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5.最早的文明

 

 


  5-1 美索不达米亚

  一切迹象表明,西南亚形成的村社生活模式传播到欧亚大陆的其它地区和北非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这一模式在适应各地环境条件中所作的修正,在前面几章已经研讨过。然而,最古老的文明的兴起就难以用类似的文字来解释了。它们并非必然非从其发祥地兴起不可。西南亚村社文化在旧世界温暖地区传播所产生的结果,与这样的结果相仿佛:用饱含细菌的溶液在盛着动物胶的盘子画一个圆圈;过一定时间,在许多地方就会出现密集的、彼此分离的菌群。同样,村落文化所到之处,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就会出现。稠密人口和某些文化因素及环境因素相结合,使城市生活成为可能,在这些地区,文明就会兴起。

  城市作为一种崭新而风格独特的社会组合的重要性,第二章已作了研讨,与之同时研讨的。还有城市存在的条件。城市不仅需要稠密而定居的人口,而且还需要技术装备,把食品和它笨重的原材料运到城里需要这些装备,把城里熟练工匠生产的商品输往各地也需要这样的技术装备。凡是上述条件得到满足的地区,在旧世界和新世界的几个地区,城市生活都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在其它一些地方,别地发展起来的城市生活模式通过传播,创造了当地城市兴起必需具备的条件。

  在旧世界,最早的文明中心—可以被当做是城市生活的同义语—都发生在大河之滨。河谷地带的肥沃土壤可以支持众多的农业人口,水运又给城市所需提供了便利。都市组织在这些中心建立之后,逐步从每一中心渐次传播到越来越宽广的地区。对原材料的需求,大河谷地灌溉技术应用到较小的地区,都推动了都市组织的传播。最初的文明中心都是独立兴起的,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们之所以相似,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它们都源出于西南亚的村社文化模式,新型的社会组合给它们提出的问题都是相似的。

  最初的城市建立在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斯河、印度河和黄河之畔。城市生活在欧洲来临极晚。早期的希腊和意大利城市,实际上是很小的城镇,而且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欧洲最早的、繁复程度足以被划入文明类型的文化,是克里特文化,这一文化亦不是城市文化。岛上的人口虽然稠密,但是分散在许多小型村落之中,这使笨重商品运输减少到最低限度。生产克里特人出口商品的熟练工匠集中在沿海的几个地方,海船可以运来原料,运走成品。直到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公元前776年)之后,希腊才出现名副其实的城市。意大利城市的出现,则是在希腊移民定居意大利(公元前7—前6世纪)之后,也可能是在伊特鲁里亚人定居意大利(公元前8世纪)之后。在欧洲其余地区,城市来临更晚;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城市,几乎在中世纪末了才出现。

  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大概是最初的城市生活中心。城市生活在以上两地的发端似乎是各自独立的,实际上是同时产生的(约公元前4000年)。虽然早在公元前3500年,埃及和美索达米亚就有偶然接触,但是这两种文明真正的相互作用,等到埃及成为一个卷入亚洲事务的军事大国才会发生(公元前1500年)。印度河谷文明的发轫期比较难以断定,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当地的纪年史。然而,这一中心与西南亚村社文化的源点如此之近,所以此地的定居生活肯定在很早的时代里就已确立。贸易换取的东西证明,到公元前3000年,它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已有接触。华北黄河流域的文明比其它几种文明确立的时间要晚得多。即使赋予商代之前的黑陶文化以文明的地位,此地文明开化的最早年代也不可能早于公元前2000年之前很久的时代。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对我们文明的影响,超过了任何其它最早的文明中心对我们的影响。对于古典希腊文化受惠于此地文明的深重,我们的认识仅仅才开始。希腊化时期的各种文化受其恩惠就更为深重了,那时的中介是亚述文明和波斯文明。借助希腊化时期的文化,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模式传播到罗马帝国,因此而成为西欧传统的一部分。

  埃及文明对我们文明的贡献,在重要性上位居其次,可以历数的贡献要少得多。主要集中在技术和神学领域,这些贡献到达西方之前,经过了希腊化文明的过滤。埃及文化追随的是一条与我们分歧的道路,其价值和兴趣基础我们是难以理解的。它对来世生活的执着追求,它狂热地把法老当做神来接受,国民的幸福建立在法老的幸福之上,这一切对欧洲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是我们知道并能理解的那种文明的最早的例子。许多迄今在西方社会中运转的经济模式和社会模式,都可以追溯到这一地区。据说,倘使乔治。华盛顿被送回古代巴比伦汉穆拉比王的宫廷之中(约在公元前2067—前2025年),他会比置身于以他命名的首都里更感到宾至如归。除了语言上的困难而外,他在汉穆拉王国里遭遇的东西,很少有他不熟悉或难以理解的。然而,倘若他置身如今的首都华盛顿,他反而会不知所措、困惑不解,原因是过去两百年间巨大的技术变迁,以及我们的社会为使文化的其它侧面适应这些技术变化所作的笨手笨脚的努力。

  苏美尔人的技术,基本上维持了西南亚新石器文化中心的技术,再加上一些添加的成分和工艺技能上的显著提高。苏美尔人实际上已经知道并且加工除铁之外的一切金属。只有陨铁可供开采,所以它太稀缺,不能派作一般的用场。他们用生蜡铸造法铸铁、抽铁丝,且能把铁块焊接起来。他们的珠宝显示出金银细丝工艺和金银细粒工艺。苏美尔文化早期,金属的价值相差微小。黄铜和青铜都极为稀缺,所以它们与金银的价值相差无几。矛头、匕首和战斧是实际用于作战的武器,而不是仪式用品,它们是金铜合金或金银合金制造的。这些合金是实用的、用于加工的金属,硬度高,耐腐蚀。陶器用陶轮制作,由陶工进行大批量生产。显然陶工是专业人员。陶器产品规范化,并严格用于功利目的。奢侈器皿是用金属、宝石或贝壳制作的。

  苏美尔人始终受到相邻的操闪米特语言的村民和牧游民的威胁,最后被闪族人的征服所压倒,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入侵的闪族人迅速接过了苏美尔文化的许多成分。两种民族的关系,也许在众多的雕刻中得到了最好的说明。这些雕刻显示,闪米特国王身着绣花王袍、头戴王冠,长发长须做成卷曲的样式,随侍一旁的是一位苏美尔文书,他剃成光头,身披斗篷和褶迭短裙。几代人之后,这两个民族发生了融合。闪米特语胜利了,然而苏美尔人被征服时业已相当稳定的文化,却几乎一成不变地延续下来。后来的技术中,没有一项是由入侵的闪米特人带进的。

  苏美尔人的城市由泥砖修砌的巨大城墙围绕,城墙的外表砌有几层焙烧过的火砖。每一个带城墙的城市都有一座筑在高地上的庙宇,庙宇也绕以围墙,占地几英亩,包括庙中祭司们的生活住房在内,庙中亦有储藏室和工作间。庙宇正中筑一假山,称为庙塔,庙塔之顶供奉城市守护神的神龛。庙宇之内还修有几位小神的神龛,不过它们修在平地之上。

  城市的主神常供以居所,其中的陈设与世俗的统治者宫廷的陈设相仿,只是更见豪华。他还被供以各种级别的祭司,拥有后宫的嫔妃,后宫的设置仿照世俗国王的模式,嫔妃之首是主神的正宫娘娘“恩杜”。这位女子应该忠于她的神圣的丈夫,她处于严密的监护之下。她照例是该市统治者的姐妹或女儿。在有些情况下,她常常安寝在主神的后宫中。在作出重大政治决策的前夕,她总是在此就寝。其想法是,她的神圣的丈夫晚间将要会见她,把决策的答案告诉她。城市的世俗统治者遇到难题时也可能住进圣殿。晚间神将来托梦,告诉他如何解决难题。既然主神的正宫娘娘同时又是世俗统治者的近亲,所以神的命令与统治者的意志绝少发生冲突。

  处于正宫娘娘社会地位之下的,是主神的其余嫔妃,称之为“萨尔梅”。这些女子似乎是正式嫁给主神的,他们似乎带有嫁妆。她们通常住在庙里,但是可以自由出入,甚或在庙外另有住宅。她们可以占有财产,经营买卖。唯一不得从事的生意是开酒店。宗教与酒精显而易见的冲突,迄今为我们所熟知;这一冲突显然至少可以回溯到公元前2000年,因为汉穆拉比法典规定,开酒店的“萨尔梅”将用火刑处死。这些嫔妃不必宣誓保持贞洁。她们生的孩子一律被视为主神的子女。这能说明古代传说中的英雄为何常常自称是神的儿子。一条颇为奇怪的规定允许“萨尔梅”结婚,但是其凡胎俗体的丈夫不能和她生孩子,因为这被认为是侵犯了神的权限。如果“萨尔梅”生了孩子,她就会被处死。显然,“萨尔梅”常常给世俗丈夫买妾,让小妾接过生子的职能。人们猜想,这样的婚姻,通常是年纪较大的妇女缔结的,她们结婚的目的是做生意或寻觅合意的伴侶。

  正如神塔居于庙宇之上一样,神庙居高临下地支配着城市的精神生活和经济生活。它是一个巨大的合营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财富被聚敛到它的手中。城市的守护神是一切土地的占有者,十分之一的农产品要作为地租上缴给他。农民和工匠用实物上什一税。征税得到的原料在神庙中进行加工,其成品输往外地,由其它社区的代理人销售。这种神庙贸易需要大量的职员和会计,他们全都正式纳入低级祭司的等级。高级的祭司组成神庙公司中自封的长期不变的董事会,他们任职的时间和一个王朝维持的时间一样长。一旦进入神庙,金钱和商品就不再重新分配。同时,神庙放债的利率又相当高。这就加速了财富的集中。财富积聚于宗教组织之手这一倾向,在许多文化中均可见到。在新教改革的时期,教会占有大约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而且还继续蚕食剩下的土地。

  神庙是唯一的教育中心,它们维持的学校,理论上是男女同校的,虽然实际就学的女子极少。这些学校培养学生从事文书、医生、律师和祭司等职业。一切专业人员都被看做是祭司,虽然他们多半是独立开业,仅仅形式上与这个那个神庙有一定的联系。有两个系列的祭司。负责仪式的祭司确保仪式(包括祭礼)准确无误地进行。负责占卜的祭司在各种占卜术的基础上回答问题、作出预言。

  美索不达米亚的占卜师给后世文明的最大贡献,来自他对星象的研究。诚然,埃及人也研究天象,知道一年的准确长度,发现了天狼星一千多年一次的运行周期—它在地平线上的某一点升起再回到那点降落的时间。然而,美索不达美亚人使天文学的精确性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我们黄道12宫的概念要归功于他们,认清行星和恒星的分别要归功于他们。有趣的是,他们把地球和月亮也纳入行星。美索不达米亚的观星人,记录了千百年间行星的运行情况和日蚀月蚀的情况。最后,他们至少学会了非常准确地预报月蚀,并且能将这一知识用于预言。虽然他们的天文学知识通过希腊人和阿拉伯人传给了我们,可是他们无疑也是迄今依然兴旺的伪科学占星术的始祖。比他们的天文学发现远为重要的,是由此产生的机械主义的字庙观。可以提前千百年预告行星运动和日蚀月蚀的世界,再也不是听凭神衹任意主宰的世界了。研究规律和自然法则的工作,正是建立在这个认识基础之上的,这就是科学家的基本活动。

  苏美尔人似乎是首先把奴隶制作为一种正式制度的人。他们创建的奴隶制模式在近东保留到晚近的时代。奴隶主要是战俘,亦有少量的罪犯和债务奴隶。在此之前,人们把战俘杀掉。但是,苏美尔人生活在定居的社区里,这儿有许多粗活要做;所以他们认识到,即使是敌人,让他活着比杀死他更为有利。罪犯奴隶和债务奴隶常被人误解。把罪犯贬为奴隶的目的,与其说是惩罚,毋宁说是确保这些不安分的罪犯安分守己。这些奴隶主要是罪行不重的惯犯。购买这种奴隶的主人要对奴隶的任何罪行负责,所以他们肯定会督察奴隶,一旦奴隶行为不当,主人就会给他们吃一顿鞭子。

  债务奴隶只不过是一种制度的终极产品,在这一制度下,一个人可以超越自己资财的偿还力去借债。他举债以求安生;一旦无力在商定的时间里还债,举债人就成了债权人的奴隶,用他的劳动去补偿债务人借款的损失。

  苏美尔奴隶的负担并非特别沉重。因为奴隶是从附近的城市虏获的,或者就是本地社区的成员,所以奴隶和自由人在体型上没有差別。奴隶可以占有财产。如果他能保证还债,奴隶还可以举债。奴隶可以赎买自己的人身自由。奴隶可以打官司抗议主人出卖他,如果他可以证明,想买他的怀恨在心,可能要虐待他的话。逃奴要受到严惩,帮助逃奴的人也要受到严惩。女奴自然成为主人的妾。然而,主人一死,妾及其孩子即获得自由。奴隶受伤时,主人会得到补偿,奴隶主的其它财产受损时也可以得到补偿。奴隶造成的损坏,又必须由奴隶主来赔偿。

  苏美尔人是有史以来最早组织和训练武装力量的人。最初的战争是局部的战争,只不过是城邦之间为争夺土地和水源的争吵而已。后来,城邦扩张之后,远距离的征伐才揭开序幕。到公元前3000年,我们看见苏美尔城邦已经在为争夺商路而发动战争。最早的纪念碑上展示出驴拉的四轮战车。然而,指挥这样的驴车作战肯定是极端困难的,甚至驾这样的战车冲入敌阵也极为困难。因为驴子和马不一样,它们趋向于根据情况来各行其事。到阿卡迪王国时代,马已经进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性能优良的两轮马车已被采用;不过,尚无迹象表明,已经采用了有效的马车战术。

  苏美尔军队的力量在于它操练有素的步兵。苏美尔人首先发明了方阵,多半的历史学家误将其归功于两千年后底比斯的伊巴密浓达①将军。公元前2500年至公元前3000年的纪念碑显示方降作战的情况,国王英勇地走在方阵的前面,头戴金盔,手执偃月刀或权杖。在双方的方阵交兵之前,他一定跳到侧翼去了。敌对的方阵作战的队形,略象夜总会招待员熟悉的楔形。两军的方阵快速前进,越冲越快,直到面对面交手冲突为止。

  ①伊巴密浓达(Epaminondas,约前420-前362)—古希腊底比斯将军,前371-前362年三次战败劲敌斯巴达。他在底比斯的政治军事改革使底比斯成为希腊强大的城邦。

  征服苏美尔的闪米特人遭遇到后来一切征服者面对着的问题。他们是村民和游牧部落人。一旦接过业已开化的苏美尔人的统治,他们就发现,治理一个大帝国是繁忙的差事。游牧人虏掠一个国家是容易的,但是他们试图迁入这个国家来征收赋税、维持生产并在征服中得到实惠时,他们不得不转向已经懂得行政管理的人。阿卡迪人征服苏美尔之后不过几年,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已经在利用苏美尔人原有的官僚制度了。不过几代人的时间,剃光头的苏美尔文书—他们曾经卑躬屈膝地追随衣着华丽的阿卡迪国王—已经重新将大部分实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问题,笔是比刀更致命的武器。

  美索不达米亚是最早把商务作为主要兴趣之一的文明。贸易对任何文明生活都是必需的条件,因为这个河谷地带提供的唯一大宗原料是粘土、芦苇和粮食。连建房的栋梁和雕琢偶像的石材都要靠进口。随着苏美尔人使用金属量的日益增多,他们的商路延伸得越来越远。苏美尔商人建立的贸易站伸展到小亚细亚和巴勒斯坦以远的地方。他们似乎通过波斯湾海路进行着相当广泛的贸易,因为文献记录表明,一次远程贸易历时三年,回来时无疑满载着“象牙、猿猴和孔雀”。两条大河上游的商品—苏美尔木材和动物产品的主要来源—靠水路运到下游的苏美尔城市,这一方法仍在广泛使用之中。这种运货的牛皮浅水船简单地用柳条编结起来,外面再扎上牛皮;除了有效载荷之外,足以容纳二三人再加上一两头驴。船抵目的港后,就被拆开来与货物一齐出售。驾船人把个人用品与所购之物驮在驴子背上,徒步赶着毛驴回家。

  到公元前3000年,便利贸易的一切器具都已确立。标准的衡器和量具已经发明。各城市的商用器具最初大概各不一样,这一点与欧洲中世纪的情况一样。但是,帝国的拓展造成日益增加的标准化趋势。最早的交换媒介是标准固定的量大麦的“斗”。许多情况下,这一只斗都用石头雕刻而成,并被置于市场之中。如果农夫认为,他交换的大麦不足量,他就可以用“斗”量一量。到公元前3000年,金属货币开始取代大麦货币,政府开始担心货币短缺的问题。汉穆拉比法典试图稳定大麦与货币的比价,对违犯兑换标准的人处以重罚。拒绝接受大麦让人换货的商人被判处死刑,任何拒绝按现行比率用金属货币换取大麦的人同样也处以极刑。

  每次换货时都切割和称量金属。苏美尔人没有金属辅币。困难当然在于如何估量金属的纯度。在稍后的时代里,私立银行在金属铸块上烙上自己的印记,保证货币未掺假。这些“烙印锡克尔①就是我们现行金属货币的始祖。在苏美尔-阿卡迪时期,银对金的比价是12:1。

  ①锡克尔(shekel)—古巴比伦及希伯莱金币单位,含金量约1/2盎司。

  我们握有记录复杂财务交易的楔形文字泥板;借贷的固定利息高达200-300%,如果债务人没有财务担保的话。最低的利息是年息25%。既有委托人、经纪人,也有合资事业,相当于我们的股票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趣的是,有关委托人和经纪人的法律条文规定,欺骗委托人的经纪人所受的惩罚,只及欺骗经纪人的委托人所受的惩处的一半。显然,财经力量已经在排挤小人物,法律已在试图保护小人物不受大财东的损害,尤其是不受寺庙财东的损害。

  苏美尔人习惯于就一切重要交易签署合同,所以我们看到一幅完整得令人吃惊的苏美尔人的生活画图。不仅保存下来了大量的文件和合约,而且还留下了大量的私人信函。公元前2000年之前的一块泥板上记载着世人熟知的哀叹,一位老人叹息年青一代堕落的现象。另一份私人留下的文献表现出格式上的高度连续性,这是一位少年给父母的家信,信中抱怨了学校的伙食。

  从法律文件和私人信函中,我们得到苏美尔人家庭生活的一幅绝妙的画图。苏美尔人的家庭颇象我们的家庭。不存在大家族或扩大式血族。这大概是城市生活的反映,因为在城市人口中维持扩大式家庭模式是非常困难的。城市人口处在经常的迁移之中,而且经常接纳外来的人员。任何城市的人口都趋于由孤立的个体组成,因此仅由亲子组成的小家庭是最强有力的社会单位。

  婚姻是单偶制,唯有富豪和位高权重者例外,他们可以纳妾。家庭的金钱由全家共有共用。妇女可以经商、借债,丈夫不在家时,她们可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简言之,她们享有平等的经济地位。事实上,她们的法定地位超过了1926年“已婚妇女财产法”之前的英国妇女的法定地位。妇女不对丈夫婚前的负债承担责任,反之亦然。但是,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均为家庭的债务,夫妻双方都可能要对之负责。有些情况下丈夫可以卖妻,但必须征得妻子本人同意。倘若她宁可上一个富人家做妾。而不愿在穷人家做妻子吃苦,她可以请丈夫出卖她。

  苏美尔在历史上是最早拥有充分发育的法律观念、成文法及正式颁布的法典的地方。印度尼西亚的阿达法不能断代,但是它的年代肯定比苏美尔法典晚。第一部保留下来的、完整的美索不达米亚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940年制定的。然而,更悠久的一些法典残片遗存下来了。这些法典应被视为拿破仑法典性质的法典,意在简化并统一许多城市中前已存在的法律体系。之所以产生统一法系的需要,是因为苏美尔-阿卡迪帝国的扩张,汉穆拉比是帝国的统治者。

  汉穆拉比是闪族人。从较早法典的残片来判断,闪族人的征服导致了刑罚的加重和妇女处境的恶化。有一点顺便在此一提,据汉穆拉比本人记述,他刚出生时被人在灌溉渠道中的一只芦苇篮子中救起,由一位园丁养大,所以他比同样遭遇的摩西早约五百年。

  汉穆拉比命人把他制定的法典刻在石柱上,把镌刻着法典的石柱竖立在帝国各城市的集市中。法律行文简明扼要,我们的法律中则难以找到这样简明的措词。国王握有重要的司法权,代表着最高上诉法庭。这一模式至今被一些近东的统治者继承下来,它似乎是闪族人典型的模式。它提供了一个办法,使国王能为臣民所及,以此博取臣民的拥护。断案精明、能估量相互矛盾冲突的证词并发现伪证的国王,其威望定会剧增。所罗门国王以典型的闪族方式开庭断案,他就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国王,他断的案子至今家喻户晓。

  国王任命的边远地区的官吏代行国王的司法职能。既有较低级别的宗教法庭,也有较低级别的民事法庭,但是二者的权限范围并非框定得非常清楚。大概,司法制度原来依重于宗教法庭这一侧,这一点与苏美尔文化的其余部分一样。但是,民事法庭僭越了多余的权力。到汉穆拉比王朝时期,宗教法庭可以审理宣判有关庙宇事务的案子;然而,即使这些判决也要接受国王的审查。普通的民事诉讼由国王指派的法官在民事法庭受理。

  主犯和证人宣誓提供证词,出示的文件由法庭审查,判决以先例为基础。在重大案件中,被告由辩护人代为出庭。推翻自己原有判决的法官要处以罚金,被褫夺法官资格,因为据信他是接受了贿赂才翻案的。然而,如果对判决不满就可以上诉,亦可以给法庭提供新的证据。法庭书记员把所有案件都用楔形文字记录在泥板上,然后把泥板掺和着沙子置于大罐之中。对提供伪证和蔑视法庭者判以重刑。事实上,整个的法庭审案程序对现代的律师而言,完全是非常熟悉的。

  汉穆拉比法典中大部分有趣的条文,是关于经济事务的条文。价格稳步上涨,贫穷的土地占有者不断被排挤而离开自己的土地。有些条文是针对无人使用的农业用地的再分配而制定的。在这些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控制工资、租金、工时等等因素所作的最早的尝试。事实上,有一块最近译解的苏美尔时期的泥板上,记录着一场围绕进出工场统含的计时工资的纠纷。这一场纠纷带进了法庭,法庭的判决有利于劳工,这一结果在苏美尔法庭里并非什么不平常之举。然而,尽管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上人们自始至终都努力固定物价和工资,可是我们可以追溯生活消耗稳步上涨的趋势,这一现象与自那时以来的趋势相类似。

  苏美尔王国甚至实施过自上而下的“新政”①,是公元前2630年拉格什城②的乌鲁加吉纳王发动的。在他留下的文书中,乌鲁加吉纳王对其祖先含糊其词、躲躲闪闪;此一事实表明他出身平民,是平步青云爬上国王宝座的。他最早的施政措施之一,是减轻赋税,减少祭司收取的过高的丧葬费和占卜费。事实上,他试图实行占卜术的社会化,让占卜师领取统一的政府薪金,禁止他们索要额外的费用。他同时试图实施农业改革,解散大庄园,把土地重新分给农民。这自然使他遭到所有家境富裕者的仇视,富人们向附近城邦的统治者求助。在由此而发动的右翼革命中,乌鲁加吉纳被杀,一切又回复到往常的状況。有一分遗存至今的最隐私的文书记述了这一次事件。在拉格什城墙外的一堆废墟中,发现了一块未经焙烧的泥板。在这块泥板上,一位职位不高的祭司—他必定是乌鲁加吉纳王的朋友和党羽—记录下保守派请来的外邦联军所捣毁和掳掠的神庙,他用尽各种咒骂之词,诅咒右翼叛徒,以解心头之恨。

  ①新政(New Deal)—美国总统罗斯福为摆脱严重经济危机而制定的施政纲领。1933—1941年实施两期。要旨是救济、复兴和改革。主要内容是通过政府干预稳定金融。扩大投资,紧缩农业,兴办公共工程,增加救济等。

  ②拉格什(Lagash)—古苏美尔最重要都城之一,今泰洛赫,属伊拉克。在此曾发掘出5万余件楔形文字泥板文书,亦有大量石刻和砖刻铭文。建城于欧贝德时代(约公元前5200-前3200年)。阿卡得的萨尔贡曾在此称王。

  5-2 埃及文明

  虽然埃及文化的基础是孕育欧亚大陆诸文明的西南亚新石器文化,但是它发展成为非常独特的文化。埃及是历史考古学家的理想领地。它有源源不绝、难以穷尽的铭文和手稿。干燥的气候保存了娇脆易朽的材料,使之完好无损。埃及人笃信来世,坚信来世生活与现世生活酷似。他们给死者配备了一应俱全的生活用品。结果就给我们留下了几乎是完完全全的日常生活用品的一个清单。然而,史前考古学家的处境与历史考古学家相比却很不尽人意,因为尼罗河每年汛期积沉的淤泥把近至新石器的居民点都埋在若干英尺的地底下了。

  大约在公元前6000年之前,亚洲移民把栽培作物、家畜和新石器技术带进了埃及。尼罗河三角洲的美里木第恩人种植小麦和大麦,饲养牛、绵羊和山羊。稍晚一些时候,上埃及①出现了一种比较后进的新石器文化,叫塔西文化①。塔西人似乎过着半游牧的生活。

  公元前4500年,下埃及②由一个国统一起来,大约250年之后,下埃及征服了上埃及。上埃及被征服的时间不长。到公元前4000年,上埃及和下埃及又各自独立了,此后700年的独立时间,奠定了后来埃及文明的基础。

  公元前3300年,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自己的国王和法庭,各有自己的王朝和徽号,各有自己王国的神衹。上埃及王冠用白色,其守护神是女鹫神奈赫贝特③,王国的徽号是类似菖蒲的臺草。下埃及用红色王冠,受蛇神布托④的庇护,其徽号为蜜蜂。上下两个埃及的差别贯穿埃及的全部历史一直保存至今,埃及南北两部分不仅在政治组织上有分歧,它们的分歧要深沉得多。可以在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之间看到类似的差异。尼罗河上游的埃及人骁勇善战,争强好辩,对高雅的东西抱有戒心,且心直口快。从埃及人的观点来看问题,他们是清心寡欲的。尼罗河三角洲的人却喜爱嬉戏游乐,他们心灵手巧,热望猎奇;可是他们宁可斗智而不喜欢动武。他们视上埃及人为蛮夷,喜欢戏弄上埃及人重浊的口音和祖犷的生活方式。

  ①上埃及—埃及地理和文化区,包括三角洲及北纬30度以南的尼罗河谷地区。

  ①塔西文化(Tasian Culture)—上埃及最早的文化阶段(约纪元前4600年)。

  ②下埃及—主要包括尼罗河三角洲地区,有大片肥田沃上。下埃及与上埃及有明显差异。上埃及的河谷居住中心离沙漠地区很近。

  ③奈赫贝特(Nekhbet)—埃及宗教所奉祀的女鹫神或女蛇神,保护上埃及,尤其是其统治者,其状展翅隐蔽法老,握王权戒指或其它王权象征物,全身白色,与下埃及女神布托的红色适成对照。或作女人像,有时为鹫头白冕。

  ④布托(Buto)—古埃及宗教所信奉的女蛇神,为眼镜蛇,盘绕在纸莎草杆上,象征君权。它和上埃及的秃鹫女神奈赫贝特都佑护国王,两神之合像往往见于王冠,象征法老对埃及南北两部的统治。

  即使在两个王国被上埃及的美尼斯①统一起来之后,美尼斯也以精明的手腕不去完全巩固自己在这两个政府中的统治。相反,他以两个埃及国王的名义同时治理埃及,他既是下埃及之王,又是上埃及之王。很象奧匈帝国的皇帝治理奥匈帝国的模式,同一皇帝既是奥地利的皇帝,又是匈牙利的国王。法老在上下埃及各有自己的王宫和官僚机器,他有时到上埃及去行使王权,有时又到下埃及去行使王权,其王位由他当时所戴的王冠决定,红冕是下埃及的王冠,白冕是上埃及的王冠。

  ①美尼斯(menes)—古埃及第一王朝的第一位法老,亦叫作米恩(Min)、米那(mena)。约于公元前3100年征服下埃及,统一埃及,开创第一王朝,称“上下埃及之王”。

  两个埃及统一之后的一段时期,是埃及文化突飞猛进的时期。公元前3300—前2563年,整个埃及呈现出文化突进期那种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种文化突进的原因,至今仍然是文化动力学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埃及统一后的第一个500年间,完成了它的一切技术的最后形态,只有建筑术是例外。统治集团支持的专业匠师们,用质地最坚硬的石头生产精雕细刻的花瓶。他们生产数不胜数、美不胜收的黄铜器皿,还有不胜枚举的黄金、天青石、绿松石制作的装饰品。就比较实用的技术而言,王朝时代一开始就引进了犁耕的技术。

  象形文字得到完善,并且非常牢固地与宗教事务和政治事务整合在一起,以至于经过这段文化突进期之后,象形文字再也没有经过大的变化。在此期间,各种精神活动如火山爆发。首批诊治疾病和外伤的科学论文就是在这个时期涌现出来的。宗教活动组织得井井有条,精细繁复的神庙仪式和法庭程式非常具体地固定下来。最后一点是,埃及的统治集团建立了古今世界上组织最透彻、政治上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

  到这个文化突进期结束之际,吉萨地区的几座巨大的金字塔均已建成。这些建筑非同凡响。如果你意识到完成这些金字塔时,离埃及人首次尝试用石头作建筑材料的时间,还不到两百年,你就可以理解这些金字塔是多么的不同凡响。它们是用最简单的器械修筑的:斜面、滚筒和杠杆。连滑筒都尚无人知晓。组织和提供这支庞大的劳动大军去修建这一工程,是行政管理方面最了不起的成就。

  古王国时期的最后两个时代热中于征服努比亚①,常常发动对努比亚黑人的战争。长期的战乱,加上修建金字塔和寺庙的非生产性劳动,终于耗尽了农民的耐心,也耗尽了国家的资源。大约在公元前2300年,古王国时期在政治崩溃和天下大乱中结束了。到公元前2065年,有效的中央政府重新出现之时,老百姓已经从农奴制中解放出来。虽然仍然要向国王缴纳赋税,虽然沦为王室和寺院的雇农,但是他们当时已经享有更大的自由,而且此后一直维持住了更大的自由。尤为重要的是,个人有可能在世上升迁。许多高官在祭文中自诩,他们是靠个人奋斗发迹的,是中产阶级的子弟,甚至是农家的子弟。

  ①努比亚(Nubia)—指苏丹北部和埃及南部地区,古希腊人称之为埃塞俄比亚。

  埃及对世界文明演进最重要的贡献,是在技术和宗教这两个领域。它的政治形态太僵硬,受神权政治模式的渗透太深,所以在尼罗河谷之外不能被人接受。习惯于保卫自己免受外来进攻的农民,谁也别指望他们会匍匐在人数众多的祭师和官吏脚下。埃及的安全有相当保障,而且由于沙漠的阻隔而受到强化,所以它可以实行一定程度的极权主义,别的地方是不可能推行这种极权主义的。

  埃及人在世界的前经典时期,是无与伦比的最灵巧的工匠。他们最优秀的技艺花费在制造奢侈品上。用奢侈品陪葬的风俗造成了对奢侈品极大的追求,产生了一个奇持的附产物。法老和贵族的坟墓里充塞着黄金和宝石。虽然盗墓人盗走许多财宝,将其送回流通领域,然而黄金和宝石仍然供不应求。死者不难欺骗,埃及工匠很快便开始生产赝品。仿造的黄金制品用镀金或镏金工艺使胎体金属貌似黄金。正是在仿制珍宝、寻求替用品的过程中,炼丹术—化学的老祖宗—兴起了。最早的炼丹术文献出现于托勒密王朝时期,不过这些文献体现的素材肯定更加悠久。除了极少例外,它们全都记载着貌似黄金的合金冶炼法和镏金术。耐人寻味的是,这些文献中还有仿制昂贵的提尔红紫①这种染料的配方。炼丹术滥觞于寻找廉价代用品的过程中。它被弄得混乱不堪,变成寻找点金石的神秘方术,那是在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把它从工匠手里夺走之后的事了。

  ①提尔红紫—古腓尼基海港城市提尔生产的一种染料。

  现代西方人是在希腊逻辑传统和常衡因果链的传统中成长的,对他们来说,埃及宗教看上去很难理解。我们知道埃及两千个神衹的名字。其中没有一位神衹能划入喜神恶神的范畴。既可以为着伦理道德的目的去乞求神灵的帮助,也可以为着不合伦理道德的目的去祈求它们的庇佑。埃及人崇拜神衹时并不抱深厚的感情,并不觉得自己在神的面前无能为力。只要知道合适的程式,人人都可以绕开神、控制神。神庙里的繁复的仪式,既是顶礼膜拜的行为,也是摆弄神的咒语。

  神衹的重要性随着它们所在城市和地区重要性的升降而浮沉。然而,有一些中心地区的神衹,在埃及历史中始终保持住了自己的影响力。因此,最古老的主神是日城(Heliopolis)的日神,叫做瑞(R),或阿图姆(Atum),或瑞-阿图姆。此神是太阳神、创世神,常被描绘成人形。在日城的神谱中,主神瑞之下有八位神衹,包括奥西里斯(0siris)和伊西丝(Isis)。奧西里斯和伊西丝的儿子霍努斯(Horus)又居于九个支系的神衹之首。然而,在地道的埃及宗教模式之下,霍努斯又与瑞-阿图姆合而为一,叫哈拉克特(Harakhte),霍努斯被认为是瑞的儿子。说具体一点,霍努斯被比作初升的太阳,瑞被比作正午的太阳,阿图姆被比作下沉的夕阳。阿图姆被描绘成一位疲惫的老人。奥西里斯的传说分两部分,它们的联系似乎是偶然的。第一部分说,他与其王后姐妹伊西丝共同统治埃及,他的兄弟塞特(Set)渴望夺取王后伊西丝。塞特谋害了奥西里斯,将他的遗骸抛入海中任其漂走。遗骸漂到了叙利亚的比布鲁斯。王后伊西丝追随而至,将遗骸运回埃及,令坟茔神安努比斯①将奥西里斯的遗骸制成木乃伊。奥西里斯的灵魂沉入阴间,主宰阴曹地府。伊西丝带着奥西里斯的木乃伊,隐身于下埃及沼泽地中,设法使自己受孕。(神话传说中不一致的矛盾,大概可以用护卫灵“卡”②的信仰来解决,但是埃及人似乎并不因这种不一致而感到困扰。)最后生下了霍努斯。与此同时,塞持也在寻找奥西里斯的尸骨。他乘伊西丝不在时盗走了木乃伊,将其肢解后扔到埃及各地。伊西丝寻回这些被抛在各地的残肢,将其重新组合复原。霍努斯成年之后着手报杀父之仇。一场史诗般的搏斗开始了,可是未分出胜负。最后由地神盖布(Gep)仲裁叔侄争端,霍努斯得下埃及,塞特得上埃及。但是,后来地神又将上下埃及都置于侄子霍努斯的统治之下。

  ①安努比斯(Anubis)—坟茔神,豺头人身,为死者通往阴间引路。

  ②护卫灵“卡”(Ka)—人生而具有的“灵体”,各个人的守护者,人死后继续附于其尸体或雕像,太阳神和国王的护卫灵可多至7—14个。

  奥西里斯神话传说的第一部分,看上去是一位典型的近东植物神。许多事件颇象比布鲁斯的阿窦尼神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坦木兹神。和它们一样,奥西里斯也是被杀害、肢解、埋葬,然后又死而复活的。这是用神话形式复写收获和打场、种植和生长的、一年一度的作物栽培收藏周期。

  该神话传说的第二部分,是比喻埃及的历史,它赋予法老的统治以神授的特许。伊西丝是理想的王后姐妹和忠实的妻子。霍努斯是完美的儿子。他保护父亲的遗骨,报杀父之仇。上下埃及最初由霍努斯和塞持分治的传说,是史前时期埃及的实际分裂留在民间的记忆。最后把整个埃及置于霍努斯统治之下的传说,是对埃及首次统一的纪念,这次统一是由下埃及的国王完成的。

  奥西里斯是仁慈的法老,阴曹的主宰,他愿意让所有臣民分享其不朽的灵魂,所以他成为埃及最得人心的神衹。其它神衹主要是上层阶级崇拜的对象,奥西里斯三一神却受到所有阶级的崇拜,从法老到农民莫不如此。在阿比多斯宠大的圣殿里,每年都要演出奥西里斯从生到死再到复活的圣剧,演出一连进行好多天。国王指派高级官吏扮演剧中重要角色,扮演霍努斯这位理想儿子的角色尤其被认为是一种殊荣。当地人和成千上万的朝圣者都卷入狂热的演出过程。庆典达于高潮后,以霍努斯和塞持的两支军队的史诗般的大战而告终。当然,演出混战中没有人会被杀死,但是许多人会被打得鼻青眼肿、头破血流。

  埃及神衹中最后一位神就是法老本人,最后这位神可不是最不重要的神。法老加冕时成为霍努斯,死后变成奥西里斯。埃及的太平幸福仰仗法老。他的精神潜力由于王室血统的纯净而得到加强。因此,法老在童年时代就要娶同胞姐妹中或同父异母姐妹中的一位为妻。成年之后,他可以随意娶若干王后和妃子,后妃人数不限。不过,选中的太子最好是王室血统最多的人。为了保证太子血统的纯净,法老选中亲生女儿为后妃的现象也并非罕见。

  还有数以百计的神祇,我们顶多只知其各,只知其形。埃及人有一种癖好,他们表现的神祇均取动物和人体掺半的形式。后来,他们把动物作为神灵的化身来崇拜。许多神的名字以动物为象征。这些动物是不能宰杀,不能役使的。整个的安排强烈地暗示着图腾崇拜。这些动物神祇及其象征具有两个奇特的侧面。虽然埃及王朝以前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源出于亚洲的,可是代表神衹的野生动物全部是非洲的动物。与此同时,给人印象最深的两种动物—大象和犀牛,在神名中却没有用上,此一缺失引人注目。

  埃及人关于人的精神要素的观念,关于人死之后命运的观念,和他们的其它宗教信仰一样,是杂乱无章的,不合逻辑的。其中一些观念在埃及历史上历经变形,这就加重了描述它们的困难。王朝时期之前的埃及人肯定相信,各阶级的人死后都灵魂不灭,因为他们给所有死者的墓穴里都安置了家具,家具的质和量当然随死者家庭的财力而变化。然而,旧王国时代的中央集权不仅剥夺了人民的自由,而且剥夺了他们永垂不朽的希望。至少有一个时期,只有法老和法老传以魔力的某些贵族才能享受来世的生活。法老允许这些贵族葬在他的周围,让他们分享他神授的生命力。我们不知道,平民是否同意法老这一旨意;但是,他们从未放弃过对灵魂不朽的渴求。旧王朝崩溃之后,对奥西里斯、伊西丝和霍努斯的崇拜迅速发展,这就是平民追求灵魂不死欲望的佐证。

  埃及人相信,至少有两种精神实体与个人的肉体相联,可能还不只两个。在这些护卫灵中,界说最清楚的叫“卡”,它是酷似肉体的幽灵。有理由相信,埃及最悠远时期的卡与胎盘是一回事。卡与人同时降生,人活在世上时卡维持着自己独立的存在,人一死卡就立刻与遗体合而为一。如果遗体被严重毁损,卡也会随之而死亡,所以埃及人有把遗体做成木乃伊的习俗,而且要在坟墓里放上死者的遗像。万一遗体腐烂,卡就依附在这个塑像上。卡在坟墓里生活,享用给死者供奉的祭品。墓里的物品和壁雕也是为卡享用的。每一位埃及人都尽力确保自己的卡有一个住所,有不断更新的食品供应。后代对祖宗的崇拜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因为死者可以掌握世上子孙的命运。给祖先的祭品比给神祇的祭品多得多,祭品包括全牲祭、血祭、牛奶祭和酒祭。金字塔中的一些文书可能表明,法老在生前就用过人祭,以确保他来世有人伺候。

  在有史时代中,埃及社会是阶级社会,但是下层阶级向上爬的流动性还是相当大。在旧王朝时期,实际上只有两个阶级,王族和平民。举凡重要的政府官职和高级祭司,都是由王亲国戚来担任。王族的后宫内室非常庞大,成群的后妃妻妾保证王族能得到庞大的官吏和祭司的后备军。随着时间的推移,埃及社会分裂为农民、中产阶级工匠、职业军人、贵族、政府官吏和祭司。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的是法老,他的神权神性使他超乎世人之上,他是不能与世人同日而语的。

  埃及人对打仗从来就没有兴趣。旧王朝时期几乎没有职业军人。军队地位变得更重要并成为常备军之后,外籍士兵构成了军队的主要成分。有些是自愿兵,许多是奴隶。外籍士兵和奴隶骁勇善战,因为他们要接受最严格的纪律约束。从奴隶的观点来看,作战远远比采石有可取之处,远远胜于修建公共设施的劳役。由此确立的奴隶-士兵模式一直保留到后世。突出的例子是土耳其的禁卫军①和埃及后来的马穆鲁克②。

  ①禁卫军(Janissary)—14世纪至1826年奥斯曼帝国精锐部队,原为奴隶,后拥兵自重,成为重要阶层。

  ②马穆鲁克(mameluke)—埃及中世纪军事统制集团,初为奴隶,后拥兵自重,1250—1517年间控制了国王,1811年后失势。

  中等阶级和上层阶级之间有一个文书阶层。古语云,知识即是力量,此话在埃及最为真确。要学繁复的象形文非花多年的苦功不可。然而文书人员的训练绝非到此为止。人们指望他通晓古代文献,而且要通晓数学和工程,这样他才能记帐,设计建筑,督导公共工程。他的王室主人甚至要他率军出征。一些飞黄腾达的书记员留在祭文中的传记说明,他们的多才多艺足以与达·芬奇的才干媲美。

  上层阶级由政府官吏、世袭贵族和祭司组成。上文刚刚提及,官吏可出身于平民或贵族,但是高级祭司通常只能由贵族担任。情况与欧洲中世纪的教会不无相似之处。官吏分为行政官和宫廷官两种。宫廷官吏专管侍奉法老的起居饮食和财产。

  位居行政官僚金字塔顶端的是首相。他代行法老的一切世俗政务,其职责繁重。他行使最高法院的职务,要受理各级法庭呈上的案子。他高效率审理案子的能力受到极大的重视。他监察公共工程,每年三次审批各省呈上的报告。税吏将、帐目送他审查,他向税吏开出收据,表明国库已经收到上缴的税金。他还替法老的卫队召募卫兵,负责安排法老出巡的一切事务。每天早上,他都要朝拜法老,向法老请安,然后才报告国家大事。

  与首相关系密切的是仅次于他的掌玺大臣。这位大臣主管王国的财政。他估定税收金额,负责征收赋税。因为征收的赋税是实物,所以他还得负责把征收的实物分发出去。后来,掌玺大臣还得负责把这些实物折合成现金。此外,他还要负责王室的殡葬事务和庙产,这些事的繁复程度使人难以置信。最后,他还得确定王室庄园和神庙中的劳务报酬的级别。这个级别成为全国劳务费参照的普遍标准。埃及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都只设一位首相和一位掌玺大臣。但是到了新王朝时期,政务太繁忙,首相和掌玺大臣只设一人已无法总理全国事务,所以上下埃及分设了首相和掌玺大臣。

  宫廷官吏人数极多。国王有一群贴身的谋臣,他们被称为“受尊敬之人”。谋臣自然包括王室成员,但是主要是在多年的行政工作中业经证明为干练的官员。谋臣在宫廷奉职的费用由国王支付,但是他们最珍视的殊荣是国王恩赐的极为排场豪华的葬礼,是国王恩准他们葬在身边的礼遇。他们被委派担任与法庭相关的官吏,被恩准担任国王的贴身侍从官。这些官职被授以荣耀的头衔,比如“王室秘事爵爷”,即是掌管王冠珍宝的官员。宫廷礼节极为繁缛。国王有一位贴身的衣袍侍从官,这位侍从官手下又有一位侍奉国王御手的侍从,一位分管国王润肤油和药膏的侍从,一位照管国王假发的侍从。王后和妃嫔的侍从更加名目繁多。就连御厨中的侍从也有严格的升迁次序。三位荤菜御厨名分最高,其次是糕点厨师,甜食厨师又位居其次,再往下才是果酱师。

  世袭贵族中最重要的集团由各省省长及其亲属组成。这一群贵族是埃及统一前各小国国王的后裔。虽然每一个强盛的王朝都竭力限制他们的权力,尽可能削弱他们的地位,可是他们仍然保住了省里人对他们的忠诚。每当中央王朝的权力衰弱之际,他们都成为土皇帝。省长实际上是本省的总督,他把本省的行政职务和高级祭师的职务集于一身。一般说来,世袭贵族依靠法老恩赐的庄园生活。许多贵族可以夸耀自己世代为贵族的悠久历史,但是能干的平民也可以受到法老的宠爱而被册封为贵族,成为豪门家族的开山祖。有趣的是,埃及贵族首先不是一个尚武的阶级。确有少数几家名门望族连续几代产生过富有指挥才能的将军,然而许多家族主要关心的还是宗教和政务,或者仅仅安于当朝臣而已。

  祭司是埃及社会最重要的构造成分之一。他们监察日常的仪式,主持每年一次的祭神节,祭神的庆典常常持续几个星期。除此之外,他们还宣示神谕,代人向神灵祈祷,收取适当的报酬。可惜,我们对神庙祭司的了解仅限于其中若干神职官员的名字。大体上说,祭司分为两类:预言祭司和普通祭司。无论进入有史时代之后这两类祭司的职司是什么,这样的划分似乎是普天之下的分类法。一种祭司是专为神灵显圣宣示神谕的,他们陷入神迷的狂景,让神灵借用自己的嘴巴宣示神旨。另一种是专司宗教仪式的祭司,他们负责保证宗教仪式准确无误地进行。每一所神庙都设大预言司、助理大预言司、大祭司、助理大祭司各一位,如此等等。女祭司有自己的等级系统。但是,她们在宗教事务中的作用不及男祭司重要。她们的主要职司是给宗教仪式提供音乐和舞蹈。多半的神庙里都设有神职的姘妾和妓女。专门有一类祭司负责监察王室灵墓神庙的崇拜和奉祀。

  最后尚需指出,大多数从事高级教育的学校都与神庙相联系。埃及的专业人员、医生和律师都习惯于接受神庙的指令,并且与神庙保持着名义上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也有类似的安排。

  研究埃及文化后给人留下这样一种感觉:埃及人聪明能干,可是他们的进步被世界上最僵化的、最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阻碍了。埃及的政教完全融为一体,臣民的人身和思想完完全全被这种体制钳制住了。这样的政治体制,只有靠僵硬地维持现状才可能正常运转发挥职能。埃及的发明最后都汇入发展欧亚文明的主流中去了,可是这些发明几乎全部是在埃及有史时期的头五百年中完成的。埃及人在技术之外的贡献,究竟是人们对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所作的那种经典的错误解释呢,还是埃及文明要素确实传播到了欧亚文明中去了呢,我们对这个问题尚不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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