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天性》

E.O.威尔逊著 林和生译

 

第五章 攻击性

 

 


  人类是否具有天生的攻击性?这是大学研讨会、鸡尾酒会的热门话题,它使各种各样的政治理论家们大动感情,答案是肯定的!纵观历史,从狩猎-采集部落到工业化国家,各种社会都使用过战争这一最有组织的攻击形式,欧洲大多数国家在过去300年间大约有一半的时间在打仗,几乎每个世纪都发生过战争,实际上,所有国家在制定十分复杂的指导调节日常商业贸易活动的各种法令条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那些微妙却又不可避免的冲突形式之时,也针对强奸、掠夺和谋杀等犯罪制定了一系列较为细致的法令加以制裁,不过,更重要的是人的攻击行为形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尽管人基本上也是灵长目动物,其攻击行为的特征却有别于其他动物的攻击行为。除非将“天生”和“攻击性”从实用的角度重新定义,我们才能说人的攻击性不是天生的。 

  有的理论家否认基因的作用。他们把攻击性全然归于各种几乎完全是和平的社会中很少发生的环境反常。他们忘记了,所谓天生是指某种特性能在某些特定环境中得以发展成形的可能性,而不是指某种特性在所有环境中都能发展成形的肯定性。用这个标准看,人的攻击行为具有较为显著的遗传特征,事实上,问题比我们所作的这个规定更为清晰明确。当今那些最为和平的部族,历史上大都一度是掠夺者,而且将来很可能又会重操旧业,产生出新的士兵与杀人者。今天,人们几乎没有听说过昆桑族成年人中发生过暴力行为,伊丽莎白·马歇尔·托马斯曾称他们为“无危害的人民”。但就在50年前,当这些“灌丛人”人口较多,中央政府控制较松时,他们的凶杀率与底特律和休斯敦的相同,马来半岛的舍麦人表现出更强的顺应性,在绝大多数时间里,舍麦人似乎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暴力攻击,他们之间没有谋杀,甚至连一个明确表示杀人的词都没有(“打”是委婉的代词),他们不打孩子,不到万不得已连鸡也不杀。父辈总是小心翼翼地教导孩子们继承非暴力的传统习惯。50年代初,当英国殖民政府征召舍麦人入伍,参与围剿共产党游击队的时候,舍麦人甚至不知道士兵的职责就应当是打仗和杀人。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登坦写道:“很多了解舍麦人的人们坚持认为,象舍麦人这样不好战的民族永远也不可能产生杰出的军人”,但是,事实证明他们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恐怖分子杀害了舍麦人防暴部队部分成员的男性亲属。尽管舍麦人来自一个无暴力的社会环境,杀人也是受人之命,但他们似乎都一下进入他们称之为“血醉”的疯狂状态之中。用典型的舍麦老兵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杀人,杀人,杀人。马来人会为了搜查腰包、夺取手表和钱财而忘了杀人,我们却并不在于手表和钱财,我们只想到杀人。唉,我们真象是被血迷住了”。有个人甚至还是告诉我们他如何畅饮被他杀死的人的鲜血。 

  象多数哺乳动物一样,人类也有一个行为刻度,即对特定情况有无反应的度量。其他许多动物完全没有这样的行为模式,在这一点上,哺乳动物与它们有着遗传性的差异,由于行为刻度相当复杂,并非简单的反射式的反应,心理分析家和动物学家为了找出人的攻击性的令人满意的普遍特征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给大猩猩或老虎的攻击性下定义时,学者们也会遇到相同的困难,弗洛伊德把人的行为解释为是内驱力不断追求释放的结果,康纳德·洛伦兹在其《论攻击性》一书中使用了动物行为研究的新资料,使弗洛伊德的观点有了新的意义。洛伦兹认为,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具有相同的攻击本能,这种内驱力必须通过竞争性体育运动或其他方式才能得到某种释放,弗罗姆在《人的破坏性分析》一书中提出了一个与此不同,却更为悲观的观点,他认为人受到一种独特的死亡本能的影响,而死亡本能通常会导致其他动物所没有的变态攻击行为。 

  上述两种观点基本上都是错误的。如同其他行为方式“本能”一样,任何特定动物的攻击性只是一系列受不同神经系统控制、定义不很准确的不同反应,我们至少可以划分7类不同的反应:对领土的保卫和征服,对在组织良好群体中的统治地位的维护,性攻击,意在结束禁绝状态的敌对行为,对食物对象的攻击,对捕食者攻击的反击,以及用于加强社会法规的道义性和惩戒性的攻击行为,响尾蛇就是一个能较好说明各类反应之间差异的例子,当两条雄蛇争夺雌蛇时,它们的脖子互相绞缠在一起,仿佛在比试谁的劲大。尽 管它们的毒性对于同类与对兔子老鼠一样厉害,但这时,它们并不会互相撕咬,捕捉食物时,响尾蛇并不给予警告,它们可以从任何位置发起攻击,但如果捕食对象较大,会危及自身安全时,响尾蛇便盘作一团,头部在中心,略为前伸,处于进攻的姿势;同时昂起尾巴,震动响环,发出阵阵声响,最后,当遭遇以食蛇为生的大蛇时,响尾蛇表现出完全不同的行为方式。头藏在盘卷的身下,只是用尾部不断地打击大蛇,由此而见,要了解响尾蛇或人的攻击性,有必要明确各种特定的行为方式。 

  动物学研究表明,上述各类攻击行为没有一个能成为各种动物攻击行为的普遍形式。每一类攻击行为在各种动物的进化过程中都可能演进、改变或者消失,这如同眼睛的色彩会因其阴影部分的不同而异,或者象某一皮肤腺会增加或消失一样。当自然淘汰加剧时,每一类动物只需为数不多的几代,就能使其全体成员都发生这些变化。实际上,从遗传角度看,攻击行为是最易发生变化的特性之一,我们不难发现,某一鸟类或哺乳动物具有极其强烈的领土概念,它们栖息地的每一平方米都有明确的界限划分,它们或者在一起欢歌喜舞,或者大声吵嚷,或者散发恶臭,把侵入自己个人领地的同类竞争者驱赶出境,但在同一区域内还可能和平共处地生活着另一种相近的,都没有领土行为的动物,类似的粗略差异也存在于其他几种攻击行为中,简言之,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存在着一种普遍性的攻击本能。 

  生态学研究揭示了为什么没有普遍性的攻击本能的原因,同类成员中发生的攻击行为多数是因为其居住环境拥挤、攻击成为一种手段,以控制珍贵的生活必需品、食物或栖息场所,或者控制在其生命周期的某一时刻会变得珍贵的上述资源,随着周围同类成员的增加,动物对它者的威胁会升级,攻击频率也会大大加快。攻击行为的结果就是迫使所有成员都竭力扩张生存空间,使死亡率增高,出生率下降。这种情况下,攻击行为就被称做是控制数量增长的“密度决定因素”。随着其强度日益增强,攻击行为起着放慢增长速度并最终停止增长的调节间作用。相反,另外有一些动物很少或从未发生过生活必需品的短缺,这些动物数量的减少主要是由其他受密度因素影响的捕食动物、寄生虫或迁居等原因造成的。这些动物一般都能和睦相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数量一般都不是很大。因而,对个体而言,攻击行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既然如此,那就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的方式把攻击性储进这类动物的先天行为之中。 

  赞同洛伦兹和弗罗姆观点的新闻记者过去也曾把人类描述成科学还无法解释的残酷动物。这当然也是错误的,尽管人具有较明显的攻击本能,但人类绝不是最推崇暴力的动物。鬣狗、狮子和亚洲长尾猴是人们比较熟悉的三种动物。对它们最新的研究结果表明,它们互相残杀,杀害幼兽,嗜食同类的比率远远高于人类社会,如果考虑每年每千成员之间的残杀率,人类就只能算作暴力行为很低的动物,我敢说,那怕就是考虑到战争,人类的相互残杀率仍然不高。鬣狗群内部甚至每天都在发生冲突和残杀,这种内部的自相残杀和原始人的战争非常相近。牛津大学动物学家汉斯·克鲁克曾记载了一群鬣狗争夺一头刚死去的大羚羊的情形。 

  两群不同种类的鬣狗咆哮撕扭在一起,但几秒钟之后,它们又迅速分开。蒙古鬣狗逃跑了。几头罗克鬣狗追了几步,然后折回到羚羊的尸体旁。另外有十来头罗克鬣狗扑打撕咬着一头雄性的蒙古鬣狗,向一切可以进攻的部位发起攻击,特别是腹部、脚和耳朵。蒙古鬣狗被围攻了大约十余分钟。与此同时,其它罗克鬣狗却在饱餐羚羊。可以说这头蒙古鬣狗完全被撕破了。后来,我仔细检查过它的伤势。看来,它的耳朵、脚和睾丸都被打掉了,脊骨显然受了伤,因而无法动弹,后腿和腹部有很大的伤口,全身皮下出血……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一头鬣狗正在吃这头死去的蒙古鬣狗,有迹象表明,更多的鬣狗已经饱餐完毕离去了。死鬣狗大约有1/5的内脏与肌肉已被吃掉,真是同类相食!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哺乳动物的历史上并不鲜见。我想如果狒狒要有核武器的话,它们也许在一周内就会摧毁整个世界。另外,与把杀戮、冲突、殊死博斗作为日常工作的蚂蚁相比,人类简直是温和的和平主义者。如果有人想直接证实这一点,美国东部的城镇就是观察蚂蚁战争的好地方。路边、草坪,到处都可以看见大量的棕黑色蚂蚁在拼博战斗。参战蚂蚁数以千计,分属各个敌对集团,战场通常就是数平方英尺的草地“丛林”。 

  最后,人类攻击性的更为暴力的形式,并非是人类本能冲动周期性地突破压抑的表现形式。建立在基因遗传潜能与后天学习相互作用基础上的更为微妙的新观点,已经取代了弗洛伊德和洛伦兹创立的“精力释放”模式,新观点最具说服力的例子是人类学家理查德·西普斯提出的“文化模式”,西普斯注意到,如果攻击性象“精力释放”理论所说的一样,是在大脑中积聚起来,然后释放出来的能量,那么其释放形式可以是战争或类似战争性质的其他形式,如强烈竞争性的体育竞赛、恶意的巫术、纹身或其他残损躯体的做法,以及虐待等等。这样,战争应能减少其他较弱的替代形式。相反,如果暴力攻击行为只是由后天学习所强化的遗传潜能的实现,那么随着战争行为的增加,其他替代形式也会增加。西普斯比较了10个以好战著称的社会与10个爱好和平的社会,他发现“文化模式”比“精力释放”更有说服力:在战争发展的同时,竞争性体育运动和其他暴力程度不及战争的行为方式取得更大的发展。 

  人类攻击性是遗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具有一定的规律,是可以预测的。这一概念与生物进化理论相吻合,也应能使长期争论不休的先天-后天问题的双方都能接受,一方面,攻击行为的铤而走险的形式,如战争行为、犯罪攻击行为等,的确为后天学习所得;另一方面,如第三章所指出,学习是有先天性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先天因素使我们容易产生非理性的敌意,如果对此采取危险的放任态度,敌对情绪会自行发展,最终失却控制,转向异化和诉诸暴力,攻击性不象液体持续向容器器壁施加压力,也不象倒入空杯的一组活性配料,准确地说,它更象是一剂已经混合的化学物质,只要加进催化剂,加热搅拌,便会发生转化。 

  这种中性的神秘变化的产物就是人类特有的攻击性反应。假定我们把所有动物可能具有的行为方式都列出来,攻击行为就有23种,分别标为A到W。人类没有也不可能具备每一种行为方式。如果把世界上所有的社会形式都考虑进去,人类也许能表现出16种行为方式,即A-P。再者,人类也不是均衡地发展每一行为方式的。一个非常明显的迹象是,在所有现存的养育儿童的条件下,总共大概能有7种不同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A-G;而另外9种,即H-P,只存在于极少数文化环境中。可以说这就是遗传机率模式。我们认为,在每一生存环境中都存在一个相应的反应概率分布。要使上述统计数据具有更大的实际意义,还应将人类与其他动物进行比较,我们发现罗猴只具有F-J5类攻击行为,并且偏重于F-G,有一种白蚁只有A类行为,另一种白蚁只具有B类行为。特定的人能具有哪些行为取决于自己的文化环境和自身经历,但其总的可能的行为种类范围与猴子和白蚁一样却是遗传的,而每一行为方式的演变发展正是社会生物学家们试图分析的对象。 

  在各种攻击行为中,领土攻击行为是可以直接用生物学研究的新观点来分析评价的。研究动物行为学的学者们给领土下的定义是:通过公开捍卫而直接获得或通过声明主权而间接获得的、基本上独属自己的区域,领土区域都有一定的生活资源,包括较为稳定的食物源、栖息所、性交场所和生育场所,通常对于竞争者来说,资源是有限的,而资源有限性又会影响到该区域内动物数量的增长,故起着“密度决定因素”的作用。所以,领土捍卫行为也是防止领土环境发生长期变化的缓冲器。换句话说,领土捍卫行为既能防止群体暴涨或破裂,又能防止数量急剧下降。动物学家们对动物个体的日常生活习惯、进食规律以及能量消耗进行过非常仔细的研究,其结果表明:领土捍卫行为只有在其主要资源的悍卫代价较低时才会发生,即因领土的保持而获得的能量和生存繁殖的增长,应当超过所消耗的能量和死伤的风险。学者们在某些问题上的研究更为深入。他们证实,在食物领土方面,只要捍卫的区域能产生足以维持生存和繁殖的食物就行了,另外,还有一个“常胜中心”。领土主人捍卫其领土的决心和激烈程度大大超过了入侵者,因而捍卫者一般都能取胜。从特定的意义上讲,捍卫者较之入侵者具有较强的“心理优势”。 

  对人类领土行为的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我们知道全世界各狩猎-采集者部落在保卫其拥有可靠食物源的领土时都具有相当强的攻击性。巴拉圭的瓜亚基印第安人小心地守护着自己的狩猎领地,把入侵领地行为视为宣战,火地的奥那人在受欧洲影响而解体以前,凡因追捕栗色骆马而进入其领土的人,一般都会遭到他们的袭击。同样,大盆地的瓦肖印地安人也要攻击在“他们的”湖里捕鱼或到他们冬季居住区更稳定的部分追捕“他们的”鹿的外人。尼亚尼亚灌丛人坚信他们有权杀死任何在其领土上采集重要食物的近邻。澳大利亚戈壁的瓦尔比利人特别关心自己的水井。一个部落的人要进入别人的控制范围,须首先征得同意,任何入侵者都可能送命。早期观察家们曾记载过一次瓦尔比利人内部因争夺水井控制权而发生的殊死战斗,参战双方各死了20多人。 

  上述现象早就为人所知了,但直到最近,人类学家们才开始用动物生态学的基础理论来分析人类的领土行为。R.D·哈德森和E·A·史密斯发现原始人保卫的区域都是其所付代价最低的区域。当食物源稀少而难以估计时,各部落一般都不会去保护自己的居住区域,实际上,各部落还可与他入分享偶尔发现的较为丰富的食物资源,比如,西肖松尼人占据着大盆地的干旱贫瘠地区,那里动物稀少,植物食物也缺乏,而且两者都难以估计,西肖松尼人人口密度很低,每20平方英里大约只有一个人,大都独立狩猎和采集食物,有时也以家庭为单位。西肖松尼人居住区域极大,他们不得不过着游牧生活。各家经常互通信息,介绍何处有好一些的矮松林,何处有较集中的洋槐林。各家互相帮助围捕野兔。西肖松尼人很少长时间聚居,因而无法形成群体和村庄。他们从没有土地所有权和资源所有权的概念,除了一个例外——鹰巢。 

  与此相反的是欧文斯峡谷派俞特人,他们居住区的土地相对肥沃,矮松茂密,动物繁多,每一部落由几个村庄组成,各自占据着峡谷的一部分,向欧文斯两岸的山区延伸,各部落领土疆界主要靠社会和宗教手段维持,偶尔也诉诸威胁,甚至攻击,人们顶多邀请其他部落的人们,特别是亲戚,到自己的领土内采集一些矮松果。 

  大盆地部落人所表现出来的灵活性也存在于其他哺乳动物之中,无论是人还是动物,该灵活性总是与居住区内重要资源的丰富程度和分布的广泛程度相关,至于灵活性的表现幅度,则因种类不同而异,人类灵活性的表现幅度相当大,但仍然不能包括所有动物的行为模式,从这个意义讲,人在表现自己领土行为方面是有先天局限性的。 

  领土主义的生物学公式可以轻易地解释现代社会的财产所有制。如果用不带感情和矫饰的的概括来描述领土行为,它就会变得亲切、熟悉,并受到新的注意,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就处于领土主义的控制之下。而且很突出,甚至非常特殊的是,说到底,人们攻击行为特征还只是一种哺乳动物的特性,每个社会都形成一套特殊的规矩以确保个人财产和生存空间,社会学家,彼埃尔·范·伯格曾对今天西雅图附近休假者的行为途行过如下描述: 

  进入某一家庭之前,来访者,特别是没有事先约定的来客,一般都要以某种方式表示自己的身分,引起主人的注意,向主人招呼,为自己的来访可能造成的打扰表示歉意等等。如果在门外碰上主人,应立刻有所表示。直接见到大人是最好不过了。如果先碰上孩子,要先问其父母在何处。如果在门口没有见到大人,就应敲门或呼叫以表明自己的到来。只有得到认可并受到邀请时,才能跨过门槛进入房内。来访者自由活动的范围也只限于起居室,要到卫生间和卧室等其他地方还应征得主人的同意。  

  来访者到来后,度假居住区的其他成员把他视为主人的延伸,也就是说,来访者的领士权力仅限于主人的居住区。主人还得为客人任何侵犯他人区域的行为负责。小孩们也被看做是父母或成年看护人的延伸,他们本身不具有独立的地位,所以,孩子们侵犯他人区域的行为,特别是反复发生时,均由父母或看护人负责。  

  度假居住区的所有成员均可使用居住区内那条肮脏的小径。人们通过小径进入各自的小区域,或者在小径上散步。主人们在室外相遇时都礼貌地互相打招呼,但未经同意不能擅自进入别人的区域。当然,进入别人区域较之进入他人房内要随便得多。 

  战争可以定义为违反各社会团体所遵循的复杂而权威的领土法规的暴力形式,好战政策的力量在于种族中心主义,即个人对家族和部落成员非理性的极端的忠诚,一般来讲,原始人把世界分为两部分:(1)近环境,包括家庭所在地、本地村庄、家族、朋友、家养动物和女巫。(2)远环境,包括附近的村庄、其他部落或家族的同盟、敌人、野兽和魔鬼,这样划分有助于区别哪些是可以攻击的敌人,哪些是朋友,把敌人恐怖化甚至降格到非人的地位,更能表明敌友之间的差异。 

  巴西蒙都鲁库猎头人就是如此区分敌友的,他们实质上是把自己的敌人视为大型猎物,蒙都鲁库武士谈起非蒙都鲁库人就好象在谈论西端和貘一样,谁猎取了人头,谁的地位就会提高;人们相信他具有了超自然的森林力量,他也因此获得了威信,战争已成为一门艺术,蒙都鲁库人追捕其他部落人时很讲究技巧,象是在追捕一群群极其危险的动物。 

  蒙都鲁库人的袭击计划得十分周密,他们通常乘着天亮前的黑暗悄悄地包围敌人的村庄,巫师们大作其法,使被围者昏昏入睡,进攻于黎明时分开始,一支支火箭射向草屋,人们呐喊呼叫,从森林里冲进村庄,把居民们赶到空地,尽可能多地砍下成年居民的头颅。由于要杀光全村人非常困难且风险极大,所以他们往往带着人头迅速撤出村庄,一直走得筋疲力竭才稍加休息,然后返回住地,或扑向下一个目标。 

  W·H·德汉重新分析了R·F·默菲研究蒙都鲁库人的资料,他提出的观点是令人信服的。德汉认为,战争和狩猎都是蒙都鲁库人适应环境的直接结果,它们给蒙都鲁库猎头武士的发展和适应性带来了好处.默菲以传统的自然科学方法,运用蒙都鲁库人和其他原始战争的范例总结出三个互相排斥、互相冲突的假说。这些假说似乎完全排除了遗传与文化之间存在着一定关系的可能性。 

  假说1:原始社会战争文化传统的演变与人的生存繁殖能力没有关系。人们打仗有各种各样的文化原因。这些原因与人的遗传适应没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与个人及其近亲的生存与繁殖都没有关系。社会生物学的原理并不能圆满地解释战争。更恰当的理解是,应把原始战争看作是一个纯粹的文化现象,看作是社会组织和政治安排的产物,而社会组织与政治安排本身与生物学适应性没有什么关系。 

  假说2:原始社会战争文化传统的演变方式,是有选择地保留那些能全面提高人类遗传适应性的特性。人们进行战争,是因为他们及其近亲试图在与其他部落及本部落其他成员的竞争中取得优越而持久的繁殖能力。尽管看起来有些矛盾,战争还可能正好是下述规律的一个实例:文化实践通常具有进化论意义上的适应性。 

  假说3:原始社会战争文化传统的演变,是一个推崇武士的自我牺牲精神的群体选择过程,武士参战只是为了群体的利益,他们并不指望能给自己和近亲带来什么好处。所以,对占优势地位的部落来说,可以通过增加利他主义勇士的绝对数量来扩张自己,尽管在战争中具有这种素质的武士数量会相对下降。暴力攻击的倾向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它说明在一定程度上文化实践是受某些遗传特性影响的;这些遗传特性对群体有利,但对具有这些特性的个人却没有什么好处。 

  上述第二个假说能较好地解释蒙都鲁库猎头武士们的行为方式。凶猛残忍和勇敢无畏会给人带来直接而具体的好处。目前尚无可靠的人口统计数据,但已有间接的证据表明,由于缺少高质量蛋白质,蒙都鲁库人的发展曾受到限制(现在仍然如此,虽然生活已比较安定),草原上蒙都鲁库人原始居住区中,最重要的“密度决定因素”似乎是猎物的数量。特别在附近雨水充足的森林中有着大量的西豹,狩猎是男人的日常工作。西豹总是成群结队。因而狩猎者一般也是集体行动,他们获得猎物后,再根据严格的规矩分配给村内各家,附近部落的人们也在这块界限不明的土地上争夺同一资源,当蒙都鲁库人袭击别人村庄,杀害大批竞争者时;他们占有和享受的森林资源也随之增加。在成功的蒙都鲁库猎头人身上,战争的生物效果是一目了然的。 

  然而,蒙都鲁库人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进化论意义。他们的尚武行为都带有浓厚的、强大而又盲目的习惯性和宗教色彩,猎头仅仅是存在的赋予,在蒙都鲁库人的传说中,他人的领土防卫或挑衅从来不是战争的缘由,非蒙都鲁库人生来就应是猎取的对象,默菲写道;“可以说,只要有敌人部落存在,蒙都鲁库人就要挑起战争。而敌人这个词就是指其他任何不是蒙都鲁库人的群体。”蒙都鲁库人传统的宗教活动主要有两个内容:乞求上天保佑他们有丰富的猎物资源;举行仪式,要求人们遵从保护猎物资源的各种条规。蒙都鲁库人相信“母亲”这个超自然的精灵,会很快地 报复那些仅为兽皮而猎取但任其尸体腐烂的人。所以毫不奇怪,在蒙都鲁库人心目中,敌人的概念从属于猎物的概念.人们也把成功的猎头人称之为“西豹之母”。当然,蒙都鲁库人所以具有上述习惯并不是他们了解生物学相干竞争、密度决定因素等原理,以及动物和人类统计学。他们心目中的世界是简单生动的,只有朋友、敌人、猎物以及起着中介作用的森林精灵,这森林精灵所起的作用,跟科学理解上的生态学相同。 

  有组织的暴力行为的特定形式,不是遗传性的,并不存在什么基因决定人们是采用平台酷刑,还是采用支柱酷刑,是猎取人头,还是嗜食同类;是决斗,还是灭绝种族。然而,在确定攻击行为的文化组织方面却有一定的先天因素,所谓先天因素,就是能将有意识的行为与基因遗传的原始生物过程区分开来,文化赋于攻击行为的特定形式,并促使部落全体成员都照此执行。 

  攻击行为的文化演变似乎受以下三种力量的制约:(1)学习集体攻击形式的遗传倾向。(2)社会发现自我的环境所强加的各种必要性,(3)群体历史,它使群体可能否定一种文化形式而采取另一种文化形式,如果按照发展生物学的更为普遍的比喻,经历着文化演变的社会,可以说正沿着一片漫长的、不断延伸的斜坡下移,各种有组织的攻击行为形式就象一道道深沟遍布斜坡,文化不进入这条沟,就会进入那条沟,完全回避是不可能的,沟的形成取决于学习攻占性反应的先天倾向和居住区物质特性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物质特性有利于某些特定的反应形式,社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是受其前文化特性所影响的。 

  这样看来,蒙都鲁库人数量的发展显然受到缺少高质量蛋白质的限制。因此,他们不断完善猎头技术以减少狩猎区域内的竞争,委内瑞拉南部和巴西北部的雅诺玛摩人的情况更好相反,他们正处于暂时的人口发展高峰和区域扩张的高峰时期。雅诺玛摩人的发展限制因素不是食物,而是女性的可得性,动物社会生物学有一条已部分得到验证的原理是:当物质丰富,又无凶猛天敌时,雌性就易于成为限制动物增长的密度因素。正如N·查格农指出,雅诺玛摩人进行战争主要是为了争夺女性,为在争夺女性中死去的人们复仇。这个结论并不是轻易得出的,也不是偏见。雅诺玛摩人一直被称之为“凶残的人”,这并不冤枉,查格农曾经研究过的一个村庄在19个月内曾被邻近村庄袭击了25次,雅诺玛摩男人中有1/4死在战场上,但活下来的男人在繁殖后代方面都却相当出色,某一村群的创始人有8个妻子,生了45个孩子,他的孩子们生殖能力也不逊色,整个村群中大约有75%的村民都是他的后代。 

  很明显,攻击行为的特定形式,如采用伏击还是采用公开的进攻,用石斧还是用竹矛等,都要受到手边的材料和某些易于沿用的习惯的很大影响,按照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的绝妙说法,文化是不择手段的,攻击性文化的产生过程目前还不十分清楚。我们如果要全面地理解人类社会攻击性文化的演变,必须从三个角度来考虑攻击性的决定因素:(1)最基本的先天生物因素;(2)现时环境的要求;(3)对文化演变有一定作用的偶然因素。 

  尽管有证据表明,人类的生物性促成了人类有组织的攻击行为演变,同时在人类历史初期的许多社会中起着指导作用,但攻击行为演变的最终结果是由日益为理性控制的文化过程确定的,战争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使我们看到了生物倾向的扩张。原始人把世界分为朋友和敌人,对于外来的,那怕是非常弱小的威胁,他们都会产生迅速而强烈的情绪反应。随着酋长和国家的兴起,这种倾向固定化了。某些新兴的社会把战争当做执行政策的工具。悲剧在于,战争工具用得最熟练的社会也就是最成功的社会,战争的演变是一种自动催化反应,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因为,任何人如果一厢情愿地企固扭转演变的进程,就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这里是一个新的自然选择方式在起作用,昆西·赖特在其开创性的著作中写道: 

  文明产生于好战的民族。和平的采集-狩猎民族被驱赶到偏远地区,逐渐地消亡或者同化。他们只能带着某种莫名的满足感,观望着那些曾经非常有效地运用战争工具摧毁自己的民族发展壮大,最后反过来又成为战争的牺牲品。  

  人类学家,K·奥特拜因对46种文化中影响好战行为的各种变量进行过定量分析,他的研究范围甚广,包括了从相对低级的蒂维人、几瓦诺人到现代社会的埃及人、阿兹台克人、夏威夷人和日本人。其主要结论不出人们所料,随着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和权力日益集中,会产生出一些十分复杂的军事机构和非常高级的战争技术,社会的军事技术越先进,越复杂,就越有可能扩张其领土,取代同自己竞争的文化。 

  文化演变与有组织的暴力行为交织在一起,促进了文明的进步。在今天这个时代,文明已经发展到距用原子弹自我毁灭只有一步之遥的境地,然而,每当局势发展到最后关头,如在古巴、中东等事件中,各当事国领袖们还是有能力扭转局势。用A·埃班关于1967年阿以战争的名言来说就是:理智是人们的最后武器。 

  不仅如此,甚至整个战争的演变都是可以逆转的,即使是已经根深蒂固的文化实践也是如此,在欧洲人到来以前,新西兰毛利人是当时世界上攻击性最强的民族之一。毛利人大约有40来个部落,他们相互之间经常袭击,血腥杀戳。各部落都详细记录了侵辱、仇视和报复事件。毛利人把捍卫个人尊严和勇气推崇为最佳品质,把以武力取得胜利视为最高成就。研究原始社会战争的专家安德鲁·维达认为,促使毛利人进行战争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竞争,复仇使争夺土地的战争公开化,进而发展为领土征服,毛利人以亲族关系为基础组成同盟,领土扩张界限分明,以侵占最没有亲缘关系的人的领土为准则,1837手,尼加秘希人分为互相冲突的两派。当荷基杨卡武士前来助战时,他们无法决定到底站在哪一方,因为从血缘上讲,交战的双方与荷基杨卡人关系相同。这一类领土战争的主要结果是能稳定人口,当某些群体人口增加而变得拥挤时,他们便通过取代或压缩其他敌对群体的办法进行扩张,毛利人的总人口一直保持在一定的密度水平,但其内部各群体、各部落的人口却始终变化不定。这种现象与肯尼业狮群的情况相类似,领土行为起着控制生态的作用。 

  欧洲火药武器的引入最终打破并扭转了毛利人这种可怕的平衡,可以理解,当毛利人最初从英国殖民主义者那儿看到滑膛枪时,他们完全被迷住了。 

  1815年,一个族行者对这种情形曾有过记载: 

  我端起猎枪,瞄准邻近树上的一只鸟开了火,碰巧打中了。殊不知,这竟使全村男女和小孩极为迷惑不解。这些人弄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大声喧嚷,其吼声震耳欲聋。这充分表明,用猎枪打死鸟这件事显然使毛利人万分惊奇,我把打死的鸟递给他们。他们察看得非常仔细。这时,我又向同一树上的另一只鸟开枪,又打中了,这再次使他们惊奇不已,其惊叹声更响。  

  没隔几年,毛利人头领们都有了自己的滑膛枪,并且在邻居部族头上显示出巨大的威力,有一个名叫洪杰·希基的尼加秘希头人从英国商人手中买到了300条枪,开始了征服别人的事业,希基在1828年去世前,他与同伙们进行了无数次征战,杀害了数以千计的人,尽管他们的直接动机是为过去的败绩复仇,但并不是说他们就没有扩大尼加秘希人权力和领土的意图,结果,其他部族为了在不断升级的敌对行为中重新获得自己的均势,也加快了武装自己的步伐。 

  武器竞赛很快变成了自我局限,胜利者也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为了得到更多的枪支,毛利人花了大量的时间生产能与欧洲商人交换武器的亚麻布和其他产品,而为了生产更多的亚麻布,很多人不得不迁居到潮湿的低洼地,给果大量的移民死于疾病。在大约25年的滑膛枪战争中,整整有1/4的毛利人死于与冲突有关的各种原因,到1830年,尼加秘希人开始怀疑用战争的方式进行复仇的必要性与价值。很快,旧的价值观被打破了,到19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全部毛利人迅速转向基督教,部落战争也完全停止了。 

  总而言之,人类攻击性既不能解释为天使的瑕疵,也不能解释为兽性本能;它也不是恶劣环境的病态产物,人类在面对外来威胁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本能,以几乎失去理智的仇恨反击外来威胁,进而战胜威胁,确保自己的安全,人的大脑看来确有以下功能:能将人分为朋友和异己,就象鸟类能学会识别领土鸣调,会参照北极星方位飞行一样,人一般对于陌生人的行为都心怀疑惧,都愿意以攻击的方式解决冲突,上述学习法则很可能是人类在长期进化中逐渐演变发展而来的,它们给遵从这些法则的人们带来一定的生物优势。 

  暴力攻击行为的学习法则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过时了,人已经不再是用长矛、刀箭和石斧解决争端的原始人了,但是,承认这些学习法则的过时并不等于消除它们,我们只能绕过它们,为了限制它们的作用,我们必须有意识地采取心理发展中困难而稀有的途径,以控制和减少人类学习暴力的倾向。 

  据说雅诺玛摩人中有这样的说法:“我们厌倦战争,我们并不想再杀人,但是,别人都常常狡诈,我们不能信任他们。”显而易见,人都会这样想的,如果把和平作为目标,那么学者和政治领袖们就应当明白,深入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并公开地把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知识当做政治学和日常交际学的一部分内容,是颇有益处的,人类应当加强、促进政治和文化联系,这样能打破人原有的单一忠诚感,使和平有一个持久坚实的基础。长期以来,科学家、伟大的作家,实业界的成功者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一直在无意识地多多少少地进行着这方面的工作,如果人们进一步加强联系,未来的人们就会更难于把其他民族看做是与自己在种族、语言、宗教、意识形态和经济利益等方面有着共同特征,然而却完全分离的各个群体,毫无疑问,还存在着其他方法,使我们能从人类的利益出发,适当地约束人类所具有的攻击性。 

  (钱进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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