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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和法院(一)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三时,一位年近八旬的老者在穿越上海沪太路、灵石路的道口时突然摔倒在马路中央,不省人事,满脸鲜血。路人立即打110专线电话报警,很快就有救护车把他送到附近的同济医院抢救。

  老人在脱离危险后被包扎,瘦削的脸上缠着绷带,绷带上渗着血迹。白发凌乱,衣衫不整,言语迟钝。医务人员一时问不清他的身份、住处,便让他一个人蜷缩在病床上,等待家属来寻找。但是,他们估计,这更可能是一个没有任何人来寻找的年迈流浪汉。

  这就是我爸爸。

  那天,爸爸、妈妈一起上街,妈妈拐到一家杂货店买东西,爸爸不愿意在店门口等,就独个儿穿越马路回家了。妈妈在店里,完全不知道路上发生的一切。她只知道爸爸已经回家,便放心地一家家商店连着逛,这是她一生中最后悔的一次逛街。

  终于,躺在病床上的爸爸发出了轻微的声音。护士一听,是一串号码,而且听起来很像是电话号码。照着一拨,找到了我的弟弟。

  当时,我在北京,我的妻子在另外一座城市。等到我们回到上海,知道情况后急急赶去探望,爸爸居然能起身,站在那里迎接我们。

  摔了一跤,一番折腾,本来已经是一把骨头的爸爸显得更清瘦了。他穿了一身旧中山装,头上戴着一顶帽子,压住了包伤口的纱布。我摘下他的帽子看了看,便问起出事那天的种种细节。爸爸口齿清晰地叙述着,我听了一会儿便开始走神,总觉得今天的他,是从远处走来的。

  远处?哪儿呢?我疑惑了。

  我一遍遍重新打量着爸爸,终于明白,问题出在那身旧中山装。爸爸这些年像一般老年人一样一直穿那种休闲式的布夹克,我们看惯了,今天,他大概怕自己受伤后的衰相让我们担忧,才特地换了一身旧制服。这一换,他就回到了三四十年前,那时的他,基本就是这个模样。而且……

  我从椅子上猛地站起身来,一步走到爸爸跟前,用手去摸他穿着的旧中山装,特别是摸那肩。妈妈在旁解释道:“他受伤后怕冷,这件旧衣服厚一点。”

  我的手已经摸到了旧中山装肩上的那块漆渍。不错,深棕色的,像台湾地图!

  我再一次打量了一下爸爸,轻轻叹一声:“这衣服,四十多年了!”

  “四十多年?”我妻子大吃一惊。

  “那时他被选为人民陪审员,做了这套制服,穿上的第一天就沾上了这块漆渍……”我想说下去又语塞了。我不能当着爸爸的面告诉妻子,“文革”中爸爸曾在隔离室几次索要这套制服,准备穿着它自杀。

  但我还是说了下去:“一九六八年我下乡前到隔离室与爸爸告别,爸爸就穿了这套衣服,人也像现在那么清瘦,这也三十多年了……”

  我这一说,爸爸和妈妈像突遭雷击一般,刹那间成了泥塑木雕。

  爸爸终于回过神来了,低头看了看这套旧制服,自言自语地问:“是这一套?”

  我面对穿了这身旧制服的爸爸,压抑不住要说一句话,这是几十年前面对这身制服时该说而没有说的。我说:“爸爸,你很了不起,面对暴力,强硬不屈。”

  爸爸眼中又出现了我们过去见过的神采,但很快又黯下来了,他轻声说了一句:“我这种态度苦了你们,苦了全家。”

  “没有!”我说,“你和叔叔带了头,我们也跟着一路强硬下去,反而简单了。”

  我与爸爸常常见面,但与这套制服的最后一次见面却隔了整整三十四年。那次站在这套制服前的我强硬到什么程度,本已淡忘,不久前却被胡锡涛先生的那篇回忆文章重新搅起。现在连我自己也无法想象了,一个立即要以自己的体力劳动养活八口之家的年轻人,怎么可能会在下乡前的极度卑微、极度饥饿中,坚持最后一分钟的学术立场,读完最后几页英语经典?

  这真是二十二岁的我?

  “你下乡前一天到隔离室来看我,手里还拿着一小束白花。”爸爸说。

  “白花?”我完全忘了。

  “造反派指着那束花对你说,不能给打倒对象献花。你说,你是到古北公墓去献给叔叔的。”

  这下我想起来了,说:“是的,匆匆忙忙看了你,就去古北公墓。当时觉得路很远,要换公共汽车,中间在虹桥路上等了很久,冷得缩肩跺脚,就是现在上海市中级法院那里……”

  “中级法院搬到那里去了?”爸爸问,“我做人民陪审员的时候,中级法院在福州路外滩。”

  他这么一说,我又想起,家里谁也没有见过他在法院当陪审员的样子,只记得他穿着这套制服做“被审员”。不是被法院审,“文革”时期没有正规法院。他的法院在外滩,那简直是一个太远的梦了。

  我又看了一下爸爸。爸爸垂着眼,但制服看着我。

  眼前是一九六八年冬天的图像。两个血性汉子,两个余家长辈,一头是隔离室,一头是墓地,我站在中间,寒风刺骨,手上拿着一小束白花。

  现在,这地方造起了一座法院。

  法院……

  如果一直有真正的法院,灾难能避免吗?

  爸爸对此历来悲观。

  我比他好奇。为什么法院恰恰造在隔离室和墓地中间?为什么正好出现在一九六八年冬天我缩肩跺脚的地方?

 曾有很多朋友一再鼓励我,到法院起诉诽谤者。理由是:任他们猖狂,天理难容。

  也有很多朋友反对起诉。理由是:让他们出名,何苦来着。

  我一直没有起诉,理由却与爸爸有关。爸爸在“文革”中受了那么多苦,最后却原谅了迫害他的造反派头头。这事比我在做院长期间为造反派学生解脱困难多了,因为被爸爸原谅
的,是整整威胁了我们全家十年之久的狰狞脸谱。

  爸爸原谅造反派头头这件事,我曾经在台湾东海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提到过。根据当时发表的记录,我是这样说的──

  ……父亲在“文革”十年中受尽苦难,多次都想自杀,真可谓九死一生。待到“文革”结束,“四人帮”被逮捕,上海清查“文革”中作恶的造反派,有关人员多次询问父亲,“文革”中直接迫害他的是哪几个人,我父亲总是说:“大概是几个年轻人吧,完全记不得了。不能怪他们,‘文革’是上面发动的,他们年幼无知,响应号召罢了。我如果不被关押,可能也很积极。”

  他的这种态度使我很生气,几次盘问,他都不讲。我想起我去农场前与父亲告别,曾去求过一个造反派,便问这个人叫什么名字,父亲说:“问这个干什么?他那次不是让我们见面了吗?挺好的青年,名字忘记了。”

  直到去年,我收到一封来自甘肃的信。信中说,他是我的忠实读者,但每次读我的书都感到深深的愧疚,因为他是“文革”中斗争我父亲的造反派头头,给我们家带来过不小的灾难。他说他见过我,还记得我去农场前与父亲告别的可怜样子。信后,是他一笔一画的签名。

  我犹豫再三,终于把他的来信、他的名字告诉父亲。父亲根本没忘,听我一说,失神地想了一会儿,立即回过神来问:“他怎么到甘肃去工作了呢?那儿离上海太远了。你如果回信,一定代我向他问好。”

  这时我看看苍老的父亲,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们民族的灾难太多了,老人不想用仇仇相报来延续灾难。他一再说忘了,是想让他的儿子们及早地走向祥和,走向宁静。

  于是,我在宁静中写下了那么多文章,在众多的读者中拥有了一位甘肃高原的读者。

  (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晚,台中市东海大学)

  记得我刚刚收到这封甘肃来信时曾反复想过,写信的这个人,究竟是我们记忆中的哪一个?是那个能言善辩、怪招迭出的戴眼镜的圆脸矮个子男青年,还是那个长得极像我们学院工宣队头头的瘦个子青年,或是另一个我当时没有注意的人?他本来完全可以不写这样一封信来,但他写了,而且一笔一画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这是他的勇敢,但对我们全家来说,他的来信,以及爸爸对他的原谅,却是对灾难岁月的另一番承受。当年的承受不堪回首,现在要重新唤起并立即抹去那番承受,无异于一场心理苦役,分量与以前的承受一样重,就像把一副重担原路挑回。这是渗透到家门里的事,信封内的事,老人床边的事,其间的隐痛难以描述。

  正因为有过这样的承受,我对于震动海内外华文读书界的“石一歌”事件也没有起诉。

  “石一歌”事件发展的最高峰,是北京一家研究鲁迅的学术刊物发表了一篇题为《余秋雨与石一歌》的大批判文章。文章在无限上纲的声调中,不小心也泄漏了一点实情,例如,那个教材编写组确实是按照周恩来总理的指示成立的,存世六年,我只在第一年去过,而且,在我离开很久之后才有其中个别人开始写一些跟风文章。读遍全文,没有提到署名“石一歌”的哪篇文章、哪句话、哪个字,出于我的手笔,但居然用了这么一个标题。文章还故弄玄虚地说,有关证据刊登在香港的《明报月刊》。我托香港朋友查证,没有;再问《明报月刊》编辑部,还是没有。显然,这是欺侮大陆读者读不到《明报月刊》。

  这个骗局本来很容易通过法律手段来揭穿,但我想到爸爸的人生态度,还是没有起诉。

  已经决定不起诉的事情,对方再闹,我也不会改变主意。从北京余某和上海《文学报》挑起“石一歌”事件至今已经整整五年,我知道在这漫长的日子里,有一批人始终在见缝插针、巨细无遗地排查我在“文革”期间的全部言论和行动,据说把十年间的每一个月都排了个遍,更没有放过北大胡传的所谓多少篇文章。凭良心说,全中国知识界有几个人经得起这样排查?但是,排查我的结果如何,他们自己心里明白。

  我把十年的大门彻底敞开,任那么多极不友好的人士在里边东敲西打地盘查了一千多天。对此,我深感骄傲,又深感遗憾。骄傲的理由不必细述,而遗憾的理由却是那些人不理解的,但一切真正的作家都懂。

  一个作家,如果在一场民族大灾难中合情合理地做了几件值得深切忏悔的事,那该引发多少刻骨铭心的精彩文章啊,实在是求之不得,但我由于父亲的原因连做那样的事的机会都没有,至今只能时时扼腕。

  然而,“石一歌”事件总需要有一个了结。我的了结方案是这样一个声明:

  “石一歌”事件已经闹腾了整整五年,影响遍及海内外。为此,本人要对这一事件的两个主角、三个配角,发出悬赏。

  这五人中的任何一个,从本书出版之日起再顺延一百天,只要能出示我用“石一歌”名义写过任何一篇、一节、一段、一行、一句有他们指控内容的文字,我立即支付自己全年的薪金,作为酬劳。同时,把揭露出来的文字向全国媒体公开。

  如果仍然找不到,他们可以自行裁处,我绝对不会要他们忏悔。

  这样的方案,总算够愉快的了吧?

  但是,那天面对缠着白绷带、穿着旧制服的爸爸,我的心情发生了变化。

  我怔怔地想,诽谤在中国,是一场巨大的历史灾难而不是个人事件。我个人可以宽恕诽谤者,但有谁来解救无数被诽谤者?按照常理,我是最不容易被诽谤的,因为我不属于任何社团机构,不跻身哪种代表委员,构不成和谁争权夺利,从不批判别人,从不参加争论,从不参加会议,还长期不在城市,不在国内,然而即便这样,还是遭到了那么多诽谤。那么,中国还有多少更有可能被诽谤而无处讲理的人呢?

  我细细回忆,当年我捧着一束白花站在爸爸的隔离室和叔叔的墓地中间,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当时,既不想报仇,又不想反击,更没有想到哪一天能够伸冤和平反。

  最大的愿望,只想找到一个能够讲道理的地方。

  我只想在那个地方说一句:事实并不是这样,你们也许搞错了。

  那个冬天之所以寒冷,是实在想不出普天之下会有这么一个地方。因此,我只能瑟瑟发抖、缩肩跺脚。

  没有地方讲理,也就使得那位从甘肃写信来的造反派头头,以及“文革”中的其他大批判干将,没有机会听到别人讲理,也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做人的道理。

  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他们最后终于皈服了一些道理,却已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尤其是他们自己的人生代价。

  时至今日,能不能让他们的后继者们少付一些代价呢?那就需要为他们寻找一个讲道理的地方了。

  我想,法院也许正是这样的地方。

 我找鲍培伦律师咨询。我问:“对于诽谤和诬陷,不作刑事案件起诉,而作民事案件起诉,有可能吗?”

  鲍律师想了想,说:“有可能。但明明是刑事,为什么要违避?”

  我说:“中国文人多数是法盲,不教而诛,马上把他们关起来,于心不忍。而且,要关
的人不少。”

  鲍律师点点头。

  我又问:“诉讼请求中,能够只要求他们道歉,不让他们赔款吗?”

  鲍律师奇怪地反问:“为什么?”

  我说:“天下一切以毁人为业的人,总是贫困的。”

  “你又于心不忍了?”鲍律师笑了。

  “对。”我说。

  鲍律师说 :“仅仅要对方道歉,作为一个诉讼就太小了。现在社会上严重的案件那么多,法院要受理你这么一个连赔款都不要的案件,说不过去。还是要象征性地定一个赔偿数字。”

  “你定?”

  “我定吧。”他说。

  我又问:“这样的诉讼,能让传媒不报道吗?”

  鲍律师说 :“现在司法公开,不可能不报道。我们这方,也只有通过报道才能辟谣,为什么不?”

  我说 :“就怕给对方造成太大压力。因为事实的真相是颠覆性的,他们承受不住。”

  鲍律师说:“没有压力还打什么官司?”

  我说:“我只想借着法官在场的环境,让他们安静下来,好与他们讲讲理。”

  鲍律师说:“你打官司是为了使他们恢复理智?”

  我笑了:“有点这个意思。”

  鲍律师沉默了一会儿,问:“你想从哪一项诽谤开始起诉?”

  我想了想,说:“先找与一九六八年冬天相关的诽谤吧。”

  “这个时间有特殊含义?”鲍律师问。

  我说:“是的,前两天我见到了一套旧制服……”但这么一说把事情绕远了,不知怎么绕回来,因此就没有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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