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 / 毕飞宇

第一章(3)



  原生产队的劳力们一起汇聚在队长家的后门口,大伙儿闷不吭声,一起往田里走。野外还有一丝寒气,关键是露水太重,到处都湿漉漉的。村子里的鸡叫开始热闹了,此起彼伏。天也放亮了,来到麦田的时候东边已经吐白,有了几丝丝的红,是那种随时都会喷发的样子。没有人说话,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劳作的,反正就这么开始了。端方把手里的镰刀放在手心里转了两圈,第一个跳进麦田,有点争先恐后的意思。镰刀在端方的手里很轻,端方有力气,在中堡镇的时候,他能把一百九十斤的石担子举过头顶,一把小小的镰刀算得了什么。大概一顿饭的功夫,太阳晃了两下,跳出来了。鲜嫩的太阳就像铁匠砧子上烧得透明的铁块,在铁锤的敲击下,所有的光芒都喷薄而出。大地说亮就亮。端方在麦田里一马当先。已经把他的继父甩出去一大截子了。端方存心了。他要让继父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一个光会吃不会拉的软蛋子。端方的动作开始还有点生涩,后来好了,越来越利索,有了机械的、可以无穷反复的流畅,想停都停不下来。因为利索,他的豪情迸发出来了,脱掉了褂子,一把掼在了地上。背脊上全是汗。初升的太阳照亮了端方的背脊,他的背脊油光闪亮,中间凹下去一道很深的沟,这是年轻的背脊,肌肉发达的背脊,开阔,厚实,线条分明——到了腰腹那儿,十分有力地收了进去。王存粮的手脚却是悠闲的,并不忙,利用喘气的功夫,轻描淡写地瞟了一眼前面的端方,心里头叹了一口气。你这个冒失鬼,这哪里是干活,简直就是屙屎,硬的都顶在了前头。割麦子哪里能这样?它是个耐力活,得悠着点儿,哪能把一身的力气都压在最前头?庄稼人最要紧的事情是把自己的身子骨泡在汗水里,用盐腌过了,腌成咸肉,这才硬挣,这才有嚼头。鲜肉有什么用?软塌塌的只配烧豆腐。你一身的细皮嫩肉,还敢打冲锋,还敢打赤膊,作死!割麦子是能打赤膊的么?那么多的麦芒戳在身上,不痒死你,不疼死你!王存粮原打算提醒端方一两句,看他骚得厉害,不说他了。不让他吃足了苦头,他永远不知道鲜肉是怎样变成咸肉的。将来结了婚他就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跟和婆娘上床差不多,一上来就用蛮,软得格外快。怎么说远路没轻担的呢。不说他,年轻人的耳朵反正也塞不进别人的舌头。由他去。由着他孟浪。到了明年的这个光景,他就没这么骚了,他吃馒头的时候就知道第一口往哪里咬了。——你胳膊粗,胳膊粗有什么用?胳膊粗,去杀猪,胳膊细,做会计。

  午饭是在田埂上吃的,是面疙瘩。正午时分太阳已经挂在头顶了,格外地有劲道,在端方的皮肤上绽开了麦芒,开始撩拨人了,痒得出奇,刺戳戳地往肉里钻。端方的皮肤像是被人扒了,翻了过来,鼓起了粗大的毛孔,红红的,指甲一抓就疼,太阳一烤也疼。要是有个地方能够避一避毒辣的太阳就好了。但是,庄稼人是无处躲藏的,有本事你变成一条蚯蚓。端方的难受还有另外的一个方面,那就是腰。端方有力气,就是小腰那一把有些不做主了,酸得厉害,胀得厉害。弯着难受,直起来也难受,坐下来还是难受。端方拖过一只麦把,垫在腰弓底下,躺上去,舒坦了。只是一会儿,更难受了。一定是刚才吃得太饱,腰部放松下来了,肚子又撑得吃不消,只能再站起来,坐卧不安了。王存粮只吃了一个半饱,把剩下来的那一半放在田埂上,点起了旱烟锅。端方就在他的不远处,在那里折腾,王存粮不看。王存粮守着瓦罐,叼着旱烟锅,眯起了眼睛。额头上挂着汗珠子,喝一口,抽一口,抽一口,再喝一口,什么也不想,像在享福了。香烟真是个好东西,很深地吸下去,再很长地呼出来,还哼叽一声,所有的累都随着那口气叹出去了。对抽烟的人来说,解馋只是其次,最主要的作用是歇口气。这一点不抽烟的人是体会不出来的。有烟叼在嘴边,吧嗒吧嗒的,慢慢地,就歇过来了。要不然,总有一件事情没做,心里头空了一块,没有盼头,人就不踏实。存粮远远地望着端方,如果是兄弟,他兴许就把旱烟锅递到端方的手上去了。但端方毕竟是他的儿子,王存粮不能。说到底烟还是个坏东西,吸进去,再呼出来,钱就变成了烟。端方要是想吸烟,等成了亲、分了家再说。上高中都供他了,吸烟不能再供。没这么一个说法。

  割麦的时候沈翠珍和端方隔得比较远。一般来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端方都和母亲离得比较远,话也少。端方对所有的人都客客气气的,但是,对母亲却不,口气相当地冲。再顺当的话都要横着从嘴里拽出来。还特别地简洁。“知道了。”“别啰嗦了。”“烦不烦?”诸如此类。说话就这么回事,一简洁就成了棍棒,呼呼生风的。唉,男孩子就这么回事,一到了岁数就学会给母亲抖威风了。怎么说女儿好的呢,等她自己做了妈,疼儿女的时候就知道疼娘了,女儿就成了妈妈的小棉袄。男孩子胳膊粗了,大腿粗了,嗓子粗了,心也必然跟着粗。全一样。细想想,多多少少有些怨。端方要是个女儿就好了。她沈翠珍这辈子没生出女儿,没那个福了。要是端方是个女的,红粉一定不敢这样嚣张。女儿家别的本事没有,可哪一张嘴巴不是机关枪?

  到了下午端方的手上起了许多泡,开始是水泡,后来居然成了血泡。端方练了两年的石锁、石担子,满巴掌的硬茧,没想到掌心那一把还是扛不住。到了这个时候端方才发现自己失算了,不该用新买的镰刀。新镰刀的把手总是不如旧的那么养手,糙得很。晌午过后端方再也不能像上午那样生猛,节奏也慢了。端方想停下来,躺到田埂上好好歇歇,一回头看见了自己的父亲。王存粮就在后头,都快撵上来了。看着他慢,其实一点也不慢。王存粮的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子丑寅卯。端方心一横,把镰刀握得格外地紧。端方最后的这一把力气一直支撑到天黑,幸亏天黑了,要不然端方实在使不出一丝力气了,而端方的血泡也破了,才一天的功夫,巴掌全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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