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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二十五个世纪以来的结论


  以上所简要评述的,一共有30次战争。其中:对古代欧洲历史的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的,是12次战争;对1914年以前的欧洲历史有过决定性意义的,是18次大战。关于反对拿破仑的斗争,只是当作一个战争来看待,因为这些斗争是此起彼伏的,无法把它们分开。这30次大的冲突,包括着280多次个别战役和会战。其中,只有6次战役是预期采取直接路线战略来对付敌军主力而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这6次战役是:伊苏斯战役,高加米拉战役,弗里德兰战役,瓦格拉姆战役,萨多瓦战役和色当战役。在这6次战役的头两次当中,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因为采取了间接路线的大战略,已经严重地削弱了波斯帝国,大大动摇了其附庸国家对于帝国实力的信心,因而早已为他的直接进攻作好了准备。此外,亚历山大之所以能在每次会战中夺得胜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实际上掌握着一套比较完善的工具——总是采取战术性的间接路线。
  在其次的两个战役当中,拿破仑每次开始作战的时候,本来都是企图采取间接路线的,但是很快就改取了直接进攻的方法。这是因为什么呢?一方面,他缺乏忍耐性;另一方面,他对其军队的优势力量具有信心。拿破仑的这种优势的基础,就是大量集中使用炮兵,用以对付敌人的要害地点。他在弗里德兰和瓦格拉姆战役中所以能够取胜,主要原因是使用了这种新的战术方式。然而,这两次胜利都是付出了高昂代价的,而且就其对于拿破仑本身命运的最终影响来说,即令能够产生一时的战术性优势,但终究还是不采用这类直接路线的方式为好。
  至于说到1866年和1870年的两次战役,我们已在上一章中看到,尽管这两次战役被人们认为是直接路线的代表,可是事实上,偶然的行动却具有意想不到的间接性效用,而且,两次战役又因为普军在战术方面的优势而增大了胜利。普军的战术优势,在1866年是因为采用后装枪而获得的,在1870年是因为使用较完善的炮兵而取得的。
  通过上述6次战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些战役中采取直接路线的方法,实在是缺乏理论上的根据。然而,在整个历史的漫长岁月中,直接路线似乎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而预期的间接路线,却完全是例外的。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统帅只有在极端艰困的条件下才来采取间接路线,而且并不认为这是他们的基本路线。可是,这种间接路线又总是使他们在采取直接路线遭到失败之后而获得胜利。此时,他们多半是已经居于劣势,因而只好采取间接路线了。对于这种在不利条件下所取得的决定性胜利,是很值得予以重视的。
  通过前面几章的简要论述,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大多数的战役中,间接路线对于胜利的取得实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其中,值得特别提出来的,有以下这些战役。属于上古时代的是:公元前405年,赖桑德尔在爱琴海上进行的战役;公元前362年,埃帕米农达所在伯罗奔尼撒半岛进行的战役;公元前338年,菲力浦在贝奥提亚进行的战役;公元前302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在赫塔斯佩斯河进行的战役;同一年内,卡桑德尔和奈西马丘在近东地区进行的战役;汉尼拔在埃图里亚境内特朗西梅诺湖地区进行的战役;西庇阿在非洲的乌蒂卡和撒玛进行的战役;凯撒在西班牙的伊勒尔达(现为莱里达)进行的战役。属于近代史时期的是:克伦威尔进行的普雷斯顿战役、邓巴战役和伍斯特战役;杜伦尼在1674年至1675年进行的阿尔萨斯战役;尤金亲王在1701年进行的意大利战役;马尔波罗于1708年在弗郎德勒进行的战役;维拉尔斯在1712年进行的弗郎德勒战役;1794年,沃尔夫进行的魁北克战役,约尔丹进行的摩泽尔河-马斯河战役;1796年,卡尔大公进行的莱茵河-多瑙河战役;拿破仑在1796年、1797年和1800年进行的三次意大利战役;拿破仑在1805年进行的乌尔姆战役和奥斯特里茨战役;格兰特进行的维克斯堡战役和薛尔曼进行的亚特兰大战役。此外,也还简单地评述了其他许多战役,其中的间接路线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比较起来不如上述战役那样显著。
  从历史上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大量战役中,我们看到,采取直接路线获胜的例证是如此的少,采取间接路线获胜的例证又是这样的多,因此,很自然地要得出一个结论:间接路线和直接路线比较起来,前者实在是最合理和最有效的战略形式。
  我们通过历史例证的分析,是否可以作出更为肯定的结论呢?当然,是可以的。历史上所有知名的统帅,大概只有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可以除外,当他们看到敌人占着有利的自然地形时,或者处在坚固的筑垒阵地上时,未必会作出直接强攻敌人的决定。有时,他们迫于形势的压力,不得不进行直接强攻的冒险,但通常总是以失败而告终。此外,历史证明,一位真正有名的统帅,总是宁愿采取最困难,甚至是最冒险的间接路线,而不愿意采取直接的路线。在必要的时候,他还宁愿只用一部分兵力,去翻越山地,穿过沙漠或沼泽,甚至于脱离开自己的交通线。他宁肯面对各种不利的条件,而不愿接受直接路线通常所蕴育着的失败的危险。
  天然的障碍,不管它们如何险峻,其危险性事实上总要少些,因为它们总是比较具体的,还比不上一次真正战斗的危险。任何的自然条件都可以估计,任何的障碍物都可以超越过去,只有人的抵抗并不那么容易对付。只要制定出周密而合理的计划,对部队进行相应的训练,作好适当的准备,那么,任何的天然障碍都是可以克服的。举例来说。1800年,拿破仑尽管“按照计划”越过了阿尔卑斯山,可是,一个小小的巴尔德要塞,却居然严重地阻碍了他的大军继续前进,竟使他的整个计划面临着破产的威胁。
  现在我们再从另一个侧面加以观察,那么就可看到,在历史上所有取得决定性战果的战役和会战中,几乎所有的胜利者,都是早在冲突发生之前,先使他的敌人在心理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关于这一点的例证,可以列举在以下城塞和地区所进行的战役或会战:马拉松,萨拉米,埃戈斯波塔美,曼提涅亚,喀罗尼亚,高加米拉(由于大战略的作用),赫塔斯佩斯河,伊普苏斯,特朗西梅诺湖,坎讷,梅塔弗尔河,撒玛,提卡梅尔,塔吉纳,黑斯廷斯,普雷斯顿,邓巴,伍斯特,布伦海姆,奥登拉尔德,德南,魁北克,弗勒柳斯,利佛里,奥斯特里茨,耶拿,维克斯堡,科尼格内兹和色当。
  如果把战略和战术结合起来加以研究,我们还可看到,上述所引的大部分战役或会战的例证,可以分别归并到两种类型中的一种。第一种类型,其特点是采取从容不迫的防御战略,先作有计划的撤退,而后转入战术上的进攻。第二种类型,其特点是实行战略性的进攻,以便使自己处于控制敌人的有利态势,而后在威胁敌人后方的情况下转入战术上的防御。这两种战略战术相结合的方式,都是一种间接路线,它在心理方面的根据可以用下面这句话来表达:“引诱敌人落入陷阱。”
  事实上,这也和克劳塞维茨所曾设想的观念一样,认为防御是一种较强而且比较经济的战略形式。不过这里所说的,在意义上还要深广一些。因为这里所说的第二种类型,从表面上和军队调动的特点上来看,是带有进攻的性质,但其潜在的目的却是迫使敌人提前转入进攻。间接路线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要迫使敌人采取错误的行动,进行不正确的调动,这正和“柔道”的原理一样,要设法让对方用自己的力量来打击他自己。
  在攻势战略中,间接路线的表现形式,通常都是把部队开去进攻敌人的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用去进攻对方国家的或军队的补给源泉基地。然而,有的时候,这种行动也可能纯粹是追求心理上的目的。贝利撒留所进行的某些战役就是例证。不管在什么时机,也不管采取什么形式,这种军事行动都不应该有损一个目的,那就是瓦解敌军的士气和破坏敌军的作战部署。这一点,正是判断任何间接路线的唯一标准。
  根据我们的研究,还可以得出另外一个结论。当然,对于这一点,可能不是完全没有争论,但我们认为这是颇有兴味的。这个结论是:在一次战争中,对方如果是几个国家或几支军队,那么,最好的办法是首先集中兵力打击对方最弱的一个伙伴,而不要首先企图去歼灭对方最强大的那个敌人,不要以为最强大的那个敌人失败以后其余较弱的伙伴会随之而自行崩溃。
  在古代史中,有两次最出色的战争,即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征服波斯和西庇阿消灭迦太基的战争,其胜利就是采取摧毁敌人实力基础的办法来取得的。由于采取了这种间接路线的大战略,马其顿王国和罗马帝国才得以兴建起来。它们的最大继承者——不列颠帝国,也是采取这种战略建立起来的。拿破仑·波拿巴的崛起和他的国家实力的获得,同样是以这种战略作为基础。再往后说,美利坚合众国的宏伟大厦,也是建筑在同样的地基之上。
  要想掌握运用间接路线的艺术,了解它的真正意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对整个战史进行不断的研究和分析。把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两条简单的原理:一条是消极的,另一条是积极的。第一条,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战例表明,任何一位统帅,对于已经据有坚强阵地的敌人,决不可以进行直接的正面攻击。第二条,必须首先压倒敌人的抵抗意志,而后才能对他实施进攻。
  对于这个基本的真理,列宁是颇有认识的。他曾经说过,在战争中最合理的战略,就是要一直等到敌人在精神上已经涣散之后再开始作战,这样予以致命的一击,才能比较轻松地获得胜利和达到最大的效果。这当然不一定总是可能的。不过,如能对他这个思想略加修正,似乎是将会更有实用价值。这就是:“在任何战役中,最合理的战略,就是一定要等到敌人在精神上已经发生动摇之后才开始进行会战;而最合理的战术,就是一定要等到敌人在精神上发生动摇之后才开始发起攻击;只有这样才能创造有利条件,以便实行具有决定意义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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