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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史卷十 左道二十四案  二四、胡僧咒人自死



唐贞观中,有僧自西域来,能咒人使立死,再咒复生。太宗召试屡验,大见信重。太史令傅奕博学端尚,不用佛法医巫而精于术数。上以僧告奕,奕曰:“此邪术也。臣闻邪不干正,请使咒臣,必不能行。”上命僧咒奕,奕果无所觉。须臾,僧遂僵仆,死不复苏。又有婆罗门僧,言得佛齿,击物辄碎。长安士女辐辏如市。奕谓其子曰:“吾闻有金刚石,性至坚,物莫能伤,惟羚羊角能破之。”试之,应手而碎。观者遂止。奕年八十五,卒于家。有《高识传》十卷行于世,皆以辨驳佛教为主。

论曰:“问咒人不死而自死之理,何也?冰能灭火,火盛则冰亦随化。邪不能胜正,即阴不能敌阳也。博物而知明,端尚而理方,傅公殆贤者乎!故格物为君子正心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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