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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机体与行为的背后


  基因是自私的,它们必须自私。
                        ——威尔逊

  3-1生物机体存在的意义

  基因是生物进化全部丰富多彩的生命运动的起始原因和活动主角,是维物进化的基本原因。“在进化的时间长河中,单个的有机体几乎是无足轻重的。”在生殖的过程中,个体复制的并不是他们自己,而是复制着自己的基因,并把基因象种子一样散布在群体之中。机体一代代都死去了,可是基因并不死亡,它在个体的不断死亡中生存着,因此从长远的观点看,有机体仅仅是基因的媒介物,是在最小的生化扰动范围内保存和传播基因的精巧装置的一部分,它仅仅是DNA制造更多的DNA的工具。朝生暮死的蜉蝣,在月光下诞生,太阳升起就一命呜呼了,甚至没有预备下肠胃来供自己的生存使用,因此蜉蝣的生命旅程中,是不需要食物的。这是典型的基因工具,它们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让基因流传下去。
  基因是自私的,因为它不自私就不可能存在,这里说的是单个的基因。自私基因的目的是什么呢?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里尽可能地扩大自己的队伍。自私基因并非仅指DNA的一个单个的有形片段。正象原始汤里的情况一样,基因这个概念指的是一种复制基因的全部复制品,它们分布在整个世界上。我们已经知道,基因为了保存和发展自己的自私目的,创造了生存机器(机体),并让生存机器无条件地为自己服务。但是象蜉蝣那种短命的生存机器,对于基因来说也并不是最理想的策略。从根本上讲,基因的方法就是帮助那些它们所寄居的个体编制能够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使之能以更有利于基因的方式去生存和行动。
  生命伊始,一切从简。最初的生存机器不过是一种基因的贮藏器而已,这种生存机器的作用是消极的防御,作为一种保护壁而使基因免遭攻击。它们的复制所需的构件,也就是原始汤里大量存在的有机分子。但是随着这种“食物”的告罄,生存机器一度逍遥自在的生活也就结束了。为了生存,有一种基因机器开始利用阳光直接把无机物合成有机分子,这种比原始汤里快得多的合成过程,就是光合作用,从事这种合成的生存机器就是植物。另一种生存机器是动物。动物自己并不合成有机物,它们要么夺取植物的劳动果实,把植物当作食物,要么就把别的动物吃掉。
  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生存竞争的需要,这两种生存机器逐渐演化出日益巧妙的技能,来加强自己生活方式的功效。于是新的生活方式层出不穷,小的分枝逐渐形成。每个小分枝都在某个特殊方面具有高出一筹的谋生技能。在海洋里,陆地上,天空中,地下,树上,以致其他生物的体内,都出现了生活方式特化的生存机器,从而造成了地球上丰富多彩的生命运动。这都是基因造成的,在一切生命形式中都有着相同的支配角色——基因。

  3-2基因支配着机体

  基因如何支配生存机器呢?是通过给生存机器编排程序。一个DNA分于是由构件组成的一条长链,它的构件就是称为核苷酸的小分子,和蛋白质是氨基酸的链一样,DNA就是核苷酸的链。DNA分子虽然小到肉眼不能看见,但其确切形状已经被科学家们所揭示了出来。它由一对核苷酸的链组成,两条链相互盘旋交织,呈优雅的螺旋形,这就是举世闻名盼“双螺旋”。核苷酸构件仅有四种,在所有的生物中这四种核苷酸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它们的排列顺序。
  DNA寄居在人体内,并不是集中在体内的某一特定部分,而是分散在所有的细胞之中。人体平均约有一千万亿个细胞。其中每个细胞都含有该人体DNA的一套完整的拷贝。DNA分子的首要功能就是进行自身复制。自从有生命以来,这种复制活动从来没有中断过。几十亿年过去了,到现在,DNA分子对于自身复制的技巧来说,的确已经十分老练、驾轻就熟了。前面所说的一千万亿个细胞的平均数字,是指成年人而言。但是在胚胎的初期,只有一个细胞(受精卵)。这个细胞一分为二、由二变四……如此分裂下去,直到形成一个完整的人体。在每次分裂中,细胞DNA都把自己的基因拷贝分成完整的两份均分给两个新分成的细胞。
  但这还不够,DNA分子要想建成人体组织,还必须进行另一项工作:指令和控制蛋白质的合成。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组成成分。有的蛋白质还能对细胞内一切化学过程进行灵敏的控制,这类蛋白质叫作酶。酶是一种高效而准确的催化剂,没有它们也就没有现在的一切生命活动。在酶的作用下,一个受精卵发育成一个婴儿。而酶的任何活动,包括其产生,活化等一系列步骤,都在DNA的控制之下。因此,人体的制造完全是由基因控制的,虽然其中大量的控制都是间接的——通过蛋白质发挥作用。此外,这种基因对人体的控制完全是单向的,也就是说,后天所获得的性状是不能通过基因遗传下去的。因此一个人不管一生中获得多少聪明才智,也没有办法通过遗传的途径传给自己的子女。
  从社会生物学的角度看,基因控制着胚胎发育这一事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意味着基因对其自身的生存是负有责任的、基因自身的生存取决于它们支配下建造的、它们寄居于其中的人体的效能。这个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生物。显而易见,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熟练地制造生存机器的基因,也就是那些能有效地控制胚胎发育的基因。当然,基因本身是没有自觉意识和目的性的,但是,象在远古时代一样,它们各自凭借长寿、生殖力和精确复制的能力,仍在不可避免地进行着盲目的相互竞争。选择过程无情地淘汰着那些不合格者。

  3-3基因的群体性

  现代复制基因的情况与古代的大不相同。首先,现代基因不是单独行动,而是集体行动,社会生物学家称之为群居性。生存机器是一种基因的运载工具,然而它所包含的不只是一个基因,而是成千上万的基因。为了制造一个有机体,需要许多基因错综复杂而又和谐巧妙地相互配合。于是,动植物的躯体可视为基因的“群体“(colony)。但是就行为而言,各种躯体都取得了独特的个性。一个动物是作为一个内部协调的整体单位而存在、而活动的。任何人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单位,而不是一个群体,这是基因高度合作的证明。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同某他基因合作的基因。激烈的生存竞争,使得躯体内需要一个统一协调系统。到目前为止,发生在基因之间的交错共同进化过程,早已经使得个体生存机器中的基因群集性在实质上不可辨认了。实际上许多生物学家也不承认这种集群性,因而它算得上社会生物学的一个专利。
  当然,在谈论躯体这种生存机器的行为统一性时,根本没有必要反复提到基因的这种集群性。正如在谈论飞机的性能时提到原子和基本粒子,只是徒然增加麻烦一样。因为个体是一个由基因设计和创造的行为者,它的目的性就是在未来的世界中增加基因的总量,至少要保持基因的不灭,这和基因的目的毫无差别。

  3-4行为的目的性

  行为,指的主要是动物这类生存机器所广泛利用的快速运动。植物也会动,但比起动物来就慢多了,而且绝大多数植物的活动只限于不可逆转的生长。动物则发展了各种各样的活动方式,并且是可逆转的,可以无数次重复的快速运动。动物的运动,是靠肌肉张力来驱动的。人体内也有杠杆(骨骼)、绳索(肌健)和铰链(关节)。对于肌肉的活动方式,科学所揭示的已很多了。在此与论题有关的,是肌肉收缩的时间与速度的控制。不言而喻,这是神经系统的使命。大脑是神经系统的中心,在人的大脑中,大约有一百四十亿个神经元。实际上神经元也是一种拥胞,只不过是一种特化了的细胞。大脑对于生存机器的意义之一就是控制和协调肌肉的收缩。也就是控制着机体运动。但是对于保存和扩散基因来说,只有肌肉的运动适合于目的,也就是说,只有在有利于机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运动才是有意义的,否则不是徒劳就是有害。这就是具有大脑的生存机器的一个最突出的行为特征——目的性。在动物中,目的性的表现在于它们似乎能深思熟虑地帮助基因生存下去。人类对于目的性就加有体会而不必另作解释,只不过人们只承认自己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给子孙后代造福,而不认为这是为了保存和发展人类的基因而努力罢了。这也是普通人与社会生物学家的区别:在一般人的眼里,子孙后代就是将来的孩子们;而在社会生物学家看来,子孙后代乃是人类未来的基因。
  按照社会生物学的观点,机体的目的性,行为等等也是基因所赋予的,是基因控制着它们生存机器的行为。当然这种控制并不象用于直接牵线操纵木偶那样,而是象人给计算机编制程序那样,通过一次性指令间接地操纵。基因所能做的只限于事先的部署和安排,以后生存机器就要独立操作,而基因只能袖手旁观。在这一点上,基因的自由度甚至比不上计算机的程序编制员那么大。程序编制员在计算机进行操作时,还可以在旁边观看,如果出现了不理想的结果,他可以不接受这种结果,或者干脆把机器停下来,重新安排一套他感到理想的程序。但是基因无法办到这一点,因为它们都存在于自己所设计的生存机器之内,一旦生存机器开始操作,它们就没有任何办法重新给出一套程序,即使生存机器的行为不合基因的目的,使它们归于灭亡也罢。这就是所谓的“时滞”现象。时滞使得基因对机体的控制更具有下赌注的性质,要冒更大的风险:不成功、便灭亡,没有任何变通。

  3-5时滞与解决办法

  时滞现象是怎么回事呢?简单说来,就是发出信息到回收信息的时间间隔太长久。道金斯曾引述了一个科学幻想故事来解释这个问题;在离地球二百光年之遥的一个叫作安德洛墨达的星座里,有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那里的文明程度比地球上的文明程度高得多。那些聪明的生物不甘于寂寞,感到自己经过多次革命而获得的文化成就有必要传播到更遥远的其他世界上去。怎么干呢?直接派出文化参赞到别的星球上去是办不到的。因为在茫茫宇宙之中,还不能确定朝什么方向走才不虚此行,也无法知道究竟何处值得去走一遭。在理论上,所用的交通工具的速度又不可能超越光速。即使安德洛墨达人的寿命长到200岁,并有和光速一样快的交通工具,也难以到达地球。这些人感到自己不能亲自出使之后,就采用无线电波把他们的文化传播出去。无线电波的速度与光速相同。但要指望通话也办不到。原因一如上述:太遥远了。那里的信息传到地球要200年,假定能有信息返回,也要200年,前后400年,显然是不能通话的。于是他们把要讲的话编写成一份长篇电文,然后向四面八方的空间以强大的能量播送出去、以期收到最大的效果。这份电报如此之长,从头到尾播放一遍要数月之久。安德洛墨达人不断地从头播起,反复向外输送自己的意图。用电码写成的电文内容是建造巨型电子计算机及为它编制程序的方法。电文使用的并非人类语言,但对密码员来说所有的密码都有共同性,再加上密码设计者的目的本来就是让它便于破译(设计者又是极其聪明的超级智慧生物),于是地球上的密码员收到这样的电报之后,不但译出了,而且按照其内容所述,建造了一台巨型计算机,并存入了应有的程序。但是安德洛墨达人帮别人建造计算机的目的却是想让其他人照他们的旨意办事。所以这台巨大的计算机几乎给人类带来灾难;差点把全世界都置于它的独裁统治之下。当然,小说作者本来对独裁统治十分反感厌恶,决不会让如此令人恐惧的恶梦成为现实:在千钧一发的危机时刻,地球上被欺骗的人们挥起利斧把那台计算机给砸了。
  这里要知道的是,在与地球的信息通道上存在着严重的时滞(前后400年),要想操纵地球事物的安德洛墨达人是怎么干的。前面已经讲过,基因对机体进行操作、其间也有时滞。所以了解这个故事的目的,在于揭示基因操纵生存机器的机制。这两种操纵是类似的。安德洛墨达人想要操纵地球,得建立一台巨型电子计算机来随时为他们作出决定并发布指令。基因要操纵动物机体,也同样离不开这样的设施。基因的计算机就是大脑。
  基因的目的是生存并传播自己,靠的是机体的生存和生殖。而在有机体的生命历程中,会有各种变幻莫测的局面需要对付,机体要对各种环境的变化以及本身的需要作出适合基因目的的反应,只有0靠基因的代理司令部大脑的判断和指令,对于多如银河之沙的生命棋局的各种可能性,事先把一切都预见到是不现实的。既有时滞而又靠程序来进行操作,基因只能尽其所能事先部署,这种部署只能是一般的粗线条战略,安排带有规律性的指令。具体的执行细节,是大脑自己的职责。
  照此看来,基因必须对未来作出预测。然而基因是不会思维的,因此也谈不上人类所理解的预测。它们只是通过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发挥作用、建造动物机体。如果它们在冰雪严寒的地方建造了适合热带生活的动物,那只能前功尽弃,这种基因就此见不到了。但它们建造的有一身厚皮毛的动物却生存下来了,于是这些会造有厚皮毛的动物的基因就生存了下去。如此而已,岂有他哉?了解进化理论的人会脱口而出,这不过是自然选择!一点不错。
  但是,生活并不这么简单,只有一身好皮毛还是不够的。日常生存需要对各种情况作出判断、作出预测。例如你去取食会不会遇到危险,该怎么办?要想解决这些难题,基因必须为大脑安排一套有预见能力的程序,要让生存机器有学习的能力。同样,在严酷的生存斗争中,有学习能力的活了下来,没学习能力或学习能力差的被淘汰掉了。自然选择迫使基因建造越来越聪明的大脑,否则就会在环境变化中灭亡。从学习到预测,这都是大脑现在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这种能力正如北极熊身上的厚皮毛一样,是自然选择在基因制造品中保留下来的。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大脑的精神能力是自然选择创造的。但实际过程要漫长、微妙和复杂艰难得多,决不是这么三言两语所能表述。这里说的只是个极粗略的梗概,为的是理解其中的意义。
  有学习和预测能力的下一步,就产生了意识。这个阶段的大脑是地球上基因的最高级代表,即人类的大脑。人类的大脑已经从基因的主宰中解放了出来,虽然它不可能最终彻底摆脱基因影响。人类的大脑不仅要保存人类自己的基因,而且对其他种类的生存机器(包括动物和植物)里面所寄居的基因也表现出关心和保护的意向。例如人类对于任何动植物物种的灾绝都感到惋借。不管将要灭绝的是毒蛇猛兽,还是温禽良鸟,人类都会给以力所能及的保护措施,使之免遭灭绝的厄运。当然人类是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来采取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对于象老鼠之类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生物,全人类部深恶痛绝。必欲彻底消灭而方休。只是无奈它们生命力太强,总是消灭不了。也许对这类生命力极强、无法彻底铲除的有害生物,将来也会找到利用它们的方法。谁要能找到有利人类的途径,他应得到诺贝尔奖金。作出有利于人类本身的业绩的大脑受到奖赏,这是合乎人类基因的目的的。3一6基因与大脑
  总之,不管是哪种动物行为,都在基因的控制之下。基因对动物行为的控制是间接的(由于存在着时滞),但仍然是十分强有力的。基因对动物的终极影响,是通过支配机体及其神经系统的建造的途径实现的。此后的一切由神经系统及其中枢——大脑来支配。太脑是执行者;它的基本生命策略来自基因。在神经系统相当发达、大脑接管了越来越多决策机能的情况下,基因最终只能给大脑一个全面性的指令:采取任何你认为最适当的行动,以利于保证我们的生存和传播。
  因此,大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增进了指导它自身合成的那些基因的生存与繁殖。人类的精神是基因生存和生殖的设施,思考能力正是它的各种技巧中的一种。同样,智力的存在并不是为了理解原子,甚至也不是为了理解自身,而是为了促进人类基因的生存。
  实际的进化过程是通过基因库里面基因的差别性生存逐步实现的。因此,欲使任何一种行为模式得到进化,在基因库里“操纵”这种行为的基因都必须占优势,就是说,这种基因必须比“操纵”另外某种行为的、与之相匹敌的基因或等位基因有更大的存活可能性。任何基因的优势都是逐渐取得的,自然选择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次事件。基因对某种行为的控制,指的是基因在建造神经系统的过程中,对其发育施加影响,使神经系统能表现出某种行为,或倾向于表现这种行为。有没有通过实验取得证据,表明某种行为是可遗传的呢?还没有,社会生物学把这一点归之于迄今为止尚缺乏行为方面的遗传学研究。但是也有一些间接的证据,例如人类双胞胎的行为模式研究。材料似乎证明那些同卵双胞胎的行为模式有相当的一致住。在这类双胞胎从小分离两处而又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长大的情况下,表现出行为模式,气质、性格乃致嗜好方面的一致性,就更有说服力了,只有一种原因可以解释他们之间的行为一致性:具有共同的基因。
  社会生物学的主要部分是动物社会生物学,所以,在动物行为的遗传基础研究方面,可以提供些有趣的实验材料。例如对蜜蜂的一种抗病行为研究就很有意思。蜜蜂有一种传染病,名叫腐臭病。这种传染病主要侵袭尚在蜂室中的幼虫。各种不同的蜜蜂品系在对待腐臭病的行为方面存在着差异。有一种被称为卫生品系的蜜蜂,能自己找到受感染的幼虫,并把病虫拖出蜂室,丢到蜂房外面去,从而迅速扑灭病情的流行。被称为易受感染品系的蜜蜂,没有这种杀灭病虫的卫生行为,因而病情严重,受害颇大。
  这种卫生行为也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几个步骤,首先必须找到每只患病幼虫所居住的巢室(每室中只有一只幼虫),然后再把上面的蜡盖打开,拖出病虫,并把它扔到蜂房外面去。这一连串行为是否有遗传性呢?做个杂交试验就可以证明。当然,要用卫生品系的蜂和易感染品系的蜂进行杂交才有意义。杂交的结果是,卫生行为竟是隐性基因所控制的:第一代杂交种都是不卫生的。用这种不卫生的子一代进行回交,再出来的子代,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卫生的,第二类是不卫生的,第三类居然是折衷型的。折衷型是什么意思呢?它们能找到染病的幼虫,井能把蜡盖打开,但是卫生行为到此为止,并不继续下去——不把病虫拖出并扔到外面。
  据此,社会生物学家推断,可能存在着两种基因:一种支配着找到病虫并揭开盖子的行为,另一种管把病虫拖出去。在正常的卫生品系里这两种基因都存在,在不卫生的品系里这两种基因都被等位基因所取代了;而在折衷类型的杂交种里,不概只有揭盖子基因,而没有扔幼虫的基因,所以它们的行为只限于把盖子揭开。那么在看来不卫生的杂交种里,是不是也有扔幼虫的基因,但由于没有揭盖子基因而无能为力呢?为了证实这个猜想,实验者自己动手把蜡盖揭开。不出所料,那些不卫生的杂交种里有一半马上把幼虫拖出来扔掉,只要盖子被揭开,它们甚至把根本没有染病的正常幼虫也统统扔掉了。
  这个实验可以认为已证明了社会生物学的论点:基因操纵行为。另外还证明,基因在支配机体的行为中是通力合作的,缺一不可。扔幼虫的基因如果没有揭盖子的基因配合,根本表现不出作用;反之,只有揭盖子基因而无扔幼虫基因也等于零。揭开盖子不扔掉病虫,对于扑灭流行病毫无助益,也许只能加重病情的蔓延。显然,这两种基因又是相互独立的。虽然从作用上看是一个单一的合作单位,但是作为复制基因及其对行为支配上,它们是自由的,独立的。
  生存下来的基因,或者在基因库里占优势的基因,都是优秀的基因。所谓优秀,是指它们能很好地协作,这种协作的结果使机体表现出有利于生存的行为。基因通过编制程序支配它们的生存机器,而基因编制程序的目的,完全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在生存机器的生命旅程中,会面临各种艰难险阻。基因所编制的程序在对付这些艰难险阻中的成就,是判定它们本身优劣的标准。这种判断是冷酷无情的,优者生、劣者亡。所以,生存机器最关切的必然是个体的生存和繁殖,为生存机器作出各种决定的大脑无疑也是这样。这是寄居在它们之内,并为它们编制程序的基因的根本利益所决定的。
  基因必须利己,不利己就不能存在:因此基因是自私的,它不能不是自私的。正因为这样,个体以及个体之上的各个组织层次的行为都表现出自私性。一言以蔽之,在社会生物学的理论中,由于基因的这种自私性,决定了生物从本质上讲是自私的。例如,各种植物总是尽量去争夺阳光、水份和其他营养物质,以保证自己的存活;各种动物则竭尽全力去寻找或捕获食物,设法避免自己被抓住或被吃掉;避免患病和各种意外的灾祸;在严酷的气候条件下以各种方法保护自己;寻求异性并设法与之交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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