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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远方的呼唤


  再没有什么从地球的一边操纵地球另一边的电脑更激动人心了。过去总说“地球真小”,那是因为与认识的人不期而遇。而能够操纵地球另一边的电脑才真正是让地球变小的壮举!如果说在电子邮件(E-mail)和网络专题讨论组(USENET)中信件或者文件的收发还有一定的“时间差”的话,远距离的操纵对方的电脑就是真正的“实况”。
  从ARPANET到互联网,人们普遍使用的远距离操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FTP”,也就是文件传输协议(File Transfer Protocal),另一种则是“远程登录(Telnet)”。

  FTP:网络运输队

  几乎所有第一次通过“文件传输协议”从互联网上取回文件的人都少不了有一种兴奋和成就感。这里所谓的“文件传输协议”,也就是可以在连入互联网的不同电脑系统之间传送文件的一些规则。就象所有电脑只要遵守TCP/IP协议就可以连接到互联网上一样;互联网上的所有电脑只要遵守文件传输协议的规则,就可以实现在互联的电脑网络上自由地传送文件。
  1973年,正式发表了文件传输协议的标准(RFC454),按照这一标准,几乎可以在互联网上传送任何文件。
  首先获益的当然是那些电脑专家。他们可以通过FTP协议把自己刚编好的软件传给同行测试,这些软件经过测试之后,又可以用FTP传回来。还可以在传软件的同时,把修改软件的意见也传回来。
  在开始使用FTP的大约20年中,还需要在UNIX操作系统的提示符下,键入一些专门的命令。这对于那些系统操作员来说,也许不仅不是麻烦,而且还多少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可是对于一般的人来说,键入这些命令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后来开发了在Windows操作系统下使用的FTP,使得从远在地球另一边的网站上拷贝文件到自己的电脑上,就象从自己电脑的软盘往硬盘上拷贝文件一样轻松自如。
  当然,在网络中进行互相的访问是需要有一定权限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意进入任何网站。但是,维护FTP服务器的人,往往是一些电脑“发烧友”。他们经常有一些自己编好的小软件。自我欣赏之余,还总想让别人也能分享他们的快乐。而且,手头也经常会有一些朋友们编的软件或者搜集来的软件希望能够交流。因此,他们发明了一种无记名登录的方式(anonymous login)。当人们连入到互联网中的文件服务器上的时候,只要把“anomymous”当作自己的用户名,就可以进入该系统,然后取到自己感兴趣的软件。就这样,“文件传输协议”就像是网络上的“运输队”,默默地为使用网络的人传送着各种文件或软件。
  这恐怕也是出乎设计者意料之外的,本来FTP是可以成为网络上技术交流的一个工具,可是,实际上却成了广大软件发烧友传送软件的乐园。
  任何用户不管是否有各种最新的互联网软件,只要有一个互联网的合法户头,可以使用互联网,几乎就可以享受互联网上的所有服务。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在互联网上使用的软件都可以通过FTP的方式免费得到。
  现在的各个软件公司或电脑及打印机厂家也通过FTP来进行售后服务。如果用户买的打印机、光盘驱动器、声卡、显示卡等等的驱动程序坏了,或者需要升级(比如使用Windows95),也都可以从这个公司在互联网上的网页中找到自己需要的程序。这无疑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正是由于有这样方便的条件,直到大约1996年以前,文件传输协议还一直是互联网中数据传送量最大的服务项目(电子邮件虽然使用频率最高,但因为一般情况下每封信都不很长,所以数据通信的总量不如FTP)。只是由于后来环球网(WWW)的普及(我们在后面将谈到),有大量图形文件需要传输,才使FTP的数据传送量屈居了第二位。
  当然,在互联网上传输的这些文件,绝大多数都不是正版的商业软件,而是一些被称为“共享软件”的电脑程序软件。这些“共享软件”,多半也是由一些软件爱好者编写的实用性很强的小软件。用户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得这些软件,如果试用后觉得满意,就给原设计者寄去一笔往往是数额很小的软件费。编软件的人往往并不真的以赢利为最初目的,使用该软件的人也并不真的都汇款过去。
  当然,也有许多软件就是通过这样的渠道逐步从共享软件变为正是销售的商业软件的。而且,许多商业软件中的功能,也往往是先由个人在共享软件上实现,然后才移植到商业软件上。在这个意义上也许我们可以说,共享软件是正式的商业软件的温床。
  这样的共享软件在目前互联网的某些网站中至少有几千兆字节,几十万个文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很难看到中国人编的共享软件出现在互联网上。
  这在相当程度上也反应了中国的软件生产的水平。对于硬件来说,每生产一个产品就有一个产品的利润。但是,软件产品是否有利润,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软件究竟是否有市场,以及市场究竟有多大。这一方面与软件的质量和适应性有关,另一方面,也和市场的管理有关。因为,软件与硬件不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软件是可以复制的。如果不能有效地阻止软件的非法复制的话,编写软件就几乎无利可图。而推动市场发展的往往是利益原则,如果如果没有利益,也就没有人去编软件了。因此,软件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外国软件商的利益,如果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同时也是振兴民族软件业的重要措施。
  中国人编的共享软件的数量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的电脑“发烧友”水平不高。中国的大部分业余电脑“高手”,往往不是开发型的,而是应用型的。也就是说,往往是一些使用电脑的高手,而开发新的软件的热情和能力恐怕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TELNET:敲自己的键盘,用别人的电脑

  虽然文件传输协议可以使我们非常方便地在不同的网站之间传送包括各种软件在内的文件,然而,电脑和电脑网络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这就是建立和检索数据。这不是简单地传输文件能够解决的。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能够从不同的网络系统进行远距离联机(remotelogin)的软件,这就是“Telnet”,通常被译为“远程登录”。
  1972年,出台了正式的Telnet标准(RFC 318)。这使得在互联网上远距离的访问有了统一的标准,可以在世界的任何有互联网的地方,访问对方的电脑。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敲自己的键盘,用别人的电脑。”
  这样,即使坐在家中,也可以通过调制解调器联到互联网上。使用不同地方的电脑,检索不同的数据等等。比如,一个访问学者在国外有自己的研究项目,回国后,就有可能通过远程登录联到国外的主机上,查看那边信箱中的信件,使用那边的数据库等等。
  这样,在1969年创建ARPANET之后不久的几年时间里,就实现了后来的互联网络的基本功能。其中包括用来给互联网的用户收发信件的电子邮件(E-mail)、用来传输各种文件的文件传输协议(FTP)和用来进行远距离登录的(Telnet)。
  在此后的十多年时间里,ARPANET一直作为美国军队和大学有关部门使用的一个网络。如果和后来互联网的发展相比较的话,可以把ARPANET看作是互联网的一个雏形或者是一个实验。
  纵观ARPANET的发展,可以看出,作为这样一种大规模的“实验”,一方面需要大笔的资金,而另一方面,又没有直接的、明显的商业前景,因此很难立即获得商业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在这种资金支持下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也应该是公开的,这样既可以保证有限的资金能够掌握在最适合使用这些资金的人手里,也可以避免这些技术单纯为某一种商业利益服务的局限性。
  同时,还应该看到,虽然开始的“启动资金”对于ARPANET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种政府行为也有其局限性。一方面,不同部门的投资都会追求个部门的自身利益;另一方面,这种非商业的行为虽然适合开发,但不一定适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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