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爱的凌迟


  有些人总感觉自己受命运捉弄,被爱凌迟,在爱中被愚弄。
  因为我们没有在最正确的时间付出承诺,sayyes!也许我们因为一时的自尊、面子、道德、环境、理想或感觉不对,我们不能说,是的,就是现在,我爱你,我要你。
  也不纯然是我们错过时间,有时是时间错过我们。
  或者是不够成熟。在当时,就是没办法说,我们两个人那么相配,就做个决定吧。我就是要狠狠跟着你一辈子,将来会不会后悔,管他的。
  现在的感觉是后悔,或忏悔,或来不及后悔想起当时不是惘然,就是怅然。
  是人心犯贱,没得到的才比较好,还是本来那个没得到的就比较好?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总之我们没有勇气选择,或错过原本应该好好爱的那一个人。
  没有捉住很好的timing(时机),像看樱花没有捉住时间,只看到落花委春泥,或者连个花径都没踏到,只有惋惜。
  众里寻他千百度,懂得正是那个在灯火阑珊处的人才是最爱时,已经不可能,或已经没力气爱,已经辜负了大好时光。如果早一点多好……偏偏就是在这个时间,才领悟到令是而昨非。
  有个自认为条件很好的男人说,他总是遭到同样的命运捉弄。在二十六岁时,一个很好的女孩,他打算“有朝一日”拿来当老婆的女孩,对他说,我要结婚了。他还打算在花丛中多玩一会儿,再来对她说,就是你的……没想到,她的最后通牒只是告知,不是个问答题,他连回答的权利都没有。
  三十六岁那年,他又被命运玩了一次游戏:自以为感情稳固的他,忽然又被女友告知,我要结婚了……
  “为什么不嫁我?”他天真地问。“你从来没有提。”女人说。“我现在提了。”“来不及了。”
  本以为要以事业为先,“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啊……
  他说,总是被缘分捉弄。
  应该说,是被时间捉弄。他又说。
  我说,是被自己捉弄。
  我们总以为,那个“权柄”是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太有自信了,所以情人狠狠地决定消灭我们的自信。
  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是不能等待的。好花易谢,假假的塑胶花常开。你要哪一种?
  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终于等到了他的邀请。
  和他一起出游,是她从十六岁起就深藏在心中的愿望;但在那个充满禁忌的年代,连梦想着他的拥抱都让她有深深的罪恶感,何况是不畏人耳目地在光天化日之下,亲亲密密地陪他走一段呢!
  事隔多年,两个人竟然在一家股票上市公司发放股东大会纪念品时相见了。于是,一起到附近咖啡厅里吃了商业午餐。
  他迟疑了很久,问她有几个孩子。
  “你还没结婚,原来你还没结婚……”他惊愕地说,她看见他眼睛里闪过一丝罪恶感。
  是他的错啊,没错。难道你……你在等什么?他想这么问。她想。
  “这些年来,你就这样一个人过?”
  “从我妈去世以后,我就一个人过日子,反正也很习惯了,没什么不好。一个人很自由啊!”
  她看着窗外绵绵交织的春雨,感觉心情像一条湿漉漉的毛巾,拧也拧不于。“身边的朋友,结婚了,也有很多人离婚,还咬得两败俱伤,不然,就是大家忍气吞声过日子,他们反而都在羡慕我。”
  “说得也是,结婚没什么好的。责任很重,压力很大,上班面对的是工作压力,下班面对的是家庭压力,男人真命苦。”
  他变了,就连心情都像一面被青苔暗自侵蚀的斑驳墙壁;过去,在年轻的岁月里,不曾听见他发出一丝象征软弱的叹气。
  他早就结婚了,她知道。是从以前念女师的朋友那边听来的,但是她没有探究他到底娶了谁。
  从他的改变可以知道这些年来他确实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原来男人也是不堪老的;他的两鬓已有隐隐的霜白,唇的线条不再像大霸尖山的棱线一样刚强凌厉。
  “家庭幸福就好了。”
  她替他补充说明。
  “我太太……去年去世了。”他轻声说。“这些股票……’他看着两大袋的纪念品一眼,不太好意思地说,“都是她买的。”
  “怎么了?”
  “不治之症。”他低头扒着饭,不想多做说明。那么,她也不问了。
  当然要去。即使因为请假被辞掉工作也要去……她一边压抑心头壮烈的念头,怕他看出她澎湃的心绪,怕的是自己反应太过敏捷,有失她为人师表的风范。
  “你还在教书,有春假吧。”他说,“为什么还要教?不累吗?”
  是可以不再为人师表了,给那些乳臭未干的孩子吵了这么些年,老早没了耐心,也用尽了她的爱心,现在觉得看股票指数还来得有趣些。但她害怕有一天,这个世界完全不需要她的付出时,她会像一个隔夜的气球那样生趣全无。
  你的孩子怎么办呢?她的心思细密,想问,却没问。关她什么事?她怕一问之下,她还得带着他的孩子看樱花。
  “你带的东西真多啊,才四天三夜,你……”
  他看她拎着一个大皮箱出现时,眼睛瞪得好大。
  她有点后悔,相较之下,他那只随身小旅行包显得他像个旅行的行家。怪自己想太多了,每天为自己准备一套衣服、一件外套,还有配成一色的手套和帽子,还有各式各样的可能派上用场的药品,将一个大皮箱塞得满满的。
  “对不起……”
  “还好可以托运。”他挤出了一个笑容。
  在飞机上,她看他闭目养神,一时之间不知道要做什么,也稍稍合了眼回想从前,那一次出游是什么时候?好像是遥远而不可记忆的年代,好像还有恐龙会出没的年代似的。她一生做过的最大胆的事,是在念师范毕业的那一年,受他之邀到阳明山,两个人还是搭着公车去的,为等公车等了好久好久。
  大家都说她太乖了,乖得不知道怎么形容,她也以自己永远循规蹈矩为傲。她是受日本教育的父亲和母亲所教养出来的好女儿,一生未曾逾越,除了那一次……
  明知道是在那么严格的学校,还对舍监说谎,表示星期六要回家,却和一个男生跑到阳明山去……如果她的爸妈知道了,会把她绞死在樱花树下以示众人,并为自己教女无方拿武士刀自杀谢罪。
  他大她两岁,正在念大学,他的表妹是她的同学。他在表妹家一看到清秀害羞的她,就开始写信给她;学校舍监闲来会偷看信件,他的信就都由表妹转达。通信一年多后,参加一次他们学校的音乐会,她看到他在台上拉小提琴那种如痴如醉、浑然忘我的样子,心脏差点跳了出来。就是他了,她对自己说。她期待的是一种“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当然,这么沉重的誓言,也得放在一个值得的男人身上,他就是那个值得她放一生凄美挚爱的男人。从那个时候起,她发誓用一辈子的贞洁去爱他。
  她至今未曾违背誓言,没有下一个恋人了。这些日子以来,尽管有人介绍对象给她,在她心头咿咿呀呀的仍是那一首他在台上拉的《流浪者之歌》。
  阳明山的樱花稀稀落落地开着,他牵着她的湿冷的小手走在柔软的山泥上。她害羞地甩开了他一次,后来还是接纳了他厚实的手掌。第一次的牵手,还有,她的初吻。他忽然指着一株盛放的吉野樱说:“看,多美!”他调皮地摇起樱花树来。樱花被迫落得她满头满脸,在她不知所措时,他抱着她的腰,狂热地吻起她来。
  “不,不,不……”她推拒着。他似乎没听见,企图心旺盛地用舌头撬她的牙齿,想要吸取掉她所有的生命汁液似的。
  “不!”他没听见,不理会她微弱的反抗。她怎么办呢?
  她不想在这个时候丢掉她的初吻,可是初吻已意味着触犯了她的贞洁和良好的家教。她想起父母亲严峻的表情——在那个时候,她从没想到自己竟然是父母亲做爱之下的产物。
  怎么可能?父母在她面前不曾互相碰触过彼此的肌肤一下,也未曾在儿女面前对彼此含一丝笑意,两个人看来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她真的相信自己像耶稣从圣母腋下出生一样来到这个世界;母亲总是说,女人笑到露齿是淫荡,如果给男人怎么样了,不如投河自尽,林投姐的传说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趁着他喘气的空当,她情不自禁地给他一巴掌,打碎了春天山中的幽然寂静。她狂奔下山,一路没命跑着,把他抛在身后,发誓不再见他了,他竟然这棵“侮辱”她的尊严。
  回宿舍后,她努力地刷牙洗澡,企图把他的气味洗尽。室友都回去了,她一个人躺在地板上看着天上的上弦月发呆。夜的光在她的手臂上涂得雪白如脂,她看着自己玲珑的腰身,抚着自己烫热的脸庞,心仍跳着,狂乱地想着他的拥抱和喘息。怎么回事啊,怎么……
  之后,有一阵子她觉得后悔了,打他一巴掌做什么?真是有失风度。也许他吻她,只是爱她。
  她低声下气地对她的同学、他的表妹提出要见他的想法。他来了。她说,对不起。“没关系。”他冷冷地说。
  他还是很有风度地请她看电影。在一个露湿青草地的夜里,看完电影,走在他的校园里,他揽着她的腰,坐在山茶花树下。他深情款款的眼神让她感觉,是不是有什么事再发生。她闭起眼睛,感觉到他的脸贴近了,热气哈在她脸上;这一次,她就让他吻她吧,她偷偷查过书,接吻是不会怀孕的,没关系。可是,他不只要吻她……他的手伸到她的下腹部,悄悄前进着,摸进了她的裙子里,探索着她从未给任何人接触过,甚或她自己也不好意思触摸的一个角落。她整个身子打了个寒颤!不!不!
  他竟然没有感觉她的温度冷却了,一味享受她的吻,探索她的身体。
  “不要!”暗暗灯影下,他的眼神像一团雾,失了神似的。作呕的感觉来到她心中,他把我当成妓女吗?
  她无法遏止的这种想法像霉菌一样地蔓延。
  “走开!”她狠狠推开他。
  “要再给我一巴掌?”他似笑非笑地说。
  “我要走了……”她又拔腿狂奔而去。留他一个人,在冰冷的风中想着,他犯了什么错?
  男人的记性没有女人好,在爱情中的思索也没有女人复杂,他只认为他不受欢迎,那么,她一定不爱他。她不爱他,他那么年轻优秀,何必委曲求全,他还有别的女人爱,肯定是的。
  “这里有一千株樱花,从江户时代就留下来的樱花,壮观吧!”走近上野公园,他就拿出照相机拍照,没有时间牵她的手。还是他根本不想牵她的手?盛装的她有点委屈。
  盛装的她默默跟着他。一千株樱花,一阵微风吹过,就是一阵沾衣不湿的樱花雨,每一个人都陶醉在花的雪景里。但人未免太多了些,至少有一万人在看这一千株樱花,“卡瓦伊……”日本女人做作的尖叫声,还有日本男人唱卡拉OK的声音破坏了赏花的情调。她皱皱眉头,端庄地跟随他,一不小心,两个人就会迷失在人阵里。
  好不容易到了一个不再和人群挤来挤去的地方,当然是没有樱花吹雪的地方,不美,但清闲。
  他忽然说:“要不要帮你照一张。”
  她才笑了,心满意足地看着他的镜头。
  晚上,吃怀石料理,喝了清酒。在箱根的温泉旅馆里,她一直想着,等一会儿会发生什么事,竟变得食不知味起来。
  “不好吃吗?”
  “不是,不是……”多少年来,生疏并未随时光老去。要不要告诉他,他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呢?要不要告诉他,她的爱,一直像是樱花一样壮烈?要不要告诉他,好想再听一次他的《流浪者之歌》?不是不想谈恋爱,也不是一直想保持单身,只是错过了。好多年光阴,不知不觉地过了,爸爸生病,妈妈生病……两老过世,她有了个人的生活,没有发现自由,只有发现孤独,早知如此,当初什么都给他,跟他到天涯海角,宁可被父母骂放荡,也要九死不悔……
  她望着外头的月色发着果,躺在榻榻米上的他竟然发出鼾声。难道他邀她出来玩,对她竟不存一丝“邪念”?
  她该怎么办?
  她想了很久很久,鼓足勇气,往他身上靠过去。从他的呼吸中还可以闻到发酵的清酒的甜味。她低头亲了他的额,他忽然伸出手,紧紧抱住她的腰。
  两人在月光的浸润下相看两无言,凝视了一会儿,她把身子压在他的身上,似乎用尽全身力气也要和他黏在一起一样……
  他没有反应。
  “对不起,我……我几年前,有了糖尿病……我恐怕,不能给你幸福,我真抱歉……你不介意吧。我想应该诚实地说出来……”他低声说。两人又凝视了一会儿,他闭起眼,不久她又听到他的鼾声,平稳而低沉如蛙鸣的声音,让她感到那么孤独。原来记忆中的热情像樱花,过了季节就没有了。
  暗夜中她叹了一口大气。
  这一年,她五十八岁,他刚迈人六十大关。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