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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


  有一位女朋友说,最近参加了几个派对,都令她很纳闷,因为那些男男女女随随便便地互相拥抱,也不分甲乙丙丁,喜欢与不喜欢,令她感到索然无味。
  我的朋友不是一个保守的女孩子,她是一位美丽而开通的人,她不喜欢这种“滥拥”,并非因为她自命端庄,而是她自己有自己的主见和对事物有自己固定的价值感。
  我很同意她的看法。触摸是一种很美丽的感觉,如果从心而出,并无什么伤风化之处,但是,触摸不是一种社交工具,更不是证明自己摩登趋时的工具。有人说和男人跳贴面舞并不需要考虑,大家赏面赏面而已。我的逻辑却没有那么复杂,如果我喜欢贴便贴,不喜欢贴便不贴,哪有什么赏面不赏面的?卖笑的女人却是不同,和人家跳贴面舞,和人家拥作一团是她们的职业工具,她们需要利用这些工具去换取代价。
  很多女人因为害怕别人笑她落伍和守旧,便装成新潮大胆的样子,任人搓揉,我觉得那样很愚蠢,我并不是有什么顾虑,而是一个女人不是和每一个男人接触都会感到愉快的,如果不愉快,为什么要做?
  也许新潮的人会说我这样是敝帚自珍,即使是敝帚吧,也是我自己的帚,我有我自己的选择,我喜欢怎样便怎样,别人无权干涉。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笨的,而不是新潮的和不新潮的。
  和自己喜欢的异性触摸是一件美妙的事,但是如果做到博爱主义的程度,触摸的美妙便消失了,正如不分日夜地穿礼服,便不会觉得礼服的庄重雍容,不分日夜地穿牛仔裤,便会忘记了牛仔裤的舒适与随便,接吻和触摸这些事情是会成为习惯的,一个人对已成习惯的事没有多少感觉,如果接吻和触摸变成了握手一般平凡的例行公事,生命中美丽的东西又减少两样了。
  有些人说可以享乐的时候便享乐,但是一个人怎可能喜欢所有凑巧碰上的异性?也许有人可以,也许他们以为那就是乐的尽头,也许他们生命中没有更深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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