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 / 毕飞宇

第二章(3)



  春雷一声震天响。最后一个下午,赵洁居然把她的笔记本递到端方的面前来了,就在学校的黑板报的旁边。端方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近乎痴呆了。赵洁的这一头却落落大方。端方的心思她当然知道,一个女孩子家,再笨,对小伙子的目光都有足够的演算能力,更何况赵洁根本也不笨。赵洁一路走到端方的跟前,连脸上的笑容都预备好了,说:“老同学,我等着你呢。”端方的魂都不在身上了。愣了半天,明白了赵洁的意图,接过笔,对着笔尖哈了一口,在手掌心上试了试笔,很流畅。但是端方的流畅到此为止。他的脑子被什么东西堵死了,不知道该写什么。笔还没有动,心里头早有了千言万语。说千言万语并不确切,最恰当的状况应该叫千头万绪。端方写了一个“赵洁”,写得太工整,呆头呆脑,不好,撕了,重新写了一遍,过于潦草,更不好,又撕了。端方的字是端方最为骄傲的地方,历来拿得出手。端方正要写第三遍,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撕掉的那两页刚好连着校长和主任的题字。这边撕了,那一边自然要脱落下来。赵洁看着地上的两页纸,很有涵养地说:“没事。”心里已经不高兴了。端方看在眼里,侧过脸,鼻尖正对着墙报上一幅巨大的标语。标语是黑色的,上面用巨大的刷子写了六个黑体的大字:“翻案不得人心”,后面是三个巨大的惊叹号。那是清明节之后毛泽东主席批判邓小平的时候所说的话。端方看见三个惊叹号变成了三把锄头,砸向了自己。咚!咚!咚!刚刚出现的一点点小小的希望就这么被砸碎了。他把笔记本还给赵洁,痛心疾首。说:“我一辈子对不起你。”。驴头不对马嘴了。

  事实上,端方给赵洁的毕业留言其实并没有完成,赵洁没有再提,端方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就这么毕业了。实在是遗憾了。直到返回到王家庄,端方一直都在想,如果不是撕了两页,端方会在“赵洁”的下面写什么呢?端方想不出。这是最叫端方伤怀的地方。端方的心思实在不能用一两句话说清楚。但是,再说不清楚,在她的笔记本上留下一丝一缕的痕迹也好哇。哪怕就留下一个签名,好歹是个想头,回首往事的时候也有个落脚的地方。端方没有。这个机会永远也不会有了。这么一想端方不只是对不起赵洁,在自己的这一边,有了不可挽回的遗憾。端方的遗憾是一支箭,对着端方的心,穿了过去。想起来就是一个洞。

  会写什么呢?这个下午端方蹲在大槐树的底下,问树根旁边的蚂蚁。蚂蚁什么也没有说,却越聚越多,越聚越挤,越聚越黑。端方的心思很快就从赵洁的身上转移到蚂蚁的这边来了。它们把树根当成了广场,在广场上,它们万头攒动——似乎得到了什么紧急通知,集中起来了,组织起来了,正在举行一场规模浩大的游行。天这么热,它们忙什么呢,一副群情激愤的样子?它们很积极,很投入,很亢奋,究竟是为了什么?天热得近乎疯狂,但更疯狂的还是蚂蚁。它们并没有统一的目标,却依照固定的线路,排好了队,一部分从左向右冲,另一部分则从右往左冲,你踩着我,我踩着你,呼啸而去,又呼啸而来。端方终于看得腻味了,看了看四周,没人,当即从裤裆里掏出家伙,对准蚂蚁的大军呼啦一下尿了下去。蚂蚁窝炸开了,一小撮拼了命地逃,更多的即刻就陷入了汪洋大海。这是真正的汪洋大海,宽阔,无边,深邃。端方瞄准了那些逃跑的蚂蚁,跟踪追击,穷追不舍,它们逃到哪里惊涛骇浪就翻卷到哪里。端方肌肤无伤,一眨眼的功夫就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完了,端方看了一眼,抬腿走人。

  往哪里去呢?是个问题了。这么热的中午,庄稼人一般都躲在家中,村子里反而空荡了,连一个扯扯闲话的人都找不到。端方在大太阳的底下,精力充沛,却又百无聊赖,只能趿拉着拖鞋,开始晃荡。巷子里的地面都已经被太阳晒得松动了,面粉一样的土灰浮在路面上。端方的拖鞋像两只马蹄,一脚下去就尘土飞扬。这个有趣了。端方干脆赤了脚,提着拖鞋在巷子里狂奔。巷子太短了,端方就开始折返,来回了四五趟,巷子里的尘土弥漫起来,像经历了千军万马,有了大场面的迹象。端方对自己的行为相当满意,一头的汗,是有所成就的喜悦。没想到三丫的母亲孔素贞突然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孔素贞挎着篮子,望着端方,笑眯眯地说:“端方,你蛮会玩的嘛!”端方怔了一下,回过脸来望着孔素贞,满脸都羞得通红,再看看地上,遍地都是歪歪扭扭的脚印。是端方的脚印。孔素贞微笑着走开了,巷子里又一次空了。寥落了。端方再也没有了兴致。望着地上的身影,粗粗短短的,像一个怪物。阳光在汹涌,飞流直下,却又万籁俱寂。这是标准的盛夏的中午,寂静得像额头上的汗。端方嘘了一口气,眯起眼睛看了一眼巷子的尽头,巷子的尽头是一座水泥桥。水泥板被正午的阳光烧着了,燃起了白色的热焰。端方无处可去,就在太阳底下用脚拇指写字,是“赵洁”,还有一个冒号。最终却抹去了。回过头,晃来晃去,晃到了合作医疗。

  赤脚医生王兴隆倒是在。他这个赤脚医生反而没有赤脚,非常地自在,正蹲在地上洗刷盐水瓶。兴隆刚刚睡过一场午觉,左边的半张脸上还清晰地印有草席的纹路。看见端方来了,兴隆蛮高兴的样子,抿着嘴笑了,笑起来腮帮子的两侧还有一对幸福的酒窝。他瞄了一眼端方腿上的伤,已经结了一层紫色的痂。看起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兴隆甩甩手上的水,打开了柜子,拿出一只盐水瓶,递到端方的面前。端方不知道兴隆让他喝注射液做什么,没有接。兴隆的脸色鬼得很,拔掉盐水瓶的橡胶塞,一串白色的泡沫立即从瓶口喷涌出来了。兴隆说:“喝一口。”端方丢掉拖鞋,接过来了,却是汽水。这太意外了。端方笑着说:“你怎么会有汽水?”兴隆自豪地说:“自己做的。”兴隆补充说:“其实很简单的。先把水烧开,等它凉了,放好柠檬酸,再配上苏打,就行了。简单得很。”端方拿着盐水瓶,慢慢地喝,说:“从哪儿学来的?”兴隆说:“部队上。”兴隆慢言慢语地说:“在部队上做卫生员,看病没有学会,放枪也没有学会,做汽水倒学会了。”端方一边喝,一边听,突然打了一个嗝。兴隆说:“听我说端方,晃荡什么?当兵去!就你这条件,怎么说也能弄一支步枪玩玩,混好了还能弄一把手枪玩玩。”端方还没有来得及回话,却从隔壁听到了动静,是口琴的声音。端方说:“谁呀?”施兴隆没好气地回答说:“还能是谁?混世魔王。”端方知道了,是南京的知青,提着盐水瓶就打算过去聊聊。兴隆追上来,压低了声音关照说:“喝完了!喝完了你再过去。”知青的宿舍原先是一个大仓库,最多的时候住过七八个男知青,热闹过一阵子。可眼下只剩下混世魔王一个了。混世魔王躺在地上,地上是一张草席。混世魔王的脑袋枕在胳膊上,而左腿正跷在右腿上。浑身上下就一条裤衩。闭着眼睛,一只手拿着口琴,有一搭没一搭地吹,一刻儿有气,一刻儿无力。端方走进来,因为赤着脚,所以没有一点动静。混世魔王闭着眼,口琴还在嘴边上拉锯,心里头却在抒情,脸上的样子无限地陶醉,眉头还一挑一挑的。端方也不打搅他,在他的对面躺下来了。脑袋枕在胳膊上,左腿跷在右腿上,一只脚在半空中晃。又听了一会儿,口琴的声音停下来了,混世魔王坐起了身子,一把推开端方的脚,说:“我说呢,怎么这么臭。”端方说:“你的脚也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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