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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史卷三 残三十六案  三四、朱粲啖人



唐武德初,朱粲剽掠江淮,有众二十万。军中乏食,则命士卒烹妇人婴儿食之,曰:“肉之美者,无过于人。但使他国有人,尔辈何忧于馁哉?”初以隋著作郎陆从典、通事舍人颜憨楚为宾客,其后阖家皆为所啖。又税诸城堡细弱,以供军食。淮安土豪杨士林起兵攻破之,奔菊潭,遂降唐。以为楚王,遣散骑常侍段确奉诏慰之。确乘醉戏粲曰:“闻卿好啖人,人作何味?”粲怒曰:“啖醉人,正如糟彘肉!”促令烹确。遂屠菊潭,奔王世充。及东都败,秦王执粲斩之,军士分食其肉。

论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相人而用之也。率兽食人,犹以为惨,乃同类而相啖,不亦异乎?虽然,粲之食人,满腹而饱也,终以身偿也。若夫弱肉强吞,伏弩椎刃,其为啖也多矣。盖粲啖人之血肉,又有啖人之骨髓而甘心者焉。呜呼!人之相啖,何时已乎?恐不能逃天之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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