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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十三楼里,打字机的键盘敲击声、列印机的滚筒转动声、员工的交谈及走动声,伴著此起彼落的电话铃声,将整层楼面营造得热闹非凡,这样的忙碌气氛令心情愉悦的罗敷更加卖力的工作。
  蒋玲拨了空来到罗敷的桌前。
  “小敷!你看我这身新装,好不好看?”蒋玲像一只光彩夺目的花蝴蝶般转了一圈,足蹬一双高雅的高跟鞋,上过卷子的秀发显得格外有弹性,将她整个人烘托得妩媚动人。
  “你今天要约会啊?打扮得真漂亮。”罗敷咬著笔杆,羡慕的看著蒋玲时髦的装扮。
  “不是!是全球各地分公司的负责人都要在今天抵达公司,参与半年一度的业务检讨,这会议一开,就是连著三天的密集流程。”
  “所以──”罗敷不解的看了蒋玲一眼,小心翼翼的问。
  “你不知道?!我以为你也是与会的秘书之一!郑秘书没跟你提吗?”
  罗敷沉著脸,心知她又被那个暴君总经理踢出名单之外了。“没人下通知给我。”
  “对不起,我以为……”
  “没关系。反正我手边已积压下不少的工作,再被调去做记录,恐怕会分身乏术。”
  蒋玲聪明地转了一个话题,“瞧你最近春风满面,有男朋友了?该不会是邬昱人吧?”
  罗敷摇摇头,笑了起来。谈起李富凯,她可是点滴在心头。“不是,是新进同事。”
  “叫什么名字?”
  “李富凯。”
  蒋玲想不出见过这个人。“没见他来接过你一次,他是不是很害羞?”
  罗敷被问倒了。“我们家住得近,所以下班时他都在车站等我,我也觉得这样比较妥。至于他是不是害羞,我说不上来。不过他不大爱说话,但对我很好。”
  “你们都在哪约会?看电影?逛街?还是上酒吧聊天?”
  “都不是。他一个人单身汉,家里不开伙,我妈就要他天天到我们家吃饭、喝茶、聊天。”
  “每天吗?这人听起来好像……满不错的。”事实上,蒋玲是认为无趣、乏善可陈到极点,一点情调都没有。
  “嗯!”罗敷顺口应了一声,想著每天晚上的情景。她的家人好像很喜欢他;老妈对他好得紧;罗曼和他一碰头就烟、酒不离手;罗子桐会黏著他,要他再说些德国黑森林的童话故事;有时他会和老爸在书房聊天,一聊就是近一个小时。
  说他人老实,又不真的这么一回事,因为他会当她家人的面亲她、逗她。刚开始时她有些腼腆、不知所措,但她的家人却好像一点都不以为忤。老妈的说法是,看见他如何对待自己的女儿,总比成天瞎猜,一点概念都没有的好。
  她还发现他不仅真的英文流畅,还深谙德、义、法、荷、及西班牙话。这个发现倒令她瞠口结舌,若非曾在公车上亲眼目睹他拿出一份份各国的报纸翻看,她根本无从得知。
  “你哪来的这些报纸?哇!这么多蝌蚪文!”她大惊小怪的问。
  “公司付我薪水要我看这些蝌蚪文的!”他笑笑地捏捏她的下巴。
  “你?你看得懂?怎么可能?”罗数十指合并,两只食指互绕,深感怀疑地瞥他一眼。
  “难不成我是带这些报纸回家包烧饼油条?”
  “那也说不准啊!”罗敷打哈哈的回答。
  “小姐,勿以貌取人!”
  为了他那句戏谑之词,罗敷坚持要他写上三十遍的“勿以貌取人”,才肯和颜悦色的面对他。
  等到快下班时,蒋玲及其他与会的秘书抱著一本本笔记本走回办公室,吱吱喳喳地谈论著那个器宇轩昂的总经理。
  “好有魄力!我进公司三年,第一次看到他。”
  “那是因为三年前,他还只是瑞士参石期货的负责人而已,一直到前任总经理,也就是他哥哥酗酒驾车身亡后,才被老董事长请回来重整公司。”
  “真羡慕郑小姐,能天天看著他办公。”
  “是啊!不过郑小姐反倒变得兢兢业业,穿著打扮跟往常不同,言行举止也变得古板些了。我问她总经理是不是真的有很多女朋友?她矢口否认,还强调没有任何女人来过电话。你说这可能吗?”
  “我不相信!”
  “就是嘛!他讨了两任老婆,都是不到两年就把人家甩了。这种负心汉不交女朋友才有鬼!除非猫儿不偷腥!”
  “我就说嘛!花花公子一个!但他真的长得满帅的,很难找得到可与他匹配的女人喔!”
  “有一种男人专门扼杀女性魅力,他可能就属这种人。”
  罗敷虽没参与对话,但女人家七嘴八舌的小道消息却是很有影响力的,尤其是传至罗敷的耳里,功效更是无远弗届。想到那个暴君甚至没见过她一而,就三番两次推翻她的能力,再加上被渲染过的恶名,她已经把这个未曾谋面的总经理当成头号公敌了!
  甚至在回家途中,还不时跟李富凯数落那个暴君的不是,惹得他心情直跌入谷底。
  “富凯,他简且就是你们男人的耻辱,一个专门玩弄女人的薄幸郎。你知道他的英文名字吗?叫frank!简直是个破天荒的大笑话。一个叫‘坦白’、‘诚实’的人竟然一点都不坦白、诚实。我看他改个名会比较妥当。”
  李富凯没应声,因为他知道准不是个好名。
  “就改成‘philanderer’(博爱主义者)吧!”
  看吧!
  “你觉得如何?”
  “好是好,但人家也是人生父母养。名字这种事最好别拿来开玩笑,你忘了自己也吃过这种苦头啦!”
  “说得也是。总而言之,这种人竟还能明目张胆的玩女人,怎么没人揭发他呢?还有他那种颐使气指的作风令人听了就倒胃口。希望他下辈子也碰到一个大玩男人的女人──”罗敷边骂边点头,半晌才发现他一脸语塞的苦样,就像吞了一斤的苦黄莲似的。“对不起!我一不平衡,话就多起来了!”
  “三人成虎。我要是他,根本就会忙得焦头烂额,哪还有时间花在穷追女人的韵事上?难道说你们办公室的女职员个个都跟他有过一手?这简直是典型的‘一犬吠影、百犬吠声’。你别听他人三言两语,就受人影响。”
  听他这么一点,罗敷也觉得自己不该这么做。当下又更加认定他会是个做丈夫的好料子。
  “我再过一个月得被调去瑞士苏黎士,短则三个月,长则半年,所以──”
  “为什么?”罗敷一听他说,心急的打断他的话。“你才刚到职没多久,请他们调别人去嘛!”她很难过,好不容易稳定下来了,他又要被调走。
  “这……”他犹豫地看著罗敷一脸惆怅。“他们非我走这趟不可。”
  “喔!那你会常写信给我吗?”她失望了。
  “我的字那么难看,你难道不嫌弃?”他斜睨她一眼,见她不语,才说:“这样吧!你写一封信我就回一通电话,好不好?”若教他爬格子写国字,会要他的命。
  “不好!国际电话挺贵的,你还是写信好了,我不会计较长短的。”
  他真想大叹三声,搞不懂有那么多女人可以追,为什么偏偏去追上她。其他人只要送几颗会发亮的石头、几束花、再加上甜言蜜语,就可以佯装爱得他发狂,一副没有他便活不下去的样子,但是这几招用在她身上好像不太灵光。
  “好吧!既然你要我写信,那我只有恭敬不如从命,”他一脸无奈。“但是出国前我想把我们之间的事做一个了结再走。”
  “了结?什么意思?”
  他瞅住罗敷紧张的目光,暗地猛笑。“我的意思是把你娶到手再走。”这不太像求婚的语气,更何况是在一辆公车上!但他无神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浪漫情话,这些年来,他已认清了实际的好处。
  “娶我!但我们才认识不到三个月!”
  “正确算起来是两个月又十天。你仔细考虑一下吧!给你两天,或是三天的时间,够吗?”
  罗敷已经在考虑了。她想著身旁的李富凯,他一直都很坦白,没做出令她不适或伤她心的举动,也会适时的给予她一些更客观的意见。跟他在一起,她觉得她的天空更高,视野更宽,心胸更广、更辽阔、更豁达,这样的终生伴侣不就是她多年来的心愿吗?但是她还是觉得有好多事都还了解得不太深入。为了不让自己再钻牛角尖,便跟著自己的第六感走,罗敷马上下了决定。
  “好!”
  得到她的首肯,他吁了口气问:“两天?还是三天?”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答案了,我说好!”
  他吃惊地瞪著罗敷,强压抑下抱住她狂吻的冲动,只是竭尽所能地克制自己,改为轻捏她的手,冷静地说:“我今晚就跟你父亲提这门亲事,就怕会有些困难。”
  “不会的,他们很喜欢你。”罗敷以为他紧张,急忙安抚他。
  他对她露出一个微笑后,就撇过头去,换上一副忧心忡忡的神情。做事一向十拿九稳的他已历经数十次国际金融会议,也曾在上千名群众前公开发表演讲,场次多得不可胜数,不论再大的场面都不曾令他胆怯、退缩过,这回他倒忐忑不安地担心起来了。
           ※        ※         ※
  李富凯神闲意定坐在罗正宇朴实整洁的小书房里,看著双手背在臀后、来回走动的罗正宇。
  罗正宇对于这个年轻人所提出的要求,并不感到讶异,却也没给他正面的答覆。
  “既然你已提出这项请求,我想我这个为人父者,就不得不先跟你谈谈我心中的臆测。”罗正宇一改平常得过且过的模样,开门见山的对眼前的人表明态度。
  “您问吧!我会据实以告。”
  罗正宇走回书桌边,挂起了老花眼镜,然后拉开桌子的大抽屉,拿出一本杂志,将之翻到特定的一页后,抬起目光直视李富凯,然后走回年轻人坐著的木藤椅边,将杂志递了过去。
  “你认识这个人吗?”罗正宇比了比杂志上那个身著考究晚宴服的男人特写照。
  李富凯瞟了一眼《欧洲经融快讯杂志》,瞄到那篇长达五页的人物特写报导,内容是用英文撰写的,而他可以倒背如流了。但他只给罗父一个言简意赅的答案。“认识。”
  “你有孪生兄弟吗?”
  “据我所知,没有。只有一个兄长,已在三年前因车祸身亡。而那张照片是去年十月在日内瓦一个演讲会上拍的。”
  “那你就是照片上的人罗?”
  “没错!”
  “这本杂志是罗曼一个礼拜前带回来的,原本是属于一位商人所有,他定期会找罗曼看牙,凑巧上礼拜六等门诊时在翻看,被罗曼见到,硬是给人家强要回来。我的英文又不太灵光,只有靠罗曼翻译给我听。看样子,你的金融及期货事业做得相当成功,在欧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谢谢。”他无动于衷,倒是担心的问了一个问题:“她不知道吧?”
  罗正宇摇摇头,让他吃了定心丸。
  “你住的那幢大屋虽然老旧,外观看来藤葛丛生,但是屋主是位名叫李介磊的企业家。你跟他的关系是──”
  “爷孙。”
  “所以你就是我女儿口中的那个──”
  “暴君总经理。”
  “而她还不知道?我这个傻女儿似乎有点儿迟钝。”罗正宇忍不住蹙起眉头。
  “她只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太强了,再加上我的误导……”他接著就把他和罗敷如何相遇的事照本宣科地讲出来。“她认为我是一个敦厚木讷的人,对此我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
  “你就真的是她心目中的意中人的话,不仅她该悲哀,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也会为她捏把冷汗。”罗正宇转过身,无奈的摇摇头。“她从小就是个老实、不耍心机的娃娃,为了那个名字吃了不少闷亏。每每吵不过人家,就是罗兰出面把‘理’字抬出去,替她挣回点面子;打不赢人家,则是罗曼出面,亮出拳头修理那些爱恶作剧的小男童。但很奇怪,尽管这样过分的保护,她还是没有被宠坏,反而更加善解人意。唯一让我遗憾的是她太主观,习惯以外观来取决一个人的好坏,凡事皆以二分法来定论。她对外表姣好、西装笔挺、打扮光鲜的人有强烈的排斥感,反而认定一个可取的人应该是老实、不懂应对、不注重外表美丑的人。这点你该是很清楚了,因为你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那种典型。”
  “讽刺的是我不是,我的天性里可没有任何一项她看上的美德。”他自嘲的说。
  “谢天谢地!我和内人也不奢望你一定得具备这样的圣人美德,因为它帮不上罗敷的忙。她需要的是能协助她看清方向、给予她正确指引的伴侣。我们只求她能幸运的嫁给一位肯善待她的人。”
  “我相信自己有能力办到。”李富凯的口吻铿锵有力。
  “你对自己相当有把握,这大概是你见多识广、圆滑、又擅于交际的原因吧!”罗正宇轻描淡写的带过,毕竟口说无凭,而眼前的男人又非常懂得应对技巧。
  “我并非盲目的对每一件事都抱著必成的态度,只是肯定自己的判断能力罢了。实不相瞒,我的童年生活与青少年生活是大相迳庭的两种世界,前者是一般儿童该有的圆满、快乐与温馨,而那已经是好远好远的记忆了!后者则是家庭破碎的孤寂。生长在这种家庭里,我挣扎多时,若不肯定自己的话,早就被别人否决掉了。至于你方才提到的圆滑、擅交际,我得说那并不是我与生俱来的天性,而是被磨链出来的。坦白讲,见府上和乐相处的融洽气氛也勾起我童年的回忆,那也是我天天走访府上,叨扰您的原因之一。”
  罗正宇思量他的话,想著罗敷单纯的个性,不禁犹豫。“你似乎是个相当复杂的人,我怀疑是否曾有任何人探进你的内心深处?”
  “是有一个,”李富凯的唇角慢慢地扬起。“就是令瑷。请别问我她是如何办到的,因为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她坚信我有那些她看重的择夫标准吧!即使是假装成老实、忠厚的人,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你已年届三十五,以你日前事业有成、相貌堂堂的条件,异性缘的机会应该不少。你……不介意我探问你这方面的私事吧?”罗正宇目光炯炯地直视李富凯,看著对方不曾移转的眸子,想从中得到答案。但对方隐藏得相当好,丝毫没露出羞愧或逃避的神色。
  “你是该问。我在大学时荒唐了几年,入社会后收敛不少,年过三十后结了两次婚、也离了两次婚。但我不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忙碌的工作使我没有多余的精力与闲情逸致耗在韵事上。”
  “少年哪个不轻狂!但是你的婚姻纪录实在今人难以释怀,尤其是我这个做父亲的听来更是提心吊胆。”
  “我不怪您,”李富凯理性的接受他对自己的不信任。“我原本也打算放弃追求令瑷的念头,但却办不到。老实说,论相貌,漂亮得令人一瞟惊艳的女人我见过不少,我并不是因为看上她的美色才喜欢她的人,而是她的那份善心触动我的心弦,我愈是跟她相处,她就是愈深入我的骨髓,我恐怕是认定她了。”
  “你口才极佳,但从头至尾没提过一句‘爱’。难道你不相信爱?”
  “我并不否定爱,爱有很多种,父爱、母爱、友爱、师生之爱……一旦数起来,不胜枚举。我只是不认同情爱罢了!”李富凯缓慢道出自己的看法。
  “而你要我答应你,让女儿嫁给你?你似乎挑错日子来了!”罗正宇怃然责难,他个人是相当欣赏李富凯的,却没料到他的爱情观竟是如此的灰暗愤世。
  “就算我挑个黄道吉日来跟你提亲,答案还是一样。我虽然不认同情爱,但是我对令瑷的‘关心’绝对超过‘爱的魔力’。爱会变质,情感也会移转,而魔力更是容易消失。我说过了,我跟她并不是一见锺情,但我对她的关心从初次接触至今是有增无减,这份关心会是我给她一生呵护的有力承诺。如果你肯的话,不妨把它们看做同一回事。”
  “你是要我睁只眼闭只眼?”
  “当然不是!我只是想找出一个平衡点罢了。你认为爱是幸福婚姻的要素,而我则是将关心放在首位。人的观念不尽相同,但是若目标一致的话,我不认为我的想法有任何该遭受质疑的待遇。”
  “照你的逻辑推论,话说得是颇有理。我也很感激你如此看重我这个做父亲的意见。如果今天你我互换立场,有人上门提亲,请求你将女儿许配给他,这个人隐瞒真实身分,姑且不论他是富是贫,又有两次破裂的婚姻纪录,除‘关心以外绝口不提爱’的话,你会同意这门亲事吗?”
  “不会!”李富凯果决的回答他,但很快地又补充说明,“但是我会让我女儿做选择,因为要嫁人的人是她,不是你也不是我。罗敷已经二十五岁了,我在她这个年纪时已经可以独立自主,这是环境逼得我如此。她今天会有这样的个性,也是环境使然,但是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要替她操心到什么时候呢?如果我不幸让她失望了,我也会想个法子再激起她的希望。”
  罗正宇再次看著这个口才雄辩的男人,无奈的说:“但愿如此!你打算怎么跟她解释,你就是她恨了老半天的人呢?”
  “我会让她知道的,但不是现在。”
  “真相自有大白的一天,你也许认为自己可以活在一个没有爱的婚姻生活里,但是我得提醒你,关心也是出于爱,是一种爱的表现,而信任更是婚姻本质里不可缺乏的要素。我只希望你别固执己见,而吝惜给予罗敷这些你认为不值一文的东西。”
  “也许她能教会我爱及信任也不一定。”他心血来潮的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觉得你不是很卖力地在说服我,让我信服你是适合她的终生伴侣。”罗正宇挑起眉,半质疑的下了一个结论。
  李富凯笑了起来。先前僵持不下的气氛因他这一朗笑,顿时一扫而空。“我不是在跟你谈生意,因此才将自己的看法全盘托出,我没料到这也会是个问题!”
  “她若跟了你,我看问题会是一箩筐。”
  “您是首肯这门亲事了?”
  “你有打算让我说‘不’吗?”
  “我的确是没有那个打算。”
  “你们的婚事到头来还是得公开,一旦公开后,你的谎就圆不住了。你打算如何做?”
  “我打算公证结婚,不大肆宣扬,等瑞士的交接业务告平稳后,再给她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婚俗我不是很清楚,所以您直说无妨,大、小聘我也会一并弄妥──”
  “这点你多心了!我们家没有什么习俗可言,只盼她嫁给你不受累才好。这样吧!何不等你回国后,再登门造访,那样也许可以让我看看,你对她的关心是否还是有增无减?”罗正宇尝试著推托。
  李富凯看著未来的丈人耍著迂回之术。“我也是怕夜长梦多,才提出如此唐突的请求,抱歉我表现得太急著当你的女婿。”他打趣的说,眼神中闪烁著意有所指的光芒。
  “我看你根本是急著想当她的丈夫、为我添孙吧!”罗正宇反损了一句,点破李富凯的言下之意。也许他还是没错看这个李富凯,他应该是爱著罗敷的,只是这个年轻人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罢了。“你府上长辈的意思呢?”
  “他老人家没意见,全权由我作主,但是我家人口相当复杂,所以找也没打算让他们全知道。”
  “有多复杂?”罗正宇心有余悸地问。
  李富凯坦然的说:“我父亲有三个姊妹,虽然早都嫁了出去,但三不五时还是会携家带眷回家小住,这一小住不是一季便是半年。我小时候每年回家探亲一次就受不了,我也不会让她去受这种冤枉罪。”
  罗正宇犹豫了半秒,突然冒出一句话:“我希望你别宠坏我女儿才好。”
  李富凯愣了一下。“您这话的含意我就不是很了解了!”
  “我不管你前两次的婚事是怎么搞砸的,但是婚姻绝对不是儿戏,你那套‘合则聚,不合则散’的时髦做法可不能用在罗敷身上。就你真想娶她的话,我有两件事想说在前头。”
  “您请说,我衡量看看。”
  “第一,家中的事由她打点、料理,毋需花钱请佣人,就让她过著一般人家的生活。”
  李富凯真是呆掉了,他没料到准丈人竟提出这种要求。“这事容易商量,但就不知你的用意何在?”
  “很简单!我们家虽是小康之家,但她从小也没碰过多少家事,这是我和内人的错,反倒得推给你做,你让她学著照顾自己,对她日后有帮助。”
  李富凯闻言点头,深知罗正宇还是顾忌他会花心甩了罗敷,但他不怨天尤人,今天若不是碰上像罗正宇这般讲理的父亲,他早被撵出门了。“那第二件事呢?”
  “永远不要让她淌著泪进到我家门槛。”
  “我尽力而为。”李富凯郑重的给予承诺,随即又好像想到什么事,转口就打趣的问:“但如果是我哭著进你家门槛,这又怎么办?”
  罗正宇笑意盎然的回视眼前的年轻人。“我家纸巾不少,看你要哭多久都无妨。”
           ※        ※         ※
  李富凯有效率的打点妥当公证结婚的事宜,挑了周一上午十一点,在台北地方法院公证处举行简单隆重的登记仪式。
  与另外两对穿著正式白纱礼服、办理登记的新人相比,李富凯和罗敷的行头就显得格外寒伧。他只穿了一件丝质白衬衫及挺直的黑长裤,但那份尊贵的气质可说是无与伦比。而罗敷也只是略施淡妆,套了件洋装,蹬上难得派上用场的高跟鞋。
  罗家三等亲戚,只要是有空,皆到场观礼,所以泰半都是妇道人家;反观男方,连半个亲戚也没有到场祝贺。大家咸认为罗敷这么草率下嫁一介藉藉无名、无车、又无房的工程师似乎有欠周详,更何况对方还不肯宴请酒席,实在是有失礼数。
  但是有林玫雪这个丈母娘为女婿仗义直言,其他亲戚也就不便管起罗家的家务事。
  “年轻人一旦陷人情网总是难分难舍。我这个女婿很有前途的,不但精通英文,连法文、德文都是顺口溜,才进参石企业不到三个月,就被派遣至欧洲受训,这样仓卒成亲、来不及办酒席也是情非得已啊!改日我这女婿完训归国,一定会给罗敷一个风光的婚宴,届时可要来啊!”
  “一定去,一定去!看著小敷长大的,她的喜酒说什么都得吃上几口。”
  “你们别净是看他一副老实相,这间屋子放眼瞧瞧,又有谁比得上我这个女婿呢?要不了三年五载,准飞黄腾达。”林玫雪愈是瞧李富凯,就愈是觉得他顺眼得紧,根本听不进众家姊妹说上一句不中听的言语。
  “是啊!玫雪,听你这么说,我也认为他面带贵相。罗敷能干,也真是会挑丈夫哦!你好福气哟!女儿嫁得近,又招了个半子进门。”
  妇道人家这么你一句、我一句的往返交流唱和著,便压下众人的斐短流长。
  仪式结束后,李富凯还是挽留住罗家大大小小的亲戚,至罗曼先行预约好的饭馆庆祝一番。这一请也得要四桌。教罗敷担心的拉著他的白衬衣袖,在他耳边低语:“喂!你别净是摆阔,量力而为吧!”
  而他对罗敷的警告只是报以微笑,应了一句:“守财不施,谓之钱奴;我有一笔小积蓄,这四桌吃不垮我的。”
  一顿饭吃完,当罗敷气喘吁吁、远远的跟在李富凯身后,踏上曲折迤逦的坡道,逐渐趋近一幢傍著山腰而筑的大围墙时,喜不自胜,以为新家就在不远处。等到她面对已然深掩、红漆斑剥的大铁门时,反倒被这荒凉、残败的外观给震慑住。
  这堵厚墙高约两公尺,是以平滑的大理石堆叠而成,除了藓苔类的青苔顺著石缝而居外,沿墙而下的紫爬藤与弯弯斜扬的千红九重葛,依恋似地攀布在墙缘上。如擎天柱的橡木及玉兰花树冲出高墙、直指穹苍,其傲气临空、藐视山涧,彷佛在向世人矜夸不受空间阻隔的本事,于是苍郁茂密的树枝交错纠结于围墙之上,无形之中又形成另一环厚实的绿墙。
  清爽的空气中飘著淡雅的香气,是桂花!
  罗敷伫立门前,仰望头顶自墙缘露出的一株大树,满满树枝结实累累,一粒粒娇憨低垂、粉红诱人的莲雾,正随著和风韵动,好像在跟她打招呼似的。罗敷抬起手遮著眼,藉以抵挡那穿刺枝缝隙而长曳直下的光线,其金芒熠熠然,闪烁舞动不止。
  她忍不住的问了:“这是你家?”
  他从她身后环住她的腰,在她耳际轻吻了一下,低语:“不是!这是山坡道,破墙里面的一景一物、一草一木才是‘我们’的家。”他松开她,从西装裤内掏出钥匙,将之插入业已生绣的锁孔。
  当门吱嘎一声地被推开后,映入眼帘的景物又推翻了罗敷既有的假想,她以为将看到的会是花自凋零叶自残的枯败光景,及残垣裂瓦的房舍,但是墙里的房舍并不破,不过就是怪形怪状了点。
  “它”是一幢纯白的双层西式楼房,二楼有三扇大落地窗,窗前的阳台是以雕花镂空的铁栏杆围绕,其间还摆设三组桌椅可供人坐卧。显而易见地,这屋子被重新粉刷过了。
  “那是什么式的房子?”罗敷指向铺著鹅卵石长车道尽头的房子。
  “什么式都不是,我管它叫杂式。”他远眺著房子回答她,并举起一臂开始解释,“二楼的落地窗是法式,阳台却是英式,正门上端的圆形屋顶是巴洛可式,搭建用的石材是罗马式,总之它什么式都不是,这么不入流的房子当然叫杂式了!”李富凯侃侃而谈,话气中虽带轻视,但是还是隐藏不了那份怜惜,“这房子虽盖得牢固,但原设计的人没什么概念,随便从书上乱指一气就造起屋子来了!”
  “有这种设计师吗?”
  “他大慨只有五岁大的智商吧!”他性感的唇似有若无的牵动,然后牵住她的手,想扳过她的身躯,要将她拥入怀,哪知罗敷的注意力在瞬间又被别的玩意儿吸引,二话不说地又钻出他的手臂,教他愕然扑了一个空,只捉到她虚无幽缈的清香。
  “哇!好多游乐设施,荡秋千、翘翘板、地球仪、摇摇椅。这里以前一定住了很多小孩,这是谁的房子?”她小跑步上前,坐上秋千,轻轻以足踮地、来回摇摆。
  “一个亲戚的。”他无奈地来到她身侧,为她摇起秋千,心中所惦记的事可比荡辙千这回事来得刺激有趣多了。
  “租金贵不贵?”罗敷吃力的举足摘掉了高跟鞋,光著脚丫子临空晃动。
  “他挺富裕的,没收过我半毛钱。”
  “你去欧洲时,我会不会被赶出去?”罗敷担心的问著,坐正身子。
  “这你不用担心,我想他还不至于会那样做。”他仰头检规秋千的铁轴及链子的接合处。“这秋千太旧了!铁杆及链轴都锈得空了心,得整个换掉,没换掉以前,你别再一个人坐著玩。我们进屋去吧!”
  他朝她伸出大手,罗敷抬起眼,犹豫一下才把手放入他掌中,任他拉起自己的身体。不待她站稳,他忽然地揽腰便将她抱起。
  罗敷惊呼了一声,拎著鞋子的手在半空中挥舞,另一只则紧揪住他的衬衫肩头,过了两秒才惊觉地松开手,任他抱著自己走向白屋。
  罗敷不知所措地问:“你晚餐要吃什么?”
  吃、咬、啃、舔一个饱受惊吓的新娘!他咬牙在心底说。
  但他保持缄默,等要跨进屋前才说:“我中午吃撑了,恐怕到明天大概都会没胃口。除非你又饿了?”他试探地问,并瞥到她紧蹙的眉头。
  “不……我只是问问罢了!”罗激将下颔压低,结巴的回答他。
  他挑起眉,不予置评,只是抱著她进屋。
  今夜有得瞧了,大概得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今夜的确是有得瞧。
  为了安抚她以便松弛那份紧张,他倒了些酒递给她,她连声拒绝都没吭,就将黄汤一口灌下肚。结果他微醺的新娘便带给他最难忘的一夜,真正地让他体验到春宵一刻值千金的真谛,他甚至连万金都肯抵出去。
  这个意外太完美了,完美得让他有如置身梦幻王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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