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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好与炫耀


  为嗜好而花钱,跟为炫耀而花钱是两回事。
  前者无甚不妥,只要负担得起,爱古董的人花几百万去买个花瓶、爱集邮的人花几十万去买张邮票,都是不影响别人又令自己开心的事,亦是个人的自由。甚至,疯狂爱车的白领,为了供部心爱的车,每月节衣缩食也是他的自由。
  后者可令人烦厌,爱炫耀自己花得起钱的人,其炫耀简直是骚扰别人。请了一桌子不吃酒的朋友,为了向酒店侍役显示其阔,硬叫几瓶最贵的香槟,倒了又强人家灌进肚子里去,这我可不多谢了,他显阔要我强吃酒,我当然咒死他。
  老友请吃饭,次次都是那间最贵的山珍海味馆子,我说你不厌我也厌了,老友坚要去,去了我叫叉烧炒蛋,把老板吓大了跳。我对老友说,相交一场,我不客气,天天鱼翅鲍鱼的要我吞,我吃不消,纵使能领你的豪情,也没法天天吃我最不爱吃的鱼翅。老友笑我不是吃家,不知物之贵贱,我说知道了也不必只挑贵的吃以示我懂得,那天我刚想吃叉烧炒蛋,没办法,此物不够贵,对不起,令你没脸。
  老友爱天天吃鲍参翅肚是他的嗜好,也是他的自由,强我吃以示其豪却是骚扰我了,道理就是那么简单。
  我当然也有嗜好,我喜欢一流的衣服,主要是穿了自以为漂亮了点,不外是自得其乐。寄了帧穿了套时款新衣的照片回大陆给九姨,九姨回信问我为什么穿得像个农村姑娘?在港无钱买衣服乎?这是眼光不同问题,起码我没骚扰九姨,要她也照样穿一套。我扮我的,她弹她的,各适其适。
  对嗜好储钱的人,不花钱便是最大的乐趣,这也无可厚非,只要他不花别人的钱不占人便宜便是了。
  有朋友爱表,几万元一只的戴在腕上,只要他戴了不作声,便不算炫耀,亦不算骚扰他人,自得其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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