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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拉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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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除了季德(当然还有瓦尔拉斯)之外,1870年后的一代讲法语的经济学家中,只有埃米尔·路易斯·维克多·德·拉韦利表现出利用边际效用思想的能力和愿望。拉韦利是列日的一位教授,他在1881年的《当代社会主义》一书中用类似于边际效用的思想反驳马克思,又在1882年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重申了这一思想。不过他在这两本书中提出的思想只是大致近似于边际效用观点。
拉韦利的《当代社会主义》多次再版,拥有广泛的读者,该书在国外也获得了成功。拉韦利把效用作为摆脱马克思剩余价值论证的工具。他在总结对马克思论证的评论时说:“当我们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感到我们被关在他的逻辑的铁栏杆中时,我们像过去一样会经受恶魔的折磨。如果承认他的前提(都是从权威那里借用来的),就很难避开他的结论……自我解脱是不容易的。如果我们认可斯密、李嘉图、巴斯夏和格雷的价值理论,我们就不能不自相矛盾。
拉韦利驱赶马克思主义“恶魔”的办法,就是抛弃斯密、李嘉图、巴斯夏和格雷等人的价值论。他坚持认为:“马克思的基本错误在于他的这个观点:价值总是同劳动成比例”。他认为同价值最有关系的不是劳动,而是效用。这个置换是重要的;为使其有效,拉韦利把通常的价值观念加工改造成为某种非常类似于边际效用的东西。
拉韦利解释并深入研究了水的例子,此例曾被用于反驳效用价值论。值得注意的是,他没有求助于杰文斯或瓦尔拉斯的权威来支持他的观点,因此,当他说通常“以水为例”来反驳效用价值论是基于语言的模糊不清,而“这一点从未被指明”时,他对此说法要求首创权。还应注意到,虽然拉韦利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以边际效用解释效用,但他的用语是非常粗糙的。
拉韦利解释说,人们在两个意义上使用“效用”一词,即一般的意义和特殊的意义。尽管他没有这样说,但这些说法大体上同总效用和边际效用是吻合的。也就是说,在拉韦利看来,当某人说,水有很大效用时,他是指一般的或总的效用,而当某人说,水的效用很小甚或全无时,他是指特殊的或边际的效用。请看拉韦利对物品价值的特殊效用的解释:他说:“说水没有价值系指某一特定部分的水;在此意义上它的效用很小。河岸上一桶水的价值是多少呢?不会超过提取它的麻烦……(然而)在萨哈拉的腹地,对于一个无论以什么价格都无法得到水的旅行者来说,水也许值世界上的全部货币。”对这段话当然可以改进,使之作为对边际效用的解释,但应当承认他在此表述了该思想的根本点。拉韦利对马克思的反驳,不像稍后几年威斯蒂德、肖伯纳和英国其他费边社分子反驳得那么彻底和熟练,但同法国当时其他经济学家相比,他对边际效用的理解是突出的。
拉韦利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像他的关于社会主义的著作一样获得了成功。该书出了多版和多种译本,包括美国人的译本。在价值问题上他重申了《当代社会主义》已经提出的论证,还是以水为例。作者在序言中说,杰文斯和M.P.马歇尔的著作是富有教益的。尽管他没有明说,但他显然是指杰文斯的《政治经济学初级读本》(该书法文译本1878年问世),而不是杰文斯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以及阿尔弗雷德和玛丽·帕利·马歇尔的《工业经济学》。在效用价值论方面,这些著作当然不会对拉韦利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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