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无畏   与其当披着狼皮的羊不如直接当羊
——为海岩新作《海誓山盟》序


  我想序就是作者信任的第一个读者的读后感吧,好话要说,批评的话也要有点,
假装公允,就是这类文体的通例。其实一个人替另一人张目其中必有私好,装不装
公正也不吃劲,尽说好话乃至胡乱吹捧一番也没入计较,但我还是决定从俗,一是
惯玩个性,二是我也发现一规律,如今当“托儿”就要当“反托儿”,“正托儿”
的名声都给搞坏了。好在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赛着一个主意大,说什么都信
的也不看书了。
  海岩是当年四大公安才子来的,其犯罪小说《便衣警察》《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永不瞑目》影响甚大,改编成的电视剧也是同年最精致的。我说这三部作品是
犯罪小说仅仅是表述方便,其实读过这三部小说或看过电视剧的读者都可以发现,
与其他同样以警察为主人公,刑事案件为主线索的作品比,海岩的作品有他非常特
别的气质,那就是情不自禁,时时流露出极大的柔情,有时他对这种柔情的关注程
度甚至超过对案情本身发展的关注,以至你搞不清他究竟是写犯罪,还是借犯罪在
写情感。这在《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中尤为明显,案情发展到后来
基本是靠情感来推动的,情感在这里成了故事的核心,破案与否已不再重要,人们
更关心感情的下落。把一部犯罪小说扭转为一部言情小说,当年公安诸才子的创作
中都有这个倾向,但做得最极端,至今还在坚持且愈演愈烈的当属海岩。
  这显然是有悖犯罪小说的规律的,有一位专写古代犯罪小说的金庸先生用他的
成功告诉我们,这类小说中情感永远不能超出暴力展示之上。金先生似乎在暗示我
们,读者看小说和看打架没什么两样,要赢得读者就要极尽残暴血腥之能事。书中
人物必须是小心眼,感情狭隘的人,再加上胡扯淡的家国之恨,那才一触即怒,一
怒便不可收拾,永远打不完的罗圈架,且个个师出有名,杀人便也成了行侠仗义和
爱国行为。在这里,感情的作用接近一种淫媒,像段誉那样的多情种子无非是为了
给其他凶手多拢几次开打的理由,其行径是可笑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读后颇
觉此人下流麻烦,不免认同二月河的话:谁讲感情谁垮台。
  跟金老师比,海岩的文笔也很不适合写这类小说。一位金老师的“迷”说过,
金老师的文字有一种“速度感”。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做了一点儿研究,就是什么
词熟用什么,像马路上的交通标识一样,简单明确,尽量减少你在文字上的停留,
一眼看过去全是事儿,而且每个路口都有相同的标志,不怕重复。单是不怕重复这
一条,我看海岩就没这胆量,把笔放在情感上也不可能产生这样瞎眉磕眼一个劲儿
往前扎的所谓速度,人的情感总是在心里孕育的,那些文字总是要安静一点儿,莫
衷一是一些,有时需要新的旬式新的语言否则不足以描述新的念头,这就耽误读者
往前猛跑了,特别是那些一们心思就想挤到第一排看打架的人,肯定很不耐烦。我
就见过一位老兄,一边蒸着桑拿一边看着桑拿室电视中播放的海岩小说改编的电视
剧很郁闷地哪贼:还不打,还不打,再不打我出去了。
  所以,海岩冷丁拿出一本纯粹的言情小说我也不奇怪,早就想向他进言了,与
其当那个披着狼皮的羊不如直接当羊,你的强项在这边。金老师早已坐大,一个足
球迷,一个金庸迷,都跟义和团的似的,别招他们,咱们找咱们的读者去,琼瑶老
了,也改喜剧了,三毛死了,张爱玲张恨水这帮都死了,一颗颗心眼看要荒芜,咱
们别光让安顿一个人发财。
  也许把一个人的小说冠以题材已经贬低了这个作家,写言情的,写犯罪的,写
改革的,——除了写农村的,农村总是很深刻——就跟说这摊儿是卖杏的那摊儿是
卖桃的。我不知道海岩是不是就只配写言情或者只配写犯罪,像我只配写痞子一样
。我以为作家写什么都是天生的,像傻子为什么那么傻也是天生的,好作家坏作家
之分也就在于一个找着了自己只能写什么,一个还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来两下。
  胡说了这么多,该进入正题说说《海誓山盟》这本书了。真要评论一本书,我
发现自己很难胜任,每本认真写出来的书其实都是瑕瑜互见的,只有职业批评家才
敢一网打尽说好或是不好。如同所有我读过的书,我不能不说这本小说中有我喜欢
和不喜欢的部分。我喜欢这本小说中的所有女性,女主人公林星和她的妓女朋友。
我喜欢这些女子身上的古典爱情精神:跟所有人打镣,只对一个人认真。我信这个
东西存在。那种跟谁都认真或者跟谁都不认真的态度我觉得都是装孙子。这里妓女
们比林星更真实一点,林星半天了还是处女让我很不自在,那并不能使我觉得她的
感情格外伟大和难得,反倒觉得平白把其他同样注重精神也很高贵的姑娘给骂了。
我不喜欢这本小说中的男性,尤其是林星那个对象,叫吴晓的吹萨克斯的小白脸。
海岩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对男孩的想象则不那么清晰和坚定。他的恋爱中
的男孩都有太多的女性气质,而且沾染了所有俗姐盼着的毛病:大款的儿子,不爱
钱。我不赞成一个爱情故事给写成灰姑娘或茶花女那类模式,那不公平,也妨碍了
爱情只在爱情的范围内发生。有钱人是非常讨厌的,任何故事只要他们介入就不可
避免沾上浓重的铜臭味,即便你想表现的是战胜金钱,金钱还是成了你故事的主角
,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完全抵消你已经达到的人性深度。金庸的小说浅薄就在于他拿
正义代替人性,同理,爱情小说中一有金钱出现就像童话了。当然,有钱人也是人
,谁也没权利不许他们有感情,但他们不适合出现在小说中,因为他们的生活实在
无趣,一天到晚做生意,还有比这更难看的吗?
  不说了。用米洛拉德·帕维奇的一句话结尾:那些对一本书做出评判的评论家,
都像被戴上绿帽子的丈夫,别人都比他们早悉奸情,而他们自己还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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