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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3)


有关海军工作的指令和备忘录
(1941年3—12月)
海军造舰计划

  〔我一向非常关心我们的新式战列舰的大炮火力问题。在第一卷中,我曾总结了1937年我同海军部的讨论,当时“英王乔治五世”号级的设计正在审查中。①
   
  ①见第一卷,第九章。
   
  根据我的看法,这五艘舰只的大炮口径确实太小了。继它们之后建造的四艘“雄狮”号级战列舰是打算安装十六吋口径大炮的,最先两艘在战争爆发以前确已着手建造,但在1939年10月却完全停工。
  我在1941年3月27日的指令中重新提起这个问题,在这项指令中我根据我们有许多其他迫切任务需要照顾的情况,说明了我对于未来海军造舰计划的总的看法。〕

1941年海军造舰计划
国防大臣指令

                       1941年3月27日
  在这次战争中,海军造舰计划一直在不断地进行,所有船台从未空闲过。然而在本年这个时候,海军部仍宜就他们目前对于建造新舰的需要,开具一个总清单,请内阁批准他们的政策。
  2.用于反潜艇战争、扫雷、反击鱼雷艇和进行袭击性登陆的一些小型舰只的建造,应当根据我们的资源最大限度地进行,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最重要的是,应当用设计简单、施工迅速和尽可能多建这些原则,来支配这些小型舰艇的全部建造计划。驱逐舰的建造无论如何不应超过十五个月的时间。我从海军部军需署长那里得悉,除非由于敌人的行动或罢工,他保证现在计划的四十艘能够作到这点。
  3.我们目前不能考虑建造那些在1942年内不能完成的重型舰只。这就排除了“雄狮”号和“卤莽汉”号的继续建造,及“征服者”号和“怒喝者”号的兴建。根据这个原则,1940年计划中规定的四艘重巡洋舰也不可能开工。因此,修建工作将限于三艘剩余的“英王乔治五世”号级战列舰的完成,和1941年计划中规定的三艘轻巡洋舰的建造,而这些舰只,据了解,都可在1942年底以前完成。另外还有一艘浅水炮舰,因为大炮已经准备好,也可以在1942年底以前完工。
  4.由于需要将劳力集中在商船和作战舰队的修理工作上,所以在“胜利”号、“无畏”号和“不屈”号完成后,不可能开始新航空母舰的建造工作。这种新航空母舰无论如何在1944年以前不能造成。
  5.海军对于甲板的需要,可根据上述情况调整,以满足陆军坦克计划的需要,所以1941年可以一万六千五百吨为限,1942年可以二万五千吨为限。目前无须建立新的甲板厂。
  6.以上原则的一个例外是“先锋”号,它可以在1943年完成,并且是我们在1945年以前无论如何可以造好的唯一的主力舰。由于我们已经有了“先锋”号的大炮和炮塔,所以,只要是能不超出第5节中关于甲板供应的限度,加紧建造显然是合适的。
  7.上述一切都不应妨碍任何延期建造的船舰(特别是那艘新式航空母舰)的制图和设计工作。
  8.鉴于有集中力量于修理工作的必要,1942年新商船的产量可从现在的目标一百二十五万吨减至一百一十万吨,并且凡是在1941年底以前不能完成的商船,我们现在都不应进行建造。我们必须指望美国造舰方面在1942年给我们以接济。
  9.我们的全部重型舰只建造计划将在1941年9月1日进行审查,审查时根据:
  (1)大西洋战役的情况,(2)美国和战争的关系。
  首相致海军大臣、第一海务大臣、和海军部军需署长
                    1941年8月16日
  我对于拟议中的“雄狮”号和“卤莽汉”号的设计极感兴趣。一般结构和制图究竟达到什么程度,盼告。
  2.最重要的是不要让那五艘“英王乔治五世”号级战舰的明显的缺点在这两艘舰只上重新出现,那些缺点是:
  (1)从我们多次考验过的十五吋大炮倒退到十四吋;
  (2)由于在船的中部设置飞机场而损害了结构。仅仅为了要保有两架低质量的飞机,而不惜放弃了曾在“纳尔逊”号和“罗德尼”号舰上得到很好体现的关于炮郭的那个原则。
  如果船舰中央约有四十尺长的话,就必须在这紧要部位装设相当重的甲板,而根据在船头和船尾之间尽量配备较少掩护物的需要,这种办法是缺乏远见的。由于在船的中腰打开这个空隙,很可能有一千或一千五百吨的铁甲用在不恰当的地方。
  3.我听说(并且希望),将在“雄狮”号和“卤莽汉”号上的三个三联装炮塔内装置九门十六吋大炮,其中六门直接向前发炮,而后炮塔则尽可能地放在最靠前的方位上。应使这三个炮塔尽可能接近,并形成中央炮郭,包括烟囱和指挥塔在内,并以炮塔和最重的铁甲来掩护弹药库和重要机器所在地。如果这些可以办到,就应当能够装上一层六吋[水面下]凸甲板远远地伸向前面,可能的话,一直伸向舰首,以便在舰首受伤后保持航速。
  4.虽然从一艘战列舰上能够飞出两架飞机,看来是很先进的,但在设计的其余部分所付出的代价却太大了。然而在一艘具有上述炮郭的船舰上也许可能从后甲板上发出一两架飞机,可是绝不能为了这点而严重地牺牲设计。一艘如“雄狮”号或“卤莽汉”号那么重要的主力舰,必须依靠一艘航空母舰或至少一艘能够发出飞机的巡洋舰和它合作。无论如何不应为了要携带飞机而使它受到损害。
  5.我很希望看到,这两艘舰只在目前已批准的期限以前加紧造成。但在采取任何决定以前,应召开由若干海军军官参加的一次会议,军官中应包括曾在“英王乔治五世”号和“威尔士亲王”号上服役的前任和现任司令官们。“阿利苏萨”号的良好设计,就是1911年冬天根据我指示召开的一次海军将领会议的讨论后产生的。
  盼提出你们的意见。
  〔第一海务大臣证实,将在这类舰只上的三个三联装炮塔内安装九门大炮,而且在设计方面是与各司令官商量过的。他坚持认为,“英王乔治五世”号级舰上的飞机库并不减弱炮郭的防御力。关于这点,应将机器所在地的掩护考虑在内,而这类舰只的机器所在地比“纳尔逊”号级舰只是大大地增加了。
  我们曾经缜密地考虑过恢复建造“雄狮”号和“卤莽汉”号的问题,但是决定作罢,理由如下:
  (1)建造炮塔时,妨碍高射炮设备和海防大炮炮架的出产。
  (2)对于铁甲的需要将与坦克的制造相抵触。
  (3)这类船舰需占用我们的船厂大量劳动力。
  最后由一个事实决定了问题,即在战争期间完成这些舰只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取消了前议。
  我当时急于知道以我们的“英王乔治五世”号级战列舰与同时期的美国舰只相比,情况如何。〕首相致第一海务大臣     1941年9月1日
  我不禁痛悔我们没有为那五艘“英王乔治五世”号级战列舰装上三台三联装十六吋大炮炮塔。现在谈论这个问题是空发议论,难以挽回了。但是,由于过去三十年来我一直想着这些问题,所以我很希望知道,海军部对于与“英王乔治五世”号级战列舰同时期的美国舰只的情况有怎样的了解。斯塔克海军上将对我说,他们用的是三台三联装十六吋大炮炮塔。当我问他是否超过三万五千吨的限额时,他说,“没有超过,可是它们把原来保留的用于改变方向的那五百吨吨位放弃了。”
  请就你们海军部了解到的这些美国船舰的情况告我。
  另外请告诉我,他们是如何处理飞机库的,以及“英王乔五世”号级战列舰在力量和结构上,是否有一些可以补偿火力损失的优点。
  〔第一海务大臣答复说,同等的美国船舰(“北卡罗来纳”号)拥有较重的主炮,但副炮则较轻。英国的军舰拥有较重的保护铁甲,速度也略快些。他认为,英国把两架飞机放在船中腰飞机库里的办法,比美国在后甲板上装置两个露在外面的飞机弹射器的方法要好。在我的9月22日的备忘录和他的10月26的复信中,继续讨论了这个问题。〕首相致第一海务大臣、海军部军需署长、和海军建设局长
                      1941年9月22日

美舰“北卡罗来纳”号与英舰“英王乔治五世”号的比较

  我是极其赞成坚固的舰只的,所以,我在得知我们的舰只比他们的舰只多一千三百七十吨铁甲,而且船身重量又多出七百九十吨时,感到非常高兴。装甲带较深,舰首坚固,这是好的。能够以此与高速度相结合(已经做到),是很令人满意的。然而,要说在舰中腰(而不在舰尾)添加飞机场所造成炮郭区域的延长,并没有耗费很多优质铁甲,也无害于“炮郭”的作用(舰只的作战及漂浮都依靠这种作用),我却仍然不相信。我希望在其他文件里进一步谈谈这个问题。
  2.我们的船比美国的长些、窄些、又深些,我想这样会增加速度。
  3.我们已经比条约限额超过了一千七百五十吨,而装有十六吋大炮的美舰,则未曾逾限,或只超过二百吨。这是真的吗?
  4.装备二十门五吋高射炮和副炮,与装备十六门五·二五吋大炮,都有一定的理由;事实上,有些人宁愿装备更多的炮位,以便对付来自各个方向的空袭。
  5.当我们对九门十六吋大炮和十门十四吋大炮进行比较的时候,心中很难过,或者说应当难过。九门十六吋大炮,每发炮弹重二千七百磅,共计二万四千三百磅。十门十四吋的大炮,每发炮弹重一千五百九十磅,共计一万五千九百磅。舷侧炮火差额是八千四百磅。
  6.令人感兴趣的是:德国人在“俾斯麦”号舰上选用了两门十五吋炮的四个炮塔,而我们则走到另一个极端,采用了三个炮塔,其中两个是四门炮的,可是炮比较小。美国人介乎两者之间,也许是适得其中,具有最大的打击力量。
  第一海务大臣致首相        1941年10月2日
  我对于你所提出的各点再逐节附上一些意见。

美舰“北卡罗来纳”号和英舰“英王乔治五世”号

  “英王乔治五世”号在舰中腰部位为飞机安排空间的方法,已经在“雄狮”号和“卤莽汉”号舰上再次被采用。这段空地有五十五吋长,给人一种有空隙的印象,可是实际上,在装甲甲板下面的炮郭里并无空隙存在。从“A”炮塔的前端到“Y”炮塔的后端的空间完全为弹药库、炮弹房和推进机器所占满,这些都是须用重甲保护的。假使把飞机移走,这些铁甲装到别处也并无什么用处。
  2.这一点已获得证实。
  3.在开始建造“英王乔治五世”号时我们是要建造一艘三万五千吨标准排水量的舰只的,可是在建造过程中加添了些附加物,并且有些估计的重量(主要是炮)与实际不符。所以这艘船造好后超重一千七百五十吨。
  美国的那艘船造好后,也可能会超重。但是,假如我们原来准备接受美国船只的船身尺寸和掩护铁甲的话,我们估计是可以把它造成一艘三万五千二百吨标准排水量的船只的。
  4.美国船上装置若干五吋的炮,是牺牲近射程高射炮而装成的。
  5.总的来说我是同意的。根据“英王乔治五世”号的设计,原来是要装置十二门十四吋炮的,但因掩护铁甲增加,就放弃了两门。十四吋炮的火力可能略高一些。
  6.据估计,“俾斯麦”号的标准排水量为四万一千一百五十吨。看来美国人一旦能够设计一艘装备十六吋口径大炮的他们所真正喜爱的舰只,他们就要达到“衣阿华”号级的四万五千吨排水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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