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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写了四张稿纸,一把撕掉,想来无谓浪费篇幅为自己解释与辩护,虽然一位读者的来信令我颇有感触,但是我想,人的一生免不了受人误解,如果一个人不喜欢我的一言一行,我再解释也没有用,何况世界上除了误解自己的人,也有了解自己的人,人不是一本教育司署认可的教科书,有理没理都会得到大众的接受。
  每当朋友对我说:“你似乎想为自己辩护”时,我多半会摇头说:“我从来不为自己辩护,我只做我认为是绝对自然的事。”
  如果要说我是一个什么主义者,我便是一个自然主义者,我忠于我自己的感觉,我说过我伤心世界上的假。我们得明白,“真”并不等于无懈可击,“真”不等于是圣人,“真”并不等于能令到所有人皆大欢喜,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受不了“真”。
  基本上我同意“人本来就是孤独的”的论调,然而我并不是以悲观的、自怜的态度去接受这个事实,我只是用乐观的、挑战式的态度去考验这句话,一个自己可怜自己的人实际上是一个喜欢挫析与失败的人,他们喜欢有全世界都亏待了自己那种感觉。
  我说我伤心世界上的假,那不等于说我把时间全部花在伤心上面,相反地我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坚持自己的“真”上面。
  如果我想众人交口称誉,我大可在这框框内鼓吹三从四德,宣传自己爱情专一,不分皂白地乱骂香港政府,一概而论地说富有的人不是好人,数我自己一天疼下孩子多少次,多么喜欢挤巴士,多么爱护我的佣人……这些媚俗的话很容易说,只是为什么我要说?为什么我要像猴子穿彩衣一般扮大将军扮玉皇大帝地讨人欢心?
  我就是我,如果我只是个只有百分之六十令人喜欢的人,那么就打六十分好了,我不喜欢穿彩衣,我是活生生的人,我只知道活人的自然感受,我不知道什么是“应该有的感受”。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人类的错误就是硬要别人和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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