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秋早文学-->>侦探小说-->>屠宰场之舞 >第27节:屠宰场之舞(27)
第27节:屠宰场之舞(27)
作者:
劳伦斯·…
 
返回书目


  血,红得就像皮衣女的嘴唇和她的长指甲,和她擦过胭脂的乳头,汇注成一条血河,流过黑白相间的方格子,消失在排水孔之中。
  这是最后一个镜头,镜头里没有人,只有地砖、排水孔和鲜红的血液。接着,跳入空白的画面,几秒钟之后,李?马文再度出现,为了世界的和平安全以及民主自由而奋战。
  接下来几天,大约有一个礼拜之久,我发现那些画面始终在脑海打转,我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为不知道该做什么。录像带收藏在保险箱里,没再看第二遍——看一遍就够受了——在这当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似乎是我可以掌握的,到底是什么?说穿了,那不过是一盘录像带,有两个身份不明的人发生性关系,之后又和第三个同样身份不明的人性交,并且违反他的意志虐待他,甚至杀害他,没有任何法子能够查出他们是谁或者什么时候干的。
  一天中午,聚会结束之后,我沿着百老汇大道一直走到四十二街,然后在百老汇大道上的不良场所消磨了几个小时,在一家又一家的色情商店之间穿梭。一开始还有点尴尬,没多久就习惯了。我慢慢地在虐待狂与被虐待狂的录像带区浏览。每一家店都有一些——奴役、监禁、虐待、用刑之类的带子,封面会用几句话介绍内容,并附加照片以迎合顾客的口味。
  我并不期望会在出租的录像带中找到我们那部《冲锋敢死队》。时代广场正是电影审查最松的地方,但是虐待与谋杀的内容仍被禁止,尽管我两者全看到了。也许,那个男孩的年龄可以通过审查,甚至可以找一个好剪接把最可怕的地方剪掉,但是找到它的上市版本的机会,仍然微乎其微。
  不过,还有一个可能。也许穿橡皮衣的男人和皮衣女还拍了别的片子,可能一起也可能分别拍,不知道我还认不认得出来,假若他们穿着同样服装,应该有可能认出来。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如果我真在找什么的话。
  四十二街的街头,大概是从第八大道向东走的第五家,有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它和别家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性虐待的那个区比例比较高,录像带的标价从十九块九毛八分到一百元不等,还有一些叫《虐待乳房》之类的画报。
  看过了所有录像带,包括日本和德国拍的,以及一些粗制滥造的小电影,贴着用电脑打的简陋商标,看到一半,我放弃寻找穿橡皮衣男人以及他没心没肺的另一半。我不再找了,只茫然地将自己浸泡在这个倏忽而至的世界中。它一直都在,离我住的地方还不到一里,我虽然知道它存在,却从来不曾涉入,因为没有涉入的理由。
  最后,我走出了那家店。算算我在里面耗了将近一小时,什么都看但是什么都不买,如果站柜台后头的店员因此嫌我烦,那是他的事。他是一个来自印度半岛的年轻人,皮肤黝黑,总是面无表情,一棒子打不出个屁来。事实上,店里的人都不说话,不只是他,就连我和其他的客人都安安静静的,小心避免接触他人的目光,进来出去,浏览或购买的时候,都假装旁若无人,好像大家原本就不存在似的。偶尔,会有开门关门的声音,偶尔,会有柜台一边数一边放零钱在客人手掌心的叮当声,或是换二毛五硬币,以便用来看后面小隔间里的录像带。除此之外,四周一片安静。
  回到旅馆我便冲了个澡,感觉好了一点。可是身上还是带有时代广场的味道。晚上我去聚会,回来之后又洗了一次澡才上床。翌日早晨醒来,吃过简单的早点并翻阅报纸后,我折到第八大道,在“迪尤斯”左转。
  当班的还是同一个人,他认不认得我是他的事,我径自换了十块钱的二毛五硬币,走进小隔间里把门锁上。挑选哪一间并不重要,因为每一间的录像机都连接在一个有十六个频道的闭路系统上,可以任意转台,就像坐在家里看电视,只是节目不同,而且一枚二毛五硬币只能勉强看个三十秒。
  我在里头一直待到硬币用光为止,看那些男人女人用各种方法彼此虐待,那些被虐者好像还颇乐在其中,没有人看起来真正痛苦,他们是演员,或自愿演出的人,还有成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