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悬疑

暴风雨


 
作者: 米奇·弗立德曼
  

演唱“暴风雨”时我注意到了那个加利福尼亚人。

第二次出场时,至少己是半夜时分。我穿着白缎晚装,折缝处的饰件闪闪发光。我的伴奏者凯西又陶醉起来。我的意思是说他演奏起来像个天使。音符涌动着似乎流动在我的血管之中,我唱出了男女离别时的悲伤,向外望去,看到了那个加利福尼亚人。

大部分人们都懒散地坐在桌旁或倚在吧台,几乎与凯西一样在陶醉着,而那个加利福尼亚人却显示出格外警觉。他有一杯饮料却没看到他沾一沾唇。他凝视着我,我想实际上他在聆听。最初我并不知道他是加利福尼亚人,不过我却知道他不是纽约人。

他没有纽约人的那种猎奇的表情,也没有纽约人的那种找机会让别人恐惧之前先掩盖起自己的恐惧的那种明显的表情。同时,他一点也不像旅游者,他并非出门消遣。之后他也没有迎上来在我面前放上20元钱然后邀请我去饮一杯,不过我认为,我自己时刻都在感受着他的召唤。

外面没有下雨,不像歌中唱的那样。但是天气很冷,寒风吹过混凝土建筑群,横扫松掉的垃圾箱盖,破报纸及城市的风混草。我最初抵达时剩余的剧场天篷正在一点点地撕碎,不过我的剧照贴在门口玻璃橱窗中,则安然无恙,至少得动用零下13度的奇冷温度才能扫去歌唱家巴比。贝克尔脸上的笑容。

那天夜里,就连毛欧——他总是睡在地铁格栅上,也不见了——要么就是被大风吹失了,要么就是被收容后拉到了某个棚子里。毛欧不喜欢棚子。他曾经告诉我说,那里有一个人气味太糟。

我一听就想笑,之后他又哭叫着说有人偷了他的鞋子。这个老傻瓜可能已将它们扔丢而自己又不记得了。于是我递给他两元饯让他到救济会里再买双新的。

“巴比,你是个好姑娘。”他流着鼻涕说。不过谁又会把他的话当回事呢?

我整理头发,注视着双脚,想像着是否应该将考波儿。史比特菲尔太阳镜换成柏拉·罗莎型,这时有人敲门。我用的是一个组合化妆室,如同他们在俱乐部里嘲笑的那一种,里面有酒柜、纸板卫生巾盒、一排嘴嚼过似的拖把。我把衣服挂在热水管上,这很危险,因为管子总是很烫,没有钩子你甭想摸一摸铁丝衣架。房间里很热,我仅穿着乳罩和吊带袜子坐在那儿。听到敲门声我赶忙穿上粉红色的皱皱巴巴的晨衣,晨衣是百分之百的化纤制品,察察莫斯型,是一位歌迷送给我的,在女子用品批发店购买的。我走到门口。是那个加利福尼亚人。

“你好,请进。”我打声招呼退了回来。

他走进门,无认从哪一点儿来回忆,他都不算很标致,不过也不算太丑。他上身穿一件运动服,开领衬衣,鸡心领毛背心,拎一件雨衣,很可能是活里内衬。棕色的头发,比我平常喜爱的还要短,略向颊部延伸。能描述他的最合适的词汇就是我曾说过的。看起来很机警。他大概有40岁,大概。这么大年纪了,不会去犯傻,只要自己不要犯傻。他说。“我叫比尔·特纳,贝克尔小姐。”

我示意他坐到我的绿色扶手椅上,自己又坐到梳妆台前。“很高兴能见到你,彼尔。叫我巴比吧。你觉得演出怎么样?”我在唇上又涂了一层樱桃牌口红,他则在口袋里翻找什么。

“很好,你是一个好歌手。”他掏一张名片,说他是圣约瑟警察局侦缉处的一名中尉,又掏了掏,摸出一个内装身份证件的塑料夹。

我凝视着名片和证件,好一阵子后,又还给他,念道:“威廉姆·D·特纳,D代表什么?我可以猜猜吗?”

他向后一靠,很悠闲地说:“请吧。”

“戴维吗?”

“不是。”

“唐纳吗?”

“不是。”

“那么是——道格拉斯吗?”

“不是。”

我不停地摆弄着耳环。我痴迷于耳环。这一对耳环是白羽制品,几乎要垂到肩上。我揉了一阵右耳垂,笑着说。“没想到有这么难猜。是达尼吧?”

“不是。”

很显然他准备在那儿坐上一整夜,让我猜遍所有的鬼才知道的名字:多米尼克、德米特立、达西等等。我双手做出“不要开枪”的姿势。“我认输。”

“道诺凡。”

“道诺凡!这不公平!这是姓不是名!”

他连咧下嘴也没有。“可这是我的名。”

开场白就这样结束了。他沉默了一阵后说:“你认识一个名叫吉美·亨德森的人吗?”

当然会是那个吉美。我又按摩了一阵子耳垂,觉得有一根羽毛搭到了肩膀上。“吉美,很久以前就认识的。”

“巴比,我要问几个问题。”

我两手一摊,像翻开的书一样。“问吧。”

他仍然很严肃,是想让我知道,漂亮并不能使他具有凡人的热情。但热情依然存在,我感觉得到。他说:“几周前你到过加利福尼亚,是吗?”

“是的,我去那儿演出过儿次。”

“想到那儿去住?”

我耸耸肩说:“你看这天气,比尔。有一首歌的内容是:我喜欢6月的纽约。听过吗?但是元月呢?不提它啦!”

“在那儿时,你曾拜访过一个叫做沃得路·亨德森的人。他是吉美·亨德森的父亲。

我摘掉耳环,放在化妆台上,看起来就如同射落的鸟羽。“是的,我——”

“邻居看到你驾车来到沃得路·亨德森的家里。他们当时在前厅里,等候一个朋友接他们到飞机场去夏威夷度假两周。”

“到夏威夷两周!有些人真有福气。”

“他们看到一个红头发的人,戴着红色卡玛露太阳镜。我们调查了房管员,找到了你的名字。”

我放开耳垂,说:“是的,我在那儿。”

“干什么?”

“找吉美。”

他支起臂肘,这个不速之客似乎对我的话一点儿也不在意,所以我知道自己最好小心一点。“发生了什么事?

我咬咬嘴唇,记起了唇上的樱桃牌口红,赶忙放松牙齿。我极不喜欢咬牙切齿。“当我问及吉美时,老头发疯了似的,我的意思是说他满嘴脏话。他说他不知道吉美在哪儿,他也不想知道,他不想让我麻烦他。他让我滚出去。我的意思是说,我按照他的意思行事,于是我滚了出来。”

我能看到老人的脸,恨得变形,嘴唇回收,露出牙齿光亮泛黄。他年老驼背,穿一件走了形的高尔夫羊毛背心,穿一双卧室拖鞋。客厅中有一股过期的烟草味,灰尘味,还有菠萝味的空气清新剂味。能听到l0l高速公路上来往车辆的轰鸣声,都是来自旧金山的车辆。

比尔说。“那天,沃得路·亨德森被殴打致死——肋骨折断,肾挫伤。当时他被打得一塌糊涂,投递员发现他时他还活着。人们将他抬上了马车,他咕哝着对一个护理人员说:”我儿子吉美干的。‘送往医院的路上他死去了。“

我点点头。“听说过。那天夜里我驾车驶往机场的路上听到车上收音机中有这一新闻。”

“但是你却没有与我们联系。”

“我乘坐的飞机过一小时左右就要起飞,我还要赶场演出。沃得路对我并不好,我想就这样吧,有人为世界除了一害。”

“但邻居们回家后,发现受害案件,自然会想起来见过你。”

“看起来我应该雇用他们做新闻记者。”

他毫不在意地听着,放松了对那个重大问题进行回答的要求。

“巴比,你当时和吉美在一起,是吗?”

“没有。”

“他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

“吉美殴打老人,最后把老人打死。”

“这是老人说的。比尔,听着。那个老不正经的仇视吉美。只要能让吉美倒霉他什么都会干。”

他哈哈一笑。“于是沃得路·亨德森自己把自己打死,这样的话他就可以诬告自己的儿子谋杀罪。”

我咯咯地笑了。这一天的时间真长。眼泪流了下来,我用卫生巾沾一沾。“哎,我的确不知道。”

他不再发笑,说,“你为什么不实话实说?”

“我说了实话,我到那儿找吉美。沃得路与他没有联系,我觉得。”

“为什么要找他?”

“你听过一首歌叫做《伤感的旅行》吧?你曾有过伤感的旅行吗?”

他注视了我好一阵子。我的弱点就是害怕被极度注意。我一摆头,把头发甩到后面,看着他的眼睛。

“你知道他在哪儿。”他说。

“不知道,帮不了你什么忙。”

他站起身,与我握握手,谢谢我给了他时间。我看着他出了门,意识到与我说再见的这个人与我一样也是世界上关心吉美的一个人。

他说完再见,但却没有离开。第二天他与俱乐部主管马梯谈了话。近黄昏时分,我走进俱乐部,马梯给我倒了杯咖啡说:“你又结识了一位男友,巴比。在圣约瑟警察局工作。”

“我很讨人喜欢。”

马梯是个讨人喜欢的人,他下眼皮松弛,大肚皮吃得多,喝得多,吸得多。他给了我一份工作,印制了广告单。广告词是:走俏的女低音歌唱家巴比。贝克尔给本俱乐部带来了优雅气氛。马梯不需要警察,即使是从圣约瑟来的也不需要。

“他想调查我是否见过你与一个叫吉美的人有交往。”马梯说。

“没有,对吧?”

“没有。”

“就告诉他没有。”

马梯咕哝了一声,意思是说现在他不想追问这些,不过甭想让他忘记这些。

比尔·特纳也没有忘记。我看到他在邻居中转悠,没有戴帽子,雨衣也不重,所以在纽约的烈日里还可以带着。人行道冻得像块铁板,天空显暗灰色,天空太小气,一点儿雪也不下。那个可怜虫耳朵就要冻掉了,还想着我领他去见吉美。有一天我碰见他在楼下溜达,躲闪着从街角美沙酮(美沙酮是吗啡类镇痛药,嗜药者即吸毒者。)诊所出来的人们,我反倒可怜起他来。“来喝杯咖啡怎么样,放松放松。”我说。他一句话也没说就跑了进来。

我住的褛是传统的纽约结构,有消防通道,还有一排垃圾箱。

天暖时,男妓和美沙酮嗜好者就躺坐在楼梯上,不过可以分辨出来谁是男妓谁是嗜药者。男妓都穿着讲究。我与一名叫丹的伙伴同住在一处,他白天是健美中心经理。每天夜里我们只有几小时时间在一起,住双人床,床上有被子,看起来更像大沙发。屋子里仔乱,有他的杠铃、坏球拍,还有我的活页乐谱、毛皮围巾等。这一切并不完美,但却能表示些什么。比尔·特纳走进来,四周看了看。

我说:“知道吗,你的耳朵都发紫了?过去从没见过。”

他走到窗口俯瞰街道。“诊所没搬进来之前这儿要好得多。”

我说。厨房一侧,我正在调制咖啡。

他观察完这个地方,说。“你在这儿患有幽闭恐怖症吗?”

“幽闭恐怖证不是我的惟一麻烦。”

他到处走着,研究着室内的一切,这时壶开了,他耳朵的颜色也变了过来。他在墙上的一幅照片前停下步子——我与一位过去认识的先生的合影。

“他是谁?”他间道。

“他有一个俱乐部,我在那儿工作过,在泽西。”

他眯眼凑近看了看,开玩笑似地说:“黑手党。”

“天哪,你是个乡下警察。”

咖啡做好了,我把它放在餐桌上,桌上已放好一些缸子。他坐在我对面,说:“把吉美的事告诉我吧。”

比尔·特纳并不标致,眼睛呈深棕色,在寒冷中时还充着血丝,已有一些灰白头发,但不多。我唱了一句:“比尔娜姗而来,并非我的至爱。”他笑了起来。

“唱一段吉美的故事。”他说。

今天我穿着一条皮裤,还饰有黄金吉普赛耳环,大型号的。我拨弄着右边的一个说:“你想了解一些什么?”

“谈……谈一些他的情况。”

我呼了一口咖啡。“认识他时,他是一个相当苦恼的人物。”

“为什么?”

“他的生活不正常。”

“他谈过自己的父亲吗?”

“当然谈过。”

“他是怎么说的?”

“他们关系不融洽。”

“你还到他父亲那儿问吉美的住处?”

“时间很久了,时间能改变一切。”

我们都无言以对,外面的声响充满了房间;交通噪音,远方的汽笛声,人行道上的争吵声。

他突然一振作。“你在自找麻烦,巴比。”

“请相信,这是我的特长。”

“我们正在抓他。假若发现你是同谋,你就该倒霉了。”

我连哼了几声:“比尔、比尔、比尔。”

他说:“你到底欠了吉美什么债,到底欠了什么?”

我没有接他的话,我们开始喝咖啡。喝完之后他起身拎起雨衣。“到哪儿去?”我问他。

“加利福尼亚。”他说着走出了大门。

几年前我扎了耳朵眼,在一个乡村的临街珠宝店里。我前边的一位顾客是一个女婴,名字叫亚斯敏。“她刚刚6个月,该扎了。”亚斯敏的妈妈说。亚斯敏在她妈妈的怀中嚎啕着,她的小小金豆被安置成功后,那人开始招呼我。那是一个瘦瘦的黑人,很不错的,很文稚的一个人。他用的是一种像注射器一样的打孔机,而不是那种可笑的像钉书机一样的机器。他看了看我的左耳垂,正要开始,却突然说。“这儿有个痂,怎么啦?”

“是的,”我说,“可以扎吗?”

“当然可以,”他用酒精揉去了痂,“在这儿结个痂,很有意思。”

“烟头烫的。”我说。

他闪开身子看着我。由于他的修养,所以便没有多问什么。

我说:“接电话时忘了手中有烟。”

“明白。”他一本正经地说。一两分钟就做完了,我却已满头大汗,昏昏沉沉。亚斯敏已停止哭叫,正在吮吸着奶嘴儿。

比尔·特纳一周后又来了,走进来时我正在演唱《为我而痛苦》,他坐到吧台旁。凯西坐得很直,钢琴声如同一个聋哑儿首次发出的声音。比尔仍没有戴帽。他两指按着额头向我致意。我振作精神,要有一个漂亮的结尾。

之后,在化妆间里,他坐在椅子上说:“演得很好。”

“谢谢。”

房间里很热,我穿过的晚装挂在管子上,飘荡着像个幽灵。

“你父亲的确知道是谁杀死了他。”他直直地盯着我说。

比尔姗姗而来,不很标致,但却是一名执着的战士。“他当然知道,一生中他什么都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就去问他什么吧。”

“你去那儿干什么?”

“我告诉过你,我去那儿找吉美。”

与其说他本人是一个虐待狂,与其说我爬回去就为了饮一口毒酒,还不如说之所以回去是因为巴比而自豪。为巴比而自豪,我想让巴比像个巴比。谁又不想有这种可能呢?或多或少。

“他干了什么?”

“他属于本性难移,我不能同意他。”

“他不想有个女儿吗?”

“他也从来不想有个儿子。至少不想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儿子他制造了许许多多的麻烦来让我明白这一点。他是一个残忍的恶棍。”我的手指触到我了的耳朵,带痂的耳垂挂着白羽耳环。

我一转身盯着镜子:“你是如何发现的?”

“我找到了吉美——也就是你——过去的许多朋友。”

我摇摇头。“他们不知道手术的事,那是在与他们失去联系很久以后的事,是在我离开圣约瑟之后。”

在另一个国家,我吃了药丸、药片,眼看着我的皮肤变得光滑、润柔,身体各部位都进行了重新调整,直到我采取了最后的步骤:改变我自己。

“谁也认不出我来。”我说。

“他们都不知道。但我有一种预感,于是就从这里调查起来。”

“如果没人告知你手术的事,那么又怎么——”

“有一个人告诉我说,吉美·亨德森一紧张就拨弄右耳垂。”

我哈哈笑起来,爆发性的狂笑使得我俯在了桌子上。比尔来到了我背后,我感觉到他的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

“我想,有一些东西你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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