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魏特林著 孙则明译

 

第十二章 艺术、科学院、或生产舒适品的劳动的管理机构

 

 


  第一条 科学院的目的在于考核和发展某些个人的这样一些能力,这些能力能够满足和发展其他个人的一些特殊的欲望和能力,从而不使任何有利于社会的能力白白浪费掉。

  第二条 科学院的成员通过陈列在艺术厅里的舒适产品的试验作品,或者同时也通过对于申请科学院录取的应征者本人的考核来辨识这些能力,后一情况也就是说,当考核一种艺术必须有艺术家本人在场的时候,例如对于戏剧演员、骑术家、魔术家、走绳索者等等。

  第三条 在舒适的产品这个名称下,我所指的是一切为提高和美化官感享受而作出的劳动产品,例如:剧院、舞会、音乐会、艺术展览会、私人庆祝会、糖果和糕饼厂、啤酒和咖啡馆、各种舒适的饮料、烟草、焰火等等的制造。

  第四条 一切新的舒适产品或是这种产品的图样和样品经过科学院的考核之后,都陈列在艺术厅里,以便引起嗜好者的欲望。

  第五条 按照嗜好者对该产品的订购情况,科学院指示设立该项新艺术产品的工作室。

  第六条 一切已经普及化的舒适产品,就不再属于科学院,而是属于技工团的管理之下。

  第七条 如果一个城市,一个省区或是一个地方的大多数居民都使用该项产品,或是要求使用该项产品,那时候它就成为共同普及的东西。

  第八条 凡通过在艺术展览中某一特别优秀的作品的入选,或在科学院选举委员会面前经受对他的能力测验及格而被录取入科学院的人,为科学院的成员。

  第九条 凡愿意参与享受这一些或是那一些舒适产品所提供的享受者,必须用交易小时和标明在这种享受上的劳动小时进行交换。

  第十条 这样,在一个科学院辖区内所消费于舒适劳动上的时间,必须通过最必要的劳动中的交易小时全部重新补充起来,科学院的存在和利益本身就要求它必须这样做。

  第十一条 各卫生委员会必须经常注意,通过科学院而使某些人的欲望所取得的满足不得成为其他人的祸害,并从而破坏社会秩序的和谐,例如制造舒适产品的原料消费造成必要和有益物品的减产,例如由于奢侈品的增加又产生了贪欲病患者,或是又产生了,如我们今天所称呼的骗子、刮财奴、窃盗等等。

  第十二条 在后一情况下,如果事业封锁不足以疗治这种恶疾,那就或者使这种物品成为社会上共同普及的东西,或者把它完全摒除于社会之外。

  第十三条 只有最体弱的人可以在舒适的劳动里做交易小时。(参阅第十一章,第四条)

  第十四条 舒适劳动的领导由科学院的成员担任,艺术厅的照料工作由那些因为年老或患病而不能做其他工作的人担任。

  第十五条 科学院的成员以这种成员的资格,无论对于必要和有益劳动的领导或对于这种劳动的能力考核都无权过问,除非由于他们作出的某种有益的发明发现,他们同时也是技工团的成员之一。

  第十六条 一切已经共同普及化了的舒适品的享受,但因为有些人对它提出了更多的消费要求而同时也属于舒适品范围之内的东西,例如烧酒、啤酒等类物品,它们的生产不属于科学院的领导,而是由受技工团领导的经理们制成后供应科学院,这些物品的费用按劳动小时计算,并且构成由于舒适品的生产而增加了的劳动小时的一部分,在年度结算时必须与交易小时相符。

  第十七条 一切文学作品,在科学院选举委员会考核时不认为特别优秀并且未被录取者,和其他一切送审的试验品一样,都陈列在特设的展览厅里,以供参观。

  第十八条 如果有很大数量的交易小时预订这种作品,科学院就把这种作品付印。

  第十九条 对于每一被录取的文艺作品都规定给予作者一定数额的交易小时。

  第二十条 这个待规定的数额根据订阅的份数而定,但不得超过每一其他劳动者在一年内所能做的交易小时总量;这种交易小时也和其他一切未经享受印章盖销的交易小时一样,在交易簿满期之后就失去价值。

  第二十一条 在科学院的领导下制造舒适产品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与必要和有益产品的劳动时间完全相同,一般的劳动时间正是按照后者来计算和规定的;它只能与一般劳动时间同时缩减。因此在舒适品生产中的利益只能归之于舒适品的消费者,但是不能通过减短他们劳动时间的方式而归之于舒适品生产中的劳动者。

  第二十二条 舒适品生产劳动的管理机构的成员和三人团、中央技工团和各技工团的成员以及教授、教师、医生一样,不受规定的劳动时间的拘束;但是他们和其他一切人一样,同样服从交易小时的规定。因此他们和其他一切人一样,如果想要满足舒适的享受必须在最迫切需要的劳动中做志愿的劳动小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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