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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有时我想:我这人真乏味,什么戏剧化的事,刻骨铭心的感情,大喜若狂或者伤心欲绝的事,到了我手中全部变得无声无色。我有点羡慕那些不论悲喜都发泄净尽的人,像我这般,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是那副脸口,一心想做个冷静潇洒的人,做到了,又是那么讨厌自己。
  嘉露莲夫人死缠拜伦,当着他面前割腕发疯,“这个女人蠢兼不要脸!”我们习惯这么说,她的确蠢兼且不要脸,她损失的也多,但是当她得到一点点的时候,她的狂喜与欢乐却远远超越那些自命有自我控制能力的人。
  不,我不羡慕嘉露莲夫人,我愚蠢,因为我太重视聪明,这个是无法改变的缺点,我永远不会是嘉露莲夫人。重视爱情也重视胜利的人是痛苦和矛盾的,一个不顾一切地去爱去做蠢事去换取欢乐的人反而简单得多、干脆得多,他们不是苦就是乐,不像要将理智与情感平衡的人一般,长期在不苦不乐之间沉浮,表面看来他们没有吃亏,可是他们又得到过什么?
  爱情不是商业交易,付出八成要收回八成才算收支平衡,如果我爱一个人,收的时候固然快乐,付的时候也是无比的快乐,他今天给我多少便是多少,如果他的情感明天尽了,我也不会期望他继续偿还。
  爱情并不是一切,根本上,一个人在某段时期可能起坐都是为了爱情,但是在另一段时期,得到应该快慰的爱情却不会有应有的快慰,失去应该伤感的爱情也不会有应有的伤感,一切都看在什么时候发生,身受者在什么心理状态和思想上在什么蜕变阶段,这些关键第三者是很难明白的。
  一男一女分手,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没有人会明白是怎么的一回事,我一向反对“××摆脱了××”或者“××骗了××”的论调,感情是两厢情愿的事,即使真的被“骗”了,未发觉时也已经尝过了快乐,如果完全不快乐,又怎会心甘情愿地被骗?人会互相喜悦,也会互相厌倦,爱情并非只许喜悦而不许厌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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