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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世代之间的争斗


  让我们首先解决上一章结束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做母亲的应该不应该有宠儿?她待子女应该不应该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尽管说起来可能使人感到厌烦,但我还是认为有必要再唠叨一下,象往常一样作个声明,做到有言在先,免得产生误会。“宠儿”这个词并不带有主观涵义,“应该”这个词也不带有道义上的要求。我把做母亲的当作一架生存机器看待,其程序的编制就是为了竭尽所能繁殖存在于体内的基因的拷贝。你我之辈都是人类,知道具有自觉的目的是怎么一回事,因此,我在解释生存机器的行为时使用带有目的性质的语言,作为一种比喻,对我是有其方便之处的。
  我们说做母亲的有宠儿,这旬话实际上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它在子女身上投资时,资源的分配往往不均等。母亲能够用来投资的资源包括许多东西。食物是显而易见的一种;还包括为取得食物而消耗的精力,因为它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把食物弄到手。保护子女免受捕食者之害而承担的风险也属资源的一种,它可以“花费”也可以拒绝花费这种资源。此外,料理“家务”以及防止风雨侵袭所消耗的能量和时间,在一些物种中为教养子女而花费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资源。做母亲的可以“随意”决定如何在其子女间分配这些资源,或均等,或不均等。
  要设想用一种通货作为亲代用以投资的一切资源的计量单位是困难的。正如人类社会使用货币作为可以随时转换为食物、土地或劳动时间的通货一样,我们需要一种通货来衡量这些资源,即个体生存机器用以在另一个个体,尤其是自己孩子身上投资的资源。某种能量的度量单位,如卡路里,有其可取之处,一些生态学家已据此从事于核算自然界里能量消耗的成本。但这种核算方式是不全面的,因为它不能精确地转换成具有实际意义的通货,亦即进化的“金本位”——基因生存。1972特里弗斯提出亲代投资的概念(parental investment)。从而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尽管在阅读他的言简意赅的文章时,我们从字里行间获得的印象是,这个提法与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生物学家菲希尔爵士(Sir Ronald Fisher)在1930年提出的“亲代支出”(parental expenditure)在含义上很相近]。
  亲代投资(P.I)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机会(因而得以成功地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特里弗斯提出的亲代投资这个概念的优点在于:其计量单位非常接近于具有实际意义的单位。一个幼儿消耗一定数量的母体的乳汁,其数量不是以卡路里或品脱计算,而是以同一母体所哺育的其他幼儿因而受到的损害为计量单位。比方说,如果一个母体有两个幼儿x和y,x吃掉一品脱母乳,而这一品脱母乳所体现的又是亲代投资中的主要部分,那么其计量单位就是y因没有吃到这一品脱母乳而增加了其死亡的可能性。亲代投资是以缩短其他幼儿估计寿命的程度为其计量单位的,包括已出生的或尚未出生的幼儿。
  亲代投资并不是一个尽善尽美的计算方式,因为它过度强调亲代的重要性而相对地贬低其他的遗传关系。最理想的应该是利他行为投资(altruism investment)这个概念化的计量单位。我们说个体A对个体B进行投资,意思是个体A增加了个体B的生存机会,但以牺牲个体A对包括其自身在内的其他个体的投资能力为代价,而所付出的一切代价均需按适当的亲缘关系指数进行加权计算。这样,在计算一个母体对任何一个幼儿的投资额时,最好能以对其他个体的估计寿命所造成的损害为计量单位,所谓其他个体不仅指这个母体的其他子女,而且指侄子、外甥、侄女、甥女以及母体自身等等。不过,就许多方面而言,这个方法过于烦琐,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特里弗斯的计算方法还是有很高的实用价值的。
  任何一个母体在其一生中能够用来对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她自己等,但为了便于论证,我们在这里仅仅考虑子女)的亲代投资是有一定总量的。这个亲代投资总额包括她在一生中所能搜集或制造的食物、她准备承担的一切风险以及她为了儿女的福利所能够耗费的一切能量与精力。一个年轻的雌性个体在其成年后应如何利用它的生命资源进行投资?什么样的投资策略才是它应遵循的上策?拉克的理论已经告诉我们,它不应把资源分摊给大多的子女,致使每个子女得到的份额过分微薄。这样做它会失去太多的基因:它不会有足够的孙子孙女。另一方面,它也不应把资源集中用在少数几个宠坏了的儿女身上。它事实上可以确保一定数量的孙子孙女,但它的一些对手由于对最适量的子女进行投资,结果养育出更多的孙子孙女。有关平均主义的投资策略就讲到这里。我们现在感到兴趣的是,对一个做母亲的来说,在对子女进行投资时如果不是一视同仁,是否会有好处,也就是说,它是否应该有所偏爱。
  我们说,做母亲的对待子女不一视同仁,在遗传学上是毫无根据的。它同每个子女的亲缘关系指数都一样,都是1/2。对它而言,最理想的策略是,它能够抚养多少子女就抚养多少,但要进行平均投资,直至它们自己开始生男育女时为止。但是,正象我们在上面已看到的那样,有些个体与其他个体相比,是更理想的寿险对象。一窝幼畜中,个子矮小,发育不良的和同窝其他发育正常的幼畜一样,体内有同等数量的来自母体的基因。但它的估计寿命可要短些。换句话说,如果它要和它的兄弟们一样长寿,它就需要额外的亲代投资。做母亲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它可能发现,拒绝饲养一个个子矮小、发育不良的幼畜,将其名下应得的一份亲代投资全部分给它的兄弟姐妹反而来得合算。事实上做母亲的有时干脆把它丢给其他幼畜作为食料,或自己把它吃掉作为制造奶汁的原料,这样也许上算。母猪有时吞食小猪,但它是否专挑小个子的吃,我却不得而知。
  发育不良的小个于牲畜是个特殊的例子。对幼体的年龄如何影响母休的投资倾向,我们可以作出一些更带普遍性的猜测。如果在两个幼儿中它只能拯救其中一个,而另一个最终会死去的话,那么它应拯救其中年龄较大的一个。这是因为,如果死亡的是年龄较大的一个而不是小弟弟,那么,它一生付出的亲代投资中较大的那一部分将要付诸东流。也许这样说能更好他说明这个问题:如果它救了小弟弟,它仍需要耗费一些代价昂贵的资源才能把这个幼儿抚养到大哥哥的年龄。
  另一方面,如果这种抉择并不截然涉及生或死的问题,那么对母亲来说,其上策也许是,宁可将赌注押在较年幼的一个身上。我们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做母亲的因为不知道该把一些食物给小的吃还是给大的吃而感到左右为难。大哥哥更有可能凭自己的力量去寻找食物。因此,如果妈妈不饲养它,它不一定会因此死去。另一方面,小弟弟因为年事尚幼,没有能力自己去找吃的,如果母亲把食物给了大哥哥,小弟弟饿死的可能性就更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妈妈宁愿牺牲小弟弟,它还是可能把食物喂给小弟弟,因为大哥哥毕竟不太可能会饿死。这正是哺乳动物使幼儿断乳,而不是喂养它们终生的原因。到了一定时候,做母亲的就停止喂养一个幼儿,而将其资源留给未来的子女,这样做是明智的。这个时刻到来时,做母亲的就要给这个幼儿断乳。有时一只母畜可能知道它生下的是最后一个幼畜,它会把自己有生之年的全部资源花费在这个最小的幼儿身上,也许把这个幼儿奶到成年。不过,它应该”权衡一下”,要是把资源花费在孙辈或侄甥之辈身上是否更为合算,因为尽管后者同它的亲缘关系只及子女的一半,但它们从投资中获益的能力可能比它自己这个幼儿大两倍以上。
  在这里似乎应该提一下人们称之为停经这个令人费解的现象。也就是人类中年妇女的生殖能力突然消失这个现象。在我们未开化的祖先中,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少见,因为能够活到绝经这个年龄的妇女并不大多。可是,妇女的生理突变与男子生殖力的逐渐消失显然不同,这种不同说明停经现象大概具有某种遗传学上的”目的性”——就是说,停经是一种“适应”。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很不容易。乍看之下,我们很可能认为妇女在倒毙之前应该不停地生男育女,即使随着年事的增长,她养下的婴儿的存活率会越来越低。至少,她们总应该尽力而为吧?但我们应当记住,她的孙子孙女也是她的后代,尽管亲缘关系只有子女的一半。
  由于各种原因,也许与梅达沃的衰老学说(第54页)有关,处于自然状态的妇女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丧失抚养子女的能力。因此,老年母亲所产幼儿的估计寿命短于青年母亲所产的幼儿。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妇女和她的女儿同一天生产,她孙子的估计寿命大概要比她儿子的估计寿命来得长。妇女到达一定的年龄后,她所生育的每个孩子活到成年的平均机会比同岁的孙子活到成年的平均机会的一半还要小。在这个时候,选择孙子孙女而不选择子女作为投资对象的基因往往会兴旺起来。四个孙子孙女之中只有一个体内有这样的基因,而两个子女之中就有一个体内有它的等位基因。但孙子孙女享有较长的估计寿命,这个有利因素胜过数量上的不利因素。因此,“孙子孙女利他行为”基因在基因库中占了上风。一个妇女如果自己继续生育子女就不能集中精力对孙子孙女进行投资。因此,使母体在中年丧失生殖能力的基因就越来越多。这是因为孙子孙女休内有这些基因,而祖母的利他行为又促进了孙子孙女的生存。
  这可能就是妇女停经现象形成的原因。男性生殖能力之所以不是突然消失而是逐渐衰退,其原因大概是,父亲对每个儿女的投资额及不上母亲。甚至对一个年迈的男人来说,只要他还能使年轻妇女生育,那么,对子女而不是对孙子孙女进行投资还是合算的。
  迄今为止,我们在本章和上一章里都是从亲代,主要是从母亲的立场来看待一切问题的。我们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做父母的是否应该有宠儿,一般说来,就父亲或母亲而言,最理想的投资策略是什么?不过,在亲代对子代进行投资时,也许每一个幼儿都能对父母施加影响,从而获得额外的照顾。即使父母不“想”在子女之间显得厚此薄彼,难道做子女的就不能先下手为强,攫取更多的东西吗?他们这样做对自己有好处吗?更严格他说,在基因库中,那些促使子女为自私目的而巧取豪夺的基因是否会越来越多,比那些仅仅使子女接受应得份额的等位基因还要多?特里弗斯在1974年一篇题为亲代与子代间的冲突(parent-offspring Conflict)的论文里精辟地分析了这个问题。
  一个母亲同其现有的以及尚未出生的子女的亲缘关系都是一样的。我们已经懂得,从纯粹的遗传观点来看,它不应有任何宠儿。如果它事实上有所偏爱,那也是出于因年龄或其他不同条件所造成的估计寿命的差异。就亲缘关系而言,和任何个体一样,做母亲的对其自身的“密切程度”是它对其子女中任何一个的密切程度的两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它理应自私地独享其资源的大部分,但其他条件不是不变的。因此,如果它能将其资源的相当一部分花费在子女身上,那将为它的基因带来更大的好处。这是因为子女较它年轻,更需要帮助,因而它们从每个单位投资额中所能获得的好处,必然要比它自己从中获得的好处大。促使对更需要帮助的个体而不是对自身进行投资的基因,能够在基因库中取得优势,即使受益者体内只有这个个体的部分基因。动物之所以表现出亲代利他行为,而且事实上它们之所以表现出任何形式的近亲选择行为,其原因就在于此。
  现在让我们以一个幼儿的观点来看一下这个问题。就亲缘关系而言,它同它的兄弟或姐妹之间任何一个的密切程度和它母亲同其子女之间的密切程度完全一样。亲缘关系指数都是1/2。因此,它“希望”它的母亲以其资源的一部分对它的兄弟或姐妹进行投资。从遗传学的角度上看,它和它母亲都希望为它的兄弟姐妹的利益出力,而且它们这种愿望的程度相等。但是,我在上面已经讲过,它对自己的关系比它对兄弟姐妹当中任何一个的关系密切两倍,因此,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它会希望它的母亲在它身上的投资要多一些。在这种情况下,事实上其他条件可能不变。如果你和你的兄弟同年,又同样能从一品脱母乳中获得相等的好处,那你就“应该”设法夺取一份大于应得份额的母乳,而你的兄弟也应该设法夺取一份大子应得份额的母乳。母猪躺下准备喂奶时,它的一窝小猪尖声呼叫,争先恐后地赶到母猪身旁的情景你一定见过吧。一群小男孩为争夺最后一块糕饼而搏斗的场面你也见过吧。自私贪婪似乎是幼儿行为的特征。
  但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如果我和我的弟弟争夺一口食物,而他又比我年轻得多,这口食物对他的好处肯定比对我大,因此把这口食物让给他吃对我的基因来说可能是合算的。做哥哥的和做父母的利他行为可以具有完全相同的基础。前面我已经讲过,两者的亲缘关系指数都是1/2,而且同年长的相比,年纪较轻的个体总是能够更好地利用这种资源。如果我体内有谦让食物的基因,我的小弟弟体内有这种基因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五十。尽管这种基因在我体内的机会比我弟弟大一倍——一百分之百,因为这个基因肯定存在我体内,——但我需要这份食物的迫切性可能不到它的一半。一般说来,一个幼儿“应该”攫取大于其应得份额的亲代投资,但必须适可而止。怎样才算适可而止呢?它的现存的以及尚未出生的兄弟或姐妹因它攫取食物而蒙受的净损失。不能大于它从中所得利益的两倍。
  让我们考虑一下什么时候断乳最适宜这个问题。做母亲的为了准备生第二胎而打算让正在吃奶的幼儿断乳。另一方面,这个幼儿却不希望这样快就断乳,因为母乳是一种方便的、不费力气的食物来源,而且它还不想为了生活而外出奔波。说得更确切一些,它最终还是想外出谋生的,但只有在它母亲因它走后得以脱身抚养它的弟妹,从而为它的基因带来更大的好处时才这样做。随着年岁的增大,一个幼儿从每一品脱母乳中得到的相对利益就越来越小。这是因为它越长越大,一品脱母乳按它的需要而言,其比例相对地越来越小,而且在必要时它也有更大的能力去独立生活。因此,当一个年龄较大的幼儿吃掉本来可以让给一个年龄较小的幼儿的一品脱母乳时,它消耗的亲代投资,相对他说,要大于一个年龄较小的幼儿吃掉这一品脱母乳所消耗的亲代投资。在每个幼儿成长的过程中,这样的时刻必将来到:即它的母亲停止喂养它,而把一个新生的幼儿作为投资对象是有利的。不然的话,再过一些时候,年龄较大的幼儿也会自动断乳,以便给自己的基因带来最大的好处。这时,一品脱母乳对可能存在于它弟妹体内的它的基因的拷贝所能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对事实上存在于它自己体内的基因所能带来的好处。
  存在于母子之间的这种矛盾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这个例子里,矛盾只涉及定时的问题。做母亲的打算继续喂养这个幼儿直至为它支出的投资总额达到它“应得“的份额。这个”应得”份额取决于这个幼儿的估计寿命以及已经为它支出的亲代投资额。到这里为止,矛盾尚未产生,同样,幼儿吃奶的日子不宜过长,到了它的尚未出生的弟妹因它继续吃奶而蒙受的损失超过它从中得到的好处的两倍时,它就不应继续吃下去;就这一点而言,母子双方的看法是一致的。但矛盾发生在居间的一段时期,亦即在母亲眼中,这个幼儿正在取得多于其应得份额,而其弟妹因此蒙受的损失还没有到达两倍于它的利益的时候。
  断乳时间只不过是母子之间引起争执的一个例子。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个体和它所有的尚未出生的但受到母亲袒护的弟妹之间的争执。可是,为了争夺亲代投资,更直接的争执可能发生在同代的对手之间,或同巢的伙伴之间。因此,做母亲的通常总是力图持公平的态度。
  很多鸟类是在鸟窝里哺育幼儿的。雏鸟嗷嗷啾唧,而母鸟就把小虫或其他食物丢入一张张大咀里。按理说,雏鸟叫声的大小和它饥饿的程度是成正比的。如果说母鸟总是对谁叫得最响就先喂谁的话,那么,每只雏鸟早晚都会得到它应得的份额,因为吃饱了的雏鸟是不会再大叫大喊的。这种情况至少在最理想的环境里是会出现的。在这种环境里,大家都循规蹈矩,不弄虚作假。但根据我们提出的自私基因的概念,我们必须估计到个体是会弄虚作假的,是会装出一副饥不可耐的样子的。这种欺骗行为逐步升级,但显然不会得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如果所有的雏鸟都大叫大喊,装出快要饿死的模样,这种大叫大喊就要变成一种常规,因而不会达到说谎的效果。不过升级容易降级难,不管哪一只雏鸟带头降低嗓门,它得到的食物就会减少,从而很可能真的要饿死。再说,由于种种原因,小鸟也不会漫无止境地提高嗓门大叫。譬如说,过高的喊声要消耗体力,也会引来捕食者。
  我们知道,一窝幼兽中有时会出现一个小个子,它的个子比其他的幼兽小得多。它争夺食物不象其余幼兽那样力量充沛,因而常常饿死。我们已经考虑过在什么条件下做母亲的让小个子死掉事实上是合算的。如果单凭直觉判断,我们大概总是认为小个子本身是会挣扎到最后一刻的,但这种推断在理论上未必能站得住脚。一旦小个子瘦弱得使其估计寿命缩短,而且缩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从同样数量的亲代投资中获得的利益还不到其他幼儿的一半,这时它也就该体面而心甘情愿地死去。这样,它的基因反而能够获益。就是说,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将取得成功,因为它在小个子体内活下去的机会本来就很小,而它却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存在于得救的每个兄弟姐妹体内。小个子的生命航程中有一个有去无回的临界点。在达到这一临界点之前,它应当争取活下去,但一到了临界点之后,它应停止挣扎,宁可让自已被它的骨肉兄弟或父母吃掉。
  在我们讨论拉克的有关每窝孵卵数的理论时,我没有谈到上面的情况。但如果母鸟吃不准今年该孵几个卵才是最适量时可以采取下面这个明智的策略。它在孵卵时可以比它事实上“认为”可能是最适宜的数目再多孵一个蛋。这样,如果今年食物收成比原来估计的好,它就额外多抚养一个幼儿。不然的话,它就放弃这个幼儿以减少损失。母鸟在喂养它的一窝幼儿时总是有意识地按同一次序进行,譬如说,按雏鸟个子的大小依次喂食。这样,它可以让其中一只也许就是那个小个子,很快就死掉,而不致在它身上除了蛋黄或其相等物的第一笔投资之外,再浪费过多的食物。从母鸟的观点来看,这说明了小个子现象存在的理由。小个子的生命就是母鸟打赌的赌注,母鸟的这种打赌行为在许多鸟类中很普遍,其性质和交易所里那种买现卖期的策略一样。
  我们把动物比作生存机器,它们的行为好象有“目的”地保存它们自己的基因。这样,我们可以谈论亲代与子代之间的矛盾,亦即两代之间的争斗。这是一种微妙的争斗,双方全力以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约束。幼儿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欺骗。它会装成比实际更饥饿的样子,也许装得比实际更年幼或面临比实际更大的危难的模样。尽管幼儿幼小羸弱,无力欺负其父母,但它却不惜使用一切可能使用的心理战术武器:说谎、哄骗、欺瞒、利用,甚至滥用亲缘关系做出不利于其亲属的行为。另一方面,做父母的必须对这种欺骗行为保持警觉,尽力避免受骗上当。要做到这点似乎也并不难。母鸟如果知道它的雏鸟可能装成很饿的样子,它就可以采取定量喂食的策略来对付,即使这只雏鸟继续大叫大喊也不予以理睬。问题是这只雏鸟很可能并未说谎,而是真的饥饿。如果它因为得不到食物而死去,这只母鸟就要失去它的一些宝贵的基因。野生鸟类只要饿上几个小时就会死掉。
  扎哈维(A.zahavi)指出,有一种幼儿的讹作手段特别可怕:它放声大叫,故意把捕食者引来。它在“说”:“狐狸,狐狸,快来吃我!”做父母的只好用食物塞住它的嘴巴。这样,它就获得了额外的食物,但自己也要冒一定的风险。这种不择手段的战术和劫持班机的人所使用的战术一样。他威胁说,除非付给他赎金,否则就要炸毁飞机,自己也准备同归于尽。我怀疑这种策略是否有利于进化,倒不是因为它过于冷酷无情,而是我认为这种策略到头来会使进行讹诈的雏鸟得不偿失。如果真的引来了捕食者,它的损失可要大了。如果它碰巧是个独生子,那就更不用说了。扎哈维所讲的就是这种情况。不管它母亲在它身上的投资已经有多大,它还是应该比它母亲更珍视自己的生命,因为它母亲只有它的一半基因。即使讹诈者不是独生子,而且跟它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都是脆弱的幼儿,这种策略亦未必有利,因为这个讹诈者在每个受到威胁的兄弟或姐妹身上都有百分之五十的遗传”赌注”,同时在自己身上有百分之一百的赌注。我想,要是这只予取予求的捕食者仅仅惯于把最大的一只雏鸟从巢里抓走,这种策略或许能够取得成效。在这样的情况下,个子较小的雏鸟耍无赖手段,威胁要把捕食者唤来,可能是合算的,因为它自己所冒的风险不会太大。
  初生的布谷鸟如果因运用这种讹诈策略从而得到实惠,也许更加合乎情理。大家知道,雌布谷鸟把蛋分别生在几个“收养螟岭子”(foster)的鸟巢里,每窝一个,让属于完全不同物种的被蒙在鼓里的养父养母把小布谷鸟养大。因此,一只小布谷鸟在它的同奶兄弟或姐妹身上没有遗传赌注(出于某种阴险的动机,一些物种的小布谷鸟要把它的同奶兄弟或姐妹全部干掉。我们在下面将要谈到这种情况。现在先让我假定我们议论的是那些能够和同奶兄弟或姐妹共同生活的布谷鸟物种)。如果小布谷鸟大声鸣叫,引来了捕食者,它自己可能要送掉小性命,但养母的损失就更大——也许是四个亲生儿女。因此,养母以多于其份额的食物喂它还是合算的,而小布谷鸟在这方面得到的好处可能超过它所冒的风险。
  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应该重新使用正规的基因语言,以免过多的用主观隐喻把我们弄糊涂。这样做是明智的。我们说,小布谷鸟为了“讹诈”其养父母而大叫大喊“捕食者,捕食者,快来吃我和我所有的小兄弟姐妹吧!”这个假设究竟说明什么问题?现在就让我们使用正规的基因语言来进行论述吧。
  使布谷乌大叫大喊的基因在基因库中数量越来越多,这是因为高声叫喊提高了养父母喂养小布谷鸟的概率。养父母之所以对高声叫喊作出这种积极反应是因为促使对大叫大喊作出反应的基因在收养螟岭子的物种的基因库中已经扩散开来。至于这种基因得以扩散的原因是:个别的养父母由于没有把额外的食物喂给小布谷鸟而失去越来越多的亲生子女,而情愿把额外食物喂给小布谷鸟的养父母失去亲生子女的机会却少得多,这是因为小布谷鸟的叫声引来了捕食者。尽管不促使布谷鸟大叫大喊的基因,被捕食者吃掉的可能性比促使布谷鸟大叫大喊的基因小些,但不高声叫喊的布谷鸟因为得不到额外的食物而受到更大的损失。因此,促使大叫大喊的基因得以在基因库中扩散开来。
  按照上面这个比较主观的论点,我们可以进行一系列相似的遗传学推理。这种推理表明,尽管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进行讹诈的基因也许能够在布谷鸟基因库中扩散开来,但在一个普通物种的基因库中它却未必能够扩散,至少不会因为它引来了捕食者而扩散开来。当然,在一个普通的物种中,促使大叫大喊的基因可能由于其他的原因而扩散开来,这点我们上面已经谈过,而且这些基因有时也会偶然地产生引来捕食者的后果。不过,就这个问题而言,捕食行为的这种选择性影响,如果它能产生任何影响的话,往往会有减轻这种叫喊声的倾向。在我们假设的布谷鸟的例子里,捕食者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最终使布谷鸟喊得更响。乍听起来,这种说法似乎有点自相矛盾,但事实确是这样。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布谷鸟或其他有类似“寄生育雏”(bro od-parasitic)习惯的鸟类实际上运用这种讹诈策略。但它们凶狠无情是肯定无疑的。譬如说,有些指蜜鸟(honeyguides)和布谷鸟一样,会在其他物种的鸟巢里生蛋。初生的指蜜鸟生就一副尖锐的钩喙,它一出壳时尽管两眼还没有有张开,身上光秃无毛,无依无靠的,但它却会把所有的同奶兄弟姐妹都活生生地啄死。因为死掉的兄弟就不会和它争食了!大家熟悉的英国布谷鸟采用的方法稍有不同,但殊途同归,结果一样。它的孵化期较短,因此它总是比它的同奶兄弟姐妹早出壳,它一出壳便把其他的蛋都摔到巢外,这是一种盲目的、机械的动作,但其毁灭性的后果是无庸置疑的。它首先蹲到一只蛋的下面,以背部凹下部分托住这只蛋,然后一步一步往巢的边缘后退,同时用两边翅基使这只蛋保持平衡,直至把蛋顶翻到巢外,摔在地上。接着它把剩下的蛋全部如法处置掉。从此它得以独占鸟巢,它的养父母也可以专心照顾它了。
  在过去一年中,我所获悉的最值得注意的事实之一是阿尔瓦雷斯(F.Alvarez),阿里阿斯.德.雷纳(L.Arias deReyna)和塞古拉(H.Segura)三人从西班牙发出的报导。他们从事研究那些有可能成为养父母的鸟类——可能受到布谷鸟愚弄的受害者——如何识破布谷鸟蛋或初生布谷鸟之类的入侵者的能力。在实验过程中,他们曾将布谷鸟的蛋和幼鸟放入喜鹊巢中,同时为了进行比较,他们也将其他物种如燕子的蛋和幼鸟放人喜鹊巢中。有一次,他们把一只乳燕放入喜鹊巢里。第二天,他们发现喜鹊巢下面的地上有一只喜鹊蛋。蛋没有跌破,于是他们把它捡起,重新放入巢中再进行观察。他们看到的景象可奇妙呢!那只乳燕的行为简直和布谷鸟一模一样,它把喜鹊蛋丢到巢外。他们再一次把蛋捡起放人巢里,结果完全一样,乳燕又把它摔到外面。和布谷鸟一样,它用两边翅基使喜鹊蛋保持平衡,托在背上,然后向后倒退,把蛋顶上鸟巢边缘,让它滚翻到外面。
  阿尔瓦雷斯和他的合作者并没有试图说明这种令人惊异不置的景象,这可能是明智的。这种行为在燕子的基因库中是如何形成的?它必定同燕子的日常生活中某种东西相一致。乳燕通常是不会出现在喜鹊巢里的。在正常情况下,除自己的巢之外,它们从不光顾其他的鸟巢。这种行为是不是体现了一种经过进化而形成的对抗布谷鸟的适应能力?自然选择是不是有利于燕子基因库中的一种反击策略,亦即有利于以布谷鸟的武器来反击布谷鸟的基因?燕子巢里通常不会出现寄生的布谷鸟,这好象也是事实。也许道理就在这里。根据这个理论,喜鹊蛋在试验时之所以意外地受到同样的待遇也许是因为它们和布谷鸟蛋一样都比燕子蛋大。如果乳燕能够辨别大蛋和正常的燕子蛋,它的母亲也具有这种辨别力自不待言。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把布谷鸟蛋摔掉的不是乳燕的母亲而是体力差得多的乳燕自己呢?有一种理论认为乳燕具有把臭蛋或其他碎屑从鸟巢里消除掉的正常活动能力,但这种理论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老燕子能更好地完成这些任务,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既然有人曾经目睹孤弱的乳燕熟练地完成这种复杂的摔蛋动作,而同时成年燕子肯定能毫不费力地完成同样的任务,因此这种情况迫使我得出如下的结论:从老燕子的观点来看,乳燕是存心不良的。
  我认为,真正的答案可能与布谷鸟毫不相干,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乳燕是不是这样对待它的同胞兄弟或姐妹的?这种景象确实令人毛骨悚然。由于最先出壳的乳燕必须和它的尚未出生的弟妹争夺亲代投资,因此它一出生就摔掉其他的蛋是合算的。
  拉克关于每窝孵卵多少的理论,是从亲代的观点来考虑其最适量的。如果我是一只燕子“妈妈”,在我看来,每窝最适量比如说是孵五只蛋;但如果我是一只乳燕,那我就会认为小于五的数目才是最合适的,只要我是其中一个就行!老燕子拥有一定数量的亲代投资,它“希望”在五只乳燕中平均分配。但每一只乳燕都想得到超过五分之一的份额。和布谷鸟不一样,它并不想独吞全部投资。因为它和其他的四只乳燕都有亲缘关系。但它确实很想分到多于五分之一的份额。它只要能摔掉一只蛋,它就能分到四分之一。再摔掉一只就能分到三分之一。用基因语言来说,操纵杀兄弟姐妹行为的基因在基因库中是会扩散开来的,因为它有百分之一百的机会存在于表现这种行为的个体内,而存在于它的受害者体内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五十。
  人们反对这个理论的主要理由是: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那很难使人相信竟会至今还没有人见过这种穷凶极恶的行为。我对此没法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世界上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种类的燕子。我们知道,譬如说,西班牙种的燕子在某些方面不同于英国种的燕子,不过人们对西班牙种的燕子还没有象对英国种的燕子那样,进行过非常仔细的观察。我认为,这种把兄弟或姐妹置于死地而后快的行为是可能发生的,不过没有受到注意罢了。
  我之所以在这里提出燕子杀兄弟姐妹这种罕见行为的假设,是因为我想说明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就是说,小布谷鸟的残醋行为只不过是一个极端例子,用以说明任何一只鸟巢里都会发生这种情况。同胞兄弟之间的关系比一只小布谷鸟同它的同奶兄弟的关系密切得多,但这种区别仅仅是程度问题。即使我们觉得动物之间的关系竟然会发展到不惜对亲兄弟姐妹下毒手这种程度有点难以置信,但情况没有如此严重的自私行为的例子却是很多的。这些例子说明,一个幼儿从其自私行为中得到的好处可以超过它因损害到它的兄弟姐妹的利益而蒙受的损失两倍有余。在这种情况下,正如断乳时间的例子一样,亲代与子代之间便会发生真正的冲突。
  在这种世代的争斗中,谁将是胜利者呢?亚历山大(R.D.Alexander)写过一篇有趣的论文,他认为这样的问题只能有一个总的答案。按他的说法,亲代总归占上风。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那你阅读这一章就算是白费劲了。如果亚历山大是正确的,那就要引起很多有趣的问题。例如,利他行为之所以能进化,并不是因为有利于该个体本身的基因,而仅仅是有利于亲代的基因。以亚历山大的话来说,亲代操纵变成了利他行为的另外一个进化的因素,它和直接的近亲选择无关。为此,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亚历山大的推理过程,并使我们自己相信,我们是真的懂得他究竟错在哪儿。为了证明他的谬误,我们实在应该用数学演算的方法,但本书中,我们一直避免明显地使用数理,而且事实上通过直觉的理解也能看出亚历山大这篇论文的破绽所在。
  他的基本的遗传论点包括在下面这段经过删节的引语里:“假定一个青少年个体……使得亲代利益的分配对自己有利,从而减少了它母亲自身的全面繁殖能力。通过这个方式提高处在青少年时代的个体的健康水平的基因,肯定会在该个体成年时更大程度地降低其健康水平,因为这种突变型基因将越来越多地存在于这个突变型个体的后代体内。”亚历山大所说的是一个新近发生突变的基因,这个事实并不是这个论点的关键所在。我们最好还是设想一个从双亲一方继承的稀有基因。在这里,“健康水平”具有一种特殊的学术意义——成功地繁殖后代的能力。亚历山大的基本论点可以归纳如下:一个基因在促使其幼年个体搜取额外的食物时确实能增加该个体的存活机会,尽管其亲代养育后代的总能力会因此受到影响。但当这个个体自己成为父母时就要付出代价。因为其子女往往继承了同样的自私基因,从而影响这个个体养育后代的总能力。这可以说是一种既损人又不利己的行为。这样的基因只能以失败告终,因此亲代必定永远在这种冲突中取得胜利。
  这个论点理应立即引起我们的怀疑,因为作为论据的假设,即遗传学上的不对称性,事实上并不存在。亚历山大使用“亲代”与“子代”这样的字眼时好象它们之间存在着根本的遗传学上的不伺。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尽管亲代与子代之间存在实际上的差异,如父母的年龄总比子女大、子女为父母所生等,但两代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遗传学上的不对称现象。不管你从哪一个角度看,亲缘关系都是百分之五十。为了阐明我的论点,我想重复一下亚历山大的原话,但把“亲代”、“青少年“以及其他有关字眼颠倒过来使用。“假定一个亲代个体有这样一个基因,它使亲代利益得以平均分配。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作为亲代个体的健康水平的基因,肯定在这个个体还处于青少年时代时更大程度地降低过它的健康水平。”这样,我们就得出和亚历山大完全相反的结论,即在任何亲代/子代的争斗中,子女必然会胜利!
  这里显然存在某种错误。这两种论点的提法都过于简单。我之所以要把亚历山大的说法颠倒过来,并不是为了证明和亚历山大相反的论点是正确的。我的目的在于表明,我们不能以这种人为的不对称性作为论据。亚历山大的论点以及我把它颠倒过来的说法都是由于站在个体的观点上看问题而背离真理。亚历山大是从亲代的观点看问题,而我是从子代的观点看问题。我认为当我们使用”健康水平”这个技术性的字眼时,很容易造成错误。我在本书中一直避免使用这个字眼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只有站在一个实体的观点上看进化现象才是正确的,这个实体就是自私的基因。青少年个体的基因如有胜过亲代个体的能力就被选择;反之,亲代个体的基因如有胜过青少年个体的能力就被选择。同样是这些基因,它们先后存在于青少年个体及亲代个体之内,这并无自相矛盾之处。基因之被选择是因为它们能够发挥它们具备的力量:它们将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机会。因此,同一个基因,当它存在于青少年个体之内时,它可以利用的机会将不同于它存在于亲代个体之内的时候。因此,在它的个体生命史中,两个阶段的最优策略是不同的。亚历山大认为,后一阶段的策略必然胜过前一阶段的策略,这样的看法是毫无根据的。
  我们可以通过另外一个方式驳斥亚历山大的论点。他心照不宣地在亲代/子代关系与兄弟/姐妹关系之间假定一种虚妄的不对称性。你应当记得,根据特里弗斯的说法,一个自私的幼儿在攫取额外的食物时必须承担丧失其兄弟或姐妹的风险,而这些兄弟或姐妹体内部有它的一半的基因。正因为如此,它在攫取食物时会适可而止。但兄弟或姐妹只是各种亲属中其亲缘关系指数是百分之五十的一类亲属。对一个自私幼儿来说,它自己的未来的子女和它自己的兄弟或姐妹同样“可贵”。因此,它在攫取额外资源时应估算一下为此必须付出的全部代价,不能漫无节制;这种自私行为不仅使它丧失现存的兄弟或姐妹,而且要使它丧失其未来的子女,因为这些子女必然也会以自私行为彼此相待。亚历山大认为,青少年时期的自私性遗传到子女一代从而减少自己的长期繁殖能力是不利的,这一论点是言之成理的。但这仅仅意味着,我们必须将这种不利因素作为一项代价加在方程式里。对一个幼体来说,只要它从自私行为中得到的净利益至少不小于它的近亲因此受到的净损失的一半,那么,这种自私行为还是合算的。但“近亲”应该包括的不仅仅是兄弟或姐妹,而且应该包括它自己的未来的子女。一个个体应该把自己的利益看作是比它的兄弟的利益可贵一倍,这就是特里弗斯所作的基本假设。但它同时应该把自己看作是比自己的未来子女当中一个可贵一倍。亚历山大认为,在利害冲突中亲代享有天然的有利条件,他的这一结论是谬误的。
  除了他这个基本的遗传论点外,亚历山大还有一些比较切合实际的论点。这些论点来源于亲代/子代关系中不可否认的不对称性。亲代个体是采取积极行动的一方,它实际上从事于寻找食物等工作,因此能够发号施令。如果做父母的决定不再供养其子女,子女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因为它们幼小,无力还击。做父母的因此能够无视子女的愿望而要求子女绝对服从。这个论点显然并不错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所假设的不对称性是真实的。父母当然比子女大些,强壮些,而且更老于世故。好牌看来都在父母手中。但子女手中也有一两张王牌。譬如说,父母应该知道它们的每个子女到底饿到什么程度,以便在分配食物时有所轻重缓急,这点很重要。它们当然可以搞平均主义,以完全相等的口粮分给每一个子女。但在最理想的环境里,把略多一些的食物分给事实上最能充分利用这份口粮的孩子是能够收到较大效果的。要是每个孩子能够自己告诉父母它有多饿,对父母来说倒是个理想的制度。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这样的制度似乎已经形成。但子女说谎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它们确切知道它们自己有多饿,而它们的父母最多只能猜测它们是否老实。做父母的很难拆穿小小的谎言,尽管弥天大谎或许瞒不过父母的眼睛。
  另一方面,做父母的最好能够知道孩子什么时候高兴,孩子如果在高兴的时候能够告诉父母就好了。某些信号,如咕噜咕噜的叫声和眉开眼笑,可能被选择,因为这种信号使父母知道它们怎样做才能为子女带来最大的好处。看见子女眉开眼笑或听见子女发出得意的叫声是对父母的最大安慰,正象食物到肚对一只迷路的老鼠同样是莫大的安慰一样。可是,正是由于甜蜜的笑脸和满意的叫声总会带来好处,孩子就能够利用笑脸或叫声来操纵父母,使自己获取额外的亲代投资。
  因此,在世代之间的争斗中,到底哪一方有更大的可能取胜是没有一个总的答案的。最终的结局往往是子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与亲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之间的某种妥协。这种争斗同布谷鸟与养父母之间的争斗相似,尽管实际上争斗不致于那么激烈可怕,因为双方都有某些共同的遗传利益——双方只是在某种程度内或在某种敏感的时节里成为敌人。无论如何,布谷鸟惯用的策略,如欺骗、利用等,有许多也可能为其同奶兄弟或姐妹所使用,不过它们不致于走得太远,做出布谷鸟那种极端自私的行为。
  这一章以及下面一章(我们将讨论配偶之间的冲突)所讨论的内容似乎是有点可怕的讽刺意味的。身为人类父母的人彼此真诚相待,对子女又是如此无微不至地关怀,因此这两章甚至可能为天下父母带来难言的苦衷。在这里,我必须再次声明,我所说的一切并不牵涉到有意识的动机。没有人认为子女因为体内有自私的基因而故意地、有意识地欺骗父母。同时我必须重申,当我说“一个幼儿应该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哄骗……说谎、欺诈、利用……”的时候,我之所谓“应该”具有特殊的含义。我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符合道德准则的,是可取的。我只是想说明,自然选择往往有利于表现这种行为的幼儿,因此,当我们观察野生种群的时候,我们不要因为看到家属之间的欺骗和自私行为而感到意外。“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有利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或她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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