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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史卷一 大逆二十九案  三、卫州吁弑其君桓公



春秋卫庄公娶于齐庄姜,美而无子,再娶于陈,生桓公完。庄姜以为己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惑,惑而能者鲜矣!”弗听。三十六年,卫庄公薨,子完立,是为桓公。周桓王元年,卫州吁弑桓公而自立,不和于民。九月,卫人杀之于濮。

论曰:州吁之乱,庄公酿之也。不能纳石之谏以端本清源,绿衣篇养为戎首。虽然,卫至辄父子君臣之间,其所由来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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