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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送走了赴京赶考的萧铭诚,香漓也离开了怡春院,全心全意地守在这间老旧的木屋等著他光耀门楣,她相信,他不会让她失望的。
  一切,全如她所期望的进行著,然而,为何她内心深处,还会隐隐有股失落感?
  将身子浸在注满热水的木桶中,一室氤氲热气熏红了水嫩的嫣颊,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一夜──
  她身上每一寸细致肌肤,他全恣意地抚触过,从未与人这般亲近,她怎么也忘不掉那心旌荡漾的迷醉滋味。
  如果……如果那一夜不是他,她还会有相同的感觉吗?
  这是一道永远无解的疑问。
  早已做好准备,只要眼一闭,这如梦魇的一夜就过去了,没想到,事情不若她所想像的发展,她不但不觉得恶心难受,甚至在这当中感受到快乐,他是那么的温存体贴,从头至尾,未将她当成宣泄兽欲的女人,反而以无比的耐心引导她,教她领会两情缱绻的美好。
  也因为这样,才会令她──
  怀念。
  是的,她怀念那一夜,怀念被他搂在怀中呵怜珍爱的感觉。
  思及那一幕幕脸红心跳的云雨激缠,她不由得捧住烧红的脸蛋,埋入清水之中。
  老天,她在想什么?这是不对的!在行为上,她无法选择,但是心灵上,她至少要忠于萧铭诚,她怎能连灵魂都背叛了他?
  都怪那名陌生男子!他太过狂狷霸气,而萧铭诚的性子太温和,相较之下,他过于强势的作风才会令她一时迷乱。
  是的,这只是一时迷乱,过一阵子就好了。
  甩开脑中如魇魅般缠住她不放的形影,她信誓旦旦地说服自己。
  她会与萧铭诚恩爱到老,白首不离,一定会的!
   
         ★        ★        ★
   
  然而,她却忘了思考一点──希望愈大,失望的打击就愈痛彻心犀!
  等了数月,她等到了萧铭诚的金榜题名,同时,也等到了他移情别恋,择日与恩师之女──史部尚书的千金完婚的喜讯!
  晴天霹雳一般的打击重重敲上心头,她不敢相信,两小无猜,情意甚笃的萧铭诚会这么对待她,他甚至不曾亲自见她,对她说上一声,就这么决绝地背弃了她,只留下一封可笑的书信──

  香漓:
  当你得知这个消息时,我知道你一定很伤心气愤,但是请相信我,我心中同样饱受煎熬,当情义与名利不能两全时,我只能选择割舍你,不要恨我,这一路以来,我吃了太多的苦,你该比谁都明白,那些日子,我甚至不敢去回想,面对著平步青云的机会,我如何能任它失之交臂?所以,我才会决定迎娶尚书千金,让岳丈助我在官宦生涯无往不利,如果你真是为我好,请祝福我,好吗?
  铭诚笔

  香漓字字咀嚼。她何只伤心气愤,那根本是悲愤欲绝,而他居然还要她谅解他、祝福他……他难道不觉得欺人太甚?!
  更可笑的是,当初她给了他五十两助他赴京,而今,他竟以一百两来求个两不相欠──
  呵,萧铭诚,我所付出的一切,竟只换来这一百两的羞辱。
  好可笑,她真的觉得好悲哀、好可笑!
  她恨他!恨之欲绝!
  他要恩断义绝,好,她就成全他!
  咬紧牙龈,她挥笔而就──

  皑皑山上雪,皎若云间周。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日沟水头。邂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蓰蓰。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一首卓文君的“白头吟”,道尽了她内心深处的悲恨。
  斩断了一切,她茫茫然地仰望天际,今后她该何去何从?
  毫无保留地付出一切,换来的,是这般不堪的待遇,她还有何面目苟活于世间?这样的人生,活著,又有何意义?
  她什么都没有了,人生,已不再值得牵挂……
  如果连相知相许十多年的人,都能在旦夕之间背弃她,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坚持?
  她已心灰意冷。
  望著水光粼粼的江面,泪,突然不再流了。
  她神色无比平静,幽幽闭上了眼,决绝地纵身一跃──
  浮浮沉沉的浪潮,将她推向茫茫未知的命运。
   
         ★        ★        ★
   
  没死吗?
  再度睁开眼,她身处于雅致的厢房,面对著两张和蔼慈祥的脸庞。
  “你们──”
  “小姑娘,你醒啦?感觉如何?”妇人首先上前,柔婉的声音让她觉得好温暖。
  “是──”喉咙有些干涩,她轻咳了声,再度开口。“你们救了我?”
  “来,先喝口水。”中年男子倒了杯水给她,然后才道:“是的。姑娘是失足落水,还是──”
  香漓别开脸,没回答。
  这一问,又让她忆及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如果可以,她情愿忘了它,重新开始──
  她一震。
  重新开始?!
  是啊!何不重新开始呢?为了这样一个毫无志节的男子,断送了性命不是太不值得了吗?算是上天垂怜吧,让她看清了他贪慕荣华的本性,否则,她就算得到了这个男人,也不见得是多幸运的事,何苦为他想不开?
  昨日种种,已随著跳江的宋香漓葬身海底,重生过后的她,要活出全新的自己,不再为男人而伤神,她,宋香漓,将不再属于任何人。
  想通了之后,她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伯父,伯母,谢谢你们救了我,两位的大恩,我会永远记住的,小女子不再叨扰了,就此拜别。”说著,她拉起被子就要起身──
  二老对视一眼,交换了一记有默契的眼神。
  “咦,等等,小姑娘,你有地方去吗?”
  她一怔,旋即道:“天地之大,岂无我一介弱女子的容身之处?”
  不错,有志气!
  男子眼露激赏。“如果,我们希望你留下呢?”
  “我不懂。”
  “是这样的,我们夫妻俩成亲多年,至今膝下犹虚,如果小姑娘不嫌弃,就让咱俩收为义女,以承欢膝下,你意下如何?”
  峰回路转的发展,教香漓当场傻了眼。
  “怎么,你不乐意?”
  “不,不是!”怕二老误会,她急忙回道。“我……我是……”
  “那不就得了。别你你我我的,干脆点,叫声义父、义母吧!”男子豪爽地下了结论。
  错愕过后,香漓仰首迎视二老慈爱的脸庞,当下不再犹豫,双膝一落地,俐落地磕了个响头。“义父、义母在上,请受女儿一拜!”
  “好、好、好!老头子,我们有女儿了。”这标致的丫头,愈看她可是愈满意呢!
  妇人搀起她,温柔地拍拍她的手。“来,现在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了吧?”
  “我原姓宋,名香漓。”她温顺地回答。
  “宋、香、漓──”妇人直点头。“好名字!”
  “香漓呀。我都还没告诉你,为父在朝为官,今后,你可就是官家千金喽!”
  官家千金──
  此话听进耳中,她不由得感叹世事奇妙。
  萧铭诚为了官家千金而舍弃她,而今,拜他所赐,她竟也成了“官家千金”。
  “你义父啊,可是朝中的一品官员,位居丞相之职,是皇上的左右手,极受皇上重用呢!”
  “莫非,义父便是以仁德施政、颇受百姓爱戴的王丞相?”香漓讶异地问。
  “呵呵,那是百姓们谬赞了。为父食君俸禄,自当为君分忧,体恤百姓,算不了什么的。”
  瞧瞧,上天多么眷顾她,让她遇著了这么好的一对夫妇。
  也许,她该感谢萧铭诚的无心插柳,让她因祸得福,拥有了一双慈悲和蔼的父母,重新拾回早已自生命中遗落的孺慕温情。
   
         ★        ★        ★
   
  一年后
  神态慵懒地躺在床上,睇视眼前妖媚的女人,他不带任何反应,近乎麻痹地任她投怀送抱,使尽勾引之能事……
  他该快意疯狂地和她来场男欢女爱,但是……麻痹!是的,他觉得麻痹。
  一个又一个的女人,让他觉得乏味,下意识里,他总会拿她们和“她”相比,而结果是──
  他叹了口气。
  这些虚有其表的女人,不值得他投注分毫的心神,他甚至怀疑自己从前究竟是如何忍受这些无趣的女人,甚至还乐在其中?
  真正的女人,应该要像“她”──
  这是否就是所谓男人的劣根性?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永远令他牵念。
  是这样吗?那么如果完完整整得到她,他是否就能彻底斩断所有不该产生的情绪,回到以往游戏人间的潇洒快活?
  抛开混乱的思绪,他烦躁地推开黏在他身上那具丰腴惹火的女性胴体,拉拢身上的衣袖。“你走吧!”
  “什么?”女子一脸错愕。他们可……什么事都还没做耶!他这样,岂不摆明了是寻她开心?
  “别再让我说第二遍。”他不耐地将一张银票往她身上丢。
  女子喃喃咕哝了几声,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也没再多说什么,乖乖穿回衣服,拾起银票,无声地离开,反正她有钱拿就好。
  又一个没个性的女人。
  朱玄隶冷眼看著,不禁又叹了一口气。
  要到哪儿再去找一个如“她”这般独特而耐人寻味的女子呢?
  右手下意识的抚上腰际,一只拇指般大小的精致香囊赫然出现于掌心。
  其间的香气早已淡去,但他仍是无一日离身。
  莫名的眷恋难以解释,要忘掉她真的好难。
  “小丫头,你到底在哪里呢?”翻过了江南,就是找不著她,难不成好好的一个人会凭空消失?
  或者,还有另一个可能──她早已不在江南一带?
  回京后,她的倩影总是盘旋不去,连带的,使得他对其他女人也失了兴趣,现在外头已在议论纷纷,说他这个风流情圣一日比一日更怪,几乎要成了柳下惠,蜚短流长传到最后,就连他早已“后继无力”之类的话都出笼了。
  这小女人可害惨他了,要让他找著,他会轻易放过她,他就跟她姓。
  可话又说回来,她姓什么他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他更觉得自己疯得彻底,竟为一个一无所知的女人搞得他一点都不像自己。
  “王兄,今天又‘吃素’啊?”一道清灵悦耳的声音传了过来,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标致女孩探进头来。
  “丫头,你胡说什么!”朱玄隶瞪了女孩一眼。
  对这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小妹,他是倾尽了心力在呵疼,父母也是将她当成心头宝般的珍宠著,也许就因为这样吧,这打小娇生惯养的小郡主,免不了骄纵刁蛮了些,但他清楚,她仍有一颗纯真无伪的善良之心。
  “本来就是!”朱潋彤一屁股坐上兄长的大腿,勾住他的颈子。“刚才看那女人一脸怨妇样的离去,我就知道你没好好满足人家,对吧!”
  想当初,出王府离去的女人,哪个不是眉开眼笑,如沐春风,再看看现在……唉,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朱玄隶皱了皱眉,拍掉她的手。“看得到、吃不到的女人离我远一点。”
  “什么话?重色轻妹!”她扮了个逗趣的大鬼脸。别的女人要怎么搓、怎么揉都可以,自己的妹妹却连抱一下都不肯,真是小器鬼。
  但是很快的,她又忘掉自身的不悦,兴致勃勃地追问:“欺,大哥,你该不会真像外传的那样,‘江郎才尽’了吧?”
  “你说呢?”他淡道,以四两拨去千斤。
  “依我看,不太乐观。”她摇头晃脑,又是噘唇又是叹息的。“爹娘若是知晓,铁定要痛不欲生了。”
  “去你的!朱潋彤,你少在爹娘面前乱嚼舌根。本少爷正常得很,我只是想安分一段日子修身养性,这样也不行吗?”
  “修身养性?你?”朱潋彤的星眸瞪得老大,一点也不顾形象地大笑出声。
  风流了一辈子的人,居然说要修身养性,哈!他朱大少骗三岁小孩呀?
  “你要是懂得什么叫修身养性,母猪都能飞天了!”
  什么话呀!真不给面子。
  “朱潋彤,你给我记住!”
  她不以为意地耸耸肩。“大哥,你还是‘还俗’,我看了比较习惯。”
  “还什么俗?我又没出家。”这丫头真是乱用词汇。
  “你没有吗?”她慧黠地反问。
  朱玄隶板起脸。“你在含沙射影什么?”
  “有人春心荡漾喽!”
  “你胡说什么呀!”他不自在地别开眼。
  难得耶!脸皮厚得让她吐上无数次血的朱大公子居然也会不好意思!
  “还装!这是什么?”朱潋彤动作俐落地夺过他手中的香囊,快得他来不及防备,便让她给得逞了。
  “快还给我!”
  “紧张什么?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宝贝,一个大男人佩戴这种女人家的玩意儿,你羞不羞啊!”
  “我说还给我,听到没有,朱潋彤!”他沈下脸,一字字威冷地道。
  “听到了啦!”果然重色轻妹,没冤枉他吧?
  将香囊交回给他,见他小心慎重地收好,她拉了拉他的衣袖,一脸神秘兮兮。“嘿,大哥,这香囊淡雅清新,想必人也是如此吧?”
  “你鬼扯什么!”
  “我鬼扯?那不然你干么老看著这香囊发呆,看得浑然忘我?难道不是在睹物思人?”
  睹物思人?他在思念她吗?心头那乱纷纷的情绪,莫非便是思念?
  “有这么明显吗?”他无意识抚触著香囊,喃喃自问。
  “都准备为人家‘守身如玉’了,还不够明显?”
  朱玄隶脸色又变了变。“我才没有!”
  他承认那名女子是很令他难忘,那一夜太令他回味无穷,然而,为了一个女人放弃美好的一干红粉佳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大哥,你也该定下心来了,爹娘想抱孙想得快发狂了。”
  “不劳你操心。”他还轮得到她来教训他吗?真是捞过界了。
  朱潋彤还想再说什么,但是想想,还是作罢。
  姻缘天定,半点也强求不得啊!她相信,冥冥之中,属于他的那条姻缘线,会将他与另一名女子密密相系,纠缠难分……
   
         ★        ★        ★
   
  今儿个,丞相府邸里里外外皆忙成一团,平日较闲散的佣仆也都谨慎了起来,观察了一阵后,香漓一头雾水地回房。
  “奴儿,如知不知道今儿个是什么日子?”
  那名被唤作奴儿的女子停下手边擦拭的工作,带著些许意外地回过头道:“小姐,你不知道啊?”
  “知道什么?”什么事这么了不得,她非得知道不可?
  “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临威王爷,今儿个要亲临咱们这儿。”
  “哦?那又怎样?”
  “当然是要好生接待啦!你难道不晓得,这临威王爷的权贵与声势,普天之下仅次于帝王之家。”
  “这么了不起?”香漓的好奇心被撩起了。
  “当然。甭说当今皇上是临威王爷的亲叔父,光凭他是德懿太后最宠爱的孙儿,就连皇上也得给个几分薄面呢!再加上临威王爷不仅生得气宇轩昂、玉树临风,本身更是极有才干,所以很受皇上重用。”
  “噢。”又一个王孙贵胄。老天就是这么不公平,有人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一身荣宠,有的人呢,却是飘零坎坷,一如她的前半生,也如──奴儿。
  仰首一看,见奴儿洗净抹布,又要往更高的木柜擦拭,她赶忙上前拦下。“等等、等等!你不想活啦!万一动了胎气可怎么办才好!”
  “不会啦,小姐,你别紧张。”奴儿笑笑地回应。
  “什么不会!你给我坐好,有孕在身的人还这么不安分。”香漓半强迫地将她按坐在椅子上。
  “可是,小姐,这本来就是我当奴婢该做的事,你这样,人家会说闲话的。”
  “都说几遍了,没人把你当下人,我早说要与你姊妹相称,你难道就这么天生劳碌命啊?”
  奴儿抚著五个多月大的肚子,柔雅地一笑。
  几个月前,要不是蒙小姐搭救,现今世上,早已无她,她是心甘情愿留在小姐身边伺候小姐的。
  小姐乃性情中人,不要她伺候,只想与她姊妹相称,平起平坐,并且不只一次向老爷、夫人提及将她收为义女的事,是她自认身分卑微,因而婉拒。
  小姐待她恩重如山,她会永远铭记于心。
  “这几个月,感觉还好吧?”香漓拉著她的手,关怀地轻问。
  在奴儿身上,她才发现,一个女人怀孕真的很辛苦,头几个月,见她吐得面无血色,再来,肚子渐渐大了,做什么事都有所顾忌,看奴儿柔柔弱弱的,真不晓得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著她,熬过这段傍徨无依的日子。
  她一直都记得,当她无意间救起昏迷不醒的奴儿,醒来后,她似水般灵澄的明眸中,那抹无言的凄惶──
  尤其当她问起她的名字时,她清楚地看见她脸庞闪过一刹那的迷茫、凄楚及浓情,交杂成一股说不出来的复杂情绪,然后,她才很清晰、很坚定地说了“奴儿”二字。
  这个名字,对她应是有特别的意义吧!
  愈是相处,她愈是发觉到奴儿的特别。她有一股──澄净而不染俗尘的清灵韵致,深深牵引著每一颗想靠近的心,深入探索。
  虽然,她的容貌并不完美,但,那是天生的遗憾,不是她所能决定的呀!
  有时她会想,那个男人是否便是因为这样,才遗弃了奴儿,若真是如此,那未免太过分了,如果介意,当初就不该招惹人家,怎么能在弄大了奴儿的肚子后,才来始乱终弃。
  可她看奴儿,似乎一点也不恨那遗弃了她的男人,仍是无怨无悔地默默为他孕育子嗣,真是个傻女孩。
  反正她就是觉得,失去了奴儿,是那个男人的损失,谁教他有眼无珠,放弃了这百年难得一见的好女孩,奴儿内在的美丽,胜过那些虚有其表的女人太多、太多了。
  “多谢小姐关心,奴儿很好。”
  这又是奴儿的另一项特质,声音低低柔柔,自成一股动人心弦的人间天籁,这该算是上苍对她外貌先天不足的一种补偿吧?
  一块暗色的胎记,占据了她近四分之一的脸庞,乍看之下是有些刺目,然而长久看下来,竟自成一股别人所没有的风韵。她从来就不觉得奴儿丑,一点也不!
  奴儿见她直望著自己发愣,不禁低喊:“小姐、小姐,你在想什么?”
  “没,没什么。”她回过神来,心思翻转的当口,忍不住脱口问道:“奴儿,你可有为自己打算过?难不成,你一辈子就这样过了?”
  奴儿一手接上小腹,露出一抹母性的微笑。“这孩子就是我的全部。”也是“他”赐给她最美的礼物,她这辈子都会好好珍惜。
  “我知道,可是……你难道不打算接受其他人了吗?”
  “那小姐呢?”奴儿慧黠地反问,巧妙地转移加诸自己身上的注意力。
  香漓摇摇头。“我对男人已经绝望了。”再说,不够完美的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去追求幸福呢?
  “说得你好像历尽沧桑似的。”
  她苦笑。“你不明白我的心情,奴儿。我不想再为男人付出,那太傻了,我只想好好地为自己而活。”
  奴儿默然无言。
  小姐是不敢付出,而她,是早已将心遗落在另一个人身上,再也无力付出,由某个角度来看,她们,也算同病相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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