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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翅膀





  飞翔的翅膀对人来说总是自由的象征。
  飞翔的翅膀对鸟而言却是存在的本体。
  人类不得不昂首而望蓝天上各种鸟类飞翔的美姿,人的一个不解的情结便是,人为什么不能飞?即便有了飞机,有了宇宙飞船仍然如此,因为那些合金和机械尽管价值连城,却又怎么能跟一对翅膀甚至一根羽毛相比呢?
  这一个情结的始终不解,还体现在人对速度的追求上。可惜人身上不长羽毛。
  并非只是鸟类能飞翔,大多数昆虫也能飞,哺乳动物中的蝙蝠飞得很出色,但鸟类的得天独厚是它不仅有翅膀而且长满了羽毛,这使鸟类轻而易举地成了所有会飞的动物中最有效率、最自由的飞行家。
  人类已经得知,鸟类翅膀的构造完全符合气体力学原则:
  它不仅是流线型的,穿过空气时阻力很小,而且它的横切面成弯形,使它在空中不掉下来。空气流过翼面前缘和凸起的上面时,就会增加流速造成翼面上方压力降低;与此同时,在凹下的翼底处,空气压力则依然保持正常。由于翅膀上下两面压力的差异,就产生了升力。不同环境下的鸟的翅膀也略有差异,如海鸥,飞翔的空间广阔,双翼轻而窄长,以便在气流中乘风飘举;相反,鸽子的生活环境较为狭小,不太可能依靠气流滑翔或飘举,因为它的翅膀短而结实,它只能靠自己的力量鼓翼而进。
  我们常常会忽略鸟在空中的姿态,其实是羽毛的姿态。鸟翼用力向下划时,所有的主要飞羽都保持坚挺,而且彼此重叠,使翼上和翼下的空气形成紧闭的平面。当鸟翼向上时,羽毛分散开来,让空气从羽隙间溜过,使双翼更容易举起。一只在海上滑翔的鸟和一只高速迁徙的鸟,其翼展的宽窄、羽毛的长短疏密均有明显不同的展示,因而所有的鸟类学家都异口同声地说:“羽毛是一种神奇的自然构造。”(罗杰·托里·彼得森语)
  羽毛重量极轻而结构严密强劲。
  羽毛比支持蝙蝠飞行的皮膜比起人造的飞机的僵硬机翼,有着更多的灵活自如的适应能力。
  羽毛在有损坏的时候,易于修理或更换。
  你的手里如果有一根鸽子的羽毛,你几乎感觉不到它的重量,但坚韧之极。羽翼的直羽轴十分坚挺,这是为了在需要支持力的时候提供坚强的力量,但在羽毛靠近尖端的一小段,却出人意外地逐渐柔顺,因为当翅膀在空中迅疾转弯时,翼梢必须具有极大的灵敏度和灵活性。没有比羽毛柔软部分的手感更加柔软、光滑的了,你把羽支分开,再用指尖顺势梳理,羽支就会合拢,这可分可合的结构上的精巧在天空中便是姿态和风情。
  只有借助显微镜才可以看出,每一根羽支都是平行地斜插在羽轴上,羽支本身就是一条小型的羽毛,每一根羽支上都有无数的小羽支,与相邻的小羽支连锁交叉排列,羽支又生出许多羽纤毛,而羽纤毛上又有微小的羽钩互相钩连。当羽毛平顺时各小钩互相钩连成为网状,形成翼面,这是鸟在飞行时用来推划空气的。对一根鸽羽的细致的观察所得的结果仍然是不确定的:
  它拥有数十万条小羽支和数百万条羽纤毛及羽钩。
  一般持进化论的生物学家认为,“羽毛就是一个改造过的鳞片,基本上与爬行动物鳞片很相像。这个长长的鳞片长得比较松动,外缘逐渐起毛展开,直到它发展成今日羽毛这种高度复杂的结构”。(罗杰·托里·彼得森语)创造论者吉特、万海顿则借麻雀的口气说到孵卵时翻卵等信息指令时说:“至于孵卵信息是如何传人间脑,而我又如何借助孵化区把反馈信号传送给幼鸟的,你们人类科学家们一直不得而知。尽管如此,仍有不少人一口声称,这种能力是逐渐演化而来的。可我不禁要问:既然我的远祖们还没有掌握控制孵化温度的能力,那么它们自己的幼鸟又是怎么孵化出来的呢?”前面已经写到,这两位还就麻雀前肢关节盂处的小孔问:“这是谁钻的?”
  我常常茫然于创造和进化之间。
  我又总是被神圣和神秘所吸引。
  难道飞鸟的这一根羽毛还不够神秘还算不上神圣吗?
  我总是在心里感激我的种地的祖先从江苏常熟迁移到了当时还荒无人烟的崇明岛上,这使我的童年有了一望无际的大芦荡以及成群的野鸭与白鹭;在长江岸畔秋风吹过时看野鸭飞过,看白鹭凌空的情景,至今犹在记忆中。现在想来这一只飞过我童年的空中的白鹭的羽翼仍然是栩栩如生的,它把长长的头颈斜伸向空中,两个大翅膀展开,一根根羽毛平展使双翼逐渐向上倾斜;一旦升上高空,鸟的颈项缩回成S形,双腿仍然伸直以为平衡。它并不急着拍动双翼,拍动双翼时倘若没有细小的人所不见人所不知的羽钩钩连着,怎么能形成翼面又怎么能展翅翱翔呢?所有这些细节一旦到得笔下又再一次证明:描绘几成多余,准确而生动的叙述又何等艰难。
  无论在不在飞行,对一只鸟来说,羽毛是至珍至贵的。
  鸟的羽毛有多种作用,除了构成翼和尾的平面提供升力外,它还能遮风避雨、保持体温,而数目最多的廓羽是构成鸟的形象——流线型的外形的基础物质。一只麻雀在冬季时大约有此种羽毛3500根。美国有人数过一只芦花鸡身上的羽毛,总数为8352根。研究者对一只天鹅羽毛的数量之多大为惊讶:25216根,其中80%在头部和长得出奇的颈部。小小的一只蜂鸟的羽毛只有940根,但乌学家说就单位面积计,蜂鸟的羽毛比天鹅还要多。
  坚韧的鸟羽在一次又一次飞翔之后难免磨损或脱落,任何一只鸟,出于它的天性,都非常注意爱护自己的羽毛,其爱护、修整羽毛的基本方式是梳理。大多数鸟的尾部有尾脂腺,分泌出油脂,鸟用嘴将分泌的油脂涂抹在羽毛上。有比喻说这类同于人的化妆,但根本的区别却在于:人用来涂抹头发使之油光发亮的凡士林是从店铺里买回的,而鸟的尾脂腺的油脂却是自身产出的。除了求偶季节,鸟的梳理羽毛是为了羽毛本身的保健,展示在阳光下也是为了生出维生素来。也有一些鸟不分泌油脂,则用一种绒羽分化而来的极细的粉状物来修整羽毛。
  细小的保养可以延长羽毛的使用,但羽毛总是会用旧的,至于飞行或搏斗中的磨损与折断更不能避免,所以就得更换,多数鸟类每年至少换一次羽毛。
  你常常觉得鸟是新的,因为羽毛是新的。
  只要这样的鸟活着,每一年它都会穿上新生命。
  说到鸟的换羽,你千万不要同修补、连缀破碎的旧衣服,或者拆卸和更换一台机器的零部件相提并论,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那是新生命的诞生,不能不使你想到神性。你看换羽的过程就知道了:那是经过周密设计而缓慢地进行的,并且总是对称的,先换尾部再换头部的羽毛,一对一对地脱落,一对一对地新生,正在换羽的鸟仍可以在飞行中保持良好的状态。当然也有例外,但这些例外也是合理而美妙的,比如鸭子它已经不依赖双翼去谋生,换毛的速度就要快得多,一次便将大多数羽毛脱落;比如企鹅,它是有翅膀而不飞的,便全身换羽,新羽毛生,就从下面把旧羽毛同时取而代之。
  羽毛是如此的重要,但它们当然不是鸟类生命的全部。
  动物博物馆里能见到的各种标本及解剖后的鸟的各种骨架,其形象会使我们想起一句话:上帝的杰作。
  这是一只猫头鹰的头骨,它恰如其分地显示着鸟类头骨的两个主要特征:首先,眼眶特别大;其次,骨层薄得像纸一样,但质地比一般骨头都坚强。
  一具悬吊的海鸥骨架,翅膀上的飞羽犹在,坚挺地排列着,弯曲的羽轴显示着力量,而由坚强的肋骨与胸骨连扣成的胸腔是最强壮的部分,脊柱呈半融合状态以增加其强固性。
  鹰的上膊骨的剖面清晰地告诉人们:它是中空的,并且有骨丝支架使其一则更加坚强二则可屈可挠。
  鸟类骨骼从内到外,所有的细节都处在设计的最佳位置上,即非它莫属,而且是无一多余、缺一不可。这样的既轻又坚实,每一部分都因其不同作用又相互连接的绝对美妙的飞行结构,除了鬼斧神功,岂是人力可及?
  在一本书上仔细地端详各种鸟类的眼睛的摄影作品,实在是一种享受。如果说鸟类及其它动物的眼睛要比人的眼睛丰富多彩得多,决无半点夸大其辞。更重要的是:在一切动物中真正名副其实地做到高瞻远瞩、明察秋毫的,只是鸟类的眼睛。
  鸟类的眼睛隐藏在眼皮后面,像一粒镶嵌在重叠骨保护圈中的蓝宝石、红宝石,或者祖母绿等,几乎每一种鸟其眼睛色彩均不相同,但你永远说不出是维多利亚冠鸡那鲜红的一圈太阳似的眼睛好看呢,还是鸬鹚的天蓝色更加动人?人们常说猫头鹰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它是在用第三眼睑对着你眨眼。这块透明的第三眼睑显示的造化神奇也会使人目瞪口呆一一它是用来擦亮眼睛和湿润角膜的。一个不甚恰当的比喻是,它像汽车挡风玻璃上的雨刷。
  鸟在飞行时,除了羽毛要在良好的状态外,也需要格外锐利的视力、相当宽阔的视野,影像要足够大,细节要足够明晰。许多鸟类的眼睛都能在瞬息之间将焦点由远移近、或是由近放远。你不妨观察一只燕子,它在疾飞时眼前忽然闯来了一只小飞虫,燕子会在百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瞬息作出判断、反应,并绝对有把握地捕而食之。各种鸟的眼睛,其所在位置和本身形状都略有差别。大多数飞鸟的眼球相当扁平,网膜很大,以便获得较为宽阔的影像。猛禽则不同,眼圆甚至成管状,看得更远而且更明了。兀鹫在距离地面1.6公里的高空能发现野兔;飞雕从蓝天上搜寻出田野中的老鼠;树上的小鸟你也别小看了,它能找到树叶底下的昆虫卵;而潜水的鸟能在水底下追捕大鱼小鱼。
  对于飞鸟来说远望和近看同样重要。
  一只警惕的鸟在空中要随时眼观四方,提防鹰隼的闪电式进攻,但它又能迅速地运用眼部纤肌,将眼球水晶体由扁平挤成浑圆,以改变焦点,不让嘴跟前2.5厘米处的那个小飞虫跑掉。
  猫头鹰的一双大眼睛,位于脸部的正面,这个格局和人一样。它的眼球的水晶体是专门设计用来在暗夜中猎食的。
  除了猫头鹰之外,鸟的眼睛分别长在头部的左右两边,这种构造是为了使两只眼睛都能有广阔的视野,同时它并不妨碍鸟类向正前方彀望,到时两只眼睛的视野会重叠,合成一个双视的影像,鸟类眼睛的高超之一即是既可单视也能双视。
  鸟的头部,如果去掉羽毛和皮肤,似乎就只剩下眼球和嘴了。
  鸟类的嘴不仅仅是嘴,就其功能而言,有时候当作手来使用,用嘴捕食、用嘴梳理羽毛、用嘴喂哺雏鸟、用嘴筑巢、用嘴打仗。鸟嘴几乎还是以下一些工具的代名词,即:锤子、凿子、钳子、剪子、钩子、夹子、锥子,鹈鹕的嘴甚至还是买菜篮子。
  你看鸟嘴的形状,你又会想到是谁怎样才能如此制作?
  捕捉小鱼的燕鸥和海雀,鸟嘴成矛状。
  啄木鸟要深挖洞,嘴长而利。
  隼的钩嘴为了把猎物的肉撕开。
  红鹳的嘴善于过滤泥浆。
  鹦鹉的嘴会使人想起钳子,它能夹破坚果。
  热带地区的巨嘴鸟和犀鸟的巨大而鲜艳的嘴,似乎相当笨重而庞大,其实却轻如海绵,但又坚硬强壮。它们不仅捕食,还要对付猴子的袭击,其色泽的鲜艳倒也和热带气候下的热烈相和谐。
  一只鸟就是一个神奇。
  一种鸟就是一种神奇。
  从羽毛到骨骼、眼睛、嘴、还有脚——松鸡的脚趾在每年冬季生出柿缘,使它行走雪地时不会深陷;涉水的蓝鸳脚趾特别长,并且有小蹼,更便于在沼泽地奔行;渡鸦的脚精巧,用途极广,可以栖木、行走、扒抓;舵鸟不会飞,一只大脚只有两个脚趾,类同吃草的哺乳动物。这所有的结构一切的细节首先是为飞翔设计的,属于空中世界。
  “全世界的科学家用数以千计的论文讨论过鸟类飞行的流体力学”,这一句话细想起来其实有语病,流体力学是什么?除了“流体力学”这个词汇是人的发明以外,流体力学是人类创造的呢?还是由飞鸟身上得到启示,人只是以人的方式作了一番演算?
  鸟翼的飞行在流体力学这个大的框架中得到肯定之后,其实仍然有不少不解之处,方程式遇到了麻烦。方程式是人类的骄傲,把生存归结为数字,让神秘洞若观火,以为用方程就可以演算高山演算大海演算太阳演算月亮演算白洞演算黑洞演算过去演算未来演算渺小演算伟大……“但由于鸟翼有许多柔韧的可活动部分,在空气压力之下及鼓翼动作之中发生复杂的扭曲,使我们无法对它加以肯定性的分析。好像对坚硬飞机翼分析那样,风洞、烟流和数学方程式等,都只能给我们提供一点点线索,并无太大用处。”(《鸟类》罗杰·托里·彼得森)
  彼得森实际上已经说到了最关键处:
  飞机的机翼是从乌的翅膀那里学来的。人可以制造飞机,但人不能创造羽毛。它的“许多柔软的可活动部分”以及“复杂的扭曲”使它具有了神秘莫测的不确定性。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而想说,人在制造飞机时学得了鸟翼在飞行过程中不断变化的一种形象,却无法学得其它。彼得森寄希望于“也许有一天可以用电脑帮助我们弄清楚鸟翼在飞行中所受的各种力”,这是无奈之后对电脑的迷信。电脑是人创造的,但电脑不能创造任何东西,它的祖宗就是中国的算盘。
  由飞机联想到飞鸟,还是由飞鸟联想到飞机,这个中间不能划等号,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肯定飞鸟并不是根据飞机的模式而学会飞行的话,那就只能把鸟翼作为人间一切人造飞行器的出发点,并由衷地赞美羽毛。
  在鸟类的各种飞行方式中,滑翔飞行是最简单的一种。鼓翼飞行和乘风飘举则要复杂且壮观得多。不过滑翔飞行更容易使人想起鸟类的初始飞行——从岩石或者树上展翅而下——但我们最好不要轻易地把滑翔与进化过程相联系。实际上燕子至今仍是滑翔飞行的,相类似的还有鹈鹕结队飞行以及大雁和许多鸟降落时所取的均是滑翔式。
  乘风飘举对人来说是赏心说目,不过对飞鸟而言,也只是利用上升的气流可以较长时间不必鼓翼而节省了自身的能力而已。
  我在故乡的海边见过信天翁乘风飘举。
  我在岸边以为没有风的时候,海面上15米空中的海洋风就相当强烈了,翼幅超过3.4米的信天翁便不失时机地在海洋上空飞翔。你不得不叹服它对海洋的熟悉,信天翁总是先飞人风速较高的上层风带,展开弯刀型的双翼,每一根飞羽都坚挺着,然后顺风向下滑翔,借风力增加速度。看着它已经接近水面了,以为它就要跌落波涛了,哪知它昂首振翅又腾升而上了。如是往复,滑翔、腾升、再滑翔、再腾升,信天前啊,你是送风帆远去彼岸呢,还是看潮汐鼓荡大海?
  长江三峡里一只老鹰的雄姿像铜版画一样烙印在我的心头了。
  三峡两岸奇峰壁立,飞行的艰难可想而知,不稳定的气流如同三峡之中左冲右突的狂涛急浪一般,这只穿行在三峡中的鹰却是如此潇洒自如。它的飞羽全部撒开了,像是两只巨人之手的手撑,把握着一个庄严的飞行者的命运。三峡的风——那是可以把大树连根摇撼的风——从飞羽之间的缝隙中成为丝丝缕缕飘然而过。同时,老鹰却又利用这气流沿着悬崖之壁忽高忽低,或者乘风飘举,或者顺势而下。当江轮上的旅客都在寻觅云里雾里的神女峰时,这一只大鸟显然也准备降落了。它先是放下双足,再微微耸肩缩小了双翼的面积,从高处落下一直冲向降落点——神女峰下一处伸向江面的绝壁。它为什么不减速呢?它冲得如此之快,看神女峰的人都被这一只鹰吸引也都在为它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撞山而亡担心时,只见它突然之间把双翅弯曲成杯状,如同飞机降落时的下垂襟翼,尾翼向下展开,再轻轻地降落,双翼高举片刻,那不是胜利降落的宣示,因为这太平常了,而只是为了落地之际的安然稳定。
  然后,它把翅膀收起。
  三峡之鹰让我看见了完全由身体、羽毛控制的神奇飞行。
  现在,它又要起飞了,张开翅膀,坚挺飞羽。
  它仍然翱翔在三峡空谷,扭头往江轮来时的路上飞去,它在寻找什么?
  人们回头看它的时候,它从不回头。
  只要飞过一边的峭壁——这对鹰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它就可以搏击长空了,它为什么还要在三峡中沿着磷峋石壁飞翔而去呢?
  是的,赞美羽毛就是赞美自由。
  对于这一只鹰来说,它的羽毛有足够的智慧和力量选择了长江三峡,而不是无垠无阻的白云蓝天,它没有说它只是让我们回想:自由是一种演示,自由不仅是自由也是不自由。
  让我们想象史前时代的一种景观:每年的春天和秋天,人类的始祖们是以怎样的惊奇仰望天上成群结队的飞鸟?那时他们显然不知道这是候鸟,心里更多的却是不安,它们为什么要飞走?而且是如此众多,就连太阳光也在这些飞鸟翅膀的遮蔽下变得黯淡了,这个世界将会发生什么?不知道!一切都不知道,那是一些神秘的天上旅客,他们要到哪里去?
  关于飞行的最初的联想也是此时萌生的吧?
  也许还不是,飞鸟的远行对史前人类的若干启示中,最要者便是走出森林,走到远方去,这是一种更多缘于心态的诱惑,但其实际结果是完成了自有人类以来最早的也是最艰难。最辉煌的史前地理大发现——这个世界上凡是人类可以安居之地,我们始祖的足迹几乎全走到了——与他们相伴的,除了土地、草木、河流之外,便是天上的飞鸟了。
  其次,是学着鸟的样子成群结队——原始人类社群的出现其实与阶级无关。那只是为了壮胆,人之初便是害怕孤独的,白天可以合力狩猎或防卫,夜晚则可以挤在一起保持体温。
  这一年秋天里飞走的,第二年春天又回来了。
  《圣经》里的《旧约·耶勒米亚篇》写道:
  天空的鹤,也知道自己的时令;而斑鸠、燕子和鹤,都固守自己的归期。
  鸟类的迁徙在漫长的古代,一直是个近乎玄妙的问题,天空中的翅膀对人的思想显然具有挑战性:一种无所依傍的自由的追求,是靠两只翅膀去完成的。人梦想过翅膀,后来造出了飞机,最终还是两条腿走路。造物主给人予思想的能力的同时,便也彻底剥夺了人从肋下生出双翅的可能性——这就从根本上规范了人的位置——你可以非凡地想象,你只能平凡地走路。
  古代的第一个博物学家、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已经认识到有的鸟类会迁徙,“例如鹤”。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到了冬天里忽然不见的鸟,则是“隐居起来”了,多少与人类在严寒的季节里的活动大料和相仿。亚里士多德最惊世骇俗的宣布还是第三种可能性——变异——他说“欧洲的歌鸥在夏季来临时,会变成欧洲红尾鸣。”
  以后的二千年中,亚里士多德的想象一直被人以各种语言重复着,或者加以引申,到自然界中去取证还是更后来的事情。大型的会迁徙的说法普遍被人接受之后,那些小鸟怎么可能凭借着小小的翅膀长途跋涉于浩茫云海呢?有欧洲的博物学家因而推想认为:小鸟的迁徙如果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骑在大鸟的背上漂洋过海的。直到1703年有一个自称“颇有学识并十分敬神”的英国人写文章说:鸟类花60天时间飞到月亮上,因为找不到食物而又无力飞返便进入冬眠。
  人们可以接受很多怪诞而美丽的想象,因为至少可以把这些后来证明为不可能的一切,归入神话、童话一类,况且总有一些智者的所思所想成了鸿蒙初开的里程碑。但鸟类冬眠之说——无论是在月球还是在地球——却被人们埋葬了整整一个多世纪。直到1946年12月,美国人艾德蒙·杰加博士和他的两个同伴在加州南部山中的一个深峡谷内发现一只小型鸱,蜷缩在岩石裂缝中。博士以为它已经死了,但它却用一只眼睛对博士眨动了一下。这是在表示小型鸱还活着,而且就这样过冬。以后一连四个冬季,他们继续追踪、观察这只鸟的结果是,它确实睡着了,睡得迷迷糊糊,有一个冬季连续88天纹丝不动。
  当春天到来,小型鸱醒了飞走了。
  对夜莺和雨燕的观察也表明,冬季是它们不再活泼的季节,变得呆笨、喜欢蛰伏,大多数麻雀也是如此,但这一切是不是真正的鸟类的冬眠,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无论如何,迁徙的鸟总是更有吸引力的:它们为什么要远渡重洋、飞越高山?它们是怎么选择飞行路线的?它们的测航定向是怎样完成的?它们中的全部都能在明年回来吗?等等。
  人类不得不永远在寻找答案。
  人类不得不承认,在开始时提出的问题至今仍然是问题,比如:候鸟每年都准确无误地大量地沿着空中的路线迁徙,这路线是谁又是怎样给定的?
  有一定的证据,更多的时候还只是想象,鸟类主要是利用视觉来辨别方向和位置的。从河谷、山峰等可见的陆地标志,到吉士达夫·克兰默的鸟类可能以太阳作为指南针的测试及理论,使候鸟的神秘反而有增无减。
  全世界的鸟类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鸟都会从事距离不等的迁徙,其总数在100亿只以上。我们这个人类寄居的星球之所以在春秋两季显得特别有活力而且生动,是离不开这100亿只鸟类的来来去去的。鸟类的迁徙从地域特点看,北半球尤为明显,当大片的土地由冰雪严寒覆盖,许多欧洲、亚洲及北美洲的鸟类会飞越赤道,深入非洲、南美洲过冬。南半球的各种海鸟中也有几种鸟会飞越赤道,深入北半球海域。威尔逊海燕在每年的6月至8月便离开南极洲边缘的聚居地,向北远飞到纽芬兰岛沿岩,搜寻食料;南大西洋的一种大鹱也在差不多的时间里,飞往格陵兰海域;澳洲短尾鹱每年由巴斯海峡北上,越过日本,前往白令海,然后经亚洲西海岸飞回,全程是一个几千公里的大圈子。
  飞着这样一个大圈子的澳洲短尾鹱是数以百万计的浩浩荡荡的候鸟的集团军,它是怎样组织指挥的?它是如何协调行动的?一切都无从说清楚,明明白白的是到了11月下旬的同一个黄昏,秋天的夕阳淡淡地照耀着巴斯海峡时,几百万只短尾鹱同时出现在它们归居的上空,然后同时降落在同一组小岛上。
  目睹此情此景的一个鸟类学家说:
  这时候,我想到的是神而不是达尔文,我只能目瞪口呆!
  当我们面对着候鸟的大规模、大范围迁徙作出种种研究。猜测的时候,有一个沉重的话题始终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向——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鸟类如同命中注定的一样,必须从事它们一生中最危险的年年如此的飞行?它们是为了食料和环境不能不如此呢,还是某种人类尚无法想象的神秘力的驱动?
  对于候乌来说,它们最大的损失不是异类的捕猎和拼杀,而是每一次迁徙中丧生的数以亿计的同类,这是一些永远无法达到目的地的翅膀,但这丝毫也不会影响更多活着的候鸟继续振翅前进。严格地说,人类没有资格评论候鸟的迁徙,因为人类从未有过如此之众如此之遥的种群迁徙活动,所谓颠沛流浪的艰难程度根本无法与候鸟相比。人们也无法确切地知道,候鸟把握云层活动的‘气象眼”还有多少神奇的功能,比如对于气压、湿度、温度和风向的敏感度,以及预知迁徙途中的气候变化等等。迁徙之途当然不仅是劳累艰辛而且多灾多难,大风可能一夜之间把候鸟们吹到很远的海上,浓雾也会使航向选择发生混乱,尤其是晚上,候鸟往往被光源吸引,撞向灯塔或群楼。飓风最盛的季节,恰恰是许多小型鸟类秋季迁人西印度群岛时期;一场飓风能把海鸟从它熟悉的海面刮到3200公里之外,或者筋疲力尽而死亡,或者跌落在一处陌生的海滨流浪。这一次灾难所损失的可能是几百万只鸟的生命,但它们在飓风过后依然前仆后继。
  一个鸟类环志工作者在北美拉布格多半岛海岸,给一只正在学飞的北极燕鸥套环。90天后,这只燕鸥已经到了14500公里外的非洲东南部。另外一只在苏联北极海岸被套环的燕鸥,再一次被发现时是在澳洲,它已经至少飞了22500公里。
  北极燕鸥是世界候鸟中迁徙距离最远的一种鸟类,每年夏末离开北方的居住地,飞行16000公里前往南极洲附近海域。迁徙过程中,或者越过太平洋,或者沿着欧洲和非洲的西海岸向南飞,也有误入歧途飞到印度洋的。但无论如何,它们都能飞回去。
  金(行鸟)称为马拉松式迁徙的银牌得主,它们由北极的荒原地带,飞往阿根廷的草原。另外一种叫白尾矾鹬的鸟其实也飞得很远,它们在秋天飞上南下之途时,先由加拿大海滨沿金(行鸟)的海上路线飞行,但不知为什么阿根廷草原对它们并没有吸引力,而是继续南飞100公里。巴尔德矶鹬则从北极启程,经过高原和安第斯山脉,飞至南美。这两种矶鹬的迁徙路线是始终各具特色的。前者似乎喜欢大海的碧波万顷,而后者更爱从大陆的山峰间穿过,彼此在空中相隔3200公里,不过它们却会在巴塔戈尼亚的海岸会合,有足够的时间叙旧,然后再分途飞回。
  白鹳在欧洲度过明媚的夏天后,便要飞到南非避寒。白鹤的精明之处是它善于滑翔,乘着上升气流前进,但它们又谨慎地避开完全在海上的飞行,狂涛席卷似乎不太适合白鹤的性格。但倘若是能见到海洋毗邻的陆地,它们也会优雅地在海陆边缘的上空滑翔而去。怎样渡过地中海始终是它们的难题,便选择东路,经过小亚细亚,再南下到非洲。另外一些白鹳,则经由直布罗陀海峡前进。
  鸟类迁徙的“飞行路线”或“飞行途径”认定的各项细节中,人类能观测到的也许只是九牛一毛,不过这区区“一毛”就足以让人感慨系之了。曾经有学者用对准月亮的天文望远镜及雷达来观察鸟类的夜间迁徙,有证据说明多数夜间迁徙的陆栖鸟是随着广阔的气流前进的。这气流运动的方向——春季北迁时随南来的暖流,秋季南飞时随着由北向南的寒风——便成了鸟类的飞行方向。一个出乎意料的发现是,夜间迁徙的鸟类并非都是集结成群的,也不是沿着明确的道路飞行,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它们更多地是化整为零散兵游勇式的单兵或小股行动,这是一种极有自信的行为方式。不过这种看似散漫并且令人担心的现象一到黎明就会发生惊人的变化,破晓时,仍在飞行中的鸟只都会降低高度,并且开始集结成群,不约而同地飞往某个落脚的岛屿或半岛时,此种集群现象就更加明显。真是一声号令万众呼应的样子,可惜不清楚这鸟的大群中号令者是谁?
  白天迁徙的鸟类通常沿着河谷、海岸线、山脊等可见的陆地轮廓集群飞行,但宽阔的气流移动也是候鸟们飞行路线的主要参照。候鸟们迁徙之途的各种表现充溢着神奇,不仅是它们惊人的体力、耐力,还有人们通常忽略的鸟的智力。不以智慧著称的鸟类,总是准确无误地知道什么时候该离开它们冬季的家,什么时候该飞往夏季的家,然后该在什么时候飞返。这一切的信息是怎样给出的?又是怎样在鸟只之间沟通并一致行动的?鸟类学家认为,这是一个由各种外来刺激和鸟类体内“生物钟”构成的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作用告诉鸟类现在是一年中的什么季节、迁徙的日子快到了。其次是鸟只的增加,新一代鸟类孵化后,食物需求促使它们飞往由于春天来临而食料丰富的另一地区,凡此种种我们均可归结为鸟类的本能所起的作用。
  本能就是智慧。
  本能就是神圣。
  本能的体现有时是极为细微的,在极为细微的体现中,你会看见一种巨大的智慧。当迁徙的信息已经发出,有时候大群的飞鸟却耐心地等待着,它们知道长途飞行的艰难,因而它们等待风、等待顺风,当顺风来临时,候鸟起飞了,它们要尽可能地借助风,在可以不拍打翅膀的时候努力节省能耗,对它们来说那才是真正的任重道远啊!即便如此,当飞临目的地的候鸟落地时,它们几乎完全失去了对付外来袭击的抵抗力。让我们看看加拿大的黑头莺。每年秋天,它们都会从加拿大东部及新英格兰飞向南美,而且异乎寻常地远离海岸,飞到百慕大群岛的大西洋上空。这对长途迁徙的候鸟来说是大胆而冒险的,弄不好大西洋就成了黑头莺的葬身之所,可是它们不得不这样飞,一切只是为了获得吹往巴西的东北信风之助!至于黑头莺又是怎样知道大西洋上有东北信风的?这就不得而知了。有一位动物学家对我说:“你只能去问神。”对着陆后的黑头莺作的体格检查表明:它们已经耗尽了体内的全部脂肪,就连飞羽也有损坏,飞行肌肉也因消耗过大而受损。
  可是,它们毕竟到了新的安居之地了。
  黑头莺很快就会恢复体力,当然在这之前它们都要认真地梳理羽毛,并且是在阳光下。然后是嬉戏、鸣叫、寻觅食物,会有新的生命故事和爱情故事。
  不过,最令人惊奇的是候鸟们怎样保持正确的飞行方向。为不致迷失,而能最后达到它们不同的种群的不同目的地。显然,这里事关精密的测航、定向,而气流的引导只能提供一个大概的方位,却不能取代每一群鸟的自己的航线与航向。二十世纪的鸟类行为学家为此作出了种种努力,而在世纪末的今天,看来努力正未有穷期。
  我们经常看见的大雁排着“人”字形从空中飞来又飞去,这一类鸟的测航能力要容易解释一些,那是一条大雁的后代曾跟着它们的父母飞行而认识的路线,它们能够记得陆地标志,并以陆标择定航向。不过,也有人问:最初的时候大雁又是怎能、因何选择这一显然没有错误、十分正确的航向的呢?
  循祖传的路线迁徙的候鸟能记得那么多陆地标志,便足可让人存疑的了,而飞越汪洋的候鸟中黑头莺放弃了陆地,难道它们能识别出大西洋与太平洋波浪的不尽相同处,并以此为识别标志?退一万步,占很大比例的候鸟是在夜间飞行,陆上或海上的特征还有什么意义呢?
  因此,我们只能经不起深究地笼统地说:“它们肯定具有某种辨别方向的能力。”
  飞出去,飞到很远的地方,接着再飞回来。如同并不是所有在田野上玩泥巴的孩子都能找到回家的路一样,归巢之途也同样使人困惑:一只欧洲雨燕被送出249公里之外的地方,4个小时后,它飞回了它的巢,收拢翅膀后还在巢里审视了一番。鸽子归巢就更是常见,而对信鸽的培训可以追溯到巴比伦时代,有的鸽子能从1600公里的遥远处,飞回家里。它们往往是在陌生的土地的上空飞行,所谓陆上标志导航就完全解释不通。我们不能不承认,对于这一切人类无从得知,尤其当人们囿于人的知识所限只能以人的眼光去观察、判断时,便更加扑朔迷离了。并不是所有的野鸟在人参与的试验中都能归巢的,有时成功的比率相当小:平均几百只才有一只鸟成功。“其余的放出去后就不知去向了”,它们正在另外一些地方流浪;如果这流浪地的气候、食料都还可以,那么鸟类流浪者也并不拒绝营造另外的家园。至于它们想不想回老家,那除非鸟类有一天自己说出来或唱出来,否则就很难回答。应当指出的只是:人类意志下的强行试验和鸟类自觉的迁徙与返回,是并不相同的两回事。有一种观点认为:正因这些被试验的野鸟有了曾经由人类捕捉过的经历,它们当然不再回来了,即便是短暂的失去自由,所有的翅膀都对此刻骨铭心。
  本世纪五十年代,德国学者吉斯达夫·克兰默作了一个巧妙的试验。他将一只鸟放在一只特殊设计的笼子中,这一只鸟笼有6个距离相等的窗,每一个窗都可以看到天空。他发现笼中的鸟在迁徙季节都面向着迁徙时所应飞行的方向:春季向东北,秋季朝西南。接着,试验者将一些可调整方向的玻璃镜放在笼子的窗外,使阳光以不同的角度折射,笼中鸟便立即根据阳光的新方位而改变了朝向。
  据此,人们有理由认为,飞行的鸟类是用太阳作为指南针的。可是在茫茫夜色中迁徙的鸟呢?一种可以推断的理论是借星座定向——这是德国科学家索尔提出并在天文馆中进行试验初步证实了的。但美国康奈尔大学的史蒂芬·埃姆兰利用夜间迁徙的蓝(巫鸟)进行的试验证明,鸟类夜航的方法要复杂得多,即它们并非只靠星座,而是靠北极星与有关星座的相对位置移动来辨别方向的。当埃姆兰把这些鸟放在天文馆内试验的时候,他证实了它们是根据北极星周围的星座位置来决定它们飞行方向的,也就是说,鸟类显然也知道,在北半球,只要找到北极星的位置就找到了北方。
  飞鸟的太阳和星空啊!
  人们不得不承认,鸟类的脑子虽然很小,却已经显示出了远比人类过去所想象的更复杂、更聪明、更神奇。
  当迁徙的鸟飞临我们的头顶,那辛苦劳碌和当走的路,人怎么能与之相比呢?为它们祷告吧——诗意的飞翔和沉重的翅膀……
  昆虫是一个世界,白蚁不过是其中之一。
  当一位生物学家对我说,“谁小看昆虫谁就是无知”时,我意识到了昆虫的分量,并且想起了小时候乡村田埂路上的蚂蚁搭桥,以及我亲自捕捉过的蜻蜓,还有春天油菜花开时田野上的芬香和兴奋的彩蝶……
  不知不觉间,昆虫伴我们刚刚走过的人生,被我们轻轻地忘记了。
  当然昆虫不在乎这些,较之于人类,它是真正的长者。旧石器考古学的资料说,最早的人工制造的工具出现距今200—250万年前。以此推论,人类在地球上开始生活至今也不过就是几百万年的历史,可是昆虫早在3.5亿年前就出现了,它们比鸟类还早了1.5亿年。
  如此漫长的岁月,它们是怎么过来的?
  如此漫长的岁月,它们过来了,而且成了繁杂的野生动物世界中种类最多、数量最大的首屈一指的大家族。这一切所包括的内容是丰富而惊人的:那些小小的、普通的、有时也色彩纷呈的昆虫,自有它们自己的不可灭绝的生存方式。它们以自己的方式存在。它们之中的每一个个体的身后都是漫长的历史,无论飞翔还是爬行,同是生命的礼赞。
  昆虫是无脊椎动物,属动物界最大的门类——节肢动物门的最大的纲——昆虫纲。关于昆虫种类多少的估计曾经有过多种说法,一说是100万种;后来的进一步调查证明100万种是误差太大了,应在1000—3000万种之间;也有科学家认为昆虫的种类大约是75万种。我们不能责怪那些统计者,而是应该承认,人认识昆虫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无论如何昆虫的众多是毋庸置疑的,昆虫的智慧和生命力,正在地球上顽强地对抗着为所欲为的人类。
  昆虫的身体一般分为头、胸、腹三大部分,在胸部生有三对足、两对翅。
  昆虫为什么能在地球上生存这么久远?
  人文学者偶尔提到昆虫时,他们的答案是:因为人类对昆虫的长期的忽略,反而使昆虫得以长久地繁衍生息。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凡是不被人类重视的事物,迄今为止都还没有沦为濒危的程度,比较纯粹地存在着。人类中的极大多数对数目远远大于人类的昆虫的态度,一般情况下不是强烈的爱或者恨,而是欣赏其美,比如蝴蝶;讨厌其脏,比如苍蝇;更多的时候则取漠然的态度。
  人类对以为是美的昆虫仍在捕捉制成标本走私换钱。
  人类对宣布为敌人的昆虫比如蝇、蚊、鼠、臭虫等等的战争,有时甚至惊动了政府部门,并挂出招牌如灭蝇办公室、灭鼠委员会,但收效甚微。老鼠不仅横行中国的乡里,而且已经在所有的大城市有了强大的基地。它们有时候偷食,更多的时候是人类的挥霍与浪费使它们吃得脑满肠肥。更甚者,老鼠在和人的持久战中不断惊人地增强了自己的抗药性,同时消磨了本来就缺少忍耐的人的耐心和精神。
  让我们暂时忘却老鼠,看能不能从昆虫世界的一角,获得一些人类应该知道的关于昆虫的常识,因为我们不能再这样无知了。
  十九世纪两位最早的昆虫学家威廉·柯尔比与威廉·斯彭斯描写一个毛虫变成飞蛾的平常变态过程时说:
  假如有一个博物学家向世界宣布,他发现了一种动物,它起初有些像蛇的形状出现;然后钻入土中,给自己织了一件品质优美的纯丝寿衣,裹在身上,同时把身体缩成一团,没有外口也没有四肢,好像埃及木乃伊一样,它这样不吃不喝不动地过了一个时期……最后冲破它的丝质寿衣,挣扎着从土地中钻了出来,以飞禽一样的形态出现在天地之间——你看到这则新闻将有什么感觉?。起初对它的真实性也许有所怀疑,等到你相信确有此事后,你不表示惊奇才怪呢!
  这两位昆虫学家所写的是在昆虫世界中习以为常的一个变态过程,因为人类普遍心理中对“变态”一词的拒绝态度,在不得不面对昆虫的变态的奥妙时,便手足无措了。
  不过,除了专家与昆虫爱好者,很少有人会去观察一只毛虫的生命历程,更多的机会是那些不厌其烦地嗡嗡作响、出其不意地蹦蹦跳跳的千种万种别的昆虫展现之后的提醒:人类是和这些小动物共同拥有地球家园的,你想视而不见也不行,但你只要多看几眼你也许就会着迷。
  我在小时候油菜花开的田野里曾经想过,蝴蝶为什么在油菜开花的时候准来?我在试图捕捉一只蜻蜓的时候被它迷住了:它的多毛而细长的足抓住了一根树枝,尾巴是那样长,两对薄薄的透明的翅膀依然展开着,它是在沉思默想吗?它为什么不收拢它的翅膀?后来当我接近它时飞走了,飞到了河沟里的一片浮萍上,这浮萍就像蜻蜓船,蜻蜓的翅膀依旧伸展着,另外一只蜻蜓又飞来了……
  翻查各种动物读本得知,达尔文的进化论在极古老而漫长的昆虫历史中,可以找到很多的证据,但也有不少的困惑。迄今为止,科学家认为要明确无误地指出昆虫的始祖是谁,它是由哪类动物进化而来时,回答仍然是不确定的,昆虫起源及演化依然为神秘的色彩所笼罩。
  已知的最早的昆虫化石在苏格兰,是距今约3.5亿年前泥盆纪岩石中的弹尾目化石残片,“但人们认为弹尾目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演化分支,并不能说明昆虫的起源。同时在3.2亿年前的石炭纪又发现了有翅亚纲的古网翅目昆虫。由此可以肯定无翅亚纲的其它目昆虫肯定比这还要早得多,遗憾的是至今尚未找到这方面的昆虫化石。科学家发现昆虫纲的无翅亚纲双尾目昆虫与多足纲结合亚纲,在身体构造特征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并认为昆虫是起源于多足钢的结合亚纲,但至今还未真正找到昆虫起源的更直接更确切的依据。”(《动物博物馆》)
  实际上昆虫通过亿万年漫长的演化至今,其丰富和驳杂实在一言难尽。不少古代昆虫已经绝迹了,更有不少昆虫与古代昆虫相比较已面目全非。但昆虫学家又经常以蜻蜓为例:今天的蜻蜓与古代留下的古蜻蜓化石几乎一模一样,身体构造与体态均保留着原先的相貌。
  因此,在当今世界上——你我都曾因它萌发过好奇而有趣并伴随着童年——迄今仍然会不期而遇的蜻蜓——是这个地球上最古老的一种有翅类昆虫。这类昆虫曾经目睹了山脉抬升,海陆更替,恐龙出现后的不可一世和灭绝时的无可奈何,也目睹了人类的诞生。
  所见太多了,蜻蜓就不说话了。
  人完全有理由说,绝大多数动物是在进化过程的变化中生存下来的,但是蜻蜓的基本构造却在三亿多年中没有发生任何根本性的变化。
  教科书上说,哪里有沼泽,哪里就有蜻蜓,此言不假,地球上的沼泽湿地是蜻蜓的摇篮,也是最喜欢的生存游历之地。它们钟情潮湿但也酷爱阳光,如果不是潮湿和阳光,蜻蜓翅膀漫长的飞行历史早就结束了。恰恰又是潮湿与阳光为蓬勃生长的万类生物不可或缺其一,因此,蜻蜓又是大自然生态完整的飞行着的美丽的标志。夏日中午的太阳下,哪里蜻蜓成群结队地飞翔起落,哪里便是林草繁华、流水充盈之地。
  蜻蜓的一般状态所给人的至深的印象,是它在骄阳下的飞行姿态,它所选择的连甲虫也到树叶下遮阳的时刻。不过蜻蜓在空中展现优雅与美的姿态时间是短促的,仅仅是这一只蜻蜓2—3年的生命中的几周的中午而已。当然,晴蜓非常珍惜这可以展现自己生命之美的一点点时间,即以飞行技巧论,它在飞行过程中便表现得淋漓尽致了:它在空中急停,突然掉头向后飞,紧急地垂直起落、飞行,又突然加速猛冲,你看蜻蜓们在空中飞,追逐,嬉戏,无不身怀绝技。很难说蜻蜓是最好的飞行器还是最好的飞行师,甚至不能说最好而只能谓之神奇。所有的神奇只是因为:每一只蜻蜓的两对四只翅膀都由各自独立的肌肉群控制,蜻蜓的头部永远保持着水平飞行姿态,头部后面的纤毛则像感受器一样监控着翅膀与身体的位置,并且在飞行过程中及时地予以校正。
  如果出现蜻蜓的三亿多年前蜻蜓就是这样的,确实又何必进化?你进化什么呢?
  神奇是初始给定的,不是进化而来的。
  那么又是谁在初始给定的呢?
  你在夏日的晴空下看,蜻蜓是如此的完美。如果你的赞叹变成了对已经过去的亿万斯年的时光的追溯,你还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这是一种近乎永恒的美,它属于另外一个世界,它飞翔在我们的面前是我们的幸运。
  蜻蜓的水上生活事关繁衍后代,有的蜻蜓在空中交配,也有的在水上交配,那当然很浪漫,不过需要精密的技术与配合。水上交配是从雄蜻蜓寻找雌蜻蜓开始的,这是这一对蜻蜓生命的重要阶段,因为要繁殖后代,但同时也是生命的最后时刻,它们以后的生命只能以几个星期来计算了。也许这都是人的感慨,与蜻蜓无关,对于它们来说话着和死去都是美丽的——尤其在飞行和繁殖阶段。雄蜻蜓紧紧抓住雌蜻蜓的头部,雌蜻蜓则把自己的身体弯曲成一个漂亮的交配环。一旦精液传输到卵上,雌蜻蜓便不再缠绵当即离开雄蜻蜓,并开始向水里甩卵,即每一次点水时便产出卵来,蜻蜓点水是极富崇高使命感的。每一种蜻蜓的布卵方式都不一样,但雄蜻蜓却都会不离左右保护雌蜻蜓的产卵作业。
  这时候,我们实际上已经回到了蜻蜓生命的发源地——在沼泽地水下——它一生中的90%的时间都在水中作为若虫度过。只是靠着把水吸进体内,提取其中的氧进行呼吸。蛹的数量要比成虫多得多,不知有多少蛹成了鱼和鸭的食物。虽然飞蛾与蝴蝶等其它昆虫也要经过从幼虫到成虫的转变过程,但蜻蜓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蛹没有休眠阶段,当它做好了蜕去最后一层皮并成为可以飞行的空中生物的准备之后,它必须在极为精确的时刻离开水面——通常是在清晨——这也是一个特别挑选的时间——鸟类等捕食者尚未醒来之际。
  那不起眼的原先一直在泽边沟旁的泥土中的蛹,所包含的是折叠着的精巧的翅膀;当蜻蜓的其它部分已脱出时,翅膀还包在保护性外壳中;蜕变的最后,三亿多年前就设计好的四只娇嫩的翅膀开始舒展。美丽的翅膀首先是有力量的翅膀,依稀可见的翅膀富有弹性和伸缩性,一只打出去之后收缩不回来的拳头是没有力量的拳头,蜻蜓的翅膀不是这样的。刚刚展开翅膀的蜻蜓还需耐心等待,等到翅膀更加成熟,等待的日子它们裸露在阳光下,那是阳光的洗礼。
  新一代的蜻蜓的翅膀就要飞上蓝天了。
  对了,亲爱的朋友,我们不能光说它的翅膀。有人说蜻蜓的眼睛也许是昆虫世界里最美的眼睛,那眼睛覆盖了蜻蜓头部的极大部分,而且可以转动,使蜻蜓的视野所及达到左右180度、向上70度、向下40度的空间范围。
  蜻蜓给人类的何止是美的享受?
  认真地思索蜻蜓的每一个人都不能不想到大地的现实,因为城市化及耕地的紧缺,这个世界上的沼泽湿地正在迅速消失中,另外一些至今还在的河滩浅水地带,也已经被污染了。蜡蜒离不开水,洁净的水,沼泽湿地的浅水。倘若地球上再也没有蜻蜓的寄身之地,这个星球上最古老最美丽的翅膀从此折断,对人类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
  蜻蜓从远古飞来。
  从远古飞来的蜻蜓啊,你听见它带给我们的启示了吗——你们要爱护任何一处荒野或沼泽,那是大地的一部分,所有的神圣都不在高楼大厦中。
  实际上蜻蜓已经告诉我们了,昆虫之所以能在艰难困苦的生存竞争中保存下来,主要是因为它会飞、适应性强、骨骼在外、身体小、会变态以及特殊的繁殖体系。昆虫的翅膀使它和除了鸟类、蝙蝠以外的其它生物有了区别,因为它会飞,所以才能遍布全世界,有了选择居住地的广泛得多的自由。同样的道理,飞翔使昆虫在求偶、觅食和躲避攻击诸多方面均优越于困在陆地上的动物。
  昆虫的适应性似乎是无边无际的,仅以食物为例,除了吃各种植物之外,它们什么都吃,从酒瓶木塞到各种垃圾、烟草、辣椒,和更多别的在人看来显然没有营养而且不好吃的东西。对昆虫来说,此种适应性根本上是为了生存,而远远谈不上好吃不好吃。昆虫没有美食家。
  昆虫的骨骼长在体外,简单而坚固,这副外部骨骼是省俭而实用的典型杰作,它由动物真皮层的分泌物硬化而成,形同盔甲。骨骼外面都有一层蜡,能防止潮湿侵入,也可避免体内水分的流失。而骨质外皮又组成了各种昆虫的各种外部形象。
  昆虫小小的体型决定了它在它所处的环境中索取的份额是微不足道的,那些雄狮猛虎瞧也不瞧的一点点食物,它便可以饱食一餐。昆虫同样离不开水,但一滴露珠就能滋润全身;昆虫同样需要安居,一片枯叶下就是一处家园;昆虫同样需要避暑避寒,一粒小石块就能为它遮风挡雨。昆虫告诉世界:无处不在的惟一诀窍是无处不能生存。
  昆虫中的大部分在一生中要经过多次变态。如果和人作一番比较就很有意思了:人从幼年长大成人所占的是人一生中的五分之一时间,而一个普通昆虫的一生的极大部分,却是幼年时代。人很快就不再天真,而昆虫却天真到终老。在这漫长的幼虫时代——对昆虫而言——它就有了足够的适应环境的生存办法。有一种蝉被称为十七年蝉、周期蝉,它的无数幼年若虫住在地下,吸取树根的汁液,可不是住个一年半载,而要住上十七年。在十七年暗无天日的生活之后的那个春天里,脱去最后一层皮,艰难地爬出来,爬上树丛,它们成虫以后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寿命只有几个星期。
  除了上述这些昆虫的特点外,人们不得不惊叹的是这些昆虫的智慧,而昆虫的翅膀、形体、变态、适应等等,也无不都是智慧的结构,因而倘说昆虫是智慧的化身实不为过。
  白蚁的高楼大厦,我们已经看见了。
  生物学家对一只独居蜂的观察的结果也是使人瞠目结舌的。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只蜂是独居的,而且看来它也并不认为独居有什么孤独。等到这只蜂长大,它也一样知道在某个适应的地方筑一个巢,而它筑的巢和千年万代以来那种蜂筑的巢一模一样。筑好巢之后独居蜂便悠然地出去寻找猎物,它不会随便猎取而只是找它的祖先曾经寻寻觅觅的那种毛虫或蜘蛛,它找到了就刺它一针。这一针所刺的部分的准确性至少不亚于北京协和医院有护理经验的护士打的那一针。独居蜂不是想刺死猎物,而是刺在某个最合适的部位使其失去知觉而又不死去。然后独居蜂便从一个会打麻醉枪者成了搬运夫,它要把猎物拖到巢里,拖好几米远的路。有了这个猎物以后独居蜂便放心地产一个卵,之后便把巢封好,伪装起来。独居蜂便离巢而去,再找地方再筑一个巢再寻猎物再打一次麻醉枪,如是如是。待巢里的卵孵化以后,幼虫便享用那一只麻醉而未死去的牺牲品,它还是活着,肉很鲜但已不再抵抗……
  独居蜂的这一繁衍过程很难使人相信,这并不奇怪,总是人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可信不可信之类,昆虫们却从未说过什么,莫里斯·梅特林克说:
  昆虫有些地方,好像和我们这个世界的习惯、品性和心理完全不一样,仿佛它们来自另外一个星球;那个星球比我们这个地球还要怪异,还要富有活力,还要残忍,还要暴戾,还要凶恶可怕。
  从所有的方面来看。昆虫是完全以自己的方式出现的,这个自己的方式某种程度上也就是不同于人类的方式,我们将会看见动物世界的两种极端。昆虫居——它所取的是远离人类的各个方面一一从构造到行为;另外一种即是猿猴之类,相对而言在人看起来比较接近自己,它们也会模仿人的若干动作,甚至会乞讨。而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广阔天地对任一极端都视而不见的天上和地上的游七者便是飞鸟与独行客狮子、豹子。老虎等。
  具体而言,人以及别的所谓高等动物的骨骼长在体内,昆虫的骨骼长在体外;有一些昆虫也有听觉,可是它的听觉器官总是长在腿上或腹部;它用长长的器官探寻气味,那就是昆虫的触角;它没有肺、没有喉头,但仍能发出响声。人类和其它动物都长着两只眼睛,有些昆虫根本无限,但也有的却多到长五只眼睛;不过昆虫的眼睛既不能聚焦,又都是色盲;个体的昆虫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幼虫,成熟和美丽意味着已接近死期,生与长是漫长的,死是迅忽的;在昆虫中甲虫是变异最多也是最成功的动物界中遥遥领先的一目,甲虫种类多到28万种,而所有脊椎动物加起来还不到4.4万种。甲虫之幼虫成为成虫要经历完全变态,也就是说在生命的不同阶段它住不同的地方,吃不同的食物,这种双重生活是极有意思的。有生物学家说,人类如果能像甲虫那样就好了,地球陆地就不会那么拥挤了,“人类在儿童时期住在海里、吃在海里,地球就一定可以比现在维持更多的人类”。不过人类学甲虫的希望甚微,甲虫太有本事了,它把两对翅膀的前面一对变成厚厚的甲壳,覆盖其身而成为甲盾。你看甲虫没有一个不作武士状的,但它们并不气焰嚣张也较少挑衅,用的通常是防守反击。这使甲虫有了一个威风凛凛的目名:鞘翅目,翅上有鞘之意也。甲虫还长着原始的口器,较之于的昆虫只能吸食树液和花蜜,它又多了一种优势:能咬硬物。
  种类之多仅次于甲虫的是蝴蝶与蛾类,约14万种,为鳞翅目,即翅上有鳞之意。
  蝴蝶有两对美丽的大翅膀,好阳光、树林、田野及花丛。蝴蝶在中国还和庄子联系在一起,无论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都使蝴蝶更有意味,并常常落到文人墨客的笔下。
  中国被称为蝴蝶王国,这个王国主要在云南地域,其次是海南、台湾、四川。
  你一定见过一只翅膀上黄、白、红、黑相间的斑斓蝴蝶,正绕着一株盛开的白玉兰树盘旋,乱花迷眼,它不知道该先亲近哪一朵好,它叫红缘粉蝶。
  那一只灰蓝色且拖着长带的叫长带灰蝶。它轻盈地站在一朵菊花的金黄色的花瓣上,在享受花蜜之前扇动了两下翅膀。
  连珠异蝶要小一些,黑眼睛便显得更大了,在杜鹃丛中它会不会迷失?
  宽带青凤蝶展开着两对黑底青花的大翅膀时,展现的是一种美到可怕的对称,而且飞翔迅速,它飞翔时那对称的黑底青花也飞翔着。
  峡蝶、斑蝶、眼蝶、绢蝶……
  不要说亲目所睹了,你就是想起北美洲的斑蝶也是惊心动魄的。
  斑蝶一生只能作一次迁徙。
  墨西哥城附近马德雷山中高地海拔274米,气温很低但是相当稳定,适宜斑蝶过冬。斑蝶从北美洲的中部和东部各地飞临,把高达20米的枞树覆盖了,或者说枞树们在严寒来临之前披着一身斑斓绚丽的服装了。不仅是枞树上就连林中地面也都是斑蝶,别的常青树也都成了斑蝶树,它们将在半休眠状态中守候春天。
  北美斑蝶为什么选择这一高地作为越冬之所?
  这是很难回答的一个问题,但马德雷山的斑蝶冬日隐居处,直到1975年才被人发现,也许就是恰当的回答了。
  斑蝶不希望扰乱它的冬日之梦。
  从漫长的梦中醒来,枞树上的翅膀开始扇动,地气已经上升了,春天就要到了,斑蝶准备北飞了。它们中的第一只都知道那遥远的夏天居住的地方,但最后能飞毕全程的却只是雌性斑蝶,从马德雷山中高地出发时还是雌雄相随的,它们在途中交配,而所有完成了交配任务的雄蝶不久便全部死去,死于迁徙途中。
  这是很难想象的飞翔的壮观和美丽,千百万只蝴蝶的迁徙,这是谁组织的,又是怎样协调的?而那些北美斑蝶又为什么偏偏要在飞行途中完成交配?那么多的雄斑蝶死了之后雌斑蝶是否感到孤独?
  不仅是北美斑蝶,现在已知的迁飞的蝴蝶有二百多种,迁飞时的数量可达千百万只,迁徙的距离能长达四百公里。
  1964年,广西天平山一条长约十多米的小溪两边,突然飞来千百只粉绿燕风蝶吮水嬉戏,顿时间小溪上均为半透明由白粉鳞片覆盖的前翅及黑色鳞粉覆盖的后翅在闪动,荡漾着绿波,又闪烁着黑白光点,真是美极了。1988年7月,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风景区曾经3次出现黄白色蝴蝶组成的宽有百米长为5000米的空中彩色飞行带,缓缓飘移,声势浩大,其情其状笔墨难以形容。1989年8月,河北坝上高原尚义县有长300米离地0.3—300米的菜粉蝶在空中飞行,飞行途中不断有降落者,犹如蝶雪;继续迁飞的似彩云一般,悠悠而去。台湾岛上的蝴蝶集群与迁飞者在山谷中形成了各种色彩的蝴蝶谷,若是黄蝶云集山谷翠绿,便成了黄蝶翠谷;如是紫蝶飞来,又成了紫蝶幽涧;总之是蝶云蝴潮蝶海,大自然的蔚为奇观。
  我们的身边都是昆虫,在一般情况下,昆虫们只是不和我们争地盘就是了。可是,倘若人类聚居的地方看不见一只昆虫,那是彻底地清洁卫生了,离开世界末日也只有咫尺之遥了。
  二十世纪中确立的人类全球王国,控制了地球上所有的生态领域,但独独对比人类多出不知多少倍的昆虫,仍然知之不多,并且忧心忡忡。实际上人们非常害怕这样的突然袭击:一些零散的蝗虫不知为什么成了数以十亿计的蝗群,这一铺天盖地的蝗群在一瞬间吃光田野上的庄稼,然后又风卷残云一般聚集到大都市的上空,使阳光黯淡,人心惶惶,或者破坏了高压线路以致一片黑暗等等。其灾难性的心理破坏,专家们认为不亚于一次炸弹开花的空袭、房屋倒坍的地震。
  国外的一个昆虫学家不无侥幸地说:“阻止昆虫占领全世界的最大因素,是昆虫之间不断进行的内战,”比如食肉昆虫,它们就吃去了不少别的昆虫,这是大自然中的相互制约以期平衡的伟大准则的胜利。否则,假设一对苍蝇完全自由自在地充分繁殖,而它所有的后代又都能生存下来并继续繁殖的话,一年之后这一对苍蝇繁殖的后代及后代的后代的后代……如密密麻麻地排列,就是一个直径为15400万公里的圆球,这一直径长度是什么概念呢?天哪!它比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还要长!
  人不可能灭绝苍蝇。
  只有别的昆虫才能大量地扑杀苍蝇。
  我们其实都曾有过这样的经验:穿过一片森林或在田野上散步时,那些盘旋打转的会飞的昆虫,那些蛰伏着突然跳将出来的昆虫,那些永远忙忙碌碌的蚂蚁们,它们在干什么?它们不是在表演各自身怀的绝技,而只是以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生死存亡而搏斗。阳光下疾飞猛进的蜻蜓肯定是在进行战斗,它把捕获的小虫装进用足造成的袋子里,它不会马上享用,袋子里的食物还太少。草蜻蜓的幼虫是贪吃的小肥虫,它在草茎花叶上的来回巡游是要把蚜虫的汁液吸干;七星瓢虫也专爱捕食蚜虫,如果一次吃饱,那不是三五十只蚜虫的问题,小瓢虫胃口出奇的好;螳螂似乎有点计谋,它不慌不忙稳如泰山地等候在竹篱笆的牵牛花下,当一只小虫经过,它便伸出长长的前腿把猎物抓住,然后像可以折合的瑞士军刀一样把它挟在怀里。……昆虫的各种口器就是昆虫的生存搏杀之道,如蚊子的刺和吸,蚱蜢的咬与嚼,蝴蝶有吸管,蜜蜂则既嚼又舐等等。
  有追杀就有各种各样的逃窜和躲避。
  跃跳法是常见的,蟋蟀、蚱蜢和跳蚤的灵巧无比的跳跃,使捕捉它们的昆虫无计可施。磕头虫不仅能跳还会发出“咔嗒”之声,它先跳继而装死;当小鸟衔起它时却突然发出类似扳机枪击时的声音,小鸟便扔下磕头虫疾飞而去。
  一只蚱蜢的一次跳跃,是它身体长度的三十倍。
  如果人学得了蚱蜢的本事,汽车与火车都可以铸铁为犁了,因为你只需跳3下就可以跳过一个足球场;高层楼房的电梯也用不着了,往上一蹦就能蹦5层楼高;如果你住20层,也就是4蹦而已。
  仔细观察一只蚱蜢,它的后足特别长也特别粗,在蹦跳时两条后足不像其它昆虫一先一后行走,而是同时发动。它的股节与胫之间的角度很小,就在这个角度突然增大时,蚱蜢被发射出去了。炸标后足的肌肉能产生八倍于蚱蜢本身体重的发射冲力,为此那些纤细的肌肉所产生的惊人的冲力之大,要超过肌肉本身的重量约二万倍!
  更加精密的实验还得知:蚱蜢为了完成一个跳得很远的连续动作,必须发动后足里的大约三千五百根肌肉纤维,而整个行动又只在三十分之一秒里完成。
  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里写到过几种动植物,那优美的文字,清淡而逼直的描写,使读过的人难以忘怀。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岭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连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拢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珠,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好得远。
  鲁迅先生大约曾经按过的斑蟊,在西班牙很出名,称为“西班牙苍蝇”,其实是甲虫;也不独西班牙有,分布很广。斑蝥向后喷发的液体是防卫武器,沾在皮肤上便会生泡。
  甲虫中拥有最复杂武器的还不是斑蝥,而是一种名叫炮卿的小甲虫。它拥有一个炬塔,位置在它的整个后腹部,炮(虫甲)的“大炮”位于腹部最后几节,可以缩进,可以弯转,可以前射,也可以向后方或两侧发射。“炮卿的大炮非常有效,它的喷雾不仅可以瞄准,而且可以连续迅速发射。几天没有发过一炮的炮(虫甲),可以在4分钟内发射29次。有人进行过一组试验,让炮(虫甲)与大型蚂蚁对阵,在200次交锋中,炮(虫甲)一次也没有受到看得出来的伤害。”(《昆虫》,彼得·法布)
  一般认为,昆虫的拟态是为了保护自己,专家们的这个看法非常准确,但总是缺少了一点什么。我曾多次和环境界的朋友讨论过,认为,保护自己以求生存之道回答了为什么拟态,却忽略了更有意味的另一层次的思考:它因何能拟态?极而言之,人跟昆虫比,在这方面人只能学得昆虫的一种技巧:装死。但,怎么想象人能拟态成树叶、花朵、枝干等等呢?我们不能不承认,昆虫之所以拟态,是因为它能拟态,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它要虔敬、顺服得多,它的色泽本来就是自然色泽的一部分,它全无人工的痕迹,所以它能拟态。
  就连拟态、模拟这样的字眼都是人类加给它们的,如果以返本、归真称之也未尝不可。
  枯叶蛱蝶的翅膀就跟枯叶一般,它落在一颗金色叶片的树上,岂非返本?当叶子落地,它也随之落地,形同归真。
  杆囗以足抓住竹梢仰天而立时,它实在是这根修竹的一个部分,活着的枝枝节节。一根枯木枯立在林地中,一只灰尺蛾幼虫以口器吸住枯木枝杆以30度角倒立,从颜色到形象完全与枯木融为一体了。而在另一根树枝上的木樛尺蠖幼虫则弓其背,蜷曲以待,人称之为仿蛇。对叶囗虫的观察告诉我们,这种俗称枯叶蝗的扁体甲虫因为出生时及以后的生活环境都在青草绿茵中,因而其体色便演化成了嫩绿色,而6足则似残破的叶子。你说是叫囗虫拟态绿叶呢,还是生存环境把叶囗虫染得如一片绿叶?有一种飞蛾的毛虫从卵里孵出时正值夏末,以桦树为食,那时它的身体是红棕色的,间以绿色斑纹,与林中秋色和谐而协调。冬天是冬眠时季,而到春天醒来时,这个毛虫身上的秋色也已经消褪,代之而起的是春天的绿色。
  无论怎样变异、隐形、拟态,大自然中总是免不了吃和被吃;无论怎样吃和被吃,甲虫,蝶蛾们依然活跃、依然美丽。
  昆虫的大世界里,无论如何不能不记蜜蜂。
  蜜蜂是为劳碌而活着的。
  蜜蜂是为酿蜜而劳碌的。
  一个普通大小的蜂群,约有蜜蜂六万只,其中有一个蜂后,大约一百个雄蜂,甚至全是工蜂。蜂后与雄蜂显然是蜂巢中的核心,不过一个看似平静的蜂巢中最繁重也是最主要的工作是繁殖和哺养工蜂。工蜂的生命从卵开始,蜂后一天所产的卵可以多达三千,孵化三天以后幼虫出生。春后六天,这个没有腿差不多只有一个胃的幼虫便开始大吃特吃,最初二十四小时体重增加到原先重量的五倍半,喂它东西吃的是看护蜂。六天过后,幼虫自己打了个茧,在蜡室的狭小天地中扭曲变转。十二天后,这只湿漉漉的工蜂咬开六角形蜂房,挣扎而出时,劳工生涯便开始了:有十天工夫,它负责喂养年幼的弟妹;第二个十天这只工蜂便成了清道夫与建筑工专门清洁蜂巢,增筑蜂房;第四个星期来临时它开始出巢,辛辛苦苦地到处寻觅花蜜与花粉,直到老死或为敌手所杀而终了毕生。
  蜜蜂的研究者告诉我,喂养蜜蜂幼虫的工作是极为浩繁而紧张的,因为这小东西每天平均要吃4餐。喂养者在喂养幼虫时自己也长大了,腹部下侧会分泌蜂蜡,这是一个信号或者也包括了某种指令:这只工蜂已经开始进入中年,它要营造蜂窠。其工作程序是这样的:用后腿把腹部的蜂蜡刮下来交给前腿,再送到口中耐心地咀嚼,吐出之后便是增建蜂房的材料。除此之外,这些工蜂还要负责蜂巢内的洁净和安全,在蜂巢门口站岗放哨,发现有靠近者就蜇它;只有站岗的工蜂才蜇人,而不是所有的蜜蜂都蜇人。
  蜜蜂的刺上长着一个小小的倒钩,一旦刺进去就很难拔出来;如果一螫之后立即飞走,这只蜂的后腹部就会拉脱,此峰就成了为保护家园而战斗的牺牲者。但,并不是所有发起攻击之后的蜂都会死去,如果它刺人的不是跑来抢夺蜜汁的熊或别的食肉动物而是其它昆虫,行刺的蜜蜂可以把倒钩拔出而不致死亡。
  当喂养过、建造过、站岗放哨过的工蜂出去采蜜时,它已经过了壮年,它已经是老蜂了。对于蜜蜂来说,蜂巢之内的安全、繁忙显示了一个有组织社会的分工和有序,可是蜂巢外面却完全不一样了。从爱吃甜食的大黑熊到螳螂、食蜂鸟、蜻蜓都在等着了,而默默不语的蜘蛛则在蜂巢与花枝之间结了一张疏而不漏的网,等等等等,可谓兵临巢下险象环生。而这巢下之兵又着实不可小视,蜡蛾是步兵,大熊是坦克兵,蜘蛛是特种兵,蜻蜓是飞行兵,螳螂是草丛里深藏不露的潜伏兵。由此可知,老峰离巢出去采蜜是何等危险,但环顾巢内人才,蜂后除了产卵什么也不管,刚刚从蛹里脱颖而出的又得负责喂养。清扫,老蜂不离巢,蜂蜜从何来?
  一只显微镜下放大的出去采蜜的工蜂的图像,苍凉、可怖,还浑身带有悲壮的气息,从浑身的短而粗壮的毛到复杂多功能的各种细节,均为采蜜、御敌所设计,缺一不可,无一多余。
  平平的三角头上,镶嵌着3个单眼,其中1个长在额头,同时尚有3个复眼。2根触须不长却刚劲有力,每根都有12节,节节相连;前11节极短小,后1节较长。这2根触须对蜜蜂来说极为重要,是嗅觉和触觉所在,并由此作出一系列判断和动作。上额的突出是一种工具,用来压缩蜂蜡建造蜂巢。卷在头下的是针状咏,用以吸取蜂蜜、花蜜和水。前足上的沟是让触须穿过擦拭、清洁触须用的,为了保持触须的灵敏度,洁净是必要的。中足上的长刺用它从腹部腺上取蜡。每一只脚上都有开叉的爪可以抓在花丛间。一个有毒的针刺从腹部突出。身体后部环节藏有蜡片。后腿上有花粉篮以盛放花粉。
  当老蜂起飞,开始很可能去而不归的采蜜之途时,翅膀上的两个断面便由钩子连在一起,使搏击力大增。
  让我们祈祷老蜂平安。
  假如老蜂能躲过重重险阻,能够满载而归,它后腿上花粉篮里的花粉球已经相当可观了,直径差不多有6毫米长。而蜜囊中的花蜜也装满了,这就是说,这只老蜂在一片苜蓿地里一朵一朵地采了1000—1500朵苜蓿的小花。蜂蜜是来之不易的,顶针大小的一块蜂蜜,要装满60个蜜囊的花蜜才能生产出来。在风和日丽、花朵盛开时节,如果没有强敌拦截一切顺利的话,一个蜂巢每天可以储存0.9公斤蜂蜜,这就需要一大群几万只工蜂在一天之内出勤500万次。
  亲爱的朋友,你我都曾品尝过蜂蜜。
  这是蜜蜂短暂、辛劳而历尽艰险的一生的结晶,它们无所抱怨地走了,把蜜留下了。
  行文及此,我在心里警告自己,接下来文字的发挥要小心谨慎一些,实际上当人以人的眼光去看所有别的动物时,偏见和局限就已经层出不穷了。有一个动物学家对我说过下面一段话:
  人们赞美蜜蜂,肯定是在吃到了蜂蜜之后,即便如此,被它的毒针螫过的记忆如此难忘。在中国偏远的一些乡村,因为蜜蜂刺人而招来一次火攻袭击的可能性仍然很大,也就是说人与蜜蜂的相关无事还得有待时日。人理想中的蜜蜂是这样的:它没有毒针,翅膀长得更漂亮一些,同时还要能吐出更多的蜜来。
  人不可能变成蜜蜂去理解蜜蜂,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写了蜜蜂却远远谈不上已经知道了蜜蜂。
  一切都是造物的神奇!

                      1997年6月改定于
                        北京一苇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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