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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策略——不杀生!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肉食动物的存在对于动物解放的伦理学确实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类是否应该对这个事实有所具体回应。假设人类可以把肉食动物从地球上消灭,从而世界上动物所承受的痛苦总量可以降低,我们应该下手吗?
  明快简单的回答是:只要人类放弃了“主宰”其它物种的主张,我们就完全不应该再干涉它们。我们应尽可能地让动物自生自灭。既然摆脱了暴君的角色,我们就也不必扮演上帝的角色。
  这个回答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也失之于太明快、太简单。不管喜欢不喜欢,人类对于未来将发生的事确实比动物知道得多,而在有些环境里,拥有这样的知识却不去干涉介入,会显得冷血无情。1988年10月,美苏两国联手拯救了两条在阿拉斯加险遭冰封的加州灰鲸,赢得全世界电视观众的喝彩。有些批评者指出,人类每年要猎杀大约2000只鲸鱼,更别提据估计每年有125000只海豚在鲔鱼网上遭溺死;如今居然为了援救两条鲸鱼如此大费周章,说来着实讽刺。可是即便此说成立,也只有一个冷血无情的人才会说这场拯救做得不对。
  这么看来,在某些情况里,人类的干预确实可以改善动物的处境,因此也就有其道理。但是谈到了像消灭所有肉食动物这样的一套构想,就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了。根据人类过去的记录,任何大规模改变生态系统的企图,后果注定弊多于利。仅仅考虑此一端,不论其它,我们便不可以也不应该妄想扮演自然整体的警察,除了在少数极为局部的情况下之外。人类只要消除了自己对其它动物毫无必要的屠杀和残虐,就已经功德圆满了。
  不过,另外还有一种说法,也根据自然状况下某些动物杀害其它动物之事实,在设法替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辩解。常有人说,现代农场里的条件虽然恶劣,总没有动物在野外受冻、受饥、受猎食者威胁的生活条件恶劣;言下之意是,我们不应该反对现代农场里的动物生活条件。
  说来有趣,为黑奴制度辩护的人,往往有类似的说法。其中曾有一人写道:
  这些非洲人在家乡深陷在残暴、凄惨、痛苦的状态里,因此,如今将他们迁移到这片充满光明、人性和基督教知识的国度里,对他们而言当然是莫大的福气,大家并无异议,即使仍有个别人等在这方面尚由于不必要的虐待行为,而有可訾议之处;至于由于这场迁移,而在我国必然产生的整套屈从状态是否符合自然法,实不应该继续成为一个问题。
  像野外与农场(或者自由的非洲人和栽种场上的黑奴)这样差异悬殊的两种状况,其实很难比较;可是如果一定要做比较,自由的生活当然略胜一筹。养殖农场里的动物无法走动、奔跑、随意伸展、或者跟家族、同类聚在一起。不错,野生动物有许多会因为艰苦的环境而死,或者遭猎食者所杀;但是农场动物能活的时间,充其量也只及于它们正常应有寿命的一小段而已。农场里食物的供应稳定无缺,也不见得真是福气,因为动物反而因此被剥夺了最基本的自然活动——觅食。结果,动物的生活变得索然乏味,没有任何事可做,除了待在窄笼子里吃了又吃。
  无论如何,养殖场的状况和自然状况的对比,其实跟养殖场制度是否有道理可以辩解并不相干,因为我们没有必要非在这两套状况里选择一种不可。废除养殖场,并不代表要把里头的动物放归山野。今天在养殖农场里的动物,都是先由人繁殖出来,供给这类农场饲养然后出售供食用。倘使本书鼓吹有成,抵制养殖农场的产品竟然有效,那么养殖农场产品的销售量便可望下降。这不是说一夜之间,我们就可以从现今的状况跨跃到一个无人购买这类产品的地步(对于动物解放运动我相当乐观,不过并不自欺)。下降将是渐进的事。养殖动物的利润会减少。农人会转而从事其它农产品的经营,大公司的资本会移向其它的行业。结果,为了这个目的而繁殖的动物数目会大为减少。养殖农场里的动物数目会降低,不是由于动物被送回山野,而是由于动物宰杀之后不再补充。到最后,或许(在此容我的乐观纵情发挥)只有到大规模保留区才能见到牛群和猪群,一如今天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这样子看,我们面对的选择并不是维持养殖农场还是让动物回归原野,而是是否该让注定要在养殖农场里过一生,然后遭屠宰的动物出生。
  在这里,我们会遇到另一种反对的意见。有少数吃肉的人指出,倘使大家都改为素食,猪、牛、鸡、羊的数目会大为减少,结果吃肉不啻是在帮助被吃掉的动物,因为若不是有人要吃它们,这些动物根本不会出世!
  在本书的第一版,我否定了这个说法,理由在于它假定了使一个生命诞生,等于给予它一项利益——而这个假定又预设了嘉惠一个尚未存在的东西乃是可能的。这一点,当时我以为荒唐而无意义,可是如今我已不敢如此确定。(本书第一版提出的哲学论点里,这是我唯一改变立场的地方。)毕竟,假如在怀孕之前,我们已经知道生下来的小孩会由于基因缺陷而活得凄惨又短命,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让这样的小孩生下来是不对的。怀这样的小孩,不啻对他造成伤害。既然如此,我们又岂能否认,使一个将有愉快生命的东西诞生,不是给予它一项利益?要否定这一点,我们得说明这两种情形有什么不同,可是我还找不到一个满意的法。
  以上的讨论,带出了“杀生的错误”这个问题。这个议题,由于要比造成痛苦的是非问题复杂麻烦得多,我一直没有去直接处理。不过,第一章近结尾处的简短讨论足以显示,就一个能够对于未来有欲望、有期待的生物来说,被杀死当然可以说乃是一件特别不幸的事,而此不幸无法用另一条新生命的创造来平衡弥补。可是一旦开始考虑没有能力对未来有欲望的生物,也就是可以说只活在当下此刻、而没有连续的意识生活的生物,真正的棘手麻烦才出现。让我们承认,即使就这种情形而言,杀生仍然令人憎厌。一只动物面对生命的威胁时会奋力挣扎,即使它无能力理解自己有“生命”——意思是说能够了解什么叫作在一段时间之中生存——可言。但是如果它缺乏某种形式下的连续意识,我们确实很难说明,为什么从一种超然的角度来看,这只动物因为被杀死所蒙受的损失,不能因为诞生了一只可望过同样愉快生活的新动物而获得平衡弥补。
  关于这个问题,我仍然充满怀疑。所谓一只新生命的诞生可以多少弥补另一只动物的死亡,这个说法确实有点古怪。当然,假若我们有明确的根据说,一切有感觉的生物都有生存的权利(包括无法对于未来有欲望者在内),那么我们便大可以轻松地指出,为什么杀死一只有感觉的生物时所犯的错无法借创造一个新生物而弥补。但是我和别的人已经都撰文指出,这样的假定在哲学上与实际方面,都有严重的问题。
  纯粹在实际的层次上,我们可以这样说:把动物杀死作为食物(除了在完全为活命所必需的情形下),会让我们认为动物只是供大家为了满足人类的非必要需求而轻率使用的物件。而根据我们对人性所知,一天我们这样看待动物,那么那些在常人采取之后必然造成——
  因此虐待——歧视动物结果的各种态度,我们也就不必奢望可能加以改变。由此可见,把”除非事关存活必需,都应避免杀死动物作为食物”奉为单纯的一般原则,或许才是最好的策略。
  这个反对杀死动物作为食物的论证,必须借助于一项预测:持有某种态度会带来什么结果。
  可是这个预测,我们却无法证明是正确的;我们只能根据对于常人人性的所知而有所判断。
  不过,即使这种预测不可信,上面有关创造一只新生命可以弥补一只动物遭宰之损失的论证,应用的范围仍然极为有限。食用养殖农场动物的肉品,它便无法开脱,因为这类动物身受生活单调贫乏之苦,转动、梳理羽毛、伸展身体、运动或是参与正常的社会互动等等基本需求都无法满足。让它们出生过这样的一生,对它们并不是利益、而是严重的伤害。充其量,这种视诞生为利益的论证所能开脱的吃肉行为,仅限于食用那些自由放养(并且没有能力对于未来有欲望)、在符合其行为需要的社会团体里快意生活、最后迅速且无痛苦地遭宰杀的动物。有人毫不苟且,只食用这种动物的肉。对这类人我表示尊重,不过我猜测,除非他们有自己农场可以自己照顾动物,他们实际上大概已经十分接近于素食了。
  关于这个一只动物的损失可以用另一只动物的诞生来弥补的论证,我们最后还要补充一点。
  人们用这个巧妙的说法,辩解开脱自己吃牛肉、猪肉的欲望,却绝少穷究这个说法的全部含义。倘若使生命出生是一件好事,那么可想而知,其它条件不变,我们也应该尽量使更多的人类出生才对;倘使再进一步,加上人类生命比动物生命重要的说法(肉食者一定认同这个说法),这个论证便会适得其反,令鼓吹者大为尴尬。由于不拿谷物喂牲口的话,更多的人便可以获得食物,这个论证的结论竟然是:说到最后,我们都应该改为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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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万圣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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