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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辑 我的生活



一、回忆童年

  我生于光绪廿一年乙未(一八九五年),就是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那一年。我父亲是热心西学热心维新的人,所以家里一面挂着一幅彩色石印的光绪皇帝的像,一面挂着一个外国女孩子的像,堆着一个笑脸,双手拿着一顶破烂草帽,里边承着几粒新生的鸡蛋。我母亲爱它,所以挂起来。这便是我的家。我母亲针线红篮里,有一本不知怎样流到我家的美国妇女杂志,大概所谓Slick magazine,纸张是光滑的。母亲用那本旧杂志来放她的绣线。
  影响于我最深的,一是我的父亲,二是我的二姐,三是漳洲的西溪的山水。最深的还是西溪的山水。父亲是维新派,又是做梦的理想家,替我做入柏林大学的梦。二姐是勉励我上进读书成名的人。以外我有一个温柔谦让天下无双的母亲,她给我的是无限无量恒河沙数的母爱,永不骂我,只有爱我。这源泉滚滚昼夜不息的爱,无影无踪,而包罗万有。说她影响我什么,指不出来,说她没影响我,又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大概就是像春风化雨。我是在这春风化雨母爱的庇护下长成的。我长成,我成人,她衰老,她见背,留下我在世。说没有什么,是没有什么,但是我之所以为我,是她培养出来的。你想天下无限量的爱,是没有的,只有母爱是无限量的。
  这无限量的爱,一人只有一个,怎么能够遗忘?
  我们家居平和县坂仔之乡,父亲是长老会牧师。坂仔又称东湖,在本地人,“湖”字是指四面高山围绕的平原。前后左右都是层峦叠嶂,南面是十尖(十峰之谓),北面是陡立的峭壁,名为石缺,狗牙盘错,过岭处危崖直削而下。日出东方,日落西山,早霞余晖,都是得天地正气。说不奇就不奇,说奇是大自然的幻术。南望十尖的远岭,云霞出没。幼年听人说,过去是云霄县。在这云山千叠之间,只促少年孩子的梦想及幻想。生长在这雄壮气吞万象的高山中,怎能看得起城市中之高楼大厦?如纽约的摩天,说他“摩天”,才是不知天高地厚,哪里配得上?我的人生观,就是基于这一幅山水。人性的束缚,人事之骚扰,都是因为没有见过,或者忘记,这海阔天空的世界。要明察人类的渺小,须先看宇宙的壮观。
  又一使我不能忘怀的是西溪的夜月。我十岁,父亲就令我同我的三哥(憾庐)四哥(早殁)到厦门鼓浪屿入小学。坂仔到厦门不过一百二十里,但是船行而下,那时须三四天。漳洲西溪的“五篷船”只能到小溪,由小溪到坂仔的十二三里,又须换小艇,过浅滩处(本地人叫为“濑”)船子船女须跳下水,几个人把那只艇肩扶逆水而上。但是西溪五篷船是好的。小溪到龙溪,一路山明水秀,迟迟其行,下水走两天,上水须三天。幼年的我,快乐无比的享受这山川的灵气及夜月的景色。船常在薄暮时停泊江中。船尾总有一小龛,插几根香,敬马祖婆,有时也有关圣帝爷。中国平民总是景仰忠勇之气,所以关羽成为大家心悦诚服的偶像。在那夜色苍茫的景色,船子抽他的旱烟,喝他的苦茶。他或同行的人讲给我们听民间的故事。远处他船的篝灯明灭,隔水吹来的笛声,格外悠扬。
  这又叫我如何看得起城市中水泥笔直的大道?
  父亲是幽默成性,常在讲台上说笑话。但他也有义愤填胸之时。他身体是好的,是幼时穷苦练出来的。我幼时常看见他肩上的疤痕。我祖母也是强壮的;他曾经在本乡五里沙,用挑担的木棍(叫“禀担”)把男人赶出乡外。他告诉我们小时肩挑卖糖,天雨时祖母又赶紧炒豆,叫他挑卖豆仔酥。也因为监狱卖米,比较得厚利,也挑米到监狱去卖。祖母是基督教徒,洪杨之乱,祖父给“长毛反”抓去当挑夫,因此母子两人挣扎过活。父亲二十四岁,才入教会的神学院,中文自然是无师自通的。因此他常同情于穷家子。我母亲也是出身寒微之家。常立在大门,有过路挑柴卖菜的,她总是请他进来喝一碗茶休息。有一回乡绅作怪,县里包柴税。乡下人上山采柴,挑几十里路来平原卖。一挑可卖到一百二十文。这包税制度,是鱼肉乡民的,没有什么定税。坂仔有五天一次的市场,乡下人都来买卖。有一回父亲遇见那位乡绅,硬要卖柴的人,每挑纳七十文的税。父亲挺身出来,与乡绅大闹,并说要告到县里去。乡绅才销声匿迹而去。……
  说到我二姐,是这样的。我进大学,是替她去的。二姐聪明美丽,想入大学而无法入大学。我们乡下的家,就是家庭学校。大约乡下人起来早,男孩子管洗扫,在家里井中汲水入水缸及灌园,女孩子管洗衣及厨房。那时我母亲已五十以上了,家里洗衣烧饭是她管的。暑假夏天,大家回来,早餐后就摇铃上课,父亲自己教,读的是四书《诗经》,以外是《声律启蒙》及《幼学琼林》之类。一屋子总是咿唔的读书声。我记得约十一时,我二姐必皱着眉头说她得烧饭或者有衣待洗去了。下午温习,日影上墙时,她又皱着眉头,说须去把晾的衣服收进来,打叠后,又须烧晚饭。她属虎,比我大四岁。我们共看林琴南译的说部丛书,如《福尔摩斯》、《天方夜谭》之类。还有一次,我们两人,口编长篇小说,随想随编,骗母亲取乐,并没有写下来,记得有一位法国侦探名为“库尔摩宁”,这是我们骗母亲的。
  她鼓浪屿毓德女校毕业,就吵要上福州入学高造。这怎么可能呢?我父亲生六男二女,又好做梦,叫男孩子都受高等教育,自然管不到女的了,而且女大当嫁,是当时的风气。记得听父亲对朋友讲,要送二哥到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将漳州唯一的祖母传下来的房屋变卖来的。到了签字卖屋之时,一点泪滴在契约纸上。到福州上学,教会学校可免学费,但是单川资杂费一年就得至少六七十元。这就无法筹措。所以我二姐上进求学,是绝无希望的。
  她那聪明的头脑,好读书的心情,我最晓得。她已二十岁了,不嫁何待。但是每回有人说亲,母亲来房中向她说,她总是将油灯吹灭,不同她讲。父亲在做狂梦,夜里挑亮床头的油灯,口吸旱烟,向我们小孩讲牛津大学怎样好,柏林大学是世界最好的大学。牧师的月收是廿四元,这不是做狂梦吗?(他看了不少上海广学会的新书,所以知道这些)。所以我的二姐就不得不牺牲了。
  到了她二十二岁,我十八岁,要到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钱是借来的),她要到山城结婚,葬了她求学的美梦。她结婚是不得已的,我知道。我们一家下船,父母送女子婚嫁,送小孩远行留学,同船沿西溪到那乡镇。未结缡之先,她由新娘子袄里的口袋拿出四毛钱含泪对我说:“和乐,你到上海去,要好好的念书,做个好人,做个名人,我是没有希望了。”这句话是不啻镂刻在我的心上,这读书成名四字,是我们家里的家常话,但这离别的情怀又不同了。那话于我似有千钧重的。
  过了一年,我回家,沿路去看她。她的丈夫是追求她多年的中等人家的少年,家里薄有家产,婆婆也是非常自傲,娶得这一门媳妇,总算衣食无忧。她问到我学到什么英国话。我告诉她。匆匆行别,也诉不到多少衷曲。我秋天回上海,听见她得鼠疫死了,腹中有孕七月。她的坟还在坂仔西山墓地。

二、四十自叙

  我生今年已四十/半似狂生半腐儒/一生矛盾说不尽/心灵解剖迹糊涂/读书最喜在河畔/行文专赖淡巴菰/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生来原喜老百姓/偏憎人家说普罗/人亦要做钱亦爱/踯躅街头说隐居/立志出身扬耶道/识得中奥废半途/尼溪尚难樊笼我/何况西洋马克斯/出入耶孔道缘浅/惟学孟丹我先师/总因勘破因明法/学张学李我皆辞/喜则狂跳怒则嗔/不懂吠犬与鸣驴/掣绦啮笼悲同类/还我林中乐自如/论语办来已两载/笑话一堆当揶揄/胆小只评前年事/才疏偏学说胡卢/近来识得袁宏道/喜从中来乱狂呼/宛似山中遇高士/把其袂兮携其裾/又似吉茨读荷马/五老蜂上见鄱湖/从此境界又一新/行文把笔更自如/时人笑我真瞆瞆/我心爱焉复奚辞/我本龙溪村家子/环山接天号东湖/十尖石起时入梦/为学养性全在兹/六岁读书好写作/为文意多笔不符/师批大蛇过田陌/我对蚯蚓渡沙漠/八岁偷作新课本/一页文字一页图/收藏生怕他人见/姐姐告人抢来撕/十岁离乡入新学/别母时哭返狂呼/西溪夜月五篷里/年年此路最堪娱/十八来沪入约翰/心好英文弃经书/线装从此不入目/毛笔提来指腕愚/出洋哈佛攻文学/为说图书三里余/抿嘴坐看白璧德/开棺怒打老卢苏/经济中绝走德国/来比锡城识清儒/始知江戴与段孔/等韵发音界尽除/复知四库有提要/经解借自柏林都/回国中文半瓶醋/乱写了吗与之乎/幽默拉来人始识/音韵踢开学渐疏/而今行年虽四十/尚喜未沦士大夫/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
  语堂
  二十三年八月下旬自序于长江舟上
  《四十自叙》诗是我于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论语半月刊》发表的。此诗作于一九三四年,实三十九岁时所作,强名四十,乃中国算法。诗中初言“一生矛盾说不尽”,亦耶亦孔,半东半西,所谓“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即去其所当去,留其所当留意义,不外自叙对联中“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意思。“尼溪”即尼采,我少时所好,犹不能为所笼络,何况马克斯。“孟丹”即法国MonBtaigne,以小品论文胜。此人似王仲任。《论衡》一书亦非儒亦非老,所言皆个人见地,与孟丹相同。孟丹所以可传不朽者以此。大概文主性灵之作家皆系如此,即“掣绦啮笼”还我自由之意。故乐于提倡袁中郎,《论语半月刊》所作文章,提倡袁中郎的很多。“会心的微笑”亦语出袁中郎。
  第二段叙少时在龙溪平和县间,享受西溪之美,山林之乐。家住坂仔(号东湖),环顾高山峻岭,日与云霞为友。此后皆看不起平地之摩天屋。城市居民之“平地感”与我“高山感”格格不入,所以说“为学养性全在兹”,“兹”指坂仔高山,梦寐不能忘也。次叙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放弃毛笔,以自来水笔代之,与英文结不解缘,心好之甚。此段恋爱,至今不懈。然因此旧学荒废,少时自看袁了凡《纲鉴易知录》,看到秦汉之交,一入约翰,截然中止。羞耻,羞耻!以后自己念中文,皆由耻字出发,即所谓知耻近乎勇。以一个教会学校出身之人,英文呱呱叫,一到北平,怎么会不自觉形秽?知耻了有什么办法?只好拼命看中文,看一本最好的白话文学(《红楼梦》),又已做教师,不好意思到处问人,只在硫璃厂书肆中乱攒。什么书是名著,杜诗谁家注最好,常由旧书铺伙计口中听来。这是不是不愤不启,我不知道,但确含有愤意,愤我在教会学校给我那种不重中文的教育。耶教《圣经》中约书亚的喇叭吹倒耶利哥城墙我知道了,而孟姜女的泪哭倒长城我反不大清楚。怎么不羞?怎么不愤?所以这一气把中文赶上。自然学问无穷,到了留学德国,才看到《皇清经解》,就在音韵学钻。但又不能固守一门一科的学问,故又“踢开”音韵专门之学,而专文学著作。白璧德即哈佛教授(Irving Babbit),我与吴宓(雨僧)、娄光来共坐一条板凳听白教授将近代欧洲文明归罪于卢梭之浪漫主义。吴、娄后在南京办《学衡》,就是传布白教授之思想及文学批评,梅光迪也是白氏的门下。但我仍不能受白氏之笼络,而偏向于意大利之克罗遮(Groce),这也是主性灵一贯所致。①
  ①《四十自叙》发表于《论语》半月刊第49期。《无所不谈合集》重刊此诗时,作者加了这一段序言。

三、言志篇

  古人言士各有志,不过言志并不甚易。在言志时,无意中还是“载道”,八分为人,二分为己,所以失实,况且中国人有一种坏脾气,留学生炼牛皮,必不肯言炼牛皮之志,而文之曰:“实业救国”。假如他的哥哥到美国学农业,回来开牛奶房,也不肯言牛奶房之志,只说是“农村立国”。《论语·言志篇》,子路,冉求,公西华,各有一大篇载道议论,虽然经“夫子哂之”,点也尚不敢率尔直言,须经夫子鼓励一番,谓“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始有“春服既成”一段真正言志的话。不图方巾气者所必吐弃之小小志尚,反得孔子之赞赏。孔子之近情,与方巾气者之不近情,正可于此中看出。此姑且撇过不谈。常言男子志在四方,实则各人于大志之外,仍不免有个人所谓理想生活。要人挂冠,也常有一番言志议论,便是言其理想生活。或是归田养母,或是出洋留学,但这也不过一时说说而已。向来中国人得意时信儒教,失意时信道教,所以来去出入,都有照例文章,严格的言,也不能算为真正的言志。
  据说古希腊有圣人代阿今尼思,一日正在街上滚桶中晒日,遇见亚力山大帝来问他有何所请。代阿今尼思客气的答曰:请皇帝稍为站开,不要遮住阳光,便感恩不尽了。这似乎是代阿今尼思的志愿。他是一位清心寡欲的人,冬夏只穿一件破衲,坐卧只在一只滚桶中。他说人的欲愿最少时,便是最近于神仙快乐之境。他本有一只饮水的杯,后来看见一孩子用手拿水而饮,也就毅然将杯抛弃,于是他又觉得比前少了一种挂碍,更加清净了。
  代阿今尼思的故事,常叫人发笑,因为他所代表的理想,正与现代人相反。近代人是以一人的欲愿之繁多为文化进步的衡量。老实说,现在人根本就不知他所要的是什么。在这种地方,发见许多矛盾,一面提倡朴素,又一面舍不得洋楼汽车。有时好说金钱之害,有时却被财魔缠心,做出许多尴尬的事来。现代人听见代阿今尼思的故事,不免生羡慕之心,却又舍不得要看一张真正好的嘉宝的影片。于是仍有所请言行之矛盾,及心灵之不安。
  自然,要爽爽快快打倒代阿今尼思主张,并不很难。第一,代阿今尼思生于南欧天气温和之地。所以寒地女子,要穿一件皮大氅,也不必于心有愧。第二,凡是人类,总应该至少有两套里衣,可以替换。在书上的代阿今尼思,也许好像一身仙骨,传出异香来,而在实际上,与代阿今尼思同床共被,便不怎样爽神了。第三,将这种理想贯注于小学生脑中,是有害的,因为至少教育须养成学子好书之心,书是代阿今尼思所绝对不看的。第四,代阿今尼思生时,尚未有电影,也未有Mickey Mouse的滑稽影戏画,无论大人小孩说他不要看Mickey Mouse,一定是已失其赤子之心,这种朽腐的魂灵,再不会于吾人文化有什么用处。总而言之,一人对于环境,能随时注意,理想兴奋,欲愿繁复,比一枯槁待毙的人,心灵上较丰富,而于社会上也比较有作为。乞丐到了过屠门而不大嚼时,已经是无用的废物了。诸如此类,不必细述。
  代阿今尼思所以每每引人羡慕者,毛病在我们自身。因为现代人实在欲望太奢了,并且每不自知所欲为何物。富家妇女一天打几圈麻将,也自觉麻烦。电影明星在灯红酒绿的交际上,也自有其觉到不胜烦躁,而只求一小家庭过清净生活之时,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之人,也有一旦不胜其腻烦之觉悟。若西人百万富翁之青年子弟,一年渡大西洋四次,由巴黎而南美洲,而尼司,而纽约,而蒙提卡罗,实际上只在躲避他心灵的空虚而已。这种人常会起了一念,忽然跑入僧寺或尼姑庵,这是报上所常见的事实。
  我想在各人头脑清净之时,盘算一下,总会觉得我们决不会做代阿今尼思的信徒,总各有几样他所求的志愿。我想我也有几种愿望,只要有志去求,也并非绝不可能的事。要在各人看清他的志操,有相当的抱负,求之在己罢了。这倒不是外方所能移易。兹且举我个人理想的愿望如下,这些愿望十成中能得六七成,也就可算为幸福了。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Story of San Michele书中的MadamoiBselle Agathe拿她的揩布到处乱揩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T.S.Elliot,Jame Joyces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四、我家的童仆阿芳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他是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孩子。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的聪明乖巧,确乎超人一等,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我得须先解释,我何以肯放阿芳在我们家里造反。在其他佣人所不敢为的事他居然可以为之而不受责斥。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这大概是他生平看到的第一架,已把他迷住了。在这个时候,书房每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传出来。有一天,打字机平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好认他为一位聪明而无愧的同胞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外人学厦门话非天才不可,平常人总是退避三舍)。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与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像一切的天才,他生性就恨学堂。
  这大概可以解释阿芳可以在家里造反的理由。但是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幸而他天真未失,还不懂得人世工作与游戏的分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大概因为阿芳喜欢炒鸡子,烧饭的老妈又是女人,只好听他吩咐。因为阿芳是看不起女人的。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从此厨房里又翻一新花样了。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阿芳你记得是十八。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这一天我板起面孔,不同他说话,我下了决心非整饬纪纲不可。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五、我的戒烟

  凡吸烟的人,大都曾有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一直到老耄为止。到那时期,也许会听青年会俭德会三姑六婆的妖言,把他戒绝,因为人一到此时候,总是神经薄弱,身不由主,难代负责。但是意志一日存在,是非一日明白时,决不会再受诱惑。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据英国生物化学名家夏尔登(Haldane)教授说,吸烟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于人类生活的四大发明之一。其余三大发明之中,记得有一件是接猴腺青春不老之新术。此是题外不提。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如何的懦弱,明知于自己的心身有益的一根小小香烟,就没有胆量,取来享用,说来真是一段丑史。此时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倒莫明何以那次昏迷一发到三星期。若把此三星期中之心理历程细细叙述起来,真是罄竹难书。自然,第一样,这戒烟的念头,根本就有点糊涂。为什么人生世上要戒烟呢?这问题我现在也答不出。但是我们人类的行为,总常是没有理由的,有时故意要做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处境太闲,无事可作,故意降大任于己身,苦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己的天性拂乱一下,预备做大丈夫罢?除去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当日何以想出这种下流的念头。这实有点像陶侃之运甓,或是像现代人的健身运动——文人学者无柴可剖,无水可汲,无车可拉,两手在空中无目的的一上一下,为运动而运动,于社会工业之生产,是毫无贡献的。戒烟戒烟,大概就是贤人君子的健灵运动罢。
  自然,头三天,喉咙口里,以至气管上部,似有一种怪难堪似痒非痒的感觉。这倒易办。我吃薄荷糖,喝铁观音,含法国顶上的补喉糖片。三天之内,便完全把那种怪痒克复消灭了。这是戒烟历程上之第一期,是纯粹关于生理上的奋斗,一点也不足为奇。凡以为戒烟之功夫只在这点的人,忘记吸烟乃魂灵上的事业;此一道理不懂,根本就不配谈吸烟。过了三天,我才进了魂灵战斗之第二期。到此时,我始恍然明白,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只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据说,他们想不吸就不吸,名之为“坚强的意志”。其实这种人何尝吸烟?一人如能戒一癖好,如卖掉一件旧服,则其本非癖好可知。这种人吸烟,确是一种肢体上的工作,如刷牙、洗脸一类,可以刷,可以不刷,内心上没有需要,魂灵上没有意义的。这种人除了洗脸、吃饭、回家抱孩儿以外,心灵上是不会有所要求的,晚上同俭德会女会员的太太们看看《伊索寓言》也就安眠就寝了。辛稼轩之词,王摩诘之诗,贝多芬之乐,王实甫之曲,是与他们无关的。庐山瀑布还不是从上而下的流水而已?试问读稼轩之词、摩诘之诗而不吸烟,可乎?不可乎?
  但是在真正懂得吸烟的人,戒烟却有一问题,全非俭德会男女会员所能料到的。于我们这一派真正吸烟之徒,戒烟不到三日,其无意义,与待己之刻薄,就会浮现目前。理智与常识就要问:为什么理由,政治上,社交上,道德上,生理上,或者心理上,一人不可吸烟,而故意要以自己的聪明埋没,违背良心,戕贼天性,使我们不能达到那心旷神怡的境地?谁都知道,作文者必精力美满,意到神飞,胸襟豁达,锋发韵流,方有好文出现,读书亦必能会神会意,胸中了无窒碍,神游其间,方算是读。此种心境,不吸烟岂可办到?在这兴会之时,我们觉得伸手拿一支烟乃唯一合理的行为;若是把一块牛皮糖塞入口里,反为俗不可耐之勾当。我姑举一两件事为证。
  我的朋友B君由北平来沪。我们不见面,已有三年了。在北平时,我们是晨昏时常过从的,夜间尤其是吸烟瞎谈文学、哲学、现代美术以及如何改造人间宇宙的种种问题。现在他来了,我们正在家里炉旁叙旧。所谈的无非是在平旧友的近况及世态的炎凉。每到妙处,我总是心里想伸一只手去取一支香烟,但是表面上却只有立起而又坐下,或者换换坐势。B君却自自然然的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似有不胜其乐之概。我已告诉他,我戒烟了,所以也不好意思当场破戒。话虽如此,心坎里只觉得不快,嗒然若有所失。我的神志是非常清楚的,每回B君高谈阔论之下,我都能答一个“是”字,而实际上却恨不能同他一样的兴奋倾心而谈。这样畸形的谈了一两小时,我始终不肯破戒,我的朋友就告别了。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我是凯旋胜利者,但是心坎里却只觉得怏怏不乐。过了几天,B君途中来信,说我近来不同了,没有以前的兴奋、爽快、谈吐也大不如前了,他说或者是上海的空气太恶浊所致。到现在,我还是怨悔那夜不曾吸烟。
  又有一夜,我们在开会,这会按例星期一次。到时聚餐之后,有人读论文,作为讨论,通常总是一种吸烟大会。这回轮着C君读论文,题目叫做《宗教与革命》,文中不少诙谐语。记得C君说冯玉祥是进了北派美以美会,蒋介石却进了南派美以美会。有人便说如此则吴佩孚不久定进西派美以美会。在这种扯淡之时,室内的烟气一层一层的浓厚起来,正是暗香浮动奇思涌发之时。诗人H君坐在中间,斜躺椅上,正在学放烟圈,一圈一圈的往上放出,大概诗意也跟着一层一层上升,其态度之自若,若有不足为外人道者。只有我一人不吸烟,觉得如独居化外,被放三危。这时戒烟越看越无意义了。我恍然觉悟,我太昏迷了。我追想搜索当初何以立志戒烟的理由,总搜寻不出一条理由来。
  此后,我的良心便时起不安。因为我想,思想之贵在乎兴会之神感,但不吸烟之魂灵将何以兴感起来?有一下午,我去访一位西洋女士。女士坐在桌旁,一手吸烟,一手靠在膝上,身微向外,颇有神致。我觉得醒悟之时到了。她拿烟盒请我。我慢慢的,镇静的,从烟盒中取出一支来,知道从此一举,我又得道了。
  我回来,即刻叫茶房去买一盒白锡包。在我书桌的右端有一焦迹,是我放烟的地方。因为吸烟很少停止,所以我在旁刻一铭曰“惜阴池”。我本来打算大约要七八年,才能将这二英寸厚的桌面烧透,而在立志戒烟时,惋惜这“惜阴池”深只有半生丁米突而已。所以这回重复安放香烟时,心上非常快活。因为虽然尚有远大的前途,却可以日日进行不懈。后来因搬屋,书房小,书桌只好卖出,“惜阴池”遂不见,此为余生平第一恨事。

六、我买牙刷①

  ①原题为《我怎样买牙刷》,有删节。
  也许我应先叙述我何以有买牙刷的问题发生。幼时,不管有无牙刷,我是很快乐的。也记不清我幼时到底用过牙刷没有。这种问题,于幼童的世界是不算一回事,而且于西欧常在床上早餐的贵族阶级也是不算一回事;只有在知书识字一知半解的中等阶级,(无论何国),却常常发生而很普遍。闲话休提,不管我幼时有没有用过牙剧,我总是一直长大康健起来。我那时还不曾见过有刷毛不齐作犬牙状而末加一簇长毛的“预防”牌(Prophy-lactic)卫生文明牙刷,所以不曾上当,而心中也未尝有过丝毫的焦虑。如今才晓悟现代广告的欺骗我辈读书人,真要令人思之慨然,欲起而作一种社会革命了。
  ……事实上,我的牙医朋友已经偷偷的告诉我,据他的专门经验而言,许多非买Prophylactic牙刷不可的有钱太太,根本就不懂得这牙刷的用法。这些有钱的太太们,正像李格(Stephen Leacock)所嘲谑的西方银行家,出门避暑,想到钓鱼,必另买一双涉水的高皮靴,另做一件不怕风雨的大衣,买到一根值十几元钱的、挂有转轮的、科学式的渔竿去钓鱼去。但是李格氏问,这些银行家会钓上鱼吗?真正的渔人,你只消给他一根竹竿,一条悬钩,他总会钓得鱼出来给你看。牙刷的道理也无过如此。
  但是这些平常道理,是我经过用三年苦心研究最适宜最科学最卫生最文明的牙刷的经验,才研究出来。上边已经说过,我幼时是很快乐自在的。我并不要用牙刷,也不管牙刷上面之弯形角度是否与我的齿沿的圆弧相合与否。直到在某校时候,认识一位校医,才失了我天真的快乐。(这位校医不久以前已经自杀)他竟然告诉我:世上有这种毛病叫做齿龈脓肿,秘穴溃烂,文生博士病(Vincent’s disease)等。像一切中等阶级,我一面增加知识,一面恐慌起来。他说世上毛病,什九是由牙齿不洁来的。而且秘穴所生之毒质,如不及早觉察医治的,简直可以传入脑部,令人发狂——我简直可以进疯人院。从此以后,我便不复知平安快乐日子了,而从此我便开始研究最适宜最科学最文明最卫生的牙刷了。荏苒于今,已历三载,到了今日,才一无所得,空手回来。
  不读书的人,总以为牙刷只是一根刷子,而要使用方便功效易见,刷毛应该是整齐的,与毛刷、衣刷、靴刷相同,正如一只椅子,总应该是四足齐平才合理。但是我生性有科学的好奇心,很注意有什么新奇花样。因为我正在寻求什么新奇的牙刷,看见预防牌的刷毛不齐,呈犬牙状,末端又有高起的一簇刷毛,遂引起我的注意,犹如我现在看见一只三足短一足长的凳子,也会特别注意。我看见说明书,说这刷毛毛面呈向内弯的形状,与我齿沿向外弯的弧形相合,觉得很有道理,遂即刻决定“这是我最合理最科学的牙刷了”。那时我选定的,是一根刷柄向内弯三十度的牙刷。过后也曾买过一支刷柄向外弯三十度的牙刷,而并没有遇见什么不测风云。于是使我猜疑,也许不向外亦不向内弯的直的刷柄才是最合理化的牙刷吧?
  但是事实上,在两年中,我是预防牌的信徒,轻易不改我的主张,虽然我已觉察,只有末端高出的一簇毛是用得着的,因为他部的毛万不会与牙齿接触。恰巧有一天,我的叔父死了,遗留三百元给我浪费。我就想到牙刷问题。我跑进一间药房,由腰包里掏出一张五元钞票,掷在柜上,叫伙计将市上最贵的牙刷给我。伙计拿来的是韦思脱大医生的牙刷(Dr.West’s)价钱一元三角。不看犹可,一看我就恐慌起来。难道我两年来专受广告的欺弄吗?因为我发见这最文明最科学的牙刷刷毛的面是向外凸出,而不是向内凹进的弧形,正与我所相信的老牌相反;我发见这科学最近发明的成绩,末端并没有一簇高出的毛,反是两端毛短,中间毛长;说明书又告诉我韦思脱博士经过多年的试验,得到一个结论,说只有向外弯的牙刷才能与齿沿的内部的弧形相合。这有点像听见牛敦与恩斯坦各持异论,不免疑心有一人是错的。我带回这韦思脱博士试验的结论回来,一刷,发见不但齿龈的内沿刷得到,就是齿龈的外沿也一样的刷得到。我始恍然大悟。一跑出去,到最近的杂货铺用二十五个铜子买一支广东制造的平面直柄牙刷。回来之后用起来,感觉有刷毛整齐的牙刷刷过齿上的一种三年来所未有的快乐。这就是我从小长大健康快乐时所用的牙刷。
  假如我买文明牙刷的这段历史像一幕悲剧,那末我寻求文明牙膏的经验,真如同一部一百二十四回小说。那些各牌牙膏、牙粉、牙水互相攻讦的广告,读了真令人眼花缭乱。简单的叙述起来,各种牙膏、牙粉、牙水我先后都已用过。我的经验包括Dr.Lyon’s Powder,So-zodont,Squibb’s Dental Magnesia,Pepsodent,Chlorodont,Kolynos,colgate,Listerine,Euthymol,I-pana各牌(家家说“惟我此家”货色是不害牙齿的)。我觉得用起来,无论哪一家都是一样,都不能伤损我生成洁白无疵的牙齿。我看见过化学室化验的证书,说某种牙膏于几秒钟能杀死几百万微菌(后来有医生告诉我,此家消毒水杀菌力不及盐水);有某家广告警告我“当心粉红的牙刷”,说是用错牙膏,齿龈脓溃的先兆(其实刷时用力,齿龈微出血,是当然的事);有的广告警告我,市上牙膏什九是完全无用的。我曾经因为见到有家广告说不可用牙粉,会伤牙齿,起了恐慌,置而不用,后来又看见Dr.Lyon’s的广告,说非牙粉刷不干净,“要学牙科医生给你刷牙时的榜样——用牙粉”乃又起恐慌,又起而用之。我曾经受Lambert医药公司的诱惑,说用利思特灵(Listerine)的牙膏一年中省下来的钱可以购买以下任何物品之一种:“七磅牛排;八磅火腿;八磅小羊排;两只鸡;十二条咖啡卷;十瓶果酱;二十包面粉;三十罐头空心粉”……然而用了一年之后,并不见得我的太太赠我这些礼物。
  幸而不久我见出破绽了。有一回Colgate,大约是良心责备,十分厌倦这些欺人的广告,出来登一特别广告,问人家:“你因看见广告而受恐慌吗?”并说一句老实话:“牙膏的唯一作用只是洗净你的牙而已。”我想上天的意思也委实如此而已。这是初次的醒悟。第二次的醒悟,是看见Pepsodent的广告,更加良心发现,更显明的厌倦那些欺人的广告,公然说:“使你的牙齿健全的,并不是牙膏——是菠菜啊!”我真气炸了肺,一直跑去问一位牙科的朋友,请教他“到底牙膏有什么用处?”他只笑而不说。我知道他心里在说“你可怜的中等阶级啊!”我要求一个明白答复。
  “什么!”我喊出来。“至少牙膏总能够洗净牙齿,不是吗?”“老兄啊!”他拍我的肩膀发出怜惜之意说。“你要明白,洗净你的牙齿是水及牙刷啊!牙膏不过使你洗时较觉芬香可口而像煞有介事而已。”
  “那末,用一两点香蕉露也可以吗?”
  “亏得你想出来,”朋友转怜为笑叹一口气说。
  我们两人紧握双手,宛如手中握住一件天知地知尔知我知宇宙间的大秘密。

七、我不穿西装


  ①本文原题为《论西装》。
  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倘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瞆,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著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相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干,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以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骀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大约中西服装哲学上之不同,在于西装意在表现人身形体。而中装意在遮盖身体。然而人身到底像猴狲,脱得精光,大半是不甚美感,所以与其表扬,毋宁遮盖。像甘地及印度罗汉之半露体,大半是不能引人生起什么美感的。只有没有美感的社会,才可以容得住西装。谁不相信这话,可以到纽约Coney Island的海岸,看看那些海浴的男妇老少的身体是怎样一回事。裸体美多半是画家挑出几位身材得中的美女画出来的,然而在中国之画家,已经深深觉得身段匀美的模特儿之不易得了。所以二十至三十五岁以内的女子西装,我还赞成,因为西装确可极量表扬其身体美,身材轻盈,肥瘦停匀的女子服西装,的确占了便宜。然而我们不能不为大多数的人着想,像纽约终日无所事事髀肉复生的四十余岁贵妇,穿起夜服,露其胸背,才叫人触目惊心。这种妇人穿起中服便可以藏拙,占了不少便宜。因为中国服装是比较一视同仁,自由平等,美者固然不能尽量表扬其身体美于大庭广众之前,而丑者也较便于藏拙,不至于太露形迹了,所以中服很合于德谟克拉西的精神。
  以上是关于美感方面。至于卫生通感方面,更无足为西装置辩之余地。狗不喜欢带狗领,人也不喜欢带上那西装的领子,凡是稍微明理的人都承认这中古时代Sir Walter Raleigh,Cardinal Rioheliou等传下来的遗物的变相是不合卫生的。西方就常有人立会宣言,要取消这条狗领。西洋女装在三十年来的确已经解放不少,但是男子服装还是率由旧章,未能改进,男子的颈子,社会总还认为不美观不道德,非用领子扣带起来不可。带这领子,冬天妨碍御寒,夏天妨碍通气,而四季都是妨碍思想,令人自由不得。文士居家为文,总是先把这条领子脱下,居家而尚不敢脱领,那便是惧内之徒,另有苦衷了。
  自领以下,西装更是毫无是处。西人能发明无线电飞机,却不能了悟他们身体只有头面一部尚算自由。穿西装者,必穿紧封皮肉的贴身卫生里衣,叫人身皮肤之毛孔作用失其效能。中国衣服之好处,正在不但能通毛孔呼吸,并且无论冬夏皆宽适如意,四通八达,何部痒处,皆搔得着。西人则在冬天尤非穿刺身之羊毛里衣不可。卫生里衣之衣裤不能无褶,以致每堆积于腹部,起了反抗,由是不能不改为上下通身一片之union suit。里衣之外,必加以衬衫,衬衫之外,必束以紧硬的皮带,使之就范,然就范不就范就常成了问题。穿礼服硬衬衫之人就知道其中之苦处。衬衫之外,又必加以背心。这背心最无道理,宽又不是,紧又不是,须由背后活动钩带求得适宜之中点,否则不是宽时空悬肚下,便是紧时妨及呼吸。凡稍微用脑的人,都明白人身除非立正之时,胸部与背后之直线总有不同,俯前则胸屈而背伸,仰后则胸伸而背屈。然而西洋背心偏偏是假定胸背长短相称,不容人俯仰于其际。惟人既不能整日挺直,结果非于俯前时,背心不得自由而褶成数段,压迫呼吸,便是于仰后时,背心尽处露出,不能与裤带相衔接。其在体材胖重的人,腹部高起之曲线既无从隐藏,背心之底下尽处遂成为那弧形之最向外点,由此点起,才由裤腰收敛下去,长此暴露于人世,而裤带也时时刻刻岌岌可危了。人身这样的束缚法,难怪西人为卫生起见,要提倡裸体运动,摒弃一切束缚了。
  但是如果人类还是爬行动物,那裤带也不至于成为岌岌可危之势。只消像马鞍的腹带,绑上便不成问题,决不上下于其间。但人类虽然已经演化到竖行地步,西洋裤带却仍就假定我们是爬行动物。妇人堕胎常就是吃这竖行之亏,因为人类的行走虽然已取立势,而吾人腹部的肌肉还未演化改造过来,以致本为爬行载重于横脊骨上之极稳重设置,遂发生时有堕胎之危险。现在立势既成,妇人腹部股肉却仍是横纹,不是载重于肩旁。而男人之裤带也一样的有时时不得把握之势而受地心吸力所影响。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将裤带拚命扣紧,致使妨碍一切脏腑之循环运动,而间接影响于呼吸之自由。
  单这一层,我们就可以看出将一切重量载于肩上令衣服自然下垂的中服是唯一的合理的人类的服装。至于冬夏四时之变易,中服得以随时增减,西装却很少商量之余地,至少非一层里衣一层衬衫一层外衣不可。天炎既不可减,天凉也无从加。这种非人的衣服,非欲讨好女子的人是决不肯穿来受罪的。
  中西服装之利弊如此显然,不过时俗所趋,大家未曾着想,所以我想人之智愚贤不肖,大概可以从此窥出吧?

八、我的书斋①

  ①原题为《有不为斋解》。
  有客问“有不为斋”斋名用意何在,到底何者在所不为之列,这一问,倒给我发深省了。原来士人书斋取名都颇别致。一派是经师派,如“抱经”、“研经”、“诂经”、“潜研”之类。一派是名士派,所名多有诗意,如“涵芬”、如“庸闲”、如“双梅影”、如“水流云在”、如“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等。一派是经事的,如“三希”、如“铁琴铜剑”等。又一派是言志的,如“知不足”、“有恒心”、“知未信”。这些都带有点道学气味,而“有不为”恐怕只好归入此派。亦有言志而只用一字表出的,非常古雅,如“藏园”、“忆园”、“曲园”、“寄园”等,这大概是已有园宅阶级,所以大可以洁身自好,与世无争了。虽然这名有时也靠不住,如租界上有邨曰“耕读”,贫民窟有里曰“庆余”,野鸡巢有坊曰“贞德”,甚至大马路洋灰三楼上来一个什么“山房”,棋盘街来一个“扫叶”,本不是不可能的事,横竖不过起一个名而已,我们中国人想。“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似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下。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选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而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也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幼女,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日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他们老爷不知钱从哪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是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相,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钩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腕能干。我总是溜之大吉,因为我极恶他们的脸相。
  我不曾平心静气冷静头脑的讨论国事,不曾做正人君子学士大夫道学的骗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选为扶轮会员。我对于扶轮会同对于青年会态度一样。
  我不曾禁女子烫头发,禁男子穿长衫,禁百姓赛龙舟,禁人家烧纸钱,不曾卫道崇孔,维持风化,提倡读经,封闭医院,整顿学风,射杀民众,捕舞女,捧戏子,唱京调,打麻将,禁杀生,供大王,挂花车,营生圹,筑洋楼,发宣言,娶副室,打通电,盗古墓,保国粹,卖古董,救国魂,偷古物,印佛经,禁迷信,捧班禅,贴标语,喊口号,主抵抗,举香槟,做证券,谈理学……

九、我的书架①

  ①原题为《我的书室》,有删节。
  且说M姚英写了一篇说她处理书室中书籍的方法的美妙的文章,那方法,同我的竟那么的巧合,要是我在这以前曾发表过只字关于我处理的方法,或以前曾同她见过面的话,我真要说她偷窃了我的文思。因此我在她这篇文章后面写了一篇很长的编者按语——我是希望编者们能在人家的文章后面写点长的按语。——说明她的理论与我的完全不谋而合。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只是一种共同的理论而已,这大致如下:
  (转译她的文章)
  当然,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择用一种编目的方法,把书籍按照规定一一标签分类,当是很好的,不论是依照杜威分类法或王云五分类法。但这办法对于一个穷书生是办不到的,他没有一部全套的图书馆版本来陈列起来,他往往在上海或南京住着一幢幢的弄堂房子。这种弄堂房子通常有一间会客室,二间客堂,二间卧室,二间浴室,如果他(或她)可以有一间书房,那已算是幸运的了。此外,他(或她)所收藏的有限的书籍通常都是按着个性的,大概是偏多于他(或她)所喜欢的作者的书,而其他的作者的书则较少。那么,他对于这些书又怎样来处理呢?
  别人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方法(我高兴这种从第三人称转到第一人称的说法,因为英文也不经心地忘掉了对于“我”及“我的”第二个词的性的区别。)我的方法是一种自然的方法。譬如说,当正在书桌前坐着的时候,接到了寄来的一本书或刊物,我便把它放在书桌上。假如正在看的时候有客来了,于是我便把它拿到客厅里去同我的朋友共读。如果那朋友走了,我忘记把它拿回来,我便让它去放在客厅里。但有时读得十分有味,我还不想睡觉,而只想舒散一回,那么我便把它拿上楼来在床上看。如果这书能抓住我的兴趣,我便读下去,但如果没兴趣了,我便可以随手把它当作枕头,这便是我所谓的自然方法,这可以约略给它下个定义为“把书籍随手置放的方法。”我甚至根本不能说的书有什么“适当”
  的地方可放置。
  这种方式的逻辑结果,当然是到处都是书籍杂志了。床上、沙发上、会客室里、食架上、自来水龙头边等等,有着一种在杜威或王云五的分类法中所不能获得的丰富印象。
  这种方法有三个优点可以介绍。第一、有一种多样错综的美。因为这样一来书本都杂放在一起了,皮面精装本、纸面本、中文的、英文的、大而厚的巨册、轻巧的毛边书,有的有中世纪英雄的图案,有的有裸体的摩登女郎,全混合在一个智识的大拼盘中,包括了整个人类史的一个缩影。第二、有一种丰盛与多样的趣味。我让一本哲学书放在一部自然科学论文旁边,让一本幽默的小册子同一本意义堂皇的提倡道德的书籍并肩齐立。它们只是组成了一个杂色队伍,好像各自存着相反的意见,而在我的想象中作着一场荒唐无稽的争论而叫我开开心而已。第三、这种方法有一种十分便利的好处,因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全部书籍都放置在书房里,那么他在客厅里便分明无书可看了。用了这一种方法,我即使在厕所也可以增进智识了。
  我要声明的,便是那是我个人的方法,我并不是要求别人的赞成或请他们照我这样做。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当我的客人们看见了我的生活方式时,往往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去问过他们,所以我也不知道那是不以为然的叹息呢,还是赞成的叹息……但我也不管。
  上面的文章可以说是现在中国的小品文的一个好例子。这有中国古文的飘逸,又有现代文的亲切随便。下面便是我的编者按语的大要。我说:
  我收到这篇来稿时,那题目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好像有人偷去了我的一件钜宝,当我读下去的时候,我大为惊诧地发现,我所喜欢的收藏与处置书籍的方法,已同时也被另一个独立的工作者发现了。所以我对于这一点怎么能不来说上几句呢?我知道读书是一件修养的事业,但自从读书受了大学里的入学登记人的支配之下后,这便退化成了一种便宜的,庸俗的,市侩的勾当了。收藏书籍本来也是一种修养的消遣,但现在,自从那些暴发户夹进到这个爱书的雅事中之后,情形可不幸改变了。这些人总是有着这个作家的全集,那个文人的全本,用漂亮的摩洛哥皮面装订着,保存在精致的玻璃橱中。但我看看他们的书架上,却一个拿去了书而留下的空位也没有,这事实表示这些书除了他们的仆人来清理拂拭之外,从来没有人碰过。书上没有卷边,没有指印,没有偶然落在上面的烟灰,没有仔细用蓝铅笔打着的记号,在书里也没有枫叶夹着,就只是许多没有裁开的书页。
  所以看来即使收藏书籍也低落到一种俗态中去了。明××写过一篇读古玩的文章,说起收藏古玩的俗派,现在姚女士以这一点意思便进而说到藏书,我心下不禁怦然以喜。仿佛只有你觉得的意思,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别人会与你同感的。王云五的分类法用在公共图书馆中是很好的,可是这种方法对于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又有什么用处呢?我们必须要有一种不同的原则,这已有《浮生六记》的作者指了出来,那便是:“大中见小,小中见大,虚中见实,实中见虚。”这位作者的话,是说一个贫儒的家屋与庭园布置的,但这个原则在书籍的处置上也很适用。这个原则用的得当,你可以把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变为一处真真未经探索过的大陆。我的理论是:
  书绝不应加以分类。把它们加以分类是一种科学,但不把它们分类则是一种艺术。你的一座五尺的书架本身就应该是一所小小的天地,把一本书集倚在一本科学刊物上,把一本侦探小说放在体育(Guyau)的书一起,便有这一种效果发生了。这样一布置,那五尺的书架便成为一座“丰富的”书架,可供你去玩味了。反之,如果书架上放了一部司马迁的《史记》,那么当你不想要看《史记》的时候,这书架对你便毫无意义了,这成了一座空无所有的书架,只是一副枯骨了。大家都知道女人的美是在于她们的神秘与乖巧,而像巴黎及维也纳等古城市之引人入胜,也因为在你住了十年之后,你还不能确知一条曲巷会发现什么。在书室,那情形也是如此。书室中也应当有一种神秘与乖巧,这种神秘乖巧,由于你决不能猜到几个月或几年前在那特殊的书架上有些什么。
  所有的书都应有其个性,绝不应有一律的装订。所以我始终不高兴买什么《四部备要》或《四部丛刊》,所谓它们的个性,一半是由于它们的外貌,一半是由于那购买的环境。你也许在夏季旅行时随手在安徽的一个小镇上买来了那一本,也许这本书另有人出过比你更高的价钱。如果那些书买了来按照自然的方式放在书架上,你偶而看到一本王国维的《元剧史》,小小的一薄本。你像打猎一样的开始寻了,从上到下,从东到西,当你有所得时,你便是真正的得到了,不仅是拿着而已。你的眉头已经有了几滴汗珠,你感到像一次好运气的出猎中的猎人一样。也许你一直寻到地洞里。而正当你要看第三卷的时候,你发觉它又不见了。你站着,呆了一回,想着你不知把它借给谁了,没奈何地叹息一声,像一个小学生刚要抓到手的鸟儿却又让它飞了。这样,一层神秘与可爱的轻纱将永远笼罩着你的书室,你始终不会知道你会找到什么。总之,你的书室便将有一种女人的乖巧与大城市的秘密了。几年前我在清华遇见一位同事的教员,他有一个书室,这书室只有一箱书,但全是正式加了标签和分了类的从一到一千,照着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分类法。当我向他借一本《经济学史》时,他可以极为得意地马上告诉我那本书是“580.73A”。他很自傲他的“美国式的效率”。他是一个真正美国留学生,但我说这句话,并没有称赞的意思。

十、我杀了一个人①

  ①原题为《冬至之晨杀人记》。
  孔子曰,上士杀人用笔端,中士杀人用语言,下士杀人用石盘。可见杀人的方法很多。我刚会见一位客,因为他谈锋太健了,就用两句半话把他杀死。虽然死不死由他,但杀不杀却由我,总尽我中士之义务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虽不信耶稣,却守圣诞,即俗所谓外国冬至。几日来因为圣诞节到,加倍闹忙,多买不应买的什物,多与小孩打滚,而且在这节期中似乎觉得理应特别躲懒,所以《中国评论报》“小评论”的稿始终未写。取稿的人却于二十分钟内要来了。本来我办事很有系统,此时却想给他不系统一下。我想一人终年规规矩矩做事,到这节期撒一烂污,也没什么。就使《中国评论报》不能按期出版,中国也不致就此灭亡罢?所以我正坐在一洋铁炉边,梦想有壁炉观火的快乐,暂把胸中挂虑,一齐付之梦中炉火,化归乌有,飞上青天。只因素来安分成性,所以虽然坐着做梦,却是时向那架打字机丢眼色。结果,我明晓大义,躲懒之心被克服了,我下决心,正在准备工作。
  正在这赶稿之时,知道有文章要写,却不知如何下笔,忽然门外铃响。看了片子,是个陌生客。这倒叫我为难,因为如果是熟客,我可以恭祝他圣诞一下,再请他滚蛋。不过来客情形又似十分重要。所以我叫听差先告诉来人,我此刻甚忙,不过如有要事,不妨进来坐谈几分钟。他说事情非常紧要,由是进来了。
  这位先生,穿的很整齐,举止也很风雅,其实看他聚珍版仿宋的名片,也就知道他是个学界中人。他的颡额很高,很像一位文人学者,但是嘴巴尖小,而且眼睛渺细,看来不甚叫人喜欢。他手里拿着一个纸包。我已经对他不怀好意了。于是我们开始寒暄。某君是久仰我的“大名”,而且也曾拜读过我的“大作”。
  “浅薄的很。先生不要见笑。”我照例恭恭敬敬的回答。但是这句话刚出口,我登时就觉不妙。我得了一种感觉,我们还得互相回敬十五分钟,大绕大弯,才有言归正传的希望。到底不知他有什么公干。
  老实说,我会客的经验十分丰富。大概来客越知书识礼,互相回敬的寒暄语及大绕大弯的话头越多。谁也知道,见生客是不好冒冒昧昧,像洋鬼子“此来为某事”直截了当开题,因为这样开题,便不风雅了。凡读书人初次相会,必有读书人的身份,把做八股的功夫,或是桐城起承转伏的义法拿出来。这样谈话起来,叫做话里有文章,文章不但应有风格,而且应有结构。大概可分为四段。不过谈话并不像文章的做法,下笔便破题而承题,入题的话是留在最后,这四段是这样的:(一)谈寒暄,评气候;(二)叙往事,追旧谊;(三)谈时事,发感慨;(四)所要奉托之“小事”。凡读书人,绝不肯从第四段讲起,必须运用章法,有伏,有承,气势既壮,然后陡然收笔,于实为德便之下,兀然而止。这四段若用图书分类法,亦可分为(一)气象学,(二)史学,(三)政治,(四)经济。第一段之作用在于“坐稳”,符于来则安之之义。“尊姓”“大名”“久仰”“夙违”及“今天天气哈哈哈”属于此段。位安而后情定。所谓定情,非定情之夕之谓,不过联络感情而已。所以第二段便是叙旧。也许有你的令侄与某君同过学,也许你住过南小街,而他住过无量大人胡同,由是感情便融洽了。如果,大家都是北大中人,认识志摩,适之,甚至辜鸿铭,林琴南……那便更加亲挚而话长了。感情既洽,声势斯壮,故接着便是谈时事,发感慨。这第三段范围甚广,包括有:中国不亡是无天理,救国策,对于古月三王草将马二弓马诸政治领袖之品评,等等。连带的还有追随孙总理几年到几年之统计。比如你光绪三十年听见过一次孙总理演讲,而今年是民国二十九年,合计应得三十三年,这便叫做追随总理三十三年。及感情既洽,声势又壮,陡然下笔之机已到,于是客饭茶起立,拿起帽子,兀突而来转入第四段:现在有一小事奉烦,先生不是认识××大学校长吗?可否请写一封介绍信,总结全文。
  这冬至之晨,我神经聪敏,知道又要恭聆四段法的文章了。因为某先生谈吐十分风雅,举止十分雍容,所以我有点准备。心坎里却在猜想他纸包里不知有何宝贝。或是他要介绍我什么差事,话虽如此,我们仍旧从气象学谈起。
  十二宫星宿已经算过,某先生偶然轻快的提起傅君来。傅君是北大的高材生。我明白,他在叙旧,已经在第二段。是的,这位先生确是雄才,胸中有光芒万丈,笔锋甚健。他完全同意,但是我的眼光总是回复射在打字机上及他的纸包。然而不知怎样,我们的感情,果然融洽起来了。这位先生谈的句句有理,句句中肯。
  自第二段至第三段之转入,是非常自然。
  傅君,蜀人也。你瞧,四川不是正在有叔侄大义灭亲的厮杀一场吗,某先生说四川很不幸。他说看见我编辑的《论语》半月刊(我听人家说看见《论语》半月刊,总是快活),知道四川民国以来共有四百七十七次的内战。我自然无异辞,不过心里想:“中国人的时间实在太充裕了。”评论报佣人就要来取稿了。所以也不大再愿听他的议论,领略他的章法,而很愿意帮他结束第三段。我们已谈了半个多钟头。这时我觉得叫一切四川军阀都上吊,转入正题,也不致出岔。
  “先生今日来访,不知有何要事?”
  “不过一点小小的事,”他说,打开他的纸包。“听说先生与某杂志主编胡先生是戚属,可否烦先生将此稿转交胡先生。”
  “我与胡先生并非戚属,而且某杂志之名,也没听见过。”我口不由心狂妄的回答,言下觉得颇有中士杀人之慨。这时剧情非常紧张。因为这样猛然一来,不但出了我自己意料之外,连这位先生也愕然。我们俩都觉得啼笑皆非,因为我们深深惋惜,这样用半个钟点工夫做起承转伏正要入题的好文章,因为我狂妄,弄得毫无收场,我的罪过真不在魏延踢倒七星灯之下了。此时我们俩都觉得人生若梦!因为我知道我已白白地糟蹋我最宝贵的冬至之晨,而他也感觉白白地糟蹋他气象、天文、史学、政治的学识。

十一、我的春园①

  ①原题为《记春园琐事》。
  我未到浙西以前,尚是乍寒乍暖时候,及天目回来,已是满园春色了。篱间阶上,有春的踪影,窗前檐下,有春的淑气,“桃含可怜紫,柳发断肠青”,树上枝头,红苞绿叶,恍惚受过春的抚摩温存,都在由凉冬惊醒起来,教人几乎认不得。所以我虽未见春之来临,我已知春到园中了。几颗玫瑰花上,有一种蚜虫,像嫩叶一样青葱,都占满了枝头,时时跳动。地下的蚯蚓,也在翻攒园土,滚出一堆一堆的小泥丘。连一些已经砍落,截成一二尺长小段,堆在墙角的杨树枝,由于雨后平空添出绿叶来,教人诧异。现在恍惚又过数星期,晴日时候,已可看见地上的叶影在阳光中波动。这是久久不曾入目的奇景,也正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时节。
  但是园中人物,却又是另一般光景。人与动物,都感觉春色恼人意味,而不自在起来。不知这是否所谓伤春的愁绪,但是又想不到别种名词。春色确是恼人的。我知这有些不合理。但假定我是乡间牧童,那必不会纳闷,或者全家上下主仆,都可骑在牛背放牛,也必不至于烦躁。但是我们是居在城中,城市总是令人愁。我想“愁”字总是不大好,或者西人所谓“春疟”,表示人心之烦恼不安,较近似之。这种的不安,上自人类,下至动物,都是一样的,连我的狗阿杂也在内。我自己倒不怎样,因为我刚自徽州医好了“春疟”回来,但我曾在厨夫面前,夸赞屯溪风景。厨夫偏是徽州人,春来触动故乡情,又听我指天画地的赞叹,而事实上他须天天在提菜篮,切萝卜,洗碗碟,怎禁得他不有几分伤春意味?我的佣人阿经,是一位壮大的江北乡人,他天天在擦地板,揩椅桌,寄邮信,倒茶水,所以他也甚不自在。此外有厨夫的妻周妈——周妈是一位极规矩极勤劳的妇人,一天在洗衣烫衣,靠她两只放过的小脚不停的走动,却不多言语,说话声音是低微的,有笑时,也是乡女天真的笑,毫无城市妇女妖媚态——凡中国传统中妇人的美德,她都有了。只有她不纳闷,不烦躁,因为她有中国人知足常乐的心地,既然置身于小园宅,叶儿是那样青,树儿是那样密,风儿是那样凉,她已经很知足了。但是我总有点不平。她男人以前常拿她的工钱去赌,并且曾把她打得一脸紫黑,后来大家劝他,我立了一条“家法”,才不敢再这样蛮横。他老是不肯带她外出,所以周妈一年到头总居在家中。
  但是我是在讲“春疟”。年青的厨夫,所来有点不耐烦,小菜越来越坏了,吃过饭,杯盘都交给周妈去洗,他便可早早悄悄的外出了。更奇的是,有一天,阿经忽然也来告半天假。这倒出我意外。阿经向来不告假的。我曾许他,每月告假休息一天,但是他未告过假。但是这一天,他说“乡下有人来,须去商量要事”。我知道他也染上“春疟”了。我说:“你去吧!但不要去和同乡商量什么要事。还是到大世界或新世界去走一遭,或立在黄浦滩上看看河水吧。”我露齿而笑,阿经心里也许明白我明白他的意思。
  阿经正在告假外游时,却另有人在告假常来我家中走动。这是某书局送信的小孩。这小孩久已不来了,因为天天送稿送信,已换了一位大人。现在却似乎非由小孩来不可,就是没有稿件,清样,他也必来走一遭,或者来传一句话,或者来送一本杂志。我明白,他是住在杨树浦街上,所看见的只是人家屋瓦,墙壁,灰泥,垃圾桶,水门汀,周围左右一点也没有绿叶。是的,绿叶有时会由石缝长出,却永不会由水门汀裂缝出来的。现在世界,又没有放小店员去进香或上坟的通例。所以他非来我这边不可,一来又是徘徊不去,因为春已在我的园中,虽然是小小的园中。自然他不是来行春,他不过是来“送信”而已。
  人以外,动物也正在发春疟,我的家狗阿杂向来是独身主义者,若在平日,住在家中,他倒也甚觉安闲自在。我永不放他出去,因为他没有挂工部局的狗领,我又不善学西人拉着他兜风去,觉得有碍观瞻。但是现在不行,我的园地太小了,委实太小了;骨头怎样多,他还是不满意。我明白:他要一个她,不管是环肥燕瘦,只要是个她便好了。但是这倒把我难住了。所以他也在发愁。
  不但此也,小屋上的鸽子也演出一幕的悲剧。本来我们租来这所房子时,宅中有七八只鸽子,是以前的房客留下的。现只剩了一对小夫妇,在小屋上建设他们快乐小家庭。他们原打算要生男育女养一小家儿女起来,但是总不成功。因为小鸽出世经旬,未学走先学飞,因而每每跌死。那对少年夫妇歇在对过檐上眨眼儿悲悼的神情,才叫人难受。这回却似乎不同,聊有成功之希望了。因为小鸽已经长得有半斤重,又会跑到窗外,环观这偌大世界,并且已会扇几下翅膀儿。但是有一天阿经忽然喊着说“小鸽死了!”轰动了全家人等出来围问。这小鸽怎样死的呢?阿经亲眼看见他滚在地上而死。这条命案非我运用点福尔摩斯的本领查不出来。
  我走上摸这死鸽项下的食囊。以前他的食囊总是非常饱满的,此刻却是空无一物。窠上尚有两枚鸽蛋。那只母鸽坐在窠中又在孵卵。
  “你近来看见那只公的没有?”我盘问起来。
  “有好几天不见了,”阿经说。
  “最后一次看见是在何时?”
  “是上礼拜三看见的。”
  “唔!”我点首。
  “你看见母鸽出来觅食没有?”
  “母鸽不大出来。”
  “唔!”我说。
  我断定这是一桩遗弃妻子的案件。就是“春疟”作祟。小鸽确系饿死无疑。母鸽既然在孵卵,自然不能离巢觅食。“薄幸郎!”我慨叹的说。
  现在丈夫外逃,小儿又死,母鸽也没心情孵卵了。这小家庭是已经破裂了。母鸽零丁孤独的歇在对过檐上片刻,顾盼她以前快乐的小家庭一回,便不顾那巢中的蛋,腾翼一飞,不知去向了。我想她以后再也不敢相信公鸽子的话了。

十二、我爱鸟而恶狗①

  ①原题为《买鸟》。
  我爱鸟而恶狗。这并不是我的怪癖,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我自自然然地有这种脾气,正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因为中国人喜欢鸟,可是要是你对他们谈到爱狗的事,他们便会问你道,“你讲甚么话?”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去和畜生做朋友,要怀抱它,爱抚它。我只有一次突然明白这种对狗的同感,那是当我读门太做的《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by Axel Munthe)的时候。
  书上说他因为一个法国人踢狗而向那法国人决斗的那一个部分,当真的感动我。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了解它,我几乎希望即时有一只猎狗来蜷伏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只是受他一时文字的魔力罢了,现在离当初读门太的书的时候将近两年了,而那种对狗友的一点风雅豪情也早如槁木死灰了。我一生觉得最讨厌的时候是当我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厅里的时候,一只圣伯纳种的大狗(St.Bernard,按此种壮丽敏锐之大狗原饲育于瑞士圣伯纳庵堂,因之得名)要来舐我的手指和手臂,表示亲昵,而更难堪的是女主人喋喋不休地要道出这只狗的家谱来。我想我那个时候一定像个邪教徒的样子,瞠目凝视着她,茫然找不出一句相当的话来对答。
  “是我一个瑞士朋友直接从查利克(Zurich)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
  “唔,皮亚斯太太。”
  “它的外祖父曾从阿尔卑斯山的雪崩中救出过一个小孩,它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赛狗会中得到锦标的。”
  “不错!”
  我并不是故意要失礼的,然而我恐怕那时候是真失礼了。我明白英国人都爱狗。可是讲起来英国人是样样都爱的。
  他们连大牡猫都爱。
  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朋友辩论这问题。
  “这一切和狗做朋友的话全是胡说,”我说,“你们假装爱畜生。你们真会撒谎,因为你们嗾使这些畜生去追赶可怜的狐狸。你们为什么不去爱抚狐狸,叫它做‘我的小心肝宝贝’呢?”
  “我想我可以解释给你听,”我的朋友回答道,“狗这种畜生,是怪善会人意的。它明白你,忠心于你,……”
  “且慢!”我插嘴说。“我之所以恶狗,正因为它们这样善会人意的缘故。我是天生爱惜动物的,这可以用我不忍故意扑杀一只苍蝇这事实来证明。可是我厌恶那种假装要做你的朋友的畜生,走近来搔遍你的全身。我喜欢那种知趣的畜生,安分的畜生。我宁愿去爱只驴子……要爱惜狗吗?对的。可是为什么要爱抚它,要怀抱它呢?”
  “啊,算了吧,”我的英国朋友说,“我不想叫你一定信服我的话。”于是我们便扯到别的题目上去。后来,我养了一只狗,这是因为我家庭情况的需要。我好好地叫人喂它,给它洗澡,让它睡在一间好好的狗屋里。可是我禁止它以搔遍我的全身来表示亲昵和忠实的一切举动。我真宁可死而不情愿学许多时髦女郎那样牵它在街上走。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放了脚的江北老妈穿着一双高跟鞋,明显地是什么外国人家里的女仆,她一手拿着一根洋棍,一手拉着一只小猎狗。那真才是一大奇观哩!我不愿意把我自己装成这种怪模样。让英国人去拉狗吧。那才和他们有缘分,可是和我是无缘的。我出去散步的时候,也得走得成个模样。
  可是我原来是要来谈鸟的,特别是谈我前天买鸟的经历。我有一大笼小鸟,不晓得叫甚么名字的,不过是比麻雀小一点。雄的红胸上有白花点。去年冬天为了种种缘故死了几只。我常想再去买几只来凑伴儿。那正是中秋节的那天。全家人都去赴茶会了。只剩下我和我的小女儿在家里。于是我便向她提议,我们还是到城里去买些小鸟吧。她很赞成。
  城隍庙鸟市的情形怎样,凡是住在上海的居民都很晓得,用不着我来多说。我手里抱着我的女孩,走过那行人拥挤不堪的街道。那里是真爱动物者的天堂,因为那里不但有鸟,也有蛙,白老鼠,松鼠,蟋蟀,背上生着一种水草的乌龟,金鱼,小麻雀,蜈蚣,守宫,以及别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你该先去看那些路中地上卖蟋蟀的和包围着他们的那群小孩子,然后再去判定中国人到底是不是爱好动物的。我走进一家山东人开的鸟店,因为以前已经买过这种鸟,知道价钱,毫无困难地便买了三对。买价两元一角正。
  店是在街道转角的地方。笼里大约有四十只那种小鸟,我们讲定了价钱,那人便开始替我拣出三对来。笼里的骚动扬起了一阵灰尘,我便站开点。到他拣鸟拣了一半的时候,已经有一大堆人围聚在店前了,街上闲游的人向来如此,也不足怪。等到我付了钱,把那小笼子提走的时候,我便变成注意的中心和众人妒羡的目标了。空气中飘浮着一层欢乐的骚动。“那是甚么鸟?”一位中年男子问我。“你去问店里的人,”我说。“它们可会唱?”另外一个人问。“多少钱买的?”第三个又问。我随便回答,像一个贵族似地走开了。因为我在中国群众中,是一个可骄傲的有鸟的人。那时有一种什么东西把群众连结起来,一种纯粹天然的本能的共通的欣喜,放出我们天下一家的同感,打破陌生人间缄默的壁垒。当然,他们有权利可以问我那些鸟怎样怎样,正如假使我当他们的面前中了航空奖券的头奖,他们也有同样的权利可以问我一样。
  于是我便一手抱着我的小女儿一手提着鸟笼走过去。路上的人都转过身来看。假使我是那婴孩的母亲,我便会相信他们都在称赞我的婴孩了,可是我既然是个男人,所以我晓得他们是在称赞笼里的小鸟的。这种鸟可真这么希罕吗?我自己这样想。不,他们只是普通的爱鸟成癖而已。我跑上一家点心店里去。那时过午不久,时候还早,楼上空着。
  “来一碗馄饨,”我说。
  “这些是什么鸟?”一个肩上挂着一条手巾的伙计问。“来一碗馄饨和一碟‘白切鸡’,”我说。
  “是,是。是会唱的?是不会唱的?”
  “不会唱的。但是要快,我肚子饿着呢。”
  “是,是,一碗馄饨!——一碟白切鸡!”他向楼下的厨房嚷着,或者不如说是唱着。“这些是外国鸟。”
  “是吗?”我只是在敷衍。
  “这鸟生在山上,山上,你晓得的,大山上。喂,掌柜,这是什么鸟?”
  掌柜是一种管账的,他戴着一副眼镜,和一切记账的一样,是能看书会写字的男人,除了铜板和洋钱之外,你别想他对小孩的玩具或别的什么东西会发生兴趣。可是他一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但答应,并且,叫我大大的惊异的是他竟移动着脚去找拖鞋了,离开柜台,慢慢地向我的桌子走来。当他走近鸟笼的时候,他那冷酷的脸孔融化了,他变成天真而饶舌的,完全和他那副相貌不称。然后他把头仰向天花板,大肚子从短袄下突了出来,发表他的判断。
  “这种鸟不会唱的,”他神气活现地批评说。“只是小巧好玩,给小孩子玩玩倒呒啥。”
  于是他便回到他那高柜台上去,而我不久也吃完那碗馄饨。
  在我回家的路上也是一样。街上的人都弯着身子下去看看笼子里是什么东西。我走进一家旧书店里去。
  “你们可有明版书?”
  “你笼里那些是什么鸟?”中年的店主问。这一问叫三四个顾客都注意到我手里的鸟笼来了。这时颇有一番骚动——我是说在笼子外。
  “给我看看?”一个小学徒说着,便从我的手里把鸟笼抢过去。
  “拿去看个饱吧,”我说,“你们可有明版的书?”可是我再也不是注意的目标了,我便自己到书架上去浏览。一本也找不到,我便提了鸟笼走出店来,顿时又变成注意的中心了。街上的人有的向鸟微笑,有的向我微笑,因为我有那些鸟。
  后来我在二洋泾桥叫了一辆云飞汽车乘回来。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我从城隍庙带一笼鸟回来的时候,车站里的办事员特意走出来看我的鸟。这一次他并没有看见,我也不想故意引起他的注意。可是当我踏上汽车的时候,车夫的眼睛看到我手提的小笼子了,而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脸孔顿时松弛了下来,他当真也变成小孩似的,正像上次买鸟时候的车夫一样,他对我十分的友好,打开话盒,我们谈话谈得很远,到了我到家里的时候,他不但把养鸟和教鸟唱歌的秘密都告诉我,并且连云飞汽车公司的全部秘密都说了出来,他们所有车辆的数目,他们所得到的酒资,他整个童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可结婚的理由。
  现在我晓得了,假使我有一天须现身在群气激昂的公众之前,想要消除一群恨我入骨欲得我而甘心的中国民众的怒气的时候,应该怎样办了。我只须提个鸟笼出来,把一只美丽的玉燕,或是一只善唱的云雀给他们看。你瞧罢!这比救火水龙管或是流泪弹效力还要神速,比德谟上但尼斯(DeBmosthenes)的一篇演说神通还要广大,而且结果我们都可以大家结拜把兄弟。

十三、我过新年


  ①原题为《记元旦》。
  阴历新年是中国人一年中最大的节日,其他节日和它比较起来便显得缺少假日精神的整个性了。五天里面,全国的人都穿了最好的衣服,关上店门,闲荡着,赌博着,敲锣鼓,放爆竹,拜年,看戏。这是一个大好日子,每个人都憧憬着新年发财,每个人都高兴地添了一岁,准备向他的邻人说些吉利的话。
  在新年中就是最卑贱的婢女也可大赦,而不愁挨打了,最奇怪的,那些终日操作的女人们也悠闲起来,嗑着瓜子,不愿洗衣煮饭,连菜刀也不肯拿。怠工的理由,是新年中切了肉就等于把好运切了,把水倒入沟中就等于把好运倒了,洗了东西,就等于把好运洗去了。一副副红对联贴在每一扇门上,都包含了鸿运,幸福,和平,昌顺,春兴等字样。因为这是大地春回的节日,也是生命财富回来的节日。
  在庭院中,在街道上,一天到晚全是爆竹声和硫磺气味。父亲失去了尊严,祖父变得更可爱了,孩子们吹着口笛,带着面具,玩着泥娃。乡下女子穿了最好的衣服,跑上三四里路到邻村去看戏,一些绔绔少年便得乘此恣意调笑。这是一个妇女从煮饭洗衣的贱役中解放出来的日子。假如男人们饿了的话,他们可以吃几块油煎年糕,一碗有现成汤的鸡蛋面,或是到厨房里去偷几片冷鸡肉吃吃。
  国民政府早已命令废除阴历新年,可是我们依旧过着阴历新年,大家拒不废除。
  我是非常新派的,没有人能责我保守。我不但赞成格利高里历,我更赞成一年十三月,一月四周的世界历。换句话说,我的观点是很科学的,我的理解也是很合理的。可是也就是这科学的自傲,它受到严重的创伤了。因为在公认的新年里人们都只是佯为祝庆,毫无诚意,我是大大的失败了。我不要旧历新年,可是旧历新年终于在二月四日来到了。我的科学意识叫我不照旧历过新年,而我也答应我不会。我坚决的对自己说:“我决不让你跟下去。”然而,我在正月初头便感觉到旧历新年的来到了。当一天早餐时,仆人送来一碗腊八粥的时候,就清楚的提醒了我这天是十二月初八了。一星期后,仆人来预领他年底应得的额外工资。他告了半天的假,并给我看一包送给他妻子的新衣服。在二月一日到二日,我不得不把酒钱分给送信人、送牛奶人、车夫和书店童役。我觉得什么都来了。
  二月三日,我依旧向自己说:“我决不过旧历新年。”那天早晨,妻叫我更换内衣。我说:“为什么?”
  “周妈今天要洗你的衬衣,她明天不洗衣服了,后天也不洗,大后天也不洗。”为了人情,我无法拒绝。
  这就是我下水的开始,早餐后,全家要到河边去,因为那边举行着一个很舒适的,可是违反政府不准遵照过旧历新年命令的野宴。妻说:“我们叫了汽车先去。你理了发再来好了。”我不想理发,可是坐汽车倒是挺大的诱惑,我不喜欢在河边跑,我喜欢坐汽车。我很想到城隍庙去替孩子们买些东西。我知道这是春灯的时节了,我要我最小的孩子去看看走马灯是什么东西。
  我原不该到城隍庙去的。在这个时期到那里去,你会知道结果是怎样的。在归途上我发现我不但带了走马灯、兔子灯和几包玩具,还带了几枝梅花回家以后,我看到有人从家乡送了一盆水仙花,我的家乡因出产这种美妙馥郁的水仙而闻名全国。我不觉回忆到我的童年。当我接触到水仙的香味,我的思想便回到那红对联,年夜饭,爆竹,红烛,福建蜜橘,早晨的道贺和我那件一年只许穿一次的黑缎大褂。
  中饭时,水仙花的香味使我想起了一种福建的萝卜糕。
  “今年没有人再送我们萝卜糕了。”我不快地说。
  “这是因为厦门没有人来。不然,他们是会送来的。”妻说。
  “我记得有一次在武昌路的一家广东店里买到完全一样的糕,我想我还能找到它。”
  “不,你找不到了。”妻挑战地说。
  “我当然能找到。”我心有所不甘。
  下午三时,我买了二斤半一篮年糕从北四川路乘公共汽车回家了。
  五时,我们吃着油煎年糕,水仙花的馥郁香味充满着屋子,我惶恐地感觉到我已犯了戒条。“我不愿庆祝什么除夕,我今晚要去看电影。”我坚决地说。
  “你怎么能够呢?我们不是已请了TS——先生来吃晚饭了吗?”妻问道。事情似乎弄糟了。
  五时半,最小的孩子穿了红的新衣跑了出来。
  “谁替她穿新衣的?”我责问。显然有些激动,但还庄严。
  “黄妈替她穿的。”
  六时,我发觉壁炉架上光亮地点着红烛,它们一层层的火焰向我科学意识上投来了胜利讽刺。这时,我的科学意识已经显得模糊低落而不真实了。
  “蜡烛谁点的?”我又诘问。
  “周妈点的。”是回答。
  “蜡烛又是谁买来的呢?”我再问。
  “什么,不是早晨先生自己买来的吗?”
  “哦,我买的?”这是不可能的。不是我的科学意识使唤,这一定是什么别的意识。
  我想这有些可笑,回想我早晨所作的可笑是不及我那时头脑和心志的互相冲突的来得可笑。立刻我被邻居的爆竹声从心理冲突中惊醒了来。这些声音一个连一个的深入我的意识中。它们是有一种欧洲人所不能体会的撼动中国人心的力量。东邻的挑战接着引起了西邻,终于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是不甘被他们击倒的。我从袋里抽出一元钞票,对我孩子说:
  “阿经,拿去给我买些高升鞭炮,捡最响最大的。记住,越大越好,越响越好。”
  于是我便在爆竹的“蓬——拍”声中坐下吃年夜饭了。而我却好像不自觉的感到非常的愉快。

十四、我的旅行

  我照例地在汽艇刚要开走时,到达码头。我是去漳州的,那是我所想念的故乡。我多年没有回家,那个十二月的早晨重见故里田园,不觉喜出望外。厦门距漳州约三十五英里,沿新筑的汽车道坐汽车本来一时半可达。听说这就是自我离开大学以后国内交通的一种大改进。
  我们本来是由厦门岛坐汽艇去漳州,舱内旅客共有二十余人,其中有两个女学生和一个南洋富商。那个商人年约四十,脸面显得油腻,辗转的显露着他的黄金手表与镶金烟斗,但他穿的是短袜子,使我想起厦门的天气是严冬。他说话时嗓音宏朗,似乎每个人都能够或应该听到。“沙利巴亚……暹逻……安南……沙里巴亚……”这些字好像圆滑的大理石珠子一颗一颗的从他的嘴里滚了出来。在他旁边坐的是一个女人,沉静温柔,相貌也不难看,但是手上带着金镯,脖上带着一条金链,链子前边挂着一个方盒,看去约有一斤多重。那两个女学生在羡慕着那个女人,不时吃吃而笑。她们肩上围着很厚的羊毛巾,好像西班牙女人一样。但是她们穿着短裙,因此人能看见的,只有羊毛巾和两条腿。她们与南洋商人的妻子,对比得很是十足。一个代表旧式中国,两个代表现代的中国。现代中国对着旧式中国窃笑。现代中国——或者还是说那个现代中国吧——留着剪短烫过的头发。
  船行过厦门运河,常是困难的很。不过那天早晨天气晴和,水浪不作,只见海面波纹流动,悠然显露着笑意。经过一刻钟以后,我们到了嵩屿,那是大陆上汽车路的终点,那里有一壁悬崖矗立在海面之上,崖顶有一个白色的大油池,还有亚细亚石油公司的一所住宅。崖高约有三四十尺,就在那个晴和的早晨,海水仍然打在崖石上作响,在日光煦煦之下,崖身有如蓝紫色的一堵泥墙,下面渐呈赤土颜色,上端则为轻灰色,顶上蒙着一层绿色,空中则有青云急驰。这是一幅何等美丽的图画。但是在一个阴冽暴风之夜,一个人可以假想这就是格利尔巴索(Grillparzer)所作的Hero and LeanBder一剧中的布景。其中“Leander”要泅过水道,驾石而上,去向美丽的“Hero”唱情歌。我们只要运用一点想象力,可以把水道改为剧中黑利斯蓬海峡(现在土耳其的达达尼尔海峡),再把亚细亚石油公司的油池改为“Hero”会见“Leander”的塔,任他们的热情与风波一齐奔放。格氏本人如果一天早晨发现“Leander”在崖下洗澡,也是不为稀奇的事。
  汽艇到了以后,我们买了车票,但是没有汽车可乘。那里有三辆汽车,但是都被军人挤满。听说公司共有十二辆汽车,八辆已被“军队”征用。“汽车都在哪里?”我问站长说。“在附近的一个村庄藏着,一会儿就会开来的。催是没有用的,等我们先把这些丘八(dhiupa)们打发了再说,不然我们就有多少汽车,也都会被他们占用的。”
  兵士们走了以后,汽车开来了。乘客们都争先恐后的强夺座位,我侥幸的在首先开到的一辆车中占了一个前面座位。南洋商人与他的妻子和我同车而坐,但是那两个女学生却在另一辆车上:现代中国与旧式中国分手了。为时不久,我听得后边有人似乎在吵嘴。两个兵士没有买票上了车,查票员告诉他们去票房买半价的票,但是他们置之不理,说他们宁愿在车中买票。
  “如果大家都在车上买票,售票亭还有什么用呢?”查票员说,“时间还早得很。”
  使我惊奇的,那两个兵士各自愤怒地掏出一块钱来,交给查票员。
  “福建这个地方真糟!”一个兵士用河南口音说:“交通不好。”
  那个油腻的商人,也是没有买票上车的。“你要研究一下人的心理。”他说,很小心的引用“研究”与“心理”这两个新名词。“大家自然都愿意先占座位。”他有那种自作道理的本能,不愧是我们的一个邦人。
  “福建这个地方真糟!”那个兵士又说,但是商人没有再说什么。
  我们的旅程起初就不顺利。汽车将要开的时候,司机发觉脚板上的弹簧断了。因为他不谙机器,过了几分钟后还在那里捉弄。这个脚踏坏了,就没有法子移动齿轮。如果汽车开行以后,必须整个路程,只用第三档的齿轮。因为我们必须爬上爬下,这事有些令我沮丧,而且我感到一些不快,这种不祥之兆在开始了。
  但是问题是怎样才能把车开动。他们不用绳拉,也许因为找不到,而用第二辆汽车从后边推动。后边的车子一撞,我们的车子一跳,车子的机器轧轧不已。像这样的损害车身,每年总会损害到百分之七十五。一会儿后,当车身转弯的时候,汽车陷入了路上的一处沙堆。那些女人和一个小女孩,都吓得不知所措,强要下车。司机偏说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一个车轮插入沙中,车身寸步难行。那个油腻的商人于是开口了,他说那个小孩如果愿意下车,应当有下车的“权利”(又一个新名词)。实际上我们全都下了车,以便减轻车子的重量。
  最后,车子掉转过来了,于是我们又抢上车去。南洋商人建议——其实是在命令——每个人都应当原座不动。司机换了一个新的,他把发动机扭转一番之后,车子居然可以开行。但是一经开行之后,不能再使他停车。开行速度用的是第三档齿轮,全程都没有改变。当我看见前面有一山坡的时候,我就客气的问司机,怎样开上去?“使劲用每小时四十五英里的速度开上去。”他回答说。他说着是开上去了。凑巧一连有几处都是山地,他也都是一直使劲开上去,好像檀香山人乘着冲浪板破浪急驰。“很惊人的经验!”我向他称道的说。他是一个大胆鬼,一只眼睛红着,带着一顶像半个桔子似的毛织便帽。
  这样行了好久,到了一个车站以后,有一些乘客下车。后来车子忽又不能开行,连引擎根本就转不动。
  “互相帮助!”南洋商人叫着说。他让后来的一辆汽车拖着我们走。但是哪里有绳子呢?侥幸我们在车站上找到相当结实的一条麻绳,分成四条,把两辆汽车拴连起来,相距约有三十英尺。车子开行以前,有一个拿着某日本面粉公司印制的日历免费分送给车上的人,口里喊着“旧历本!旧历本!”大家于是群起抢夺,站长也跑出来拿了一份。旧历虽然已经成了废历,但是全国却都极需要它。
  于是车又开行了。前边的车子拖着我们洋洋得意地驶着。可是很难使四条绳子长短齐一,因此全车重量通常总倚靠一条绳子而非四条。经过一个急转弯的地方下坡时,那条绳子忽然断了。于是只剩下三条绳子,但是因拴得并不比上次好,不久又有一条断了。只好把其余的绳子割短分开。于是绳子愈来愈短,最后两车相距只有二十英尺,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撞在一起,我担心得很。
  “最好小心一点。”我向司机说。
  “不要害怕,”红眼的大胆鬼司机回答说,“我自己也要命的。”
  “但是你并没有结婚,我是结过婚的。”我反驳地说。这给了那个商人与其他乘客讲道的机会,他们终于胜了,于是我们放弃了到漳州吃午餐的念头。后来绳子又断了的时候,前边的车子独自去了,说定再来接我们到漳州去,我们站着不动。在等候的时候,大家谈起了旧厦漳铁路的好处。那条铁路很荣幸的曾被列入《大英百科全书》之中,可惜被福州的耗子与耗子的郎舅们吃了个精光。途经嵩屿之时,我看见火车上仍然有福州耗子嚼余的骨头,这就充分的证明,这些东西是不能供给别的耗子来咀嚼了,我记得我曾看见半个车厢的空架仍然在那里屹立着。我不知道美国出版的第十四版《百科全书》里边是否还曾保留那条铁路。如果仍然是有的话,那就应当把他删掉。耗子们早已把他的肉吃光了。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火车上的旅客,因为他要下车在饭馆中吃面,要求司机等他一会,司机告他说火车不能等候,但是如果他先吃完面,然后再赶上车来,那倒没有什么关系。
  到两点钟的时候,那辆汽车来了,于是我们转车往漳州去。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忘记那个油腻商人和红眼司机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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