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第六章 计划经济模式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这种计划经济的最盛时期是把所有的生产都纳入了计划。二战以后,经济发展的竞赛在两种不同制度的国家之间进行。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如当时的苏联和中国,发展出了一整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在其经济体制中,还保存了象工资、货币、商品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经济形式,然而通过对社会财产的国家占有和集体占有,通过一系列经济管理上的计划手段,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已经被限制到了最低限度,国家企图控制经济运行中的所有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的所有方面。由于革命所具有的暴力形式的惯性作用,这种计划经济形式甚至被不适当地推到了极端。不赞成或不理解这种经济体制的人甚至被定性为敌我矛盾,被宣布为反革命,成为了专政对象。

  一 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

  我们不用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样简单的概念来表达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关系。从理论上说,国家可以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而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是法学或形而上学的法所有权关系。人们通常所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过是法律上规定的所有权,法所有权不是所有制关系,而仅仅是所有制关系的一个片面的静态的和孤立的方面。用这种国家政权规定的法所有权去规范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关系,无疑是社会主义的空想。

  从经济的观点看问题,对生产资料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并不能真正占有它。只有在生产资料和劳动结合,并实际生产和占有了剩余价值,才能说是真正占有了这部分生产资料。如果生产资料不能给它的法所有者带来任何收入,甚至亏本,那他对这部分生产资料实际上并没有所有权。马克思在谈到法国农民时曾指出,由于赋税,由于高利贷,各种血税,抵押贷款,他们的所有权已经变成虚幻的所有权,尽管在法律上还是那部分土地的所有者。实际上,当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向另一种生产方式转化时,成千上万的小生产者的法所有权就是这样被资产阶级的经济所有权合法的剥夺,成为没有财产的无产者。

  构成传统社会主义法所有制体系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实际上并没有存在的经济合理性。以全民所有制经济而言,从理论上说,我国总劳动人口80%的劳动者是双重所有者,即既是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同时又是集体的或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的主人。即一方面,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在非全民所有制经济工作的劳动者,在法律上是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但实际上他什么都没有,既不能通过这种所有者的地位得到任何实际的收入,又不能在这种法律上属于他们的生产手段上通过劳动实现自己的所有权。80%的人什么权利都没有,怎么能说是全民所有呢?同样,在全民所有的企业中劳动的劳动者,也不是真正的所有者。

  因此,没有什么全民所有制经济,只有国有经济。然而,国有经济的所有者也未必能从这种僵化的法所有权形式中充分的实现自己的所有权。这只需要指出僵硬的计划经济造成的效率低下和浪费就够了。如果一个企业亏损而至于资不抵债甚或破产,无论其所有者是代表全体人民的中央政府,或是代表某一地区部分人民的地方政府,其财产所有权又何从体现呢?

  然则有没有可能达到有足够生产资料供全社会使用的可能,在现阶段的中国,由于尚处于发展中阶段,没有这种可能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在只有社会的一部分人有可能拥有先进的和充足的生产手段时,而另一部分人没有先进的生产手段甚至没有足够的生产手段的时候,能不能实行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有没有可能实现公有制。当现代化的生产技术的发展使得物质生产手段越来越集中在越来越少的生产者手中,全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只能由相对和绝对来说都越来越少的生产者完成时,如何使得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成为整个社会的福音,成为人们普遍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源泉,应该是经济学的重要任务。经济学不可能去研究某些具体的生产资料的法所有制的静态归属,而是要讨论在经济运动的全过程中,对中国这样的国家来说,不但是在国内经济运动的全过程中,而且是在与国际经济运动的联系中,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如何使得经济进步和发展的成果为社会最大多数的成员所分享,从而使得人们作为社会主义的劳动成员的权利能够在社会主义的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得到普遍的和充分的实现。

  二 国家所有制经济

  国有国营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的。它在资本主义国家就广泛存在。我们甚至不好说它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萌芽,因为在几乎所有的国家,不管是姓“社”还是姓“资”,按照市场经济的标准,国家经营的企业效率都是很差的。这样,要说国营企业就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非常勉强。

  其实,发明国营企业的并不是高鼻子的洋先生,也不是大胡子的马克思。而正是我们的老祖宗,大约是汉武帝吧。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值得中国人自豪的事,反正汉武帝把当时最先进的生产资料制造业和最有利可图的生活资料制造业国有国营了。历史上称为“盐铁官营”。我看过一些按马克思观点写的中国古代经济史之类的书籍,我觉得这些作者大大忽视了“盐铁官营”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意义,从而在所谓中国阶级社会的分期问题上显得异常生硬而勉强。

  中国的封建社会与欧洲的封建社会相比,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从战国时代算起,封建社会整整延续了两千多年。为什么呢?西汉初有两件事,改变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进程。一件是“削藩”,一件就是“官营”。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到西汉,中国进入了大一统的封建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这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将推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就只能是市民阶级即如西欧当时的中间等级。这个市民阶级当时在中国是存在的,司马迁称之为货殖家,专门为之立了一个《货殖传》。他们冶铁、煮盐、铸币、开矿、经商、对农牧业进行集约性经营,有着很大的政治经济势力。汉武时,一个“扬可告缗”,几乎整个的工商阶级被无偿剥夺了财产。同时建立起的“官营”政策,则把有利可图的产业都收归封建国家所有,使整个的市民阶级成为了封建阶级的附庸,不再是一股独立的社会力量。第二件是贾谊主张的“削藩”政策的推行,使中央集权的封建皇权不再面对诸候等强大的地方政治势力。所有这些,造成了皇权的至高无上,以及官营经济的统治地位。在以后二千年的历史中,很大程度上做到了贾谊在《治安策》中所描述的“卧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政治局面。

  而在西欧,在资本主义的发源地英国,首先,岛国与大陆分离这样的地理环境适宜工商业的发展而不可能造成强大一统的皇权;其次,教会势力对王权有着很大的限制。所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能够使市民阶级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最终市民的议会能够让王权低头。这样逐步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

  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来被推举上来代表市民阶级的贤良文学召开的盐铁会议,是工商阶级的政治代言人以否定“盐铁官营”为其政治目的的会议,然而这些秀才毕竟没有回天之力,中国封建社会的官营经济就这样固定下来,成为中央集权的封建皇权的强大的经济基础。于是,任何生产的发展,任何发明的出现,都不可避免的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附庸,而不可能形成新的能够对封建社会形成挑战的新的生产力,以及代表新的生产力的革命阶级。所能对封建政权形成挑战的政治力量,就只有农民阶级。中国的农民阶级也苦,苦到极点就起来造反。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也是世所罕见的。农民起义推翻封建王朝,由于他们本身不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阶级,结果建立起来的,又是封建王朝的复制品。中国封建社会就这样步入了自身循环的怪圈,再也不能进步。而对西方国家的社会进步起了极大推动作用的中国四大发明,在中国本身,却只能是看风水的罗盘、过年的燃放的烟花、印制儒经佛经和封建社会的史传而已,没有能起到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战国秦汉时代官员代步的车马,退化成后来用人抬的的官轿,也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好写照。后来的少数民族与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结合,使中国封建的社会形态变得更加僵死和封闭。

  因此可以说,如果没有西方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还会在封建社会里彷徨一万年。

  现在我们回头来看,如果我们撇开政权的性质不谈(那首先是属于政治思想范畴的),现代社会的国营经济与封建社会的官营经济实际上没有多大的区别。无怪世界上没有把国营经济搞好了的国家。原因就在于它实际上不是很好的社会基本经济形式。它实际上是封建专制经济形式与现代社会主义理想的结合体。马克思是不赞成国家所有制经济的,但这种所有制形式却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形式。假如斯大林时代和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竟然延续下来,而世界上已没有资本主义国家存在,人类史上也许又将开始一个僵死的社会形态的千年世纪,人类社会又将进入一个黑暗的死胡同。直到八十年代,可以庆幸的,一是世界上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第二大幸事是中国还有一个邓小平。历史将证明,邓小平是挽救社会主义并将社会主义带出死胡同的第一人──本来1989年社会主义在中国是存在着象后来的苏联东欧那样一朝复灭的现实可能性的。也许再有三、五十年,中国发展为一个一流的强大国家的时候,我们的后人将会在历史上写下,邓小平时代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史上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同时也是人类史上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历史地看问题,资本主义经济模式确实比僵化的高度集权的国家所有制经济要来得先进。就单纯的经济性质而言,在任何时候,国家所有制经济都不等于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就其有积极意义的方面来看,它应该也只能是一个过渡性的或带有局部性质的所有制形式。所以,苏联的解体,斯大林版本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转变,在一定意义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并非就是洪水猛兽般的和平演变。

  综观这个世界上所实行过的计划经济,总的说来,是有它的致命弱点的。譬如,它最终不能计划经济的发展方向。如中国的经济计划,它可以遵循前苏联的经济发展轨迹作计划,可以遵循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轨迹制订计划,可以借鉴东亚和东南亚国家的出口导向发展战略,但是,在它前面没有先行者的时候,它必然不能作出有自己发展方向的经济计划。它只能将现有的生产能力在外延上加以扩充。因为不能想象,没有亿万市场经济的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政府的计划经济委员会能够洞悉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先机,稍微计划出比如现代的信息产业乃至信息社会。记得在农业学大寨的年代,看过一个人民公社的发展计划,其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要在五年内使每个生产队拥有一个板车,就是那种两个轮子的人力货车。

  而看一看后来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五年间很多农户靠自己的勤劳致富,拥有的是自己的拖拉机和农用汽车。我们的国家计委的领导也许比那些公社领导要高明许多,但我认为,在那种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从长远来看,他们的经济计划是同一性质的。当然,这种类型的计划比起大跃进所放的卫星,又要好多了。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是以人为本的。综观历史,凡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消费指向的商品或劳务,都可以得到马克思时代的理论巨匠乃至斯大林时代、毛泽东时代的职业革命家所梦想不到的发展,如家用轿车、个人住宅、以电视为代表的家用电器、家用电脑等,整个经济可以说就是这些以个人和家庭为消费单位的需求拉动起来的。而所有这些,都与个人作为自由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在市场经济机制下所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密切到分不开的。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所有这些财富,自然就应该享受所有这些经济成果。这就是不同于国家所有制经济的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的重要特点是政府直接掌握社会投资资金。社会投资基金由政府运用的弊病在于,当需求旺盛使一个产业效益好利润高时,表明市场需要发展该产业。而政府运用这个资金可能造成两种问题:

  一是将资金用于其他产业方面,这样无视市场的价格信号,大致将违反市场规律,造成经济结构的不合理;二是资金运用另起炉灶,即不是对上缴利润的企业进行投资进行技术改造以扩大生产能力,而是铺摊子新建企业,造成原有企业因为缺乏资金而技术和装备老化。从而造成当市场对该产业的需求趋于饱和时,原有的企业因为技术落后,且因为市场因素已经没有投资进行改造的经济合理性,因而处于被淘汰的境地,进而造成一系列遗留的社会问题。如现在普遍存在的国营企业效益低下的问题。

  当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并不是绝对的坏事。原因在于,当时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如苏联、中国,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发达的落后国家,同时面临的是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不能否认,国家直接掌握经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使尤其是中国在短短的时间里迅速地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巩固了国家政权,打破了帝国主义国家的包围和封锁。从而在世界上站住了脚。这时的国家所有制经济,实际上相当于非常时期的经济管制。在当时的具体条件下,可以说是成功的运用。然而,非常时期的成功运用,一旦延续到了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而且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用马克思主义的各种理论包裹起来,到了摸不得碰不得的地步,就必然的走向了他的反面。这个反面,在中国,是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在苏联,就是资本主义。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