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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原副市长魏时中受贿案



                 凌翔

  在古代,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足以光宗耀祖,若是一个“知府”,则更是名震一方,万人垂注。

  魏时中,这个相当于“知府”一级的江西省鹰谭市原副市长,在商品大潮冲击下,没能经受住金钱的腐蚀,步古代贪官之后尘,“一朝权在手,便把钱来贪”。

  一

  金秋十月,收获的季节。

  然而,对于魏时中来说,是否也意味着收获呢?的确,作为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掌握着全市工程建设的大权,众多有求于他的人趋势之若骛,门庭若市成了他家的真实写照。他利用职权和妻子侯水娥一起,收获过许多诸如金项链、录放机、人民币之类的东西。

  1993年,反腐风暴在全国各地猛烈地刮起,鹰潭市也不例外。鹰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已通过查处鹰潭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鲁样兴行贿、受贿、贪污一案,挖出了市城建局三名正副局长、市汽运公司经理等多起受贿要案,引起强烈反响。

  魏时中作为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此时仍在大言不惭地作关于全市反腐败斗争的报告。他以为,这次反腐败斗争充其量是“雨过地皮湿”,走走过场而已。然而,各样兴被抓,却让魏时中心惊肉跳。他预感到大事不妙。弄得不好,这个秋天很可能收获的是一副手铐,1993年10月16日,鹰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提审了鲁样兴。

  鲁样兴交待了他为了在鹰潭市老城区改造工程中得到魏时中的关照,先后送给魏时中及其家属侯水娥现金一万元,进口录像机一台,金项链一条。令鬼魅退避三舍的“照妖镜”,终于在魏时中身上定了格。

  魏时中涉嫌受贿?令检察官大吃一惊。假如情况属实,那么,它将成为江西省建国以来第一例最高级别的受贿要案。鹰潭市检察院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江西省委对此案极为重视,指示检察机关对此案查处既要坚决,又要慎重,并要求省纪委与省检察院联合行动。

  江西省检察院立即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先突破串供,开展外围调查,获取有关证据后,再正面接触魏时中”的总体侦破方案。

  二

  当鹰潭市检察院获取魏时中受贿的重要线索后,却因某种原因走漏了风声,当晚魏时中就知道了详细情况。

  魏时中懵了!尽管早有预感,可事情真的来临,仍然无法接受这一现实。惊恐之余,也有一丝安慰。在此之前,魏时中早已陆续将大量存折、现金转移到几个亲戚家鉴。家中实行了“坚壁清野”。

  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首先反应的是必须把已暴露鲁样兴送来的录像机等。赶快补付相应的现款,同时订立攻守同盟。于是是授意其妻候水娥要搞好串供。

  1993年1O月,侯水娥将鲁样兴的弟弟鲁样胜叫到家里,要求鲁样胜暂写一张代其哥哥收到魏归还现钱的收据,鲁样胜哪敢不从命!

  便选择鲁样兴不在鹰潭的时间,作为收款日期,打了收条。

  “打个收条就行了吗?万一被查出这是假的,那可怎么办?”到了晚上,魏时中夫妇惴惴不安。商讨半天,他们决定走一着以攻为守的险棋:与其让检察院来查,还不如先主动找上门去,按照事先编好的口气讲,可能会蒙混过关。

  19日上午,侯水娥按魏的旨意,来到鹰潭市检察院。侯水娥按照事先串通好的口径,向检察官讲了收受鲁样兴钱物并已全部退还的假情况。

  当天下午,魏时中利用到江西省委党校报到学习的机会,特意到江西省检察院阙贵善检察长家里,又将事先编好的假情况复述一遍。

  其实,此时江西省和鹰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已密切监视着魏时中、侯水娥的一举一动,他们在静观事态的发展,等待时机的成熟。

  这时,江西省检察院在鹰潭市检察院的配合下,马不停蹄地按照侦破计划行动,沿着一点点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终于掌握了魏时中、侯水娥在案发前进行的大量串供事实,获取了有关魏时中、侯水娥受贿的不少罪证。

  省检察院检察长对魏时中阐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法律政策规定,魏时中执迷不悟。

  省纪委书记找魏时中谈话,魏一口咬定自己没问题。

  魏时中自以为自己的问题掩饰得天衣无缝,干脆来个“死猪不怕汗水烫”,死硬到底。不愿接受党组织为了挽救他而给他的一次次从宽处理的机会。然而,魏时中想错了,法律尊严岂容藐视!

  三

  1993年11月8日,江西省检察院正式对魏时中受贿案立案侦查。

  江西省检察院制订审讯策略和计划后,于当天晚上,检察官与魏时中开始了第一次正面交锋。

  此时的魏时中,已一扫往日的市长威风和神气,充满血丝的眼睛明显浮肿,可以看出近几天严重睡眠不足。面对检察官不停地提问,他极力使自己镇静,并小心谨慎地回答。

  夜,越来越深,窗外吹进阵阵秋风,显出丝丝凉意。检察官按照原定的审问方案,逐渐加强攻势。

  “看来不交待难以过关,但检察院究竟掌握了多少证据呢?”魏时中几次想从检察官中口套出情况,但未能如愿。在这秋风习习的凉夜中,魏时中不断地冒冷汗。看来不交待一点问题是无法过关的。

  “1993年元旦晚上……当时我正在房间整理东西,鲁样兴来我家说:‘魏市长,你要出国,这5000元给你路上用。’并把钱放在床头柜上……”

  “1993年3、4月的一天晚上,鲁样兴一个人来到我家里,和我谈了一件事后,临走前他把一包东西放在碗橱顶上。鲁走后,我爱人取下包打开一看,是5000元钱。”

  魏时中权衡利弊后,交待了已暴露的收受鲁样兴钱物的问题。供认收受鲁样兴一万元现金,录像机一台,金项链一条。然而,他的交待也就仅此而已,其它问题概不涉及。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几名检察官组成的另一行动小组,则在外围侦查有关证据。在市检察院的配合下,对魏时中的住宅、办公室依法进行搜查。结果很不理想,只找到3万元现金及存折。可是,魏时中受贿金额远不止这些。

  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但神圣的事业心、责任感使检察官们没有丝毫放松和退却。大家集思广益,商讨对策。对呀,案发之初魏时中就得到了消息,而且做贼心虚,为了逃避打击,肯定要转移赃款,隐瞒证据。那么,他在自己不能脱身的情况下,就要找可靠的人去帮办。这人是谁呢?亲戚的可能性最大。案件的突破口就选在这里。专案组通过排查法,最后将焦点聚在侯水娥的侄子侯江清身上。侯江清是一名国家工商干部,在亲戚中,就数他深得魏、侯的喜爱和信任,平时经常出人魏家。在魏、侯进行串供过程中,侯江清也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专案组认为,趁侯江清被控制之机,趁热打铁,迅速突破他转移赃款的问题。

  这一建议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赞同。 11月9日,侯江清被传讯到省检察院。侯江清以为还是魏时中、侯水娥的串供问题。不料,与专案人员接触头一句话就让他吃惊不已:“听着!你还有重大的问题没交待。”

  侯江清瞪大眼睛,怔怔地望着办案人员。接着又紧逼一句:“你要如实交待为你姑父、姑姑转移赃款的问题。”

  豆大的汗珠沁满额头。侯江清确认问题再也瞒不住时,只好如实交待:“我是为我姑姑转移过钱。其中一张存折10万元,另外两张多少钱,我没细看……”

  拿到这些证据后,检察官们感到,必须再给魏时中施加压力,迫其从速交待问题。于是省院反贪局决定让从没接触过魏时中的两名检察官担任审讯魏的重任,并制订周密的审讯方案。

  11月10日晚,预审室里气氛沉闷,令人焦躁不安。

  “怎换人了?”魏时中今天感觉有些意外,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只是不时地用那惶恐的目光溜来扫去。

  检察官,起初用眼睛注视着魏时中,一句话也不说。突然开口了:“你叫候江清转移赃款是怎么回事?”

  这一句话,不啻是晴天霹雳,把魏时中精心构筑的防护墙瞬间击垮了。

  “完了!完了!”魏时中喃喃地重复着。他怎么也弄不明白,本来一切都处理得天衣无缝,在哪出了毛病呢?

  检察官见审讯效果不错, 马上进行法律政策攻心, 给他指明唯一的选择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魏时中无奈之下,交待了除收受鲁样兴的贿赂外,还收受了其堂弟魏时良,临川黄金龙、福建苏福金等老板的贿赂,但具体数额他不清楚,是侯水娥经手的。

  四

  突破了魏时中,案值取得重大进展。

  检察官们又将视线转移到魏妻侯水娥身上。侯原有工作,现已办病退在家操持家务。可说是魏家的总管。

  11月11日,侯水娥被带到南昌,她面对陌生的环境,心情格外紧张。询问中,检察官的问话也似乎与以往不同,每句话的后面都隐含着一个个尖锐问题,容不得你不回答。

  检察官很策略地拿出魏时中交待笔录,适当地让候水娥看一点关键地方。

  侯水娥看著有魏时中签字的笔录,才感到大势已去。她只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开始了供述: “今天我全部交待……浙江诸暨八建送了5万元,临川的黄金龙送了4万元,福建苏福金送了5万元……”

  交待的素描之一:1991年夏,江西省临川县某公司经理黄金龙,到鹰潭承接建筑工程,因手续不全,被鹰潭城建部门罚款。黄便到处托关系求情,找到了侯水娥,送给侯6000元现金,请她帮忙通融。

  不知是因为钱太少还是出于别的考虑。侯没给办。事后侯水娥假意要退钱,黄金龙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看上了即将兴建的莲花路市场工程。搭上了这根线,他黄金龙还会吃亏?因而坚辞不接。

  果然,到1992年初。黄花路市场工程正式兴建,精明的黄金龙找到侯,要求帮忙。侯水娥“枕旁风”一吹,魏时中当即同意黄金龙去城建部门办理跨地市作业的注册手续,而侯水娥则狮子大开口,毫不客气地向黄提出要3%的回扣。

  黄金龙深知“舍不得金弹子,打不到金丝鸟”,于1993年4、5月间分三次送给侯水娥现金3.8万元。

  之后,经魏时中同意,黄金龙拿到了造价为140余万元的建筑工程。

  交待素描之二; 1992年5月,鹰潭市计生委干部夏接太找到魏时中夫妇请他俩帮其弟、叔揽一些工程。经魏推荐,夏弟、叔承建了一幢造价为26万余元的住宅楼。工程刚开工,侯永娥出现了。她提出要夏帮她哥哥推销一批木料,并不断催夏付款、拉料。

  欠了人家的情就得还。夏无奈,经与其弟、叔商议,凑钱给了侯1.1万元。

  侯水娥如变色龙一般,收钱后再也不提木料的事。

  1993年初,夏的弟、叔在魏时中的“关照”下,又承建了一幢住宅楼。

  侯水娥看准火候,又找到夏接太,要爱帮她处理家里的旧音响和彩电。夏接太明白这又是要钱,岂敢怠慢,马上凑齐了1万元现金给侯。

  交待素描之三: 1993年4月,魏时中的儿子生病住院,魏时中的堂弟魏时良得知后, 慷慨大方地一甩手就表示了2万元。魏、侯心照不宣,明白这是魏时良给的感谢费。几年来,魏、侯一直对这个堂弟关照异常,把不少建筑工程给沈时良。

  魏时良送的2万元钱, 撩拨起了侯水俄对金钱的胃口,她又要魏时良归还前几年购买木料的钱,要价1万元。

  魏时良大感意外:“你还是嫂子呢,怎么像对外人一样对我。何况木料也值不了1万元啊!”他牢骚满腹,却又不敢得罪侯水娥,只好再送给侯水娥1万元现金。在候水娥眼中,亲戚哪有金钱亲呢?

  据侯水娥交待,这些钱几乎都是魏时中兼任市政工程总指挥期间收受的。数额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元。

  之后, 检察官们根据侯水娥的交待,在其亲戚家搜出债券2万元,银行存款43万元,加上搜查时搜出的现金3万元,共48万元。

  试想, 一个靠工资吃饭的家庭,又抚养3个孩子,若不受贿,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银行存款和现金呢?

  这起众人关注的江西省建国以来最高级别的受贿要案,经江西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到鹰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1994年4月1日起诉到鹰潭市中级法院。起诉书认定:魏时中、侯水娥共同受贿多次,构成受贿罪,数额达16万余元。此外,检察机关还认定其非法所得10余万元。

  手莫伸,心莫贪,手长心贪进“铁窗”。等待魏时中、侯水娥的,将是法律无情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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