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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
作者:
青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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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当问及“什么是律师”时,有人直腰挺胸、理直气壮地答曰:“律师者,法律的老师也!”依此类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医者,法律之医生也。”

  确实。在人们津津乐道、爱不释手的传奇故事、侦破小说中,法医常常以神秘的身份出没其间。就象本书中叙述的故事一样。法医可以凭树枝上不起眼的小小的一滴血,推断出死者不是跳楼自杀,而是被人谋杀后,蓄意制造的跳楼假象;法医可以凭高度腐败、只剩骨骼的尸体上所不曾腐败的毛发,推断出死者的性别、年龄、职业、种族、血型等,还可以判断死者生前所患疾病,以及是否属于某类毒物中毒而死;法医可以凭所谓“被害人”身体上残留的精斑,为侦查人员洗清“利用职务之便强奸被害人,性质恶劣”的冤屈;法医可以凭尸体所呈现的各种现象,判断死者是“真死”还是“假死”,使即将送进火化炉的人得救……

  然而。在侦探小说家给法医披上的神秘外衣之下,却隐藏着高度科学、严谨、细致的工作。如果我们用科学之手撩开这神秘的外农,将不难发现,法医在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作为中华法律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其理论体系是相当的严密,其基础理论涉及了十分众多的学科,而其在司法实践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书叙述了由法医导演的许多神乎其神的故事,但基本立意并不在于讲述这些故事。历来的科学,都好象是板着面孔教训人的——“知道吗?3+2-5=?”然而,人们似乎总喜欢看线条柔和一些的面孔,而对那些总是板着一本正经的面孔敬而远之。本书就是企图使法医学这门科学的面孔变得柔和一些。为此,我们按照普通法医学教科书的体例,从古今司法实践中选择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法医案例,采用讲故事的形式,从每个具体生动的故事入手,从故事中自然引出法医学原理,又以法医学原理来分析具体案例,理论联系实际。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这种努力,能使广大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的业务人员在轻松愉快的对惊险故事的欣赏中掌握法医学的基本原理和检验方法,又在学习法医学理论的同时学会这些理论的运用。我们也希望本书成为广大群众茶余饭后的消遣读物,在消遣中学到法医知识,以便在有人闹出“律师者,法律之老师也”,“法医者,法律之医生也”的笑话时,你能指出其谬在何处。

  最后还要说及的是,本书定名为《法医与侦破》,是出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广大群众对法医这一职业的习惯思维。其实,法医的职能和作用,并不仅仅在于刑事侦破。如本书中谈到的,法医通过亲子鉴定,而解决象电视剧《血疑》中所遇到的亲生父子(女)关系的问题;通过创伤及真假伤的鉴定,而解决劳动纠纷,等等。可以预料,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将使法医学越来越多地服务于每一位社会成员。

  作者

  1987年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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