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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进步的常识


  人绝不可能攀登得比他并不知道要去的地方高。

                       O.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当下,在那些有识之士中,大凡珍视个人声誉的论者,只要论及进步,都会极谨慎地在该词上加引号。然而,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先锋思想家的一个特征,却是对进步的助益性笃信不疑;当然,此后的情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笃信进步的信念也渐渐被认为是一种思想肤浅的象征。尽管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芸芸众生仍将他们的希望寄托于持续的进步,但是知识分子却已普遍对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持续的进步提出了质疑,至少对进步的可欲性提出了疑问。
  那种认为进步是不可避免的观点,无疑是虚幻且天真幼稚的;因此,从某种角度讲,对这样一种观点做出回应,无论如何都是必要的。就已发表的关于进步的论述和著述而言,大多数属于站不住脚的言论,所以在使用该词的时候,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其实在过去,人们从不曾给出理由证明“文明已然、正在、且将会朝着某一可欲的方向演进,”亦不曾给出任何理由可以使人们认定一切变化为必然,或视进步为确然,并会始终有助益于人类。然而,那种宣称人们有能力认识“进步规律”(laws of progress)而且这些规律能够使人们预见我们必然趋向于的境况的观点,甚或那种视人们所为愚蠢之事为必然进而视其为正当之举的观点,则是那些进步观中最无根据的。
  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如果我们对于时下流行的种种打破进步幻想的观点只做轻描淡写的处理,那亦将不无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讲,文明便是进步,而进步即是文明。维续那种我们知道的文明,须取决于那些在有利的条件下会导致进步的诸种力量的运作。如果说进化(evolution)并不一定会导向较佳境况是正确的话,那么同样正确的是,没有那些促成进化的诸种力量,文明以及我们所珍视的一切事态(亦即那些将人区别于动物的绝大多数事态)也将不复存在,或无力长久维续。
  文明的历史乃是一种进步的明证;在尚不足八千年的岁月中,它便成就了几乎一切为我们视作为人类生活之特征的东西。在放弃了狩猎生活以后,我们的大多数直系祖先在新石器时代的初期便步入了农耕生活,而且很快又进入了都市生活;此一进步可能只用了三千年时间。从某些方面来看,人的生物构造并未能相应地跟上文明迅速变化的速度,人对其理性不及的境况的调适仍有不少跟不上时代节奏的地方,而且较之适应文明生活,人的许多本能和情绪可能仍更适应于狩猎生活等等;这些现象实不足以使我们感到太过惊诧。如果我们文明中的许多特征,在我们看来是不自然的、人为的或不健康的,那么这一定是人类自进入都市生活始便具有的经验,实际上是自文明初始便已有的经验。所有那些为我们所熟悉的反对“工业主义”(industrialism)、资本主义及过度精致生活(Overrefinement)的论点,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对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抗拒;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乃是人类在经历了五十多万年狩猎生活以后,在不久前才接受的方式,而且这种生活方式还导致了种种人类迄今尚无力解决的问题。

  2.当我们将进步与我们个人的努力或有组织的努力结合起来讨论时,“进步”(progress)乃是指一种趋向于某一已知目标的发展。社会进化(social evolution),则不能被称作这种意义上的进步,因为它并不是通过采用已知的手段努力趋向于一既定的目标这种人的理性来实现的。然而上述意义上的进步观并不完全正确,更为确当的观点乃是把进步视为一种人对其智力进行组合和修正的进程,亦即一种调适和学习的进程,在此进程中,不仅为人们所知道的种种可能性,而且亦包括各种价值和欲求,都在持续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由于进步在于发现尚未知晓之事象,因此它的结果必不可预见。由于进步始终将人们导向于未知领域,所以我们至多能够期望的便是对那些导致不断进步的诸种力量加以理解。如果我们想努力创造种种有利于进步的条件,那么对这种累积性发展进程的特性,做出上述那种一般性的理解便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种理解却决不是那种能使我们做出具体预测的知识。然而,那种认为我们能够从这种理解中获致我们必须遵循的进化之必然规律的主张,则纯属荒诞。人之理性既不能预见未来,亦不可能经由审慎思考而型构出理性自身的未来。人之理性的发展在于不断发现既有的错误。
  即使在那种最刻意探求新知识的领域,亦即科学领域,也无人能预见其工作的各种后果。事实上,人们已日益认识到,甚至那种试图将科学的目标刻意设定为达致实用性知识(a useful knowledge)(即达致那种人们能够预见其在将来的效用的知识)的努力,也可能滞碍进步。进步,依其性质,是不可能被计划的。在我们旨在解决某个具体问题并已经掌握回答这个问题的基本答案的特定领域中,我们或许有理由说“我们在计划进步”。但是,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努力仅限于实现那些现已可见的目标,如果新的问题也不再持续产生,那么我们很快就不用再做什么努力了。只有探索进而认识我们未知之事物,才会使我们变得更聪明。
  然而,探索我们未知之事物的努力,也常常会使我们大为沮丧。尽管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在于实现我们所为之努力奋斗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喜欢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结果,亦不意味着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结果都是有助益的。而且,由于我们的希望和目标在进步进程中也会发生种种变化,所以有关由进步创造的新的事态乃是一更佳事态的说法是否还具有明确的意义,也就颇令人怀疑了。虽说进步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和支配力的累积性增长,但是它却并未因此而认定新的事态就一定比旧的事态更能满足我们的需求。我们的乐趣可能只在于实现我们始终为之努力奋斗的事情的过程之中,而对此一结果的确实拥有,则可能不会使我们产生多少满足感。如果我们不得不止于当下的发展阶段,那么我们是否就比我们止于百年前或千年前具有更多实质意义上的幸福呢?坦率而言,此一问题很可能是无从回答的。
  然而,无论对这一问题做出什么样的回答,都无关紧要。此处紧要的是人们是否能够成功地达致每一时刻似乎都可能达致的事态。人类智识得以证明自己者,并非昔日之成就,而是当下生活中的努力和为未来所做的奋斗。进步乃是一种为运动而运动的过程,因为人们正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以及在习得某些新东西所产生的结果中,享受着人类智能的馈赠。
  个人的成功,只有在进步相当迅速的社会中,才能为大多数人所分享。在一个静止的社会中,有多少兴起者,就有多少衰败者。为使绝大多数人在其个人生活中参与社会发展之进程,此一发展进程就必须以一相当的速度推进。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亚当·斯密的说法是正确的,“正是在这种进步的状态(即社会并不满足于已然获致的富足,而正在发展以求进一步的获取)中,贫困的劳动者的境况,亦即大多数人民的境况,似乎是最幸福的和最舒适的。然而在静止的状态中,他们的境况会非常艰难;而在衰败的状态中,他们的境况则会极为悲惨。进步的状态实乃是令社会各阶层人士所欢欣、所心往的状态。静止的状态令人乏味,而衰败的状态则令人悲哀。”
  一个进步社会最具特色的事实之一,就是个人在其间所努力追求的大多数事情,只有通过更深一层的进步方能达致。这是因为此种进步进程的必然性使然:新知识及其禆益只能逐渐地传播和获得,而且众人愿望的实现也始终取决于少数人先行获致新知识并先行获享由此种新知识产生的助益。有一种观点认为,那些新的可能性,在一开始便是可由社会成员通过刻意安排而为众人分享的社会共有物(a common possession);这种观点无疑是误导的,因为这些新的可能性只有经过使少数人的成就逐渐为多数人所接受和分享这一缓慢和渐进的过程,方能成为共有物。这一进程的渐进特征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因为人们通常都太过关注发展过程中的少数显见且重大的步骤。但是我们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重大的发现多半只是展开了新的广阔前景,因此人们还必须通过长时间的进一步努力,才能使其间产生的新知识为一般大众所享用。或者说,必须经过调适、选择、组合、及改进的长期进程,新知识方能得到充分使用。这就意味着,始终有人在他人尚未获益于新成就之前便已从中获益了。

  3.我们所期望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讲,似乎都是上述那种不平等现象的结果,而且如果没有这种不平等,似乎也不可能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以这样一种高速率推进的进步,不可能以一种齐头并进的平均发展的方式加以实现,而必须以一些人先发展,另一些人继而跟进的梯队发展方式(echelon fashion)来加以实现。这样一个道理之所以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乃是因为我们习惯于将经济进步主要视之为更多商品物资的积累。但是,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至少在相当的程度上也要凭靠我们在知识上的增进,因为这种知识的增进不仅能使我们大家消费更多相同的东西,而且还能使我们享用不同的东西,而且常常是那些我们在早些时候甚至并不知道的东西。虽说收入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资本的积累,但却有可能更依赖于我们不断习得的知识,因为正是知识,才使我们得以用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去运用我们的资源,并使我们不断地开拓出资源的新用途。
  知识的增长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乃是因为新知识的用途是无限的(只要我们不以垄断的方式人为地造成知识的稀缺),尽管物质资源始终处于稀缺状况并不得不被保留于有限的用途。知识一旦被获致,便会被无偿地用以服务于所有的人。正是通过知识这种无偿的馈赠(尽管这种知识是社会中的一些成员经由种种实验而获致的),普遍的进步才具有了可能,亦即先行者的成就促进了后继者的发展。
  在上述发展进程的任何阶段,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境况,即尽管我们已经知道许多东西的生产方法,但是其生产成本却仍然太昂贵,所以只能提供给少数人享用。在早期阶段,这些东西的制成,须耗用大量资源,其价格也往往会高出个人全部收入之平均分配的份额的许多倍,所以这些产品只能为少数有能力从中获益的人享用。“在一新商品成为一种公众需要并构成一种生活必需品之前,通常只是少数人的玩品。因此,今日的奢侈品乃是明日之必需品”。再者,新东西之所以常常会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完全是因为它们一度曾是少数人的奢侈品。
  如果我们这些生活在较富有国家的人,能够在今天给大多数人提供不久前在物质上还不可能如此大量生产的商品和便利设施,那么这在很大程度上讲乃是这样一个事实的直接结果,即它们最初只是少数人方能享受的奢侈品。大凡舒适家庭居室中的便利设施、交通及沟通之便利工具以及娱乐和享受之便利设施,最初都只能小批量生产;但是,正是在这种小批量的生产中,我们逐渐学会了用少得多的资源去生产它们或与其类似的产品,进而能够向绝大多数人提供这些物品。富有者购买此类新商品的费用,有一大部分被用来支付试验新商品的费用(尽管富有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此),而作为这一进程的结果,这些物品便可以在晚些时候为贫穷者所享用。
  上文所述的重要之点,不仅在于我们逐渐学会了以廉价之方法大规模地生产那些我们先前只知道以昂贵的方法少量生产的商品,而且还在于唯有从先行者的角度出发,我们方能拓展出后继者的种种欲求和种种可能性,这是因为在大多数人有能力追求一些新目标之前,少数人早已选定这些新目标并已经为之实现而努力了。如果少数先行者在既有的目标业已实现后所欲求的新东西很快就能为其所享用,那么那些将在此后20年或50年中给大众带去这些商品的种种发展,就势必会受到那些已然能够享用它们的少数人的观点的指导。
  如果在当下的美国或西欧,相对贫困者能够用其收入的合理部分来购买汽车或冰箱、支付飞机旅行的费用或购买收音机,那么这完全是因为在过去一些收入较多的人能够支付这些在当时尚属奢侈品的费用。进展之路已因前人的踩踏而大为平坦了。正是由于先行者发现了目标,人们方能为那些较不幸运者或能力较弱者建造起通向此一目标的道路。有些物品在今天之所以会被认为是奢侈品或浪费者,只是因为它们是一些只为少数人享用甚或为大众所不敢梦想的东西;但是,我们却必须指出,正是这些奢侈品或浪费者,是人们尝试一种最终会为大众所享用的生活方式的代价。我们可以说,那些将得到尝试并在日后得以发展的物品之范围的扩大、以及那些能使大众受益的经验之积累,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对现存财富的不平等分配的结果。如果对新商品的尝试能够早在绝大多数人得以享用这些商品之前便可以展开,那么进展的速率便会大大提高。许多改进之物,如果不能在早期就为一些人所享用,则更不可能为大众所享用了。如果所有的人都不得不等到新物品能够为所有的人都享用的那一天才可以做出进一步的追求,那么我们可以认定,这一天在许多情形下就永远不会到来。我们甚至还需要指出,即使是最贫困者在当下所享有的相对富裕的物质生活,也是昔日不平等的结果。

  4.因此,在一个进步的社会中,一如我们所知,比较富有的人也只是在他们所享有的物质生活条件方面比其他人略有领先而已。在进化的进程中,他们先行生活于其间的阶段只是他人尚未达致的阶段,但是他人亦将在此后步先行者之后尘而达致此一阶段。因此,“贫困”亦就成了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概念。当然,这并不能使贫困成为不贫困。尽管在一个发达的社会中,未得到满足的欲求通常已不再是那些物质的需求,而是文明发展所产生的一些精神上的需要,但是依然不争的是,在每一发展阶段,绝大多数人所欲求的一些东西只能为少数人所享用,而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发展,方能使大众都享用到这些东西。我们为之努力的大多数东西,实际上是我们因他人已经拥有它们而欲求的东西。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一个进步的社会依赖于这种习得和模仿的进程,但是它却能把它所引发的欲求视为继续努力的激励。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进步的社会并不保证这种努力的结果能为每个人都享有,它甚至也不考虑由少数人先行享有一些东西而确立的范例会导致大众因不能实现这些欲求而蒙受痛苦的问题。这似乎很残酷,因为它在增加给少数人以赐予的同时,也激增了大多数人对此的欲求程度,而这些欲求又往往不能马上得到实现。然而不论如何,只要它仍是一进步的社会,那么就定有人领先,而其他人继而追进。
  在进步的任一阶段,富有者都是通过尝试贫困者尚无力企及的新的生活方式而为一个社会的进步做出其不可或缺的贡献的,如果没有他们做出的这种贡献,贫困者的进展便会大为延缓。但是,即使是这样一种观点,在一些人看来,亦只不过是一种牵强附会的堂而皇之的辩词而已。然而,如果我们稍加思考,就会发现,此一论点确实有道理,而且就此而言,即使是社会主义社会,亦不得不效法自由社会。在计划经济的社会中,如果它不能完全效仿其他较为发达的社会,那么它就必须在大众可资享用之前指定一些个人负责尝试或试验最新的进展成就。如果不是由一些人先行实践或尝试,那些新的但仍旧昂贵的生活方式就不可能推及大众而为他们所普遍享用。但是,仅让一些个人尝试特定的新商品,也还不够充足,因为这些商品只有作为社会之普遍进展的附属物而被欲求时,它们才会具有恰当的用途和价值。在一个推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中,为了知道在每个阶段上应当促成哪些新的可能性,以及为了知道应当以什么方式并在什么时候将某些特定的新型商品推及和融入普遍的发展进程之中,它就不得不确定某一阶级(或者诸阶级中的一个阶层)为先导,始终先发展于其他人。计划经济社会的这种境况之所以区别于自由社会的境况,乃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即在计划经济社会中,以指定方式而产生的不平等乃是设计的结果,而且特定个人或群体的先行发展亦是由权力机构决定的,而不是由非人格的市场进程(the impersonal process of market)决定的,亦非由家庭出身和机会运气的偶然事件所促成的。此外,我们应当补充指出的是,计划经济社会与自由社会的区别还在于,在推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中,只有那些由权力机构批准的较好的生活方式,才是被容许的,而且即使是这样的生活方式也只有那些被特别指定的人方能享有。但是,计划经济社会为达致与自由社会同等的进步速率,就不得不存在不平等的现象,而且这种不平等的程度也不会与自由社会中的不平等有太大的差别。
  上文所述的不平等现象,在我们看来乃是一可欲的现象,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进步的前提下,这种不平等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才能被视作合理,实际上并不存在一可行的判准尺度,当然,我们不希望见到个人的境况由武断的意志来决定,也不愿意看到权力者根据个人意志将某种特权授予某些特定的人。然而,那种认为某些人太过富有或者认为某些人的进步远远大于其他人的现象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观点,在何种意义上可被视为确当,亦很难有定论。如果先行者与后继者之间在发展速率方面的距离太大,那么提出上述问题或许还有些道理;但是,只要社会分层持续存在而且收入金字塔的每一台阶都以某种合理的方式为人们所占据着,那么我们就很难否认贫困者或弱势者会在物质上受益于其他人先行致富这一事实。
  那些反对我们主张的观点乃源出于下述误解,即那些领先者占有了对某些东西的权利,而根据此一权利,他们独享了原本可为大众所享用的东西。如果我们只是从如何重新分配由过去的进步所达致的成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不是从我们这种不平等的社会所促成的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那么这种反对观点就是有道理的。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一些群体先于其他人而发展的现象,显而易见,实有利于后进者,同理,如果我们能够以极快的速度汲取或利用较为先进的知识(这些知识乃是一些在某一先前不为我们所知的大陆上的其他人士在更为良好的境况下获致的知识),那么我们一定会受益无穷。

  5.当平等问题涉及到我们自己社会中各阶层的成员的时候,我们很难以一种情感不涉的方式就这个问题做出讨论;当我们从较为宽泛的角度(如从富国与贫国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平等问题的时候,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认识到这个问题讨论中的复杂性,我们就不会轻易地为下述观点所误导,即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某种自然权利或天赋权利(natural right),从其所属群体的收入中分享一确定的份额。虽说当今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从彼此的努力中获益,但我们却显然没有理由视世界之一切创造物为集体统一努力的结果。
  当下的西方人在财富方面要远远富足于非西方的人,这是一个事实;虽说这个事实在某种意义上讲乃是资本更大积累的结果,但是细究起来,其主要原因却是西方人以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运用了知识。毋庸置疑的是,如果西方国家不给出如此之强的领先示范,那么那些正在力图达致西方国家当下生活水准的较贫穷的或“不发达”的国家的前景就不容乐观。再者,如果在现代文明兴起的过程中,有一个世界性的权威机构不许某些地区领先其他地区大多并确使每一发展阶段上的物质利益能平均分配给世界各国,那么世界的发展前景显然会因为如此的安排而比实际发展进程糟得多。在今天,一些国家仅在几十年内就能达致西方国家耗用了千百年时间才得以达致的物质生活水平,难道这还不足以证明它们的进步之路因西方不曾被迫同其他国家平分其物质成就(亦即西方未被拖拉住后腿,能够先于其他国家而发展起来)而变得更为平坦和便捷了吗?
  西方国家之所以较富有,可以说是因为其拥有较发达的技术知识(Technological knowledge),然而,西方国家之所以拥有较发达的技术知识,则是因为其较富有。那些经由先发达国家耗费大量经费、时间、精力等而形成的无偿赐予性知识(free gift knowledge),则使那些后发达国家能够在耗用远比此少得多的代价的境况下达致与西方国家同等的水平。的确,尽管后发达国家可能不具有自生自发性进步(spontaneous progress)的条件,但只要有一些国家在领先,那么所有的后发达国家就能够随后继起。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正是那些并不自由的国家或群体也能够从自由产生的诸多成就中获益,构成了自由的重要性未能得到较确切理解的诸原因之一。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而言,文明之进展始终是外部影响的结果,而且,由于受助于现代沟通之便利,这些国家也不致落后太多,尽管绝大多数发明或创新都源出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我们决不应当忘记的是,苏联和日本的发展依赖于努力仿效美国的技术已有多时!只要有人提供了大量新的知识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那么人们甚至有可能在认真考量以后,以那种能使其群体的绝大多数成员在大约相同的时间并在相同的程度上受益的方式,运用所有这些新的知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虽说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也能够获致此一意义上的发展,然其进步却基本上是寄生性的,亦即依附于那些业已付出代价的国家或社会所获致的成就的进步。
  在这一方面,最值得我们牢记的有两点:一是能够使一个国家在此种具有世界性的发展中起领导作用的因素,乃是其在经济上拥有最为发达的阶层,二是试图经由主观设计而铲平贫富阶层之间差距的国家,定将断送其在这种世界性发展进程中的领导地位,大不列颠所显示之悲剧便是此一方面的一个范例。在此之前,大不列颠的各阶层曾因下述事实而获益,即具有悠久传统的富有阶层所要求的乃是具有高品质和高品味的产品,而这恰恰是他国所不及的,因此英国逐渐能够向世界其他国家提供其产品。然而,英国的领导地位,后来却随着那个在生活方式上为他国模仿的阶层的消失而丧失了。英国的劳动者用不了多久就可能会发现:一是他们之所以在过去能从其社会中获益匪浅,乃是因为在他们的社会中有许多成员都比他们富有;二是英国的劳动者之所以在过去比其他国家的劳动者领先,部分原因乃是英国的富有者同样比其他国家的富有者领先。

  6.如果从国际层面来看,甚至国与国之间在财富方面的巨大不平等,都可能对所有国家的进步产生重大助益,那么我们对于一个国家内部的群体或阶层间的不平等,会有助于所有群体或阶层的进步这一点还能有什么疑问呢?就一国而言,其总体发展速度的增进,乃是凭靠那些突进最快的人士来实现的。即使一开始有许多人都很落后,但是用不了多久,先行者打通发展之路的累积效应就很快会促进他们的发展,并能使他们在发展的进程中维系其地位。在一个拥有许多富有者的社会中,其社会成员事实上享有着很大的优势地位,而这种优势则是那些因生活在贫困国家而无法从富有者所提供的经验和资本中获益的人所不具有的;因此,用这种境况来证明个人有权对其所属群体的收入主张更大份额的正当性,显然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在一般情形下,事实似乎的确如此,在迅速进步持续一段时间以后,它所具有的对于落后者的累积性助益,将大到足以使他们的进步速度趋近原来领先者的进步速度,因此领先者与后进者的进步长期速率将趋于拉平。美国的经验似乎至少证明了一点:较低阶层者地位的提高,一旦加快了速度,那么向少数富有者提供物品也就不再成为产生很大收益的主要来源,从而这方面的工作也就让位于那些导向满足大众需要的各种努力。因此,那些一开始促使不平等现象自动升级的各种力量,到后来便趋于削弱这种不平等。
  因此,对于采用凭空设计的再分配的方式来减少不平等和消除贫困的可能性这个问题,一定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认识进路:一是从长远的立场来看,另一是从短期的立场来考察。在任何特定的时候,我们都可以通过将我们从富有者那里获得的财富提供给最贫穷者的方式来改善他们的境遇。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按这种方式而将贫富者在进步过程中的地位拉平的作法,能够暂时使各阶层之间的差距迅速缩小,但用不了多久时间,这种作法便会延缓整体的发展速度,甚至还会在长期的进程中阻碍落后者或贫困者的进步。晚近的欧洲经验在很大程度上确证了这一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一方面,原本进步迅速的富裕社会因采取了平均化的政策而变成了静止的(如果还不是停滞的)社会,而另一方面,原本贫困但奉行竞争政策的国家却变成了极具动态且进步的社会。就这一点而言,大不列颠和斯堪的纳维亚等推行高度福利政策的国家与西德、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之间的表现,构成了鲜明的对照;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等福利国家现在也开始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如果对此需要证明,那么高度福利国家的上述试验就可谓是一例:将某种相同且平均的标准强加给所有的人,无疑是使一个社会处于静止且不发展之状态的最为有效的手段,或者只允许最富成就者享有略高于平均数的标准,无疑亦是延缓进步速度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就未开化国家的状况来看,每一位公允的观察者都可能会承认,只要其全民仍处于同等低下且停滞的生活水准,其地位的改善就不会有什么希望,因此其发展的首要条件乃在于他们当中的少数人应当较其他人先行发展起来;然而,颇为奇怪的是,竟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以同样的方式去看待较发达的国家中与此类似的问题。当然,如果一个社会只允许操握政治特权者发展,或者先行发展者能获致政治权力并运用此一权力去阻碍他人的发展,那么它就不可能比平均主义的社会为优。但是,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所有旨在防阻少数人发展的阻碍因素,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实际上也是阻碍所有人进步的因素;而且这些阻碍因素也并不会因为它们能满足大众一时的情绪而减少其对大众真正利益的侵损。

  7.就西方发达国家的状况言,人们有时会指责说,它们进步太快且太限于物质层面。速度太快与范围太局限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很可能是密切勾连的。一般而言,物质迅速进步的时代,很少是艺术的辉煌鼎盛时代,而且艺术及智识努力的珍贵极品和华贵品味,往往都是在物质进步的速度延缓的时候出现的。无论是19世纪的西欧,还是20世纪的美国,都不是其艺术成就的灿烂时期。但是,那些并不具物质价值的作品的盛产,似乎又是以经济条件的先行改善为其前提的。一般来讲,在物质财富增长极为迅速的时期以后,人们可能会自然而然地转向对非物质活动的关注,或者说当经济活动不再能够提供迅速进步的魅力的时候,一些最具天赋的人士亦可能会自然而然地转向追求其他价值的实现。
  当然,上文所述只是致使许多人对物质迅速进步的价值持怀疑态度的一个原因,甚至有可能不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我们还必须承认,我们尚不能断言大多数人对进步的所有结果甚或大部分结果都持欢迎的态度。在多数人看来,进步乃是一非自愿的事情,它虽说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他们所欲求的东西,但却也迫使他们接受了许多他们根本不想要的变化。关于参与进步进程的问题,个人毫无选择的余地,唯有参与一途可循;进步虽说给人们提供了新的机会,但同时也剥夺了许多他们所欲求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往往是他们最感亲切者和最为重要者。对另一些人来讲,这种进步纯属一悲剧,而那些倾向于依赖昔日进步之成就而生活但却不愿意参与进步之未来进程的人则认为,这种进步与其说是一种福音,不如说是一种灾难。
  在所有的国家、在所有的时代,总是有一些群体过着一种或多或少静止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经数代人的相传而无所改变。他们的这些生活方式可能会因种种发展而受到突然的威胁,但是,他们却对这些发展的进程方向又毫无作为;因此,不仅这些群体的成员而且常常还有一些外界人士,都希望他们的生活方式能够得到维护。欧洲的许多农民,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偏远山区的农民,便是一范例。这些农民非常珍视他们的生活方式,尽管这种生活方式已不可能再获发展,尽管这种生活方式的存在也已因太过依赖那种始终处于变化和发展状态之中的都市文明而无力再依凭自身的能力维续下去。然而,保守的农民,一如其他人,其生活方式都是由此前的另一类人创生的,这些人曾是他们自己时代的创新者,他们通过自己的创新而迫使那些属于更早时期的文化状态的人接受了他们的新生活方式;当年游牧民对那种以圈地的方式侵扰其牧场的做法就可能大加抱怨,这可以说无异于后来的农民对工业的侵扰所给出的指责。
  这些人必须屈从于种种变化,而这便是进步的部分代价;这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不仅是大众,而且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每一个人,都被文明之发展而引入了一条并非出自其自身选择的道路。如果大多数人被要求对进步所引发的各种变化发表他们的意见,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希望消除进步的许多必要条件和许多不可避免的后果,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做法最终会扼杀进步本身。此外,我还听说有这样一种观点,即多数经由审慎思考而做出的投票决定(与某个统治精英做出的决定不同),可以裁断是否应当做出这类牺牲或做出哪类牺牲,以实现自由市场社会所能达致的更好的未来境况。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人们实际欲求的大多数东西的实现,可以不依赖于这种进步的持续性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如果这些人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通过阻止那些他们并不即时同意的后果的发生而终止这种进步的持续性发展,而这最终会致使人们的大多数希望无从实现。
  最后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我们在今天可以提供给少数人的所有舒适条件,或早或晚都能为所有的人享用。诸如个人服务之类的舒适条件,就显然不可能推及大众。它们属于通过进步而可以剥夺的那些优越条件,即使为富有者所拥有也不例外。但是,少数人所拥有的大多数便利,随着时间的推移,确能为其他人所享用。实际上,我们力图减少现下痛苦和贫穷的所有希望,也都是建立在此一期望之上的。如果我们放弃进步,那么我们也就势必要放弃我们现在所希望的一切社会改进措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们所欲求的在教育及卫生健康方面的一切进展,以及我们对于至少大部分人应当达致他们为之努力追求的目标的希望,亦都取决于进步的持续性发展。我们必须牢记:阻碍领先者进步,很快就会变成对所有其他后进者的进步的阻碍,而这种结果乃是我们最不愿意见到的事情。

  8.上文主要关注的是我们自己的国家或那些被我们认为是我们自己文明的成员国的问题。但是我们还必须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昔日进步的结果——例如,知识及种种成就以一种极为迅速且便捷的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已把我们置于了一种毫无选择的境地,只能继续高速的进步。除此之外,在我们的目前状况中,还有一个新的事实也在迫使我们继续向前进步,这个事实就是:西方文明的种种成就已然成了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欲求和妒羡的对象。不论从多么高深的观点来判断我们的文明是否真的比其他的文明更优秀,我们都必须承认,西方文明在物质层面的成就,实际上就是所有渐渐了解西方物质进步的人士所需求的。这些人士也许并不希望全盘接受我们的文明,但确信无疑的是,他们却希望能够从中择取所有适合于他们的东西。我们可以为下述事实感到遗憾,但却不能无视它,这个事实就是:即使在那些与西方文明不同的文明支配着大多数人生活的地方,领导权也几乎全部都落入了那些努力采用西方文明的知识和技术的人士的手中。
  尽管从表面上看,当下有两种类型的文明似乎正在彼此竞争,以赢得世界各国人民的依归,然而事实却是,这两类文明对大众所做的允诺,以及它们所提供给大众的便利条件基本上是相同的。虽说自由国家与全权性国家都声称其各自的方法在满足人们的欲求的方面将比对方的速度快,然而这个目标本身在他们看来却一定是相同的。这二者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只有全权性国家会明确认为自己知道应当如何获致那种结果,而自由世界只有通过其往昔的成就来表明这一点,因为就西方世界的性质而言,它们无力为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任何详尽的“计划”。
  但是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说西方文明的物质成就激发了他者的远大抱负,那么它们同时也给予了这些人以一种新的力量,亦即那种在他们认为没有获得其所应得者时摧毁这种文明的力量。由于有关各种可能性的知识要比物质利益传播得快,所以当今世界上有很大一部分人会在种种可能性未得到实现的时候深感不满,而这种不满却是他们往日所没有的,更有甚者,他们还会据此决定主张要求那些在他们看来是他们的权利。这些人一如任何国家之贫穷者所错误认为的那样,坚信他们的目标可以通过对既有的财富作再分配的方式而得到实现,而且他们还经由某些西方思想的启示而更坚定了此一信念。随着他们力量的增强,他们便会在财富增长不够迅速的时候强行实施再分配措施。然而,这些会降慢领先者发展速率的再分配措施,必定会导致这样一种境况,即次一轮的改善将不得不更依赖于再分配措施,因为经济增长所提供的东西愈来愈少。
  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人的期望,只能通过迅速的物质进步来满足。毋庸置疑的是,就他们目前的状况而言,因他们的期望未能实现而导致的巨大失望,会导致严重的国际冲突或磨擦,甚至还可能导向战争。因此,世界和平以及伴随世界和平而存在的文明本身,就必须依赖于持续的且高速率的进步。因此,在此一紧要关头,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仅是进步的创造者,而且同时也是进步的囚困物;而且即使我们希望,我们也绝不能放松悠闲下来,毫无紧迫感地坐享我们业已获得的成就。我们的使命就是必须继续领先,亦即在一条更多的人都会努力步我们之后尘的道路上继续领先。当然,到将来的某个时日,亦即当(在全世界范围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长时期的提高以后)进步之通道极其堵塞(因为后继者会赶上来,而领先者亦因此会缓慢下来)从而导使那些落后者在一段时间内仍能按过去的速度继续发展时,我们还会再一次拥有选择权,以决定我们是否愿意按此一速率领先。但是,在眼下,亦即当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还只是刚刚意识到人类有可能消灭饥饿、提高卫生条件和根治病害的时候,当他们经历了千百年比较稳定的生活之后刚刚受到现代技术之浪潮冲击的时候,当他们对这种浪潮做出第一轮回应并开始在总体上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拼命赶超的时候,我们的进步速率即使稍有减低,亦可能对我们构成致命的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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