的错误而不必担心错误被发觉。问题只在于不自相矛盾;而不自相矛盾,这在综合命题里,即使在完全虚构的综合命题里,是完全有可能的。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我们所连结的概念都不过是一些理念,这些理念(就其全部内容而言)决不能在经验里提供,因而就决不能通过经验来反驳。因为,世界是永恒存在的也罢,或者是有始的也罢,物质是可以无限分割的也罢,或者是由单一的部分组成的也罢,我们怎么可以从经验中得出来呢?象这样的一些概念都是任何即使是把可能性推到最大限度上去的经验都不能提供的。因此命题上的错误,无论是在肯定上的错误或者是在否定上的错误,都不能通过这块试金石去发现。

  当理性一方面根据一个普遍所承认的原则得出一个论断,另一方面又根据另外一个也是普遍所承认的原则,以最准确的推理得出一个恰好相反的论断,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性才迫不得已泄露了自己的隐蔽的辩证法,而这种辩证法是被当作教条主义拿出来的。这里在有关四种自然的理性理念上出现的情况实际就是这样。从四种自然的理性理念一方面得出四种论断,另一方面得出同样多的相反论断,而每一种论断都是非常严谨地根据普遍承认的原则推论出来的,这样它们就揭露了纯粹理性在这些原则的使用里的辩证的假象,而这些假象如果不是这样,本来是可以永远不被揭穿的。

  因此,这是一个有决定意义的实验,这个实验一定会把掩藏在理性的前提里的某种错误必然地给我们揭露出来。①互相矛盾的两个命题不能都是错误的,除非它们所根据的概念本身是自相矛盾的,例如,“一个四方的圆形是圆的”和“一个四方的圆形不是圆的”这两个命题都是错误的。因为就拿第一个命题来说吧,既然说这个圆形是四方的,那么说它是圆的就是错误的;但是,既然它是一个圆形而又说它不是圆的,即说它是四方的,那也同样是错误的。因为,一个概念的不可能性,它的逻辑标志就在这一点上,即假如我们以它为前提,则互相矛盾的两个命题就都是错误的;从而,既然在二者之间想不出一个第三者来,那么通过那个概念,是什么也想不出来的。

  ①我因而希望具有批判精神的读者们要特别注意这种互相冲突,因为自然界本身似乎就是把它这样建立的,使理性在它的一些大胆的论断上犹疑不决,并且迫使它进行自我检查。对于我所给的每一个证明,无论是在正题上或者是在反题上,我都完全负责,我并且负责通过这些证明来指明理性的不可避免的互相冲突的可靠性。假如读者们由于这个奇怪的现象而想去回溯这种现象所根据的前提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感到他们不得不同我一起对纯粹理性的全部认识的最后根据进行更深入一步的探索。

  第五十二节(丙)

  前两个互相冲突我称之为数学的互相冲突,因为它们是关于同质的东西加到一起或区别开来的。这两个互相冲突建筑在一种自相矛盾的概念上。我从这一点来解释为什么在这两个互相冲突里正题和反题都是错误的。

  当我说到在时间里或在空间里的对象时,我并不是指自在之物说的,因为关于自在之物,我一无所知,我指的仅仅是现象里的、亦即经验里的物,作为对客体①的一种特别的认识样式说的,这种认识样式是专为人预备的。我在空间里或在时间里所想到的,我不能说它是在我的思维之外自在地存在于空间和时间里;那样说我就自相矛盾了;因为空间和时间以及它们所包含的现象决不是在我的表象之外自在地存在着的东西,而仅仅是表象的样式,这样,把一个仅仅是表象的样式说成是也存在于我们的表象之外,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因此,感官的对象只能存在于经验之中;但是,把脱离经验或先于经验而本身自存的存在性加给感官的对象,这就等于把经验想成是实际上脱离经验或先于经验而存在。

  ①德文埃德曼版和施密特版是“Objekte”(客体),舒尔茨版是“Geschopfe”(产物,创造物)。——译者

  如果我问世界在空间和时间上有多大,那么我的一切概念都说不出它是无限的,同样也都说不出它是有限的。因为这两种情况都不能包含在经验之中,因为无论是一个无限的空间或一个无限流逝的时间的经验也罢,或者是世界受一个空的空间或一个先在的空的时间所限制的经验也罢,都是不可能的。这些都不过是一些理念。因此,世界的大小,无论是这样规定的或那样规定的,都在于世界本身,不依靠任何经验。然而这是同感性世界的概念相矛盾的。感性世界无非是现象的总和,它的存在和连结只发生在表象即经验里,因为感性世界不是自在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表象样式。由此可见,一个自存的感性世界的概念既然本身是自相矛盾的,那么有关它的大小的这一问题的解决,不管是试图做肯定的回答或者是做否定的回答,都永远是错误的。

  这对于有关各个现象的区分问题的第二个互相冲突也一样。因为各个现象不过是一些表象,各部分仅仅存在于它们的表象上,从而存在于区分上,即存在于部分表现于其中的一个可能经验里,而且可能经验达到多远,区分也就达到多远。认为一个现象,比如说物体的现象,它本身在一切经验之先就已经包含了可能经验所能达到的一切部分,这就等于说,给一个只能存在于经验以内的纯粹现象加上一个它自有的、先于经验的存在性,或者等于说,纯粹的表象先于它能够出现在表象力以内而存在。这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对这个被误解的问题的任何解决办法,无论我们认为自在的物体是由无限多的部分组成的也罢,或者由有限数目的单一的部分组成的也罢,都是自相矛盾的。

  第五十三节

  在第一类互相冲突(数学的互相冲突)里,前提上的错误在于把自相矛盾的东西(即把现象当做自在的东西)表现成为可以在一个概念里相容的东西。但是在第二类,即力学的互相冲突里,前提上的错误是把可以相容的东西表现成为矛盾的东西。这样一来,在第一种情况里,两种彼此相反的论断就都是错误的;反之,在第二种情况里,两种论断彼此之所以相反仅仅是由于误解,因而两种都可以是正确的。

  数学的连结(在量的概念上)必然以被连结的东西的同质性为前提;然而力学的连结却决不要求这个前提。在对待有广延的东西的大小时,各个部分彼此之间以及部分同整体之间都必须是同质的;相反,在原因和结果的连结上当然也能找到同质性,不过它并不是必要的,因为因果性概念(一种东西通过因果性概念把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东西定立下来)至少并不要求同质性。

  假如把感性世界的对象当做自在之物,把上述自然界法则当做自在之物的法则,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同样,假如把自由的主体也同其他对象一样表现为仅仅是现象,那么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个自由的主体就会从同一对象,在同一意义上,同时既被肯定又被否定。但是,如果自然界的必然性仅仅指现象的自然界的必然性,自由仅仅指自在之物的自由,那么如果我们同时承认或容许两种因果性,也不会产生任何矛盾,尽管后一种因果性是很难理解,或不可能理解的。

  在现象中,任何结果都是一个事件,或发生在时间里的一种东西;按照普遍的自然界法则,原因的因果规定性(原因的一种状态)一定先于结果而存在,并使结果按照一种不变法则随之发生。但是,因果规定性的原因同样也必定是正在出现或正在发生的一种东西;这个原因必定是已经开始行动了,否则在原因和结果之间就不能设想出什么时间连续性来,结果就会和原因的因果规定性一样是早已存在了的。因此,在现象与现象之间,规定行动的这种因果规定性也必定是已经发生了的,因而必定同自己的结果一样,是一个事件,而这个事件也必定有其原因,如此类推。由此可见,自然界的必然性是条件,这种条件规定行动着的原因。反之,如果自由必须是现象的某些原因的一种性质,那么,对现象(即事件)来说,自由就一定是自发地(sponte)——换言之,用不着原因的因果性,即用不着任何别的理由来规定——把现象开始起来的一种能力。不过这样一来,原因,就它的因果性来说,就一定不受它的状态的时间规定性的支配,也就是说,一定决不是现象,也就是说,一定被视为自在之物,而只有结果才被视为现象。①

  ①自由这一理念仅仅发生在理智的东西(作为原因)对现象(作为结果)之·····间的关系上。因此,我们不能把自由加在物质身上,来说明物质持续不断的行动,物质以这种行动充实自己的空间,即使这种行动是从内在原则产生的。同样,我们也找不到适于纯粹理智存在体的一个[1]自由概念,比如,适于上帝的自由概念,尽管就其行动是内在的而言。因为上帝的行动虽然不根据外部规定的原因,然而却规定在他的永恒的理性里边,也就是规定在他的神圣的本性里边。只有当某种····东西要通过一个行动开始时,从而结果要在时间连续中(亦即在感性世界中)发····生时(例如世界的开始),我们才可以提出是否原因的因果性本身也必定要有一个开始,或者是否原因用不着它的因果性本身开始就能产生一个结果这一问题来。在第一种情况下,这一因果性概念是一个自然界的必然性概念;在第二种情况下,它是一个自由概念。读者们从这里可以看出,我把自由解释为自发地开始一个事件的能力,这样我就正好碰到了成为形而上学问题的概念。

  [1]德文埃德曼版和舒尔茨版是“einen”(一个),施密特版是“Keinen”(没有一个)。——译者

  如果我们能够毫无矛盾地设想理智存在体对现象所施加的这样一种影响,而在感性世界里,原因和结果之间的一切连结却都取决于自然界的必然性,只有对于本身并不是现象(虽然是现象的根据)的那种原因可以加之以自由,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自然和自由加给同一个东西而不致有任何矛盾——不过要通过不同的关系来看,即一方面是作为现象来看,另一方面是作为自在之物来看。

  我们在我们里边有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同自己的主观的规定根据(即这种能力行动的自然界原因)相连结。就这一点来说,它是一个存在体的能力,属于现象。不仅如此,这种能力同时也与客观的根据(仅仅是理念)相连结,就这些客观根据之能够规定这个能力来说,这种连结就用应该这一词来表示。这个能力叫做理性。而且,当我们仅仅依照客观规定的理性来观察一个存在体(人)时,它就不能被视为一个感性存在体,而是,所想到的这个性质是一个自在之物的性质,对于这个性质的可能性,我们一点都不能理解,也就是说,对于应该,即还没有发生的东西,怎么会规定它的活动,并且能够成为行动的原因,而其结果是感性世界里的一个现象,我们一点都不能理解。虽然如此,理性的因果性,对感性世界里的结果来说,必须是自由,就客观的根据(它们本身是理念)之被视为结果的规定者而言。因为,理性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根据主观的条件,也就是说,不会根据任何时间条件,也不会根据用以规定这些条件的自然界法则,因为理性的根据是普遍地、按照原则地给行动以规则,不受时间或地点情况的影响。

  我在这里所讲的不过是用来做为例子以帮助我们理解,并不一定是我们的问题里边的东西。我们的问题必须不是靠我们在现实世界里所见到的性质,而是完全从概念上去解决。

  现在我可以毫无矛盾地说:理性的存在体的一切行动,由于它们是(发生在任何一种经验里边的)现象的原故,都受自然界的必然性支配;然而,同是这些行动,如果仅就有关理性的主体以及这个主体完全按照理性而行动的能力来说,它们是自由的。因为,对于自然界的必然性来说,所要求的是什么呢?不过是感性世界中的每一事件的可规定性,这种可规定性是按照不变法则的,也就是按照在现象中的因果关系的;而作为现象的基础的自在之物以及它的因果性,则仍然是不知道的。但是无论出于理性(即出于自由)的理性的存在体是感性世界中的各种结果的原因也罢,或者它不从理性根据来规定这些结果也罢,我都能说自然界法则是持久存在的。因为,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行动是按照公理做出来的,行动的结果在现象中就永远符合某些不变法则;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行动并不是按照理性的原则做出来的,那么它就受感性的经验法则支配。在两种情况下,结果都是按照不变法则来连结的。关于自然界的必然性,我们所要求的和知道的只限于此。不过在第一种情况下,理性是这些自然界法则的原因,因此它是自由的;在第二种情况下,结果仅按感性的自然界法则行事,因为理性对它并不施加影响,但是理性本身并不因此而受感性的支配(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它在这种情况下也仍然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并不妨碍现象的自然界法则,同时自然界法则也并不妨碍理性在实践使用上的自由,而这种使用是与作为规定之根据的自在之物相关联的。

  这样一来就保住了实践的自由,也就是说,理性,按照客观规定的根据,有了其因果性的自由,同时,就作为现象的那些结果来说,也毫不妨碍自然界的必然性。以上这些,对于解释我们以前关于先验的自由和它同自然界的必然性的可以相容(在同一主体上,但不在同一关系上)所说的话,也有帮助。因为,在这方面,一个存在体从客观的原因做成的任何一个行为,它的起始,就其规定的根据来说,都永远是一个第一起始,虽然这同一的行动在现象的系列中不过是一个从属的起始,而在这之前,必须先有一个原因的情态来规定它,而这个原因的情态本身同样也被一个直接在它之前的原因所规定;这样一来,我们在理性的存在体里,或在一般的存在体上,就它们的因果性之在它们本身(作为自在之物)里被规定而言,就能够设想从存在体自身开始出来一系列情态的能力而不与自然界法则相矛盾。因为行动对理性的客观根据的关系并不是时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规定因果性的东西并不是在时间上先行于行动,因为象这样的一些规定,它们的根据并不表现对象对感官的关系,也就是并不表现对象对现象内原因的关系,而表现对象对规定性原因(作为自在之物)的关系,这种规定性原因是不受时间条件支配的,这样,行动,对理性的因果性来说,就能够被视为一个第一起始;但是同时,对于现象的系列来说,也能够被视为仅仅是一个从属的起始。而且我们能够毫无矛盾地从第一个方面把它视为是自由的,从第二个方面(在那里它仅仅是一个现象)把它视为是受自然界的必然性支配的。

  关于第四个互相冲突,我们也用同解决第三个互相冲突里边的理性与其自身的矛盾一样的办法来解决。因为,如果我们把现象内原因同现象的原因(就这种原因之能够被理解为自在之物来说)区别开来,那么这两个命题就很可以同时并存,即:感性世界里没有任何具有绝对必然的存在性的原因(按照同样的因果性法则),而另一方面,这个世界却被连结到一个必然的存在体上作为它的原因(然而是另外一种原因,并且按照另外一个法则)。这两个命题的不可相容性完全出于这样的一种误解,即把仅仅对现象有效的东西扩展到自在之物上去了,并且一般是把这两种东西混为一谈了。

  第五十四节

  理性在把它的原则应用于感性世界时所陷入的全部互相冲突,其提出和解决就是这样。仅就前者而言(即单是提出)就已经在对人类理性的认识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尽管矛盾的解决还不可能使读者们完全得到满足。读者们在这里正在对一种自然的假象进行着斗争,而这种假象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刚刚被指出来,他们本来一直是把它当做真象的。因为,一旦把感性世界的对象当做自在的东西,而不是它们事实上是什么就把它们当做什么,即不是把它们当做仅仅是现象,那么从这里产生这样的一个结果就是不可避免的。理性就不可能摆脱它自身的这种矛盾,读者们因而就不得不再一次对我们的全部先天知识进行演绎,再一次对我所做的演绎进行检查,以便在这个问题上达到最后的解决。我现在所要求的仅仅就是这些;因为读者们在这样做的时候,就是通过思维而足够深入到纯粹理性的性质里边去了,那么理性的矛盾所唯一有可能赖以解决的概念,他们就熟悉了。没有这一步,我就不能即使是从最用心的读者那里,期望得到一个完全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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