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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玩偶世界


  睡,有很多种;醒,也有很多种。
  很疲倦的时候,舒舒服服睡了一觉,醒来时眼睛里看到的是艳阳满窗,自己心爱的人就在身旁,耳朵里听到的是鸟语啁啾,天真的孩子正在窗外吃吃地笑,鼻子里嗅到的是火腿炖鸡汤的香气。
  这只怕是最愉快的“醒”。
  最难受的是,心情不好。喝了个烂醉,迷迷糊糊睡了半天,醒来时所有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头却疼得恨不能将它割下来。
  这种“醒”,还不如永远不醒的好。
  被人灌了迷药。醒来时也是晕晕沉沉的,一个头比三个还大,而且还会有种要呕吐的感觉。
  但萧十一郎这次醒来时,却觉得轻飘飘的,舒服极了,好像只要摇摇手,就可以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沈璧君也在他身旁,睡得很甜。
  他心里恍恍惚惚的,仿佛充满了幸福,以前所有的灾难和不幸,在这一刻间,他完全都忘得干干净净。
  不幸的是,这种感觉并不太长久。
  首先,他看到很多书。
  满屋子都是书。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香炉。
  炉中香烟袅娜,燃的仿佛是龙涎香。
  萧十一郎慢慢地站起来,欲看到桌上摆着的很名贵的端砚,很古的墨,很精美的笔,连书架都是秦汉时的古物。
  他也看到桌上铺着的那张未完成的图画。
  画的是挑灯看剑图。
  萧十一郎忽然觉得有股寒意自脚底升起,竟忍不住机灵灵打了个寒颤,就仿佛严冬中忽然从被窝中跌入冷水里。
  他站在桌子旁,呆了半晌,转过身。
  这屋子有窗户,窗户很大,就在他对面。
  从窗子中望出去,外面正是艳阳满天。
  阳光正照在一道九曲桥上,桥下的流水在闪着金光。
  桥尽头有个小小的八角亭,亭子里有两个人正在下棋。
  一个朱衣老人座旁还放着钓竿儿渔具,一只手支着额,另一只手拈着个棋子,迟迟末放下去,似乎正在苦思。
  另一个绿袍老人笑嘻嘻地瞧着他,面上带着得意之色,石凳旁放着一双梁福字幅,脚还是赤着的。
  这岂非正是方才在溪水旁垂钓和浣足的那个玩偶老人?
  萧十一郎只觉头有些发晕,几乎连站都站不住了。
  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窗外缘草如茵,微风中还带着花的香气。
  一只驯鹿自花木从中奔出,仿佛突然警觉到窗口有个陌生人正在偷窥,很快地又转了回去。
  花丛外有堵高墙,隔断了墙外边的世界。
  但从墙角半月形的门户望出去,就可以看到远处有个茶几,茶几上还有两只青瓷的盖碗。
  这正是萧十一郎和沈璧君方才用过的两只盖碗。萧十一郎用一只手就可以将碗托在掌心中。
  但此刻在他眼中,这两只碗仿佛比那八角亭还要大些。
  他简直可以在碗里洗澡。
  沈璧君正在长长地呼吸着,已醒了。
  萧十一郎转过身,挡住了窗子。
  沈璧君受的惊吓与刺激已太多,身心都已很脆弱,若再瞧见窗外的怪事,说不定要发疯。
  萧十一郎自己也快发疯了。
  沈璧君揉着眼睛,道:“我们怎会到这里来的?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萧十一郎勉强笑着,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样回答这句话。
  沈璧君叹了口气,道:“看来那位天公子真是个怪人!既然没有害我们的意思,为什么又要将我们迷倒后再送到这里来?我们清醒时,他难道就不能将我们送来吗?”
  沈璧君盯着他,也已发现他的神情很奇怪。
  萧十一郎平日要哭就哭,要笑就笑,从来没有勉强过自己。
  沈璧君忍不住问道:“你——你怎么了?是不是很难受?”
  萧十一郎道:“没什么,只不过——我也觉得有点奇怪。”
  他嘴里在说话,眼睛却在望着沈璧君身后的书桌。
  他只恨方才没有将桌上的画收起来,只希望沈璧君方才没有注意到这幅面。
  沈璧君诧异着,转过头,顺着他的目光瞧过去。
  她脸色立刻变了,怔了半晌,目光慢慢地向四面移动。
  四壁都是书箱,紫檀木的书箱。
  萧十一郎勉强笑道:“天公子也许怕我们闭得无聊,所以将我们送到这里来,这里的书,看上三五年也未必看得完。”
  沈璧君口唇发白,手发抖,突然冲到窗前,推开了萧十一朗。
  曲桥、流水、老人、棋局……。
  沈璧君低呼一声,倒在萧十一郎身上。
  炉中的香,似已将燃尽了。
  沈璧君的心却还没有定。
  过了很久,她才能说话,道:“这地方就是我们方才看到的那栋玩偶屋子。”萧十一郎只是点了点了头,道:“嗯。”
  沈璧君道:“我们现在是在玩偶屋子里。”萧十一郎道:“嗯。”
  沈璧君颤声道:“但我们的人怎么会缩小了?那两个老人明明是死的玩偶,又怎会变成了活人?”
  萧十—朗只能叹息。
  这件事实在太离奇,离奇得可怕。
  任何人都不会梦想到这种事,也绝没有任何人能解释这种事——这简直比最离奇的梦还要荒唐。
  沈璧君连嘴唇都在发着抖,她用力咬着嘴唇,咬得出血,才证明这并不是梦。
  萧十一郎苦笑道:“我们方才就想到这里来玩玩的,想不到现在居然真的如愿了。沈璧君已失去控制,突然拉住他的手,道:“我们快——快逃吧!”
  萧十一郎道:“逃到哪里去?”
  沈璧君垂下头,一滴眼泪滴在手背上。
  门外有了敲门声。
  是谁?
  门是虚掩着的,一个红衣小环推门走了进来,眼被流动,巧笑倩然。萧十一郎依稀还认得出她就是那在前厅奉茶的人。
  她本也是个玩偶,现在也变成了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
  萧十一郎眼睛盯着她的时候,她的脸也红了,垂头请安道:“敝庄主特令贱婢前来请两位到厅上便饭小酌。”
  萧十一郎什么话都没有问,就跟她走了出去。
  他知道现在无论问什么都是多余的。
  转过回廊,就是大厅。
  厅上有三个人正在聊着天。
  坐在主位的,是个面貌极俊美,衣着极华丽的人,戴着形状古怪的高冠,看来庄严而高贵,俨然有帝王的气象。
  他肤色如玉,自得仿佛是透明的,一双手十指纤纤,宛如女子,无论谁都可看出他这一生中绝没做过任何粗事。
  他看来仿佛还年轻,但若走到他面前,就可发现他眼角已有了鱼纹,若非保养得极得法,也许是个老人。
  另外两个客人,一个头大腰粗,满脸都是金钱麻子。
  还有一个身材更高大,—张脸比马还长,捧着茶碗的手如磐石,手指又粗又短,中指几乎也和小指同样长,看来外家掌力已练到了十成火候。
  这两人神情都很粗豪,衣着却很华丽,气派也很大,显然都是武林豪杰,身份都很尊贵,地位也都很高。
  这二个人,萧十一郎都见过的。
  只不过他刚刚见到他们时,他们都没是没有灵魂的玩偶。
  现在,他们却都有了生命。
  萧十一郎走进来,这三人都面带微笑,长身而起。
  那有王者气象的主人缓步离座,微笑道:“酒尚温,清。”
  他说话时用的字简单而扼要,能用九个字说完的话,他绝不用十个字。
  他说话的声音柔和而优美,动作和走路的姿势也同样优美,就仿佛是个久经训练的舞蹈家,一举一动都隐然配合着节拍。
  但萧十一郎对这人的印象并不好。
  他觉得这人有些娘娘腔,脂粉气太重。
  男人有娘娘腔,女人有男子气,遇见这两种人。他总是觉得很痛苦。
  厅前已摆了桌很精致的酒席。
  主人含笑揖客,道:“请上座。”
  萧十一郎道:“不敢。”
  那麻子抢着笑道:“这桌酒本是庄主特地准备为两位洗尘接风的,阁下何必还客气?”
  萧十一郎目光凝注着这主人,微笑道:“素昧平生,怎敢叨扰?”
  主人也在凝注着他,微笑道:“既已来了,就算有缘,请。”
  两人目光相遇,萧十一郎才发觉这主人很矮,矮得出奇。
  只不过他身材长得匀称,气度又那么高贵,坐着的时候,看来甚至还仿佛比别人高些。
  谁也不会想到他居然是个株儒。
  萧十一郎立刻移开目光,没有再瞧第二眼。
  因为他知道矮人若是戴着高帽子,心里就一定有些不正常,一定很怕别人注意他的矮,你若对他多瞧了两眼,他就会觉得你将他看成个怪物。
  所以矮子常常会做出很多惊人的事,就是叫别人不再注意他的身材,叫别人觉得他高一些。
  坐下来后,主人首先举杯,道:“尊姓?”
  萧十一郎道:“萧,萧石逸。”
  麻子道:“石逸?山石之石,飘逸之逸?”萧十一郎道:“是”麻子道:“在下雷雨,这位——”他指了指那马面大汉,道:“这位是龙飞骥。”萧十一郎动容道:“莫非是‘天马行空’龙大侠?”
  马面大汉欠了欠身,道:“不敢。”萧十一郎看着那麻子,道:“那么阁下想必就是‘万里行云’雷二侠了。”
  麻子笑道:“我兄弟久已不在江湖走动,想不到阁下居然还记得贱名。”萧十一道:“无双铁掌,龙马精神——二位大名,天下皆知,十三年前天山一战,更是震铄古今,在下一向仰慕得很。”
  雷雨目光闪动,带着三分得意,七分伤感,叹道:“那已是多年前的往事了,江湖中只怕已很少有人提起。”
  十三年前,这二人以快掌连战“天山七剑”,居然毫发未伤,安然下山,在当时的确是件了不得的大事。
  萧十一郎道:“天山一役后,两位侠踪就未再现,江湖中人至今犹在议论纷纷,谁也猜不出两位究竟到何处去了。”
  雷雨的神色更惨淡了,苦笑道:“休说别人想不到,连我们自己,又何尝——”说到这里,突然住口,举杯—饮而尽。
  主人轻叹道:“此间已非人世,无论谁到了这里,都永无消息再至人间了。”
  萧十一郎只觉手心有些发冷,道:“此间已非人世,难道是——”主人安详的脸上,也露出一丝伤感之色,道,“这里只不过是个玩偶的世界而已。”
  萧十一郎呆住了。
  过了很久,他才能勉强说得出话来,嘎声道:“玩偶?”
  主人慢慢地点了点头,黯然道:“不错,玩偶——”他忽又笑了笑,接着道:“其实万物,皆是玩偶,人又何尝不是玩偶?”
  雷雨缓缓道:“只不过人是天的玩偶,我们都是人的玩偶。”
  他仰面一笑,嘶声道,“江湖中又有谁想到,我兄弟已做了别人的玩偶?”
  萧十一郎道:“可是——”主人打断了他的话,缓缓道,“再过二十年,两位只怕也会将自己的名姓忘却了。在陌生人面前,沈璧君是不愿开口的。但此刻她只觉自己的心一直在往下沉,忍不住道:“二——二十年?”
  主人道:“不错,二十年——我初来的时候,也认为这种日子简直连一天也没法忍受,要我忍受二十年,实在是无法想象。”
  他凄然而笑,慢慢地接着道:“但现在,不知不觉也过了二十年了——千古艰难唯一死,无论怎么样活着,总比死好。”
  沈璧君怔了半晌,突然扭过头。
  她不愿被人见到她眼中已经流下的眼泪。
  萧十一郎沉吟着,道:“各位可知道自己的是怎会到这里来的吗?”
  雷雨盯着他,道:“阁下可知道自己是怎会到这里来的?”
  萧十一郎笑道:“非但不知道,简直连相信都无法相信。”
  雷雨举杯饮尽,重重放下杯子,长叹道:“不错,这种事正是谁也不知道,谁也不相信的——我来此已有二十年,时时刻刻都在盼望这只不过是场梦,但现在——现在——”主人慢慢地啜着杯中酒,突然道:“阁下来此之前,是不是也曾有过性命之危?”
  萧十一郎道:“的确是死里逃生。”
  主人道:“阁下的性命,是否也是被一位天公子所救的?”
  萧十一郎道:“庄主怎会知道?”
  主人叹道:“我们也正和阁下一样,都受过那位天公子的性命之恩,只不过——”雷雨打断了他的话,恨恨道:“只不过他救我们,并不是什么好心善意,只不过是想让我们做他们的玩偶,做他的奴隶!”
  萧十一郎道,“各位可曾见过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主人叹道:“谁也没有见过他,但到了现在,阁下想必也该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
  雷雨咬着牙,道:“他哪里能算是一个人!简直是个魔鬼!比鬼还可怕!”
  说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向窗外瞧了一眼,脸上的肌肉突然起了一阵无法形容的变化,整个一张脸仿佛都已扭曲了起来。
  主人道:“此人的确具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魔法,我们说的每句话,他都可能听到,我们的每件事,他都可能看到,但现在我已不再怕他!”
  他淡谈一笑,接着道:“连这种事我们都遇着,世上还有什么更可怕的事?”
  雷雨叹道:“不错,一个人若已落到如此地步,无论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会再有畏惧之心了。”
  萧十一郎道:“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若是时时刻刻都被人瞧着,这岂非也可怕得很?”
  主人道:“开始时,自然也觉得很不安,很难堪,但日子久了,人就渐渐变得麻木,对任何事都会觉得无所谓了。”
  龙飞骥叹道:“无论谁到了这里,都会变得麻木不仁、自暴自弃,因为活着也没有意思,死了也没有什么关系。”
  主人一向很少开口。
  很少开口的人,说出来的话总比较深刻些。
  萧十一郎不知道自己以后是否也会变得麻木不仁,自暴自弃,他只知道现在很需要喝杯酒。
  一大杯。
  他很快地喝了下去;忽然忍不住脱口问道:“各位为什么不想法子进出去?”
  这句话,沈璧君本已问过他的。
  龙飞骥叹道:“逃到哪里去?”
  这句话也正和萧十一郎自己的回答一样。
  龙飞骥已接着道:“现在我们在别人眼中,已无异蝼蚁,无论任何人只要用两根手指就可以将我们捏死,我们能逃到哪里去?”
  主人忽然道:“我们若想逃出去,也并非绝对不可能。”
  萧十一郎道:“哦?”
  主人道:“只要有人能破了他的魔法,我们就立刻可以恢复自由之身。”
  萧十一郎道:“有谁能破他的魔法?”
  主人叹了口气,道:“也只有靠我们自己了。”
  萧十一郎道:“我们自己?有什么法子?”
  主人道:“魔法正也和武功一样,无论多高深的武功,总有一两处破绽留下来,就连‘达摩易筋经’都不例外,据说三丰真人就曾在其中找出了两三处破绽。”
  萧十一郎道:“这魔法自然也有破绽,而且是天公子自己留下来的。”
  萧十一郎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主人道:“挑战!他为的就是向我们挑战。”萧十—郎道:“挑战?”
  主人道:“人生正和赌博一样,若是必胜无疑,这场赌博就会变得很无趣,一定要有输赢才刺激。”
  萧十一郎笑了笑,道:“不错。”
  主人道:“天公子想必也是个很喜欢刺激的人,所以他虽用魔法将我们拘禁,却又为我们留下了一处破法的关键!”
  他缓缓接着道:“关键就在这宅院中,只要我们能将它找出来,就能将他的魔法破解!”
  萧十一郎沉吟道:“这话是否他自己亲口说的?”
  主人道,“不错,他曾亲口答应过我,无论谁破去他的魔法,他就将我们一齐释放,绝不为难。”
  他长长叹息了一声,道:“这三十年来,我时时刻刻都在寻找,却始终未能找出那破法的关键!”萧十一郎默然半晌,道:“这宅院一共只有二十七间屋子,是吗?”
  主人道:“着连厨房在内,是二十八间。”
  萧十一郎道:“那破法的关键既然就在这二十八间屋子里,怎会找不出来?”
  主人苦笑道:“这只因谁也猜不到那关键之物究竟是什么,也许是一粒米、一片木叶,也许只是一粒尘埃!”
  萧十一郎也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忽又道:“要想找出这秘密来,固然是难如登天,但除此之外,还有个法子?”
  萧十一郎道:“什么法子?”
  主人忽然长身而起,道:“请随我来。”
  大厅后还有个小小的院落。
  院中有块青石,有桌面般大小,光滑如镜。
  萧十一郎被主人带到青石前,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主人道:“祭台”萧十一郎皱眉道:“祭台?”
  主人道:“着有人肯将自己最心爱,最珍视之物作为祭礼献给他,他就会放了这人!”
  他眼睛似乎变得比平时更亮,凝注着萧十一郎,道:“却不知阁下最珍视的是什么?”
  萧十一郎没有回答这句话,却反问道:“庄主呢?”
  主人苦笑道:“现在留在这里的人,都很自私每个人最珍视的,就是自己的性命,谁也不愿将自己的性命献给他。”
  他很快地接着又道:“但有些人却会特别的人,别的事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
  萧十一郎淡淡道,“这种人世上并不太多。”
  主人道:“十年前我就见到过,那是一对极恩爱的夫妻,彼此都将对方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不幸也被天公子的魔法拘禁在这里。那丈夫出身世家,文武双全。本是个极有前途,极有希望的年轻人,但到这里,就一切都绝望了。”
  萧十一郎道:“后来呢?”
  主人叹息了一声,道:“后来妻子终于为丈夫牺牲了,作了天公子的祭品,换得了她丈夫的自由和幸福。”
  他一直在瞧着萧十一郎,仿佛在观察着萧十一郎的反应。
  萧十一郎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在听着。
  沈璧君的神情却很兴奋,很激动,垂下头,轻轻问道:“后来天公子真的放了她的丈夫?”
  主人叹道:“的确放了。”
  他又补充着道:“我一直没有说出他们的名字,只因我想那丈夫经过十年的奋斗,现在一定已是个很有名声、很有地位的人,我不愿他名声受损。”
  沈璧君抗默了很久,幽幽道:“这对夫妇实在伟大得很——”萧十一郎突然冷冷道:“依我看,这夫妻两人只不过是一对呆子。”
  主人怔了怔,道:“呆子?”
  萧十一郎道:“那妻子牺牲了自己,以为可令丈夫幸福,但她的丈夫若真的将她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知道他的妻子为了他牺牲,他能活得心安吗?他还有什么勇气奋斗?”
  主人说不出话来了。
  萧十一郎冷冷道:“我想,那丈夫现在纵然还活着,心里也必定充满了悔恨,觉得毫无生趣,说不定终日迷于醉乡,只望能死得快些。”
  主人默然良久,才勉强笑了笑,道:“他们这样做,虽然未见得是明智之举,但他们这种肯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精神,却还是令我很佩服。”
  他不让萧十一郎说话,接着又道:“只不过,在这里活下去也没有什么不好,人世间的一切享受,这里都不缺少,而且绝没有世俗礼教的拘束,无论休想做什么,绝没有人管你的。”
  雷雨大笑道:“不错,我们反正也到这般地步了,能活着一天,就要好好地享受一天,什么礼教,什么名誉,全去他妈的!”
  他忽然站起来,大声道:“梅子、小雯,我知道你们就在外面,为什么不进来?”
  只听环响叮当,宛如银铃。两个满头珠翠的锦衣少女,已带着甜笑,盈盈走了进来。
  雷雨一手搂住一个,笑着道:“这两人都是我的妻子,但你们无论谁若看上了她们,我都可以让给他的。”
  沈璧君面上的血色一下子褪得干干净净,变得苍白如纸。
  雷雨瞪着她,道:“你不信?好。”
  他突又放开了左手搂着的那女子,道:“小雯,你身上最美的是什么?”
  小雯嫣然道:“是腿。”
  她的身材很高,腰很细,眼睛虽不大,笑起来却很迷人,无论从哪方看,都可算是美人胚子。
  雷雨笑道:“你的腿既然很美,为什么不让大家瞧瞧?”
  小雯抿嘴一笑,慢慢地拉起了长裙。
  裙子里并没有穿什么,一双修长、丰满、结实、光滑而白腻的腿,立刻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沈璧君也不知是为了惊惧,还是愤怒,连指尖都颤抖起来。
  小培育还是笑得那么甜,就像是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手提着长裙,轻巧地转了个身,裙子扬得更高了。
  主人微笑着,举杯道:“如此美腿,当饮一大杯。请!”
  萧十一郎手里正拿着酒杯,居然真喝了下去。
  雷雨拍了拍右手搂的女子,笑道:“梅子,你呢?”
  梅子眼波流动,巧笑道:“你说我最美的是什么?”
  雷雨大笑道:“你身上处处皆美,但最美的还是你的腰。”
  梅子眨着眼,兰花股的手,轻巧地解着衣钮。
  衣襟散开,她的腰果然是完美无瑕,盈盈一握。
  主人又笑道:“雷兄,你错了!”
  雷雨道:“错了?”
  主人道:“她最美的地方不在腰,而是在腰以上的地方。”
  腰以上的地方,突然高耸,使得她的腰看来仿佛要折断。
  雷雨举杯笑道:“是,的确是我错,当罚一大杯。”
  梅子娇笑着,像是觉得开心极了。
  沈璧君垂着头,只恨不得能立刻冲出这间屋子,只要能逃出这魔境,无论要她到哪里都没关系。
  她觉得甚至连地狱都比这地方好些。
  雷雨又向萧十一郎举杯,笑道:“你看,我并没有骗你吧?”
  萧十一郎表面上还是一点表情也没有,淡淡道:“你没有骗我。”
  雷雨道:“不只是我,这里每个人都和我同样慷慨的,也许比我还要慷慨多了。”
  萧十一郎道:“哦?”
  主人突然叹了口气,道:“他说的并不假,人到了这里,就不再是人了,自然也不再有羞耻之心,对任何事都会觉得无所谓。”
  他凝注着萧十一郎,悠然接着道:“两位现在也许会觉得很惊讶,很看不惯,但再过些时候,两位自然也会变得和别人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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