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 / 毕飞宇

第九章



  搬是搬回来了,吴蔓玲却也把自己的心病搬进了大队部。这个心病就是“闹鬼”。前些日子因为住防震棚,大伙儿的日子过起来也就没那么精细,有事没事就喜欢坐在一起,拉呱,夜深人静的,难免把话题扯到“鬼”上去了。这也是庄稼人的传统了,一边纳凉,一边聊“鬼”,挺好的。居然把大队部闹鬼的事给翻了出来。这件事是怪不得广礼的,是吴蔓玲自己把这件事挑起来的。吴蔓玲说:“广礼呀,那一天你说大队部闹鬼,吞吞吐吐的,真的还是假的?”光礼说:“当然是真的。”吴蔓玲说:“说过来听听噻。”光礼说:“你怕不怕
?”吴蔓玲笑了,说:“我可是唯物主义者,不信鬼,不怕鬼,说过来听听。”其实话题说到这儿广礼家的给广礼递过一个眼色的,不巧,是在夜里头,广礼没有看见,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

  闹鬼的事情说起来话长了,还是解放前了。那时候还没有大队部呢,是一个土地庙。怎么会闹鬼的呢?土地庙的门前杀了一个人:王二虎。当年王家庄的一个暴发户。王二虎有多少钱呢?这么说吧,你到赤脚医生王兴隆家走一趟就知道了,那三间大瓦房就是王二虎留下来的。王二虎这个人,怎么说呢,人倒也不坏,就是太有钱,太活络,胆太大,什么生意都敢做。日本人来了,他也不避讳,还跟高丽棒子们拍拍打打的。一九四五年,日本人投降了。日本人一走,仗还得接着打呀。为了调动穷苦人的积极性,怎么办呢?打土豪,分田地。土改了。一土改王二虎坏了,除奸小分队得到了密报,王二虎原来是汉奸。小分队当天夜里就把王二虎摁在被窝里,嘴里塞了一块抹布,五花大绑,拉到了土地庙的门前,一拉过来就用铡刀铡了。王二虎的脑袋在地上滚了四五个圈,最后被一块砖头挡住了。还皱着眉头,咂嘴。

  后来有人说,王二虎冤。他这个汉奸其实也就是卖给了日本人二百斤大米。因为冤,就变成鬼。这个鬼特别了,只有脑袋,没有身子。到了下雷雨的夜晚,只要天上的闪电一亮,鬼以为是铡刀,就出来了。就一颗脑袋,还有一张脸,悬在半空中,随风飘。一见到人,它就要盯着你,问:“我的身子呢?”好多老人都见过。但你不能对他说实话,你要说:“被狗吃了!”王二虎就走了。

  吴蔓玲搬回到了大队部,一到了夜里总是想着王二虎,那颗孤零零的脑袋也就飘进来了。是的,吴蔓玲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不信鬼。但是,吴蔓玲显然忽略了这样的一个基本事实,唯物主义只有在太阳的下面才有它的爆发力,一到了夜晚,当“物质”被黑暗吞噬之后,唯物主义也就成了夜的颜色。像魂,不像“物”。大队部是巨大的,这巨大的、黑色的空洞会强烈而又有效地把吴蔓玲包裹起来,像她的皮肤。这一来吴蔓玲的恐惧就切肤了,洋溢着阴森森的气息,很抽象。但阴森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越抽象,才越具体。有时候能具体到王二虎的表情上去,他紧皱的眉头,还有他的咂嘴。更加糟糕的是,大队部做过临时的仓库,存放过粮食,墙角的四周几乎全是老鼠洞。完全可以这么说,是绵延不断的老鼠洞支撑了大队部坚固的基础。一到了夜间,老鼠们出来了,神情庄重,气宇轩昂。它们聚集在一起,先是开大会,再是开小会,然后就是分组讨论。这讨论是公开的,又是秘密的,叽叽喳喳,轰轰烈烈。它们争吵、哄抢、囤积、磨牙、厮杀,附带还要从事繁忙的性活动,大呼小叫。几乎就是“闹鬼”的声音。吴蔓玲恐惧已极,却又没法说。一个唯物主义者怎么可以说自己“怕闹鬼”呢。吴蔓玲就买来了一支手电,放在了枕头边上。每一天临睡之前还要把高音喇叭的麦克风拉到床前。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吴蔓玲就会立即打开她的手电,同时打开高音喇叭的开关,对着麦克风大声地喊一声:“被狗吃了!”闹地震的日子里混世魔王一直呆在房间里,没有搭防震棚。主要还是因为懒。混世魔王也真是好本事,这么大热的天,他在房间里就是呆得住。这里坐坐,那里躺躺,瞪着一双大而无光的眼睛,不晓得他在想什么。到了吃饭的时候,他就拿点米,拿点山芋,加上水,烧熟了,然后,就着盐,把山芋饭咽下去。每天要做的事情也就是这么多了。这个人真是懒得出奇,一身的懒肉,一身的懒筋,一身的懒骨头。其实混世魔王以前倒不是这样。刚刚来到王家庄的时候,混世魔王蛮利索的,挺活泼的一个小伙子。又积极,又肯干,性子也开朗。闲下来了,混世魔王就要到王家庄小学的操场上去打篮球。他在篮球场上的身手和他干农活的身手一样敏捷,惟一不同的是,打篮球的时候他又多了一份俊朗。他的运球、过人、远投、三步篮,每一样都做得精准有力,同时还舒展大方,是进攻与防守的核心。人们一定还记得,当年有好多人捧着饭碗看混世魔王打球,为他叫过好,为他喝过彩呢。可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也就是一两年的光景,小伙不行了,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是个假积极。混世魔王不是在一个上午变成这样的,这里头有一个逐渐的过程,很漫长。总的来说,经过了长时间的量变,然后才有了质的蜕变。老话是怎么说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点都不假。日子长了,他这匹活蹦乱跳的小马驹终于变成了一头最懒的驴,做什么都磨叽,光知道混。社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给了他一个很不名誉的绰号:混世魔王。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混世魔王连一头驴都比不上,简直就是一只乌龟,一天到晚把自己缩在乌龟的壳子里,连脑袋都缩进去了。缩头乌龟,说的就是他。

  说起来混世魔王也没有什么大的毛病,不沾烟酒,不偷鸡摸狗,不吊膀子,严重的作风问题他都没有,家庭出身也不算差。就是一门心思地懒、混,做什么事情都要慢上好几个节拍。他的头发留得相当长,说起话来拖泥带水,想半天才能有一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走路也慢,脚后跟踢踢踏踏的,就好像两只脚后跟让鬼拽住了。这个人就连眨巴眼睛也慢,他眨巴眼睛可费劲了,你能够看见他先是无精打采地把眼睛闭起来,停当一会儿,再无精打采地睁开来。这样很不好。是瞧不起人的样子。最要命的还要数他的笑。他的笑很有特点,别人笑得嘎嘣脆,仰起脖子,哈哈哈几下,完事了。他呢,蔫不拉唧,也没有声音,就那么不声不响地把笑容挂在脸上,胸口一抖一抖的。话题都转到别的地方去了,再来看看混世魔王吧,他的笑容还歪在嘴角,吊在那儿。由于时间太长,那就不再是笑,凭空就有了怀疑的意味,甚至还有挖苦和讥讽的歹毒,容易让人多心,总觉得拖欠了他什么。总之,他的肉笑了,皮就不笑,皮笑了,肉又不笑,很阴,一副非常不买账、想和谁对着干的样子。王家庄的人最看不惯的就是这号人的阴,一天到晚藏着天大的心机。你这是对谁呢?谁对不起你了?谁还亏待你了?没有哇。这样的人不要指望别人对他有什么好。说话留半句,阴阳怪气,慢慢吞吞,要死不活,都是致命的毛病。这些毛病混世魔王都有,尤其和吴蔓玲一比较,显著了。格外地招眼。你说说,还让广大贫下中农怎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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