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魏特林著 孙则明译

 

第十五章 哲学的医学

 

 


  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既没有犯罪,也没有法律和刑罚,我们今天所叫作犯罪的一切事,都是社会不良秩序的结果。如果我们扫除了这种不良秩序,那就只剩下了人类的自然的疾病和缺点的残余;但是这种残余却不是能用法律和刑罚,而是要用治疗的手段去消除的。

  如果我们从社会的观点来观察一下今天社会在思想和行为上的混乱,那末这种被人常常说得天花乱坠的十九世纪的开明也就大大地昏暗无光,不足以欺骗我们的眼睛了。

  往往在严肃的姿态和权利的借口下,我们的行动就象瘦子和白痴一样。

  我们把一个偷了邻人一件汗衫的可怜的穷鬼关起来,因为他一件汗衫也没有而这个邻人却有十二件汗衫,我们把他关了起来强迫他什么也不能做并从而只好养活他,并且由于我们所加之于他的鄙视,毁灭了他和他那贫苦可怜的家庭未来整个的生活幸福。对于一个用短尺、假秤和售卖腐败货物的商人,我们至多不过是罚他几个钱,而这些钱说到底无非还是由那些被骗的买主们拿出来的。

  商人完全有这样的自由,他可以任意对他们的顾客抬高价格,但是劳动者只要有一次要求提高工资,主东们就拿起他们那警察条例对劳动者大发雷霆,为了好把丝毫一点丈夫气概从他脑子里驱逐净尽,以便那里面除了一个屈从的奴隶的草包以外什么也没有!

  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所谓秩序也不过就是如此:一片五颜六色的、颠三倒四的混乱!一种邪恶的、可诅咒的邪恶!为了凭一时高兴爱赦就赦,爱罚就罚,有没有任何一件坏事不是可以加上两种或是三种名称的?没有!一切被你们叫做犯罪并且被当作犯罪来处罚的事,在另一个方面,换一个名称就照样可以通行无阻。例如,所谓盗窃吧。

  如果医生故意拖延一个富人的病症,以便能够多得些诊费,如果药剂师不配医生所开的有效的药物,而用一种假冒的混合物来代替贵重药品,难道这不是盗窃吗?

  如果你们的那些律师们——在同一个案子中这一个代表这一方,那一个代表那一方——彼此商量好,让一造或者两造争讼到一直榨尽了他们囊中的最后一文钱,这难道不是盗窃?

  如果你们的军事委员会出卖假证书,谁付得起钱,谁就可以不当兵,如果在同样的条件下人们也可以签发出国护照,通过这种方式进入腰包的钱,难道可以说不是盗窃?

  如果你们的商人把最坏的不值钱的货品用高得可怕的售价出卖,如果他们因此在很短的期间内发了财或是成了豪富,能说他们的财富不是他们偷来的吗?——或者你们把这种重利盘剥也叫做应得的利润?

  如果商人从厂主,而厂主又从那些已经饿着肚子等待工资的劳动者的微薄的工资上再刮一层皮,你们说,你们这些博爱主义者,这是不是盗窃?这是不是比我去找那末一个富翁偷掉他的财产的一半还要更可恨的盗窃?

  而你们的贡赋和捐税,从很多方面来说不正是真正的盗窃吗?

  一个人用暴力闯进我家里,扣押了我的财物,这是不是一个贼?因为一个人想要发财,于是劳动者就必须为小得可笑的一点代价给他劳动,这是不是一个无赖、一个流氓、一个骗子、强盗、窃贼?——啊,你们给这些人冠之以更有礼貌的头衔!这是不公正的!如果说你们在你们的社会里还不能没有犯罪,那就至少不要给它们起许多太不同的名称吧。谁是贼,就叫他贼,不要叫什么投机人、破产者、杂货商、典押者、税吏、流氓、骗子,等等。

  你们不杀人,不!但是你们那血腥的板斧,你们那断头台,你们那非常大的兵工厂、枪械库,你们那常备军,你们那严酷的窒息的监狱,不是日日夜夜在叫嚣着杀人吗?

  你们的劳动者所居住的疫病流传的恶浊的洞穴,你们那由你们所支持的社会制度供应给人民的不卫生的食品,它们难道不是在传播和扩大死亡吗?

  那只是为了保卫带着一个布谷鸟或是一只毒蜘蛛的国徽而变成了你们战场上的肥料的千千万万人,难道不都是被屠杀的吗?

  大群贫苦的孩子因为缺乏必要的营养而早夭,这不是杀人吗?这不是对于无辜儿童的大批屠杀吗?

  一切因为贫困和疲惫而慢慢地死去的大群人们,他们不是未尽天年而只是被你们的错误制度所杀死的吗?

  战争和决斗,断头台和绞刑架,这些不都是杀人的特权吗?

  如果大人物们的杀人越货已经不再能和中世纪的强盗骑士的抢掠行为比拟,这只是因为人们想出方法,把这些坏事的野蛮外表掩盖起来了,但是这种恶行本身还一直继续存在。

  如果你们不肯去制止所有这一切杀人越货的勾当,而要去消灭其他的坏事,那末这就只能是你们的梦想,这是你们永远办不到的事,因为后者都是从前者产生的,或者至少也是和前者密切结合的。

  如果那些制定法律的先生们也肯认真地注意一下,并且仔细地想一想,他们之中的每个人在他的一生里是否也会有一次落到要成为一个杀人犯或是窃盗的地步!——我相信,他们会明白,他们之所以没有成为杀人或是窃盗犯,往往只是因为没有碰上这种机会和这种环境而已。如果我们经常处在和一个窃盗或是杀人犯所处的同样环境里,谁又知道我们是否能抵抗得住做这种事的诱惑,或是那环境的压迫呢。

  有些读者也许相信,在这方面他的前途是很保险的。好吧!把经验的学校上到底吧,它比许多大本子的厚书给你们的教训要多得多。至于我,我在这个不良的社会组织里已经不再相信我自己。我认为我是一切坏事都会做出来的,要看命运把我抛掷在那一种境遇里而定。

  我们看到过不少这样的事例,有些富人本来在合法的方式下就已经能够盗窃积聚得很多了,但是仍然有一种喜好,要用非法手段去盗窃。在德累斯登甚至有一个女人只是为了上断头台而死这样一个身后的声名,竟成了杀死她的女友的凶犯,并且事后并不表示丝毫后悔。这真正可以叫做:坏榜样破坏好风俗!

  你们不再有圣·巴塞罗缪①的屠杀和宗教裁判的烈火来集体地屠杀和烧死你们的政治牺牲品了,但是你们发明了另一种更残酷、更可怕的痛苦;你们放过了对一个人的肉体的鞭挞,而是首先去枪杀他的精神生活。为此你们发明了那样一种可耻的野蛮的监狱,在这个监狱里你们把你们那些不幸的牺牲者陷在一种可怕的、永久的孤独寂寞之中,既不让他们看见太阳,也不让他们听见一个不幸的同伴的声息。只有经常暴露在他们那些无聊的狱卒的目光之下,不能脱离它的监视,甚至于觉察不到这些狱卒究竟在那里,他们枯坐在那四壁之间的潮湿、霉臭、死寂、不变的永恒中,这是为了什么?——伟大的上帝!不得不去讨论这样一个问题,真要让一个人心碎。——那些首先实行这种可耻的办法的人,自称为是开明的!——诅咒归于你们这些现代的暴君!诅咒归于你这个可耻的发明者;永恒的诅咒!你不配受十九世纪的地球所负载。你这种无人性的东西应该出生在粗暴的野蛮时代;现在我们已经不用那些有经验、熟练的刽子手了,社会上已经有大量这样的人了。你哭吧!哭吧!如果你只是误入歧途,如果在这种恶魔的计划里并没有隐藏着阴险的恶意、并没有隐藏着暴君的幸灾乐祸!哭吧!哭出那为一个垂死的人所有的最苦的悔过之泪吧!象叛徒犹大一样走去对他们说:我骗了我自己,并且也骗了你们!由于我的计划我成了地球上最可恨的暴君!请你们收回你们的颂词、官职、金钱和勋章吧!把这些黑暗的牢房拆毁吧;不然我死活都不能安心。这些无辜的不幸者的怨叹悲号咬啮着我的心。上帝饶恕我这个可怜的罪人吧!

  ①参阅齐思和编著:《世界中世纪史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年第1版,第288页。——中译本编者

  呀,所有这一切荒唐,无稽的荒唐!——他们一个世代一个世代地缠纠在那些过了时的错误和偏见所打成的结上而当他们要离开这些错误和偏见的时候,似乎解开这些结比当初他们自以为发明了这些东西的时候还要更加困难。

  他们是在自作聪明!伟大的上帝,可怜他们吧,他们并不懂得更多些。上帝,你让他们取得的一点外国语知识和他们在本国语言上的流利既蒙蔽了他们自己,也蒙蔽了别人的眼睛,把假象当作了真实。

  不错,当初的那种血腥的掠夺是比较地少了,它被组织得更好了,现在,人们称它为战争。但是有一种新的、现代化的掠夺愈来愈潜入我们之中,它从根上破坏着社会。这种掠夺就是商业,它的后果比从前的掠夺更可怕。对于后者人们究竟还可能来设法自卫。商业,随着时代的前进它已经成了一个强大的、无限扩张的、太上的掠夺王国,即使是皇帝和国王也必须向它纳贡。整个的商人大军占领了一切为全体人民所必需的生产和消费领域,在促进双方交换这个借口之下有计划地、经常不断地盗窃一切人。这也真是到时候了,应该让人民的眼睛看一看他们真正的处境,好认识这种商人大军对于他们真正说来是什么东西。这些现代的拦路大盗在社会里还受到特别的敬重哩。每逢人民要选举什么的时候,每逢必需处理他们切身的利益的时候,恰恰就正是选上了这样一些人,这些人由于他们的个人利益是必然要违反人民的利益的。因此被选为主席、市长、议员的一般都是商人。选民们相信,这些职位必须由一个巧言令色、擅长辞令,地位高而且有钱的人来担任。——正是由于这样,他们对于他们那绵绵无期的困苦也该自己负责。咳,何其可悲而又可叹!

  怎么样,商人,你一定因为我这种议论而对我不满吧——那我也没有办法;但是此外我也可以再加上几句话作为你的安慰,这就是:商人作为商人,犹之乎窃贼一样,在今天的社会里也根本不可能有别的做法。谁要是形势逼得他不得不去搜括聚敛,一遇到机会,他就会去搜括聚敛;谁要是形势逼得他不得不去偷窃,一遇到机会,他就会去偷窃;这是在今天的社会里不可能别样的事。只要有商人,只要我们的立法者和他们的聪明智慧是用脑袋朝下站着的,就永远会有窃贼。金钱、商人和窃贼是三位一体不可分的坏事,或者无宁说,是数不清的坏事的不可分的原因。为什么在古代财神是商人和窃贼的共同的神呢,如果不是因为在这两种职业发生之初就表现了一种内在的、密切的因缘的话?至于商人这个名称,——这里附带说一下——我所理解的是一切不依靠劳动,而是依靠盈利 利润、投机等等而生活的人。

  现在请你们坦白而公正地仔细想一想,今天社会上所发生的你们所叫作犯罪的一切坏事,不都是社会的不良组织的结果吗?

  强盗在盗劫时,如果不是怕人发现,怕那等待着他的可怕的刑罚,会被迫至于杀人吗?——如果窃贼和我们那些富豪一样,他想要什么,一招手就可以得到,他还会去偷窃吗?——如果一切的人都有同一的利益,人们还会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吵闹、殴斗、诽谤、败坏他人名誉、仇视、欺诈、诡骗、勾心斗角、背信弃义等等吗?

  如果人在他那社会里任何地方也遇不到游手好闲的人,如果他再也找不到不劳动而生活的办法,他还会在劳动的时候懒散不干吗?

  如果其他人有的东西,每个人都能有;如果在不再在婚姻上作任何地位、遗产或是早死的投机;如果任何人不再和今天一样为了利益和金钱而结识,而是一切结识都只是出于爱情和友谊;如果一个人不是完全为了生活而需要另一个人,而是每一个人的福利都从社会得到保障;如果被诱惑的青年男女不再因为他们那自然欲望的剧烈暴发而被社会所蔑视和迫害;如果在一件离婚事件中任何人都不会受损害。不论是婚姻当事人或是家族和子女的利益都不受损害;如果我们不再有那种可恨的戏剧,眼看着我们那些青年妇女,我们的女友和姊妹,怎么样费尽了一切可能想象的辛苦,把她们的青春和美貌为了善价而嫁给一个男人;如果财神的魔法一旦消失了,这种魔法使妇女的美丽的青春之花为富人的肉欲而开,而在花残叶落之后他们又把她们扔在我们怀里,我们把其中的若干又用我们的眼泪使她重新苏醒,虽然她们从前曾对于我们的困苦冷酷地、厌烦地闭上那清新的花朵;如果这样,人们还会经历这样一些金钱上的爱情活剧和爱情里的金钱活剧吗?

  学习一下减法吧,你们这些道德家们,如果你们不会,那末请告诉我:所有你们称作为犯罪的这一切恶事,还剩些什么呢?

  这是你们不知道并且也不愿意知道的,也许是因为你们害怕,这个问题的答案会破坏你们以及其他一些人的习惯的、舒适的安宁。

  因此如果你们要消灭犯罪,那末你们就要去消除那犯罪所以产生的原因,但是如果你们认真从事这件事,你们会立刻发见,你们要去对付的并不是犯罪,而是罪恶和疾病。

  如果某一个人行乞或是偷窃,他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得到某种他所缺乏的东西;除此而外他没有其他更方便的办法,如果你们没有更方便的办法,你们也会这样做的。例如你们做生意;做生意比那些穷小子们行乞和偷窃的收入多得多。

  平均计算,全法国十年之间所处罚的窃案每一件案子的窃款是二百四十五法郎。为了这一笔数目每个窃贼要论年地来赎罪,并且造成他一生的不幸。但是这样一笔小小的施舍乞丐的钱在交易的投机赌博中,几分钟里就从穷苦人民身上偷去了。

  虽然生活并不逼迫你们,你们从早到晚忙得孜孜不休;如果窃贼有一个这样好油水的营生,他也会照样办的。

  不!你们说,有很多懒于劳动的人!——但是这又有什么可怪呢?如果上层社会不是先给他们做出了一个好吃懒做的榜样吗?

  大家都不肯这样驯顺地甘心受劳动的约束,特别是如果他们看到,在今天这个社会里那些狡谲的、有势力的人有可能倚靠为此而加到别人头上的劳动来生活。唉!他们想,如果这些或是那些人在那里什么也不做而生活得这样欢乐愉快,那末我也要想办法做到那样。坏的榜样会败坏好的风俗道德!

  如果你们不愿意在社会里有游手好闲的人,那末你们就不要去养活那些一事不做的闲汉;如果你们不愿意在社会里有窃贼和花子,那就给每一个人别人同样也具有的东西。

  当耶稣要到耶路撒冷去的时候,他没有钱买一匹驴子。他怎么办呢?他让人去求借吗?——不!而是他对他的门徒们说:“去看一看,在这里或是那里你们总会找到一匹拴着的驴子,把它解开,给我牵来;如果有人问你们,就只说:‘先生要用它’”。

  今天如果在类似的情形下有一个人来,并且说:“先生要用它”,人们就会连先生带门徒抓着衣领,一起捉将官里去,因为从那时候起我们已经变得更老练了。

  也许耶稣故事里的这一个故事对此起了作用,教会长老们把某一个叫作克里斯的皮努斯鞋匠推尊为圣徒,因为他曾经偷了鞣皮匠的六张皮革,为了用来给穷苦的人们做鞋子。从此他就高升为鞋匠的护神。

  今天谁要想由偷窃而成为圣徒,他就必须偷窃比皮革更多的东西了,如果他能偷来几个王国,把它献给教皇,或者他就可以成神了。

  但是偷驴的故事和偷皮革的故事给我们清楚证明了,偷窃这个概念,按照不同的时代和民族,是怎样地变化不同的。

  在俄国,人民最下层的阶级把小的偷窃看作是一种勇敢和能干;人们以此自傲,就象在我们这里青年人中间一样,谁能骗了一个大骗子,那是十分得意的事。在阿拉伯人那里,偷窃是远古以来就容许的事,就象在一切凡是在风俗里就生长着好客、财产的共享和自由的地方一样,因为全体人的自由只有在一种财产共有共享的情况下才是可想象的。但是在一个为了自由而一切财产都是共有共享的地方,社会也就根本不用去禁止偷窃了。27)

  人的自由的本能也就象封闭在一个锅炉里的蒸气一样;它既可以造成危险,如果人们把它闭得太紧的话,同样它也可以做出很多有益的事,如果我们懂得如何在一个制作完美的机器里给它一个有益的方向。因此我的任务就是要找到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在这个制度里,除了涉及其他人的自由以外,可以给每一个人的自由本能以充分发展的机会,而同时并不妨害整体的和谐。

  根据深入的研究,我现在发现,甚至法律,只要它是由少数人去为全体人制定的,在很多场合下对于全体人的自由是一种障碍。我不禁问:什么是法律?它是一个永久的或是暂时的强大的势力的表现!这就是简单的答案。这个所谓永久的势力就是自然律,并因此也只有它唯一是正面肯定的东西;而所谓暂时的势力则是其他我们一切的法律。后者,如果它们要是无害的东西,就必须只是对于前者的阐释;它们除了象我们的卫生条例那样的作用以外,不容许对于社会有其他作用,真的,为了不损害全体人的自由,它们应该并且也可能只是卫生条例这样的东西。

  但是,作为卫生条例,它们就必须适合于整体的和谐,适合于个人的年龄、性别、欲望、能力以及他们的习惯,不同的气候,特别是必须与社会已有的进步相适应。

  作为卫生条例,它们就必须在智慧和经验的学校里,通过知识的统治——而不是通过肉体欲望的统治——加以制订和补充。

  作为卫生条例,人们除了把违犯这些法律的人看作是病人外,就不能把他们看作是别的,并且只有在他妨害欲望和能力的和谐的时候,才能把他看作是病人。这些人社会应该去治疗他,但是不能处之以刑罚。因此一切法律,凡是以处罚犯罪行为为目的的,都是对于个人自由的侵犯。

  哲学的医学大致可以归纳为下列几条:

  第一条 按照自然的法则,一个人在患病期间和其他的社会成员相比,就象在学习军里的儿童和青少年一样,是在一种未成年人的状态中。

  第二条 因此一切病人在他患病期间,都处于医生的监护之下。

  第三条 除去为了疗治精神和肉体上的病症所必须采取的手段以外,应该使病人在医院里的生活尽可能舒适。

  第四条 凡是没有能证明他痊愈的一切表现的人,都不得出院回到社会里去。

  第五条 因此一切精神和欲望病患者在他们出院之前,必须经过多次情感和欲望的测验。凡测验不及格者,不能出院。

  第六条 一切凡是他们的健康状况由于放荡或其他可以为害于社会的病症而遭受严重损害并且只能在表面上恢复健康的人,都送到河上或是海边的岛上和他们的同病者住在一起,以免由于他们和社会的杂居和接触而把他们的病毒传给下一代。

  第七条 在这个岛上的区域内,保证他们能享受其余社会的一切自由和娱乐,只要这些自由和娱乐是和整体的和谐以及他们自身的福利协调一致的。

  第八条 一切不能治愈的精神和欲望病患者,这些人常常重犯同一的病症,并从而对于整体的和谐会发生危险,这些人都送往更遥远的地区或岛屿,取消他们和健康社会接触的任何机会。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因为他的不能治疗的状态而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被摒除于社会之外,如果这种状态并不能为害别人,或是还能找到一个医生愿意尝试作最后的治疗的话。(参阅第四章,第十七条)

  第十条 任何人,凡是试图规避为全体的福利而规定的规章制度,并因而为害整体的和谐者,都作为病人处理。

  第十一条 凡是不肯自愿住入医院的病人,在经过通告之后立即停止他在成年健康人的社会里的食物、住所、衣着和工作的供应;以后这些东西他只有在医院里才能得到。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由医院的工作人员强迫他入院。

  第十二条 疾病的宣告以下列的方式办理:如果一个人的朋友和同志发现他有一种病症的征兆,并且要求他立刻去治疗,倘若他拒绝不听劝告,家长就对他封锁住屋,工长和小队长对他封锁工作,食堂的主管对他封锁膳食,协会和供应单位的主管对他封锁酒类和清凉饮料,直到他能在交易簿上证明他已经痊愈,或是能以其他方式试行证明,他的病症并不是严重的、危险性的疾病,然后才停止封锁。(参阅第十章,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八各条)

  第十三条 如果证明一个人的病症的原因在于受了另一个人的传染,这样这后一个人也就有按照上文的规定去进行治疗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任何由于欲望病而产生的劳动损失,而这些欲望病的原因在于舒适产品的过度享受,这些损失在年度结算时都加算在这种享受的消费者身上。例如一个协会每月从科学院得到价值一百劳动小时的烧酒供应,而这个团体里的一个酒鬼,由于一种因为过度享受而产生的疾病损失了三十个劳动小时在医院里,这个协会的其余成员就负有义务,在他们的交易簿上以相等的享受小时来抵销这三十个劳动小时。(参看第十章,第十八条)

  第十五条 在欲望病这个名目下,也包括一切对于通过交易小时而占有的享受的侵犯,这里侵犯是妨害整体和谐和个人自由的,同样也包括一切带有骚扰性的对于这些享受的保卫。(参看第十一章,第八条)

  第十六条,如果有很多证明某一种欲望病有威胁到整体和谐的危险,就由卫生委员会把这种情况通知工作理事会,于是工作理事会就或是把那种作为病症原因的物品普及化,或是完全停止那种物品的生产,视这一种或那一种方法最有效或可行而定。

  以上这种或是和它类似的一种改善了的制度的实现使一切自从社会开始以来所制订的无数绝大多数不可理解和矛盾百出的法律都成为无用和可以废止的了。

  在这里除去自然的规律以外不再需要任何其他的法律,自然的规律同时也就是一种全体和谐的法律。

  在这里不会再有恶意的原告。

  被妨害了的整体和谐以及被侵犯了的个人自由的呼声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援助。

  医生的历经考验的智慧在这里不是造成专横的、可怕的法官,而是造成可敬爱的帮助者和劝告者。

  在这里再没有要处罚的,而是只有要治疗的人,警察和宪兵在这种制度里是完全无用的人物。这个制度的最有效的宪兵是“饥饿”和它的伴侣“缺乏”。这一对小情侣在必要的时候会指示给每个欲望病患者他那痊愈的道路:就是进入医疗机构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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