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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我并不特别希望认识自己当做偶像的人,例如我最喜欢的作家,或者电影明星,因为我每次都把他们想像得太好,认识之后,除了少数的例子外,有见面不如闻名的感觉。
  银幕把人拉得长一点,例如史提夫麦昆,他来港时在汽车渡海轮中,被我的一位朋友看见,说他个子中小而已。又如猫王普来斯利,我起初以为他身材颇高,但是在美国有一次看见他拍片,觉得他本人胖胖的,腿不见得长。当时他拿着一杯刨冰果汁在喝,对围观的人微笑颔首,虽然相当友善,但不怎么风度翩翩。
  几年前我曾在伦敦居留,有一个电视节目是我十分喜欢看的,故事很有趣,主角是一个在十九世纪去世的英国绅士,尸体被冷藏了一百年,在二十世纪复活,但是他私人过的仍是十九世纪的生活,穿着举止也是十九世纪的,他和一位美丽的现代女郎合作,有点像现在的“雌雄密探”。那位男主角身长玉立,穿起十九世纪的披风,十分潇洒,加上一口牛津音和绅士风度,令我十分欣赏,从没有错过一次他的节目。
  去夏我重到伦敦,在报纸上看到那位演员正在演舞台剧,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大喜讯,于是忙买了前座正中第三行的坐位去看。
  他一出台,我第一个感觉是他不如在电视上那么高,反而有点身长腿短。第二个感觉是他本人的声线太尖,虽然也是牛津音,但是听上去可不舒服。在电视片集中,声音控制员可以加滤声器把他的声音改低,但是在舞台上却没有办法了。第三个感觉是他喜欢像螃蟹一般横着走,很不好看。第四个感觉是当他那贵族式的英国面孔转向左边时,我发觉他左边开始秃发。那是一个很好的舞台剧,只可惜我的偶像在一夜间完全毁灭了。
  也许偶像是只容许存在于我们想像中的人,正如什么白马王子一般,在现实生活里,在堡垒中的公主也许得自己爬下来,扶她那位盔甲太重的王子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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