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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洲市原房管局长陈炳根贪污受贿案



               程耀文 赖伯瑾

  1991年6月8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传遍深圳市:市房管局局长(副厅级)陈炳根因大量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这是继侦破深圳市原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受贿200万元特大案件后, 深圳市检察机关又挖出一条身居高位的大“蛀虫”。

  蚁穴演堤

  1985年12月,深圳市组建房管局,人生一路坦途的陈炳根当上了副厅级的房管局局长。

  应当说,陈炳根在担任房管局长期间,也为深圳的房产建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陈炳根这位房管局长手里掌握着深圳经济特区福利商品房、微利商品房的兴建、出售、分配大权。他办公室或家里整天门庭若市、川流不息。找他要房、求他办事的人摩肩接路,络绎不绝,甚至“排着长队”求见。开始,他只接受求他办事的人安排的吃喝玩乐。

  后来, 他对自己的“安乐窝”开始讲究起来,他从园岭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搬了出来,搬到物资大厦1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后来园岭129栋修建了高标准的楼,陈炳根又搬了进去。

  有了好房子,还要有好车子。陈炳根利用给一位外商批微利商品房的时机,从外商那里“借来” 高级“豪华”轿车1辆,名义上车归房管局所有,实际上归陈炳根个人使用。

  权钱交易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金钱的贪婪欲望强烈地增长了起来,甚而陷进了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犯罪的泥潭。

  八十年代末期,陈炳根的家乡惠阳县淡水镇是个新开发的县城,这里正在掀起一股如火如荼的经营房地产热潮。1989年3、4月间,惠阳县某单位在淡水镇征得卫万平方米的土地准备兴建商品楼房出售。然而,这个清水衙门的单位哪来这么一大笔建设资金?这个单位的领导通过关系找到陈炳根,请求陈在深圳帮忙为他们贷款。

  钱迷心窍的陈炳根早就听说淡水镇的房地产可以赚大钱、图大利。他生怕这块送上门来的“大肥肉”从自己嘴里溜掉。于是,他二话没说,立即找到了深圳市建设银行住宅信贷部副经理张洁如、信贷科副科长梁文(两人均已被逮捕),要求他们帮忙解决贷款问题。

  住宅信贷部的资金,主要靠市房产的建房和卖房的收入,房管局长陈炳根可以说是他们的一位“大老板”和“大客户”。

  经过一番琢磨,他们想出一个万全之策,以深圳市房屋修建服务公司与惠阳一同合作经营房地产的计划。由市房管局出面向建行贷款,公司与惠阳方面合作经营房地产。

  1989年6月25日, 市房屋修建服务公司向市建设银行住宅信贷部申请贷款人民币300万元, 由市房管局担保,局长陈炳根以市房管局法人代表的身份在贷款合同担保人的栏上签了字,盖上了市房管局的公章。就这样,市房屋修建服务公司顺利地向市建行住宅信贷部得到了300万元人民币贷款。

  由于市房屋修建服务公司经理黄海南以某公司下属红荔建村供应站的名义与惠阳方面早已有了联合开发1万平方米的“某某花园别墅”的工程合同,所以,从1989年6月27日起, 市房屋修建服务公司陆续把贷来的300万元汇到惠阳方面用于兴建“某某公园别墅” 。到1990年底,淡水的1万平方米的土地,兴建了5幢别野、6套公寓,卖了4800平方米,还有700平方米正在兴建中。

  1990年12月初至1991年1月初, 卖了部分房之后,陈炳根等人共同私分了本来属于市房屋修建服务公司的首期利润款人民币35万元,其中陈炳根和张洁如各分得11万元,梁文分得10万元。黄海南拿了3万元。

  欲壑难填

  深圳市某港商独资公司经理A君, 是个30多岁的年轻人,也是陈炳根的惠阳老乡。这位很狡猾、很“识相”的生意人,跟陈炳根认识不久,就在陈的身上搞了个小小的“感情投资” 。一天,A君到陈家作客,发现陈的空调机是窗口式的,善解人意的A君献殷勤地说: “陈局长,今年天气这么热,这部空调机恐怕不成了,换台好的吧。”陈炳根点头默认。第二天,A君就到商店里,购置了一台日本进口的,价值人民币7800元的三菱分体式空调机连发票一并送到陈炳根家里。 A君深得陈炳根的信任和赏识,陈也经常坐A君小汽车四处“逍遥”。

  找到了“靠山” 的A君,于1989年7月,在惠阳购置2万平方米地皮,因资金短缺,无法成交,于是便找到了陈炳根,陈炳根满口答应,乐意帮忙。

  8月初,陈炳根便领着A君,跑到市建行住宅信贷部,找到了经理陈润(已被逮捕),开门见山地对陈润说:“这是我的一个亲戚,目前资金周转有困难,请你帮忙贷些款。”

  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必须要有资产作抵押。 然而,放弃原则的陈润,见是陈局长亲自上门说情,知道陈与A君的关系非同一般,立即表示,只要你陈局长肯作担保,贷款肯定没问题。于是陈炳根又一次以市房管局的名义, 由陈炳根担保,在1989年8月至1990年春,先后两次从市建行住宅信贷部贷款人民币450万元给A君使用。

  1990年12月, A君卖掉了惠阳的2万平方米的土地,净赚400多万元人民币,当然忘不了“恩人” 陈炳根,为了感谢陈炳根在担保贷款上的帮忙,A君送给陈炳根人民币6万元。

  1989年2、 3月间,消息灵通的深圳市某商行经理B君得知市房管局下属的C、D两间商场正在招租,有许多单位都想承租,怎样才能在争夺激烈的情况下战胜对手,获取承包权呢? 工于心计的B君用“金钱开路”。一天晚上,B君带了1万元人民币来到陈炳根家, 陈把B君带入卧室,毫不客气地收下了1万元人民币。于是B君就顺利地承租了C、D商场。

  承包了商场, 缺乏资金怎么办?B君请求陈炳根为其贷款提供担保,陈炳根有求必应,两次为B君在银行货款提供担保,共贷款人民币280万元。为了感谢陈炳根,B君子1990年421日上午, 带着5万人民币开车送到陈炳根的家里,陈怕“招风”,叫李开车载着他和他一个亲属带黄××来到某银行储蓄所, 陈在车上吩咐B君和黄××下车存好这5万元,陈炳根怕露出马脚,留在车上,黄××则按陈炳根的意旨,用活期存折存好5万元,装进了陈炳根的腰包。

  摔入牢房

  陈炳根虽然贪污受贿20多万元,但他从不“露富”,在生活上和作风上竭力伪装成“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廉洁派”,平时陈炳根经常在房管局的大小会议上,大谈特谈坚持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局里的干部、职工要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在家庭的摆设上,跟普通家庭一样很平常,没有什么高档的家具。他很少得罪人,八面玲珑,说话和气。纸是包不住火的。狐狸的尾巴是藏不住的, 1991年5月初,市检察机关在侦查一宗贿赂案件中,发现了陈炳根有贪污受贿的犯罪行为。于1991年5月16日对陈炳根立案侦查。第二天,依法传唤了陈炳根,6月8日,依法逮捕了陈炳根。

  陈炳根利用职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人民币11万元,收受贿赂人民币12.4万元,已经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市中级法院于12月14日起开庭审理,依法判处陈炳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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