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实行的军衔制

  1955年2月8日,包括军官军衔制有关内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毛泽东颁布实施。8月11
日,国防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下达了“关于军士和士兵评定军衔的指示”,规
定了士兵军衔的内容,全军评定军衔的工作正式展开。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军衔评定工作
基本完成。
    1955年9月27日下午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授衔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毛泽
东主席亲自将命令状授予十位元帅。至此,正式揭开了授衔的序幕。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举行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官军衔的典礼,周恩来总理分别把大将、上将、中将、
少将军衔的命令状授予粟裕等在京将官。次日,国防部进行授予校官军衔的典礼,彭德怀授
予在京部分校官军衔。同年11月至1956年初,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相继举行授衔典礼,
同时,各部队还举行了授予士兵军衔的典礼。
    1965年6月1日起,撤消军衔制。
军衔等级设置
1952年初,总干部部和苏联专家酝酿的方案是设6等20级,即: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级; 将上将、准上将改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其 它不变。 1955年正式实行军衔制时,共设6等19级,比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了兵种元帅、准 尉两级,即: 元帅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3级: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但实际授衔时,应毛泽东本人的要求,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军衔,这是考 虑到当时我军有十几万副排级干部,军委决定暂时增加准尉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 题。
军官职务编制军衔
1955年的军官服役条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每一军官职 务,均须在定员编制表内规定其相当的军衔。”国防部1956年下发了《军官职务编制军衔 表》,规定军官编制军衔为一职一衔和一职二衔。 1955年首次授衔时,评衔条件掌握较严,结果普遍存在实际军衔低于编制军衔一到两 级的现象。如:军长的编制军衔是中将,而64名在职的军长、政委中,只有8人被授予中 将军衔,54人被授予少将军衔,还有2人被授予大校军衔,低于编制军衔者占87.5%。师长 的编制军衔是少将,但73名在职的师长、政委中,只有3人被授予少将军衔,70人被授予 大校军衔,占95.9%。而且,由于授衔后不少军官又得不到正常晋级,致使这一现象有增无 减。 1960年,国防部重新制订了《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取消了一职一衔的规定,改设 一职多衔,大多数职务设三衔,实际上,主要是将原编制军衔的下限降低了一、两级。 军衔的种类区分和军衔称为1955年军衔制对军官的区分比较复杂,按专业勤务分为指 挥、政治、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和行政等8类。指挥和政治军官中,又按军兵种 分为若干类。各类军官军衔等级如下: 1、指挥军官和政治军官步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骑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炮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装甲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工程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铁道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通信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技术勤务军官:少尉至上将。 公安军军官:少尉至大将。 海军军官——海上军官:少尉至大将。 海岸军官:少尉至上将。 2、技术军官:少尉至上将。 3、军需军官:少尉至上将。 4、军医军官:少尉至上将。 5、兽医军官:少尉至上将。 6、军法军官:少尉至上将。 7、行政军官:少尉至大校。 海军海上军官及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行政军官的名称前,均冠以军种及专 业勤务名称,构成这些军官的军衔称为,如海军中尉、技术少校、军法上将等。其他军兵种 军官,规定只在将军军衔前冠以军兵种名称,如步兵少将、公安军中将、空军大将等。校官 以下人员,无专业衔称,直接称谓其军衔。 军官军衔的批准与授予权限1955年军衔制对军官军衔的批准与首次授予权限规定得较 高。 军官军衔首次授予权限:元首由国家主席、将官由国务院总理、校官和尉官由国防部长 命令授予。 军官晋衔批准权限:少尉、中尉、上尉晋级,由方面军和一级军区司令员和政委命令授 予;大尉、少校、中校、上校晋级,由国防部命令授予;元帅军衔,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 定,由国家主席命令授予。 由于我军规模较大,中央军委将第一次授予少尉军官和大尉、少校军官的晋级交由各大 军区级首长代国防部部长审批,奉国防部长命令公布。
授衔情况
1955年首次授衔时,我军共有60余万名干部获得了准尉以上军衔。其中: 元帅和大将各10人。 上将5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一名。 中将17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一名。 少将802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4名,1961至1964年由大校晋升少将533 名。 1955年授衔时,10名元帅平均年龄57.岁,朱德最大69岁,最小的林彪49岁;10名 大将平均年龄51.7岁,最大的张云逸63岁,最小的许光达47岁;上将平均年龄47.7岁, 最大的陶峙岳63岁,最小的肖华39岁;中将平均年龄45岁左右,最大的傅连璋61岁,最 小的刘西元、张池岳38岁;少将平均年龄43岁左右,最大的史可全63岁,最小的吴忠、 徐斌34岁。 我军将官中: 女将军一人,即李贞少将,曾任军事检察院副院长。 外国人一人,即洪水少将,越南河内人,京族,曾任军委主办的《战斗训练》杂志社社 长等职,1956年回国。 解放战争时期起义将领14人,其中上将3人:陈明仁、陶峙岳、董其武;中将3人, 少将8人。 少数民族34人,上将2人:乌兰夫、韦国清;中将8人,少将24人。其中壮族11 人、蒙古族5人、藏族5人、维吾尔族5人、满族4人、回族2人、土家族2人。
1955年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
编制军衔     主要职务 上将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长、军兵种司令员、政委 上将——中将    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副部长;沈阳、北京、         南京、济南、广州、昆明军区司令;军兵种副职;军事、政治         学院副职;兵团司令员、政委 中将——上将    新疆、西藏、成都、武汉、兰州、福建军区司令员、政委;其         他军区、兵团副职;军种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         正职 中将       军长、政委;新疆、西藏、成都、武汉、兰州、福建军区副职;         其他军区、兵团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中将——少将    海军二等基地司令员、政委,军兵种副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直署部部长 少将——中将    兵团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军区海、空军参谋长、政治部         主任少将师长、政委;副军长、副政委、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少将——大校    省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分区司令员、政治部主任 大校——少将    海军水警区司令员、政委;总部各下署处处长,军兵种司、政、         后下属部(处)长 大校——上校    副师长、师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副参谋长、军分区副司令员、         副政委、参谋长 上校——大校    军区海、空军司、政、后下属处处长 上校        团长、政委 上校——中校    师副参谋长、总部一级参谋、助理员 中校——上校    军司、政各处处长,军兵种及部分军区科长 中校——少校    总部、军兵种的副科长;军分区各科科长、二级参谋 少校——中校    师司、政各科长,军司、政各副处长,200床位医院院长、政委 少校        营长、教导员,空军大队长,团副参谋长、后勤处主任,三级军         舰舰长、三级参谋 少校——大尉    师后勤各科科长 大尉——少校    空军团领航主任,四级门诊部主任 上尉——大尉    连长、指导员 上尉        四级舰艇长,五级参谋 上尉——中尉    空军大队军械、特设主任 中尉——上尉    副连长、副指导员 中尉——少尉    五级舰艇长,空军中队军械、特设、机械师 少尉——中尉    排长 少尉        空军副驾驶,50瓦电台台长 (摘自《世界军事博览〈我军历史上的军衔制〉》,徐平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