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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人真是一场误会。
  人们老是爱将我和粉红色来联想,要不然就是紫色,而我也阴差阳错的,有了个粉红色的办公室,也一直用着紫色格子的稿纸,其实,粉红和紫都不是我心中至爱的颜色,不过,她们都在我工作当中,伺候得我很舒服,粉红和紫,其实是我的两个丫头,我最喜欢的颜色是黑和白,我的衣服主要也是这两种颜色。我说过:
  白是一切都不需要说,
  黑是尽在不言中,
  黑和白是我喜欢的心态。
  黑和白似是无色,其实却是十分强烈的颜色,在红男绿女的宴会里,人头涌涌的一大堆,你会先看见谁?你会先看见穿白衣或者黑衣的人。黑和白有屹立不倒的魅力。
  黑和白不是单调的颜色,更不是拘谨的颜色。相反地,黑和白变幻无穷,活泼之极,在黑或者白之中,你加上一点什么其他颜色便马上改变了她们的情调气氛,没有别两种颜色可以跟黑和白一般易于改变面貌。全黑,是沉默,是神秘;黑加上金,便是华贵瑰丽,气氛完全变了;黑加上鲜红,便是诱惑,又是另一种情调。全白,是纯洁,是飘逸,是害羞;加上一点黑,马上又变得大方而世故;加上一点粉红,却又娇嗲起来了。这么千变万化的颜色,实在有如千面夏娃,比什么颜色都有趣。从前,最讨厌、最不肯穿的颜色便是灰,奇怪地,这两年倒多了几件灰色衣服,也许,开始欣赏她的无相无色、她的什么也不是、她的什么也没有,不给人加颜色,也不给人添神采,我根本要与灰色搏斗,一旦穿上了,不被她弄得脸目无光,便很有胜利感。
  我无法离得开的颜色是什么?是鲜红,因为她像一团火。自小,我便喜欢火红,不晓得为什么,总之,火红老是吸引我,老是在我心中燃烧。穿得火红不多,但那是个常在我心中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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