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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之徒


  这两年来有些令我很反感的现象:
  第一就是年青人脸皮越来越厚,不知羞愧为何物。
  第二就是每个人都太向往做生意,只求限时发达,作弊行骗,无所不用其极,长远眼光却是没有。
  年青人无聊撒赖的例子,年来见过不少。
  有亏空公款的,被老板发现了,不但不肯认错,连对不起也没有一声,反而还大发其脾气。
  有的对老板说:
  “谁叫你胡涂?签支票不看清楚?”
  有些恐吓老板说:
  “你告我,我便死给你看,遗下全家老少,看你这辈子良心怎过得去。”
  全无羞愧之心不用说,而且事败后态度强悍无比,只怪老板发现了坏他大事。讥讽老板胡涂的,没想及支票账单,全经他做过手脚,瞒天过海。以死威胁的,对家人根本全无责任心,以犯另一大错去威胁老板原谅他已犯的大错,怎不令人反感?
  这些年来,出了不少白手兴家的巨富,所以不少人也跃跃欲试,都不想找工作做,而一窝蜂地流行“做生意”,冀望一年半载发达,所谓“生意”,不外是投机公司不外是写字台几张,没有本钱也没有计划,赊得便赊,骗得就骗,一张嘴巴照例能言善道,英文说得呱呱叫,倒也瞒倒不少人,等到被人看清底细,债主临门时,往往又有恃无恐地说:
  “告我?封了我的公司,你们一文钱也得不到。不告我,不封我,我反而可以慢慢还债。”
  其实,告了封了他们也不担心,在香港,谁也可以花百多元注册间有限公司,已付股本少至一元也可以,这间封了大不了注册另一间,有限公司倒闭了,债务并不算在个人头上,商业法律上的漏洞,令这类人得其所哉,当局应详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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