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为何替曹操翻案

濯 灵

  三年大饥馑、整个民族奄奄一息,郭沫若对饿殍遍野的苦难现实不置一辞,却大量制作歌功颂德、粉饰现实的诗歌,撰写那些美化古代暴君的剧作(评论者都把这等赝品称为“历史剧”,实是谬误;应把“历史”二字剥去,或称伪历史剧,因其皆不具历史或历史剧品格),为暴君擦洗血污的剑锋。

⊙ 周恩来让郭替曹操翻案

  一九五九年一月七日,郭撰文《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坚信此诗系蔡文姬所作,借机把“民族英雄”这顶桂冠捧献给曹操,认为曹操蒙受“不白之冤”:“曹操对于民族的贡献是应该作高度评价的,他应该被称为一位民族英雄。然而自宋以来所谓‘正统’观念确定了之后,这位杰出的历史人物却蒙受了不白之冤。”(载《光明日报》当月二十五日,他对曹操这一评价受到学术界强烈批评,后将“高度评价”改为“适度评价”,将“民族英雄”改为“杰出的历史人物”)。

  二月初,他撰写《蔡文姬》剧本,对曹操大加颂扬,直如对待当代毛泽东。剧本在《收获》三月号发表。该《序》(作于当年五月一日)声称:“主要目的就是要替曹操翻案”。他把剧本寄周恩来,告诉他,你让我写戏替曹操翻案,我写了,请你指教。

  三月十四日,他撰写《替曹操翻案》一文,发表于当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引起史学界强烈反响和讨论。这篇文章是《蔡》剧“塑造的曹操形象的基础”,他称曹操是“了不起的历史人物”,“曹操对于民族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有大的贡献”,在同时代人中贡献“最大”;“曹操冤枉地做了一千多年的反面教员,我们在今天是要替他恢复名誉”。他为曹操打黄巾军、出征乌桓、杀人等问题辩解,认为曹操虽然打了黄巾,但受了黄巾起义的影响,“基本上满足黄巾起义的目的”,“平定乌桓是反侵略性的战争,得到人民的支持”,而“杀人问题,应该根据历史事实重新考虑”。

⊙ “大胆假设、胡乱求证”几例

  为某个历史人物或事件作出新探索或澄清,要凭史学功力。可是郭氏这篇为曹操辩护之文,不具备起码的史学论文品格,史料极为贫乏,论点颇难立足,论点和论据之间缺乏必然联系,全靠一张嘴皮生拉硬扯,思维缺乏逻辑地乱跳。这是郭氏史学文章通病,来自主观随意、不实事求是、不潜心读书、却无理搅三分的老毛病。胡适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郭沫若则是“大胆假设、胡乱求证”。问题出在文章上,病根却在心灵里。郭不是治秦汉、三国、魏晋南北朝史专家,对于这段历史,自然缺乏学养,他是先入为主、拿“翻案”作目标、拿“我们”和惊叹号吓唬人、强词夺理(此文原稿题目为“我们要替曹操翻案!”)。郭早就明白“嘴有两张皮,笔可两边倒”这一妙诀,歪理也是一理,尽管遭到有识者哂笑,却有威权者庇护,何惧之有?

  例子之一:有学者认为曹操是强宗豪右代表,郭反驳这一观点。他的依据是,建安九年(公元二零四年)灭袁绍后,曹曾下令“重豪强兼并之法”,“所以要说曹操是豪右的代表,或者结纳豪右以扩张自己的权势,我看是和史实不符的。”(《全集》历史编第三卷第四六一页)“我看是”三字,显露史料不足、乞灵主观推想、先自悚软的心态,这和诸如“史料无可辩驳地证明…”这类遣词大有区别。这个辩护,实属多此一举。首先,曹操出身大宦官、大官僚家庭(尽管远不如袁绍家族高雅),祖父曹腾由小黄门爬到中常侍大长秋,以宦官得高位,父亲曹嵩(腾养子)官至太尉,这出身虽不光彩,被袁绍讥为“赘阉遗丑”(《三国志魏书》卷六袁绍传),却属高官显职,是大官僚。其次,曹操身为一方霸主,位逼专制君王,实乃最大的强宗豪右。再次,曹操下令禁止豪右兼并或打击豪右势力,并不说明他本身不是豪右,正如毛泽东反对高官刘少奇,并不说明毛不是高官;毛反对别人大权独揽,并不说明他本人不大权独揽。事实是,反对豪右的,往往正是豪右;反对某一口号的,往往正是这一口号的暗中觊觎者。曹操想一统天下而结纳豪右以扩张自己权势,这一点难道还需论证麽?郭不过想说曹操不是大地主阶级代表,这样,在当时盛行的阶级论教条下,就能为曹的“进步”作用寻找“理论”依据,可见在玩弄概念游戏。

  例子之二:郭认为曹操满足了黄巾起义目的(即“人民要粮食,要土地,要活下去”)。对此,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谭其骧立即驳斥郭:“若说起义的目的是要粮食,要土地,要活下去,那得看人民在曹操政权统治之下是怎样活下去的,不能说有人活下去了,就是达到了目的(因为即使东汉王朝不倒,还是会有人活下去的,不会死尽灭绝)。农民的基本要求是土地,是耕者有其田,是轻徭薄赋,但曹操的措施是把农民编置在国有土地之上,在农官直接控制下进行农奴式的生产,榨取十分之五、六的高额租赋,怎么能说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呢?”(见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文汇报》,后收入《曹操论集》)郭氏之文,空谈而已。谭氏以史料为证,所言有据。曹操剿灭黄巾军,本不是大不了的事。由于毛领导的“革命”正是当代暴民起义性质,一九四九年以后,人们对历史上任何农民、暴民起义皆存有忌讳,不能说一个“不”字,更批评不得。这正如同朱元璋出身小和尚,人们说不得光,阿Q有癞痢头,也说不得亮。郭要为曹操辩护,就要靠嘴皮搅出这么个理来为之强辩。

  例子之三:曹操征乌桓,郭说是“反侵略的战争,至少是得到一部分人民支持的”,为其战争行为寻找正义性。他没有任何史料证明征乌桓战争是正义的、反侵略战争,亦未举出任何史料证明乌桓侵犯曹操政权。他的“反侵略”论断站不住脚。乌桓,亦称乌丸,是东胡(东北方诸少数种族)中较大的部落集团,其首领蹋顿与袁绍关系颇好,袁绍曾以汉献帝名义封蹋顿为乌桓单于,并以家人之女为己女嫁蹋顿为妻,化干戈为玉帛,和亲共处,消除边患。曹操此时所以不灭南边刘表、刘备势力,偏偏北征乌桓,真实原因是:袁绍乃曹操夺天下之最大劲敌,袁绍败亡,其子袁熙、袁尚兄弟逃往辽西投奔蹋顿,幽冀二州民众随之奔逃乌桓者多达十万余户(有些人认为民众被挟持而去,这不可信,倒非常可能慑于曹操屠杀恶名而纷纷避难)。商议是否北征乌桓时,曹部不少人劝阻,但谋士郭嘉认为,应当趁其不备,袭击乌桓,将袁氏兄弟剿灭,不然二袁会利用其在河北地区巨大势力和影响(此地民心并不归附曹操),卷土重来,与南面刘表刘备势力夹击,将成北面一大患。曹操遂决心远征三郡乌桓,彻底消灭袁氏兄弟残余势力,消除北方隐患。他与乌桓并无恩怨,对乌桓用兵,完全是突然袭击,乌桓始料不及。这种军事行为,丝毫扯不到“反侵略”。为了自己政权的利益和地盘的安全,这类征伐在历史上常见。至于“得到一部分人民支持”,郭只举出“开明地主田畴”一个人“全力支持”,还有田畴的“山民”为曹兵作向导,如此而已。需要“人民”了,他就拉出一个地主(怕地主这辞不好听,就给他戴上“开明”荣冠)、再捎带几个“山民”,充当“人民”。这几个人数量实在太少,用“人民”一辞太显勉强,他就加上“一部分”三字,让这几个人继续混充人民。

  例子之四:关于曹操杀人问题,郭不提曹操对多位文人学者的迫害和屠杀,只谈杀孔融一事。他不谴责杀人者曹操,反倒挑剔、责备被害者孔融:“这位先生的性情和主张,其实都是相当乖僻的。例如曹操禁酒,而孔融偏要嘲笑他”。于是,杀人者曹操没有罪过,无辜被杀者倒一身不是。这里尤需注意,郭对孔融的指责──实即曹操杀孔融的理由──是孔融的“性情和主张”“乖僻”和“嘲笑”曹操禁酒(孔融被杀,并非因他对此一事有议论)。这需稍做辨析。所谓“乖僻”,显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没有任何规定性或违法性,完全属于个性范围。“乖僻”两字不过是暴君杀人的一个说辞。重要的却是“性情和主张”这两项内容。“性情”,完全属于个人性格或习性方面的个性特点,或真率坦荡,或傲睨权贵,这种性情当然容易触怒威权人物而惹杀身之祸。“主张”,则完全是个人思想见解或精神理念,这属于思想范围。“嘲笑”曹操禁酒,当然并无杀头之罪,这“嘲笑”属于“乖僻”范围。郭把孔融被曹操杀害,归罪于孔融“性情和主张”“乖僻”,这恰恰说明曹操以言论治罪、对文人学者思想迫害和人身迫害,也暴露了郭为古今暴君对文人学者思想迫害和人身杀戮这种罪行作辩护的专制立场。于是,暴君残杀文人学者,在郭笔下成为合理。这样缺乏历史公正精神、唯权势马首是瞻的人,做的当然不是为历史上冤案、假案、错案伸张正义、洗雪冤仇,而是为暴君磨砺杀人剑锋。

⊙ “魏武挥鞭”:拉大旗作虎皮

  毫无论据,心里发虚,他赶紧捧出毛泽东《浪淘沙》全文:“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鱼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然后莫名其妙说出这些非学术之语:“毛主席在写词时因种种客观事物的相同而想到曹操,想到曹操的东征乌桓,这是很值得注意的。”(第四六四页)这与评价历史人物曹操有何关系呢?如果有关系,郭却既不说什么因素“相同”,也不说“很值得注意的”到底是什么。他虚晃一枪,拉毛词为自己壮胆,深知投鼠忌器之妙。这种做法,一箭双雕,既可讨好毛,又可震唬反驳者,使之嗫嚅或闭嘴。五七年“反右”之后,知识分子以血肉生命深领毛手段之酷烈,已噤若寒蝉,何况其词有“魏武挥鞭”字样。郭这样做,正见卑怯。这当然不是学术态度,倒有点象闹市街头的恶衙内打着皇亲国戚招牌逞强叫横:你们谁敢太岁头上动土!

  曹操有军事、政治、文学诸方面过人之才和头脑,这没有疑问。至于他是不是英雄,却完全是另一个问题。有过人之才者,并不等于就是英雄。以言论治罪、杀害正直敢言的文人学者,是曹操罪过中重要一项,也是他比同时代其他风云人物,诸如吴国国君孙权(辛弃疾词“生子当如孙仲谋”)、蜀国国君刘备的名声更恶的重要原因之一,诸如杀害孔融全家、杀许攸、娄圭、崔琰、边让、华佗、杨修、逼杀荀郁等名流,皆以言论、思想治罪。就这一点看,曹操的残酷与秦始皇一脉相承,皆属中国专制政治残酷遗产。中国历史上,杀文人学者的帝王,都恶名昭著,遭时人和后人恶评。秦始皇、曹操皆如此。对于曹操杀文人学者这一点,郭略加搪塞,匆匆逃避。

  郭为曹操辩护说:“长远地把一位好人作为反面教员总是不大妥当的”。把所谓“好人”一词引入历史研究和历史人物评价,是浅薄的泛道德观念,显然是当时流行的那种简单的、脸谱化的“好人”“坏人”观念在支配其思维。

  郭还说,曹操、殷纣王、秦始皇等人之所以“受到歪曲”,“原因是对于他们的敌性宣传太年长岁远,深入人心”。被世世代代视为恶徒者,必有其非凡的罪恶功夫,郭无法追究其深层原因,只简单“敌性宣传”四字了结,显然是回避问题。

  郭认为,曹操这类人之所以“受到歪曲”,另一原因是政权延续不太长(第四七六页)。这种思维方向很耐寻味,言下之意,似乎你尽可去犯罪作恶,只要你长久以铁腕把持住政权,照样有好名声,这层意思对当时暴虐的毛泽东王朝,又多麽有现实意义和提示意味。

  历史评价,从来不以一个朝代的长短为根据。曹魏、孙吴、刘蜀三个政权延续时间差不多一样长,何以唯独曹操如此遭人垢骂?曹魏统治时间四、五十年,比一些小朝代还算是长的。隋代短命,只有三十七年,但隋文帝和隋炀帝这父子二人的历史评价截然不同。后周只有短短九年,两位皇帝──太祖郭威,特别是世宗柴荣(郭威义子)──名声却颇佳。唐玄宗李隆基统治时间长(四十二年),宋徽宗赵佶统治时间也不短(二十五年),他们的名声都不佳(尽管唐玄宗前期之“开元盛世”是唐代全盛期,后期天宝乱世则一落千丈)。这如何解释?

⊙ “秦(始皇)曹(操)文化性格”

  郭沫若这篇文章声称,要为曹操“恢复名誉”,却没说曹操原来到底有哪些“名誉”?这些名誉怎么失去的?现在需要恢复的是什么“名誉”?他为曹操翻案,却不知道翻那门子案?

  郭此文称殷纣王、秦始皇也是“应该恢复名誉的人物”,说“还须得替一切受了委屈的历史人物,如殷纣王,如秦始皇,翻案。”这“替”字,显示他完全以“暴君”代言人自居,而不是采取保持距离的学者态度。这些暴虐帝王处于权力顶峰,一生享尽荣华富贵,酒池肉林,后宫三千,荒淫无度,狂征暴敛,杀人如麻,威福享尽,何来委屈?一个历史学者的职责,是以历史罪恶以警来者,还是辩护历史罪恶、为新暴君张目?

  郭的翻案文章,有两个特点。其一,干脆不承认或抹煞历史事实,为暴君辩护(例如暴虐、残酷、淫乱诸行为);其二,为他们涂脂抹粉,戴高帽子,把其行为说成为国为民、符合历史发展方向,把他们说成有进步作用的统治者,这就是毛时代带有浓厚中国秦始皇──曹操文化性格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观点。

  为曹操翻案,当然不是郭等敢担待之事。他知道毛泽东对曹操有特殊好感,遂投其所好,摇笔为文。据毛的医生之一徐涛回忆,一九五四年毛在北戴河,总背诵曹操诗《步出夏门行》(“东临碣石,以观沧海”),对他说过这番话:“曹操统一中国北方,创立了魏国。那时黄河流域是全国的中心地区。他改革了东汉阿斗许多恶政,抑制豪强,发展生产,实行屯田制,还督促开荒,推行法制,提倡节俭,使遭受大破坏的社会开始稳定、恢复、发展。这些难道不该肯定?难道不是了不起?说曹操是白脸奸臣,书上这么写,剧里这么演,老百姓这么说,那是封建正统观念制造的冤案。还有那些反动士族,他们是封建文化的垄断者,他们写东西就是维护封建正统。这个案要翻。”过了几天,毛查着地图说:“曹操是来过这里的。”“(曹操)上过碣石山。建安十二年五月出兵征乌桓,九月班师经过碣石山写出《观沧海》。”这一年毛在北戴河停留最久,还登过碣石山,写了《浪淘沙·北戴河 》。毛说,他喜欢曹诗,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是真男子、大手笔(《红墙内外──毛泽东生活实录》,权延赤编,香港天地图书公司一九九零年版,第六四~六六页)。毛此词最早发表于《诗刊》一九五七年一月号。这是郭的勇气和灵感来源,他需要有人撑腰。毛这段话,正是郭《翻案》一文基本观点。

  当年夏天庐山会议风云突起,毛泽东对敢于批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错误的彭德怀等人发动残酷斗争。郭沫若为历史暴君曹操翻案的文章、为秦始皇、商纣王“恢复名誉”的叫喊,为毛提供了振振说辞。毛在庐山八月十一日讲话以刚愎口吻洋洋自得道:“秦始皇不是骂了两千年嘛,现在又恢复名誉;曹操骂了一千多年,现在也恢复名誉;纣王骂了三千年了。”(李锐:《庐山会议实录》,天地图书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版第三四五页)言外之意,他不在乎人民骂,自以为靠一枝笔杆子就可以随意颠倒历史、将罪恶说成功绩。那股为暴君翻案的逆流和叫嚣,正是郭沫若所为(翦伯赞跟着他也写了一篇《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的文章)。

  如果史学家或作家丧失清醒历史理性和人文精神,成为给历史暴君扛宝剑、抬轿子的仆人,成为给女暴君(武则天)涂脂抹粉、戴钗缀环、化罪恶为功德的婢女 ,那纯属自取其辱。郭沫若的眼睛总盯在最高统治者的权杖和多变的面孔上,全不见大地一片血泪和苦难。一个没有良知却喜欢玩弄笔墨的人,终不脱暴君权杖下奴才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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