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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沉思的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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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个沉思里,我提出了只要我们在科学里除了直到现在已有的那些根据以外,还找不出别的根据,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普遍怀疑一切,特别是物质性的东西。尽管普遍怀疑的好处在开始时还不显著,不过,由于它可以让我们排除各种各样的成见,给我们准备好一条非常容易遵循的道路,让我们的精神逐渐习惯脱离感官,并且最后让我们对后来发现是真的东西决不可能再有什么怀疑,因此它的好处还是非常大的。
在第二个沉思里,精神用它本身的自由,对一切事物的存在只要有一点点怀疑,就假定它们都不存在,不过决不能认为它自己不存在。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好处,特别是精神用这个办法很容易把属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说属于理智性的东西,和属于物体性的东西区分开来。但是,有些人可能会等待我在这里拿出一些理由来证明灵魂的不灭,因此我认为现在应该告诉他们,对于凡是我没有非常准确论证过的东西都不准备写进这本书里去,那么我看我不得不遵循和几何学家所使用的同样次序:
先提出求证的命题的全部根据,然后再下结论。
在认识灵魂不灭之前,要求的第一个和主要的东西是给灵魂做成一个清楚、明白的概念,这个概念要完全有别于对物体①所能有的一切概念:这在这里已经做到了。除此以外,还要求知道我们所清楚、分明领会的一切东西,本来就是按照我们所领会的那样都是真实的。这在第四个沉思以前还没有能够论证。还有,什么叫物体性,还必须有一个清楚的概念,这个概念一部分见于第二个沉思里,一部分见于第五个和第六个沉思里。最后,应该从这一切里得出一个结论:凡是清楚、分明地领会为不同实体性的东西,就象领会精神不同于物体那样,实际上都是分属于不同实体的,它们之间是实在有别的:这是在第六个沉思里做出来的结论。在这个沉思里还证实了这一点:我们把一切物体都领会为是可分的,而精神或人的灵魂只能被领会为是不可分的,因为,事实上我们决不能领会半个灵魂,而我们却能够领会哪管是最小的物体中的半个物体,因此物体和精神在性质上不仅不同,甚至在某种情况下相反。不过我没有必要在这本书里更进一步谈这个问题,一方面因为这已经足够相当清楚地说明,从肉体的腐烂得不出来灵魂的死亡,同样也足够给人们在死后有一个第二次生命的希望;同时也因为我们可以由之而推论出灵魂不灭的那些前提取决于整个物理学的解释。这首先是为了知道:一般来说,一切实体,也就是说,要不是被上帝所创造就不能存在的一切东西,从它们的本性来说是不可毁灭的,并且要不是这同一的上帝②愿意撤回他平时的支持而把它们消灭掉的话,它们就永远不能停止存在。其次是为了说明:在一般的意义下,物体是一种实体,因此它也是不死灭的;但是人的肉体就其有别于其他物体这一点来说,它不过是由一些肢体和其他类似的一些偶性组合成的;而人的灵魂就不是这样,它是一种单纯的实体,决不是由什么偶性组合起来的。因为,即使它的一切偶性都改变了,例如它领会某些东西,它希求另外一些东西,它感觉一些东西,等等,不过它却永远是同一的灵魂①;而人的肉体,仅仅由于它的某些部分的形状改变,它就不再是同一的肉体了②。由此可见人的肉体很容易死灭,但是精神或人的灵魂(我认为这二者是没有区别的),从它的本性来说是不灭的。
①法文corps这个词,按照汉语习惯可以分别作几种不同的译法:身体、肉体、物体、形体。下同。
②这同一的上帝。法文第二版是:上帝本身。
①法文第二版:但是灵魂却决不能变成别的东西。
②法文第二版:人的肉体就变成别的东西了。
在第三个沉思里,我觉得我已经把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主要论据都相当详尽地解释了。不过我没有想在这里在物体性的东西里边进行比较,来尽量地让读者的精神从感官摆脱出来,因而也许还剩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些模糊不清的地方,我希望在我对迄今给我提出来的反驳将做的答辩中完全得到澄清。比如,在我们心里的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怎么会包含那么多的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从表象里分享了那么大程度的存在性和完满性,以致它必然应当来自一个至上完满的原因,这是相当难于理解的。不过,在答辩里,我用了一个十分精巧的机器作为比较来阐明,这个机器的观念是存在于某一个工匠的心里。这个观念在客观技巧上一定有一个原因,比如说,工匠的学识,或者这个概念是他从别人那里学来的,因此同样道理,在我们心里的上帝的观念也不可能没有它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上帝自己。
在第四个沉思里证明了凡是被我们领会得非常清楚、非常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同时也解释了错误和虚假的理由①在于什么地方;这是必须知道的,一方面是为了证实以前的那些真理,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以后的那些真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我在这个地方决不论述罪恶,也就是说在追求善与恶中所犯的错误,而仅仅论述在判断和分辨真与假时所产生的错误;我不打算在这里谈属于信仰的东西,或生活中的行为的东西,而只谈有关思辨的真理和只有借助于自然的光明②才能认识的真理。
①法文第二版:“错误和虚假的性质”。
②“自然的光明”指理性而言。
在第五个沉思里,除解释一般意义下的物体性以外,还用新的理由来论证了上帝的存在,在这些理由中虽然会遇到某些困难,但是这些困难我将在对给我提出的反驳所做的答辩里去解决。还有,在那里也看到,几何学论证的正确性本身取决于对上帝的认识这一点怎么是真的。
最后,在第六个沉思里,我把理智活动和想像活动分别开来;我在那里描述了这种分别的标志。在那里我指出人的灵魂实在有别于肉体,然而又和肉体紧密结合得就象一个东西似的。由感官产生的一些错误以及避免错误的办法都在那里阐明了。最后,我在那里指出了各种理由来说明物质的东西的存在,这并不是因为我断定这些理由对于它们所证明的东西是有好处的,例如有一个世界,人有肉体,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这些都是任何一个正常人从来没有怀疑过的;而是因为仔细观察起来,人们看出它们不如导致我们对上帝和我们的灵魂的认识的那些理由那样明显、有力,因而导致我们在精神上对上帝和我们的灵魂的认识的理由是最可靠、最明显的理由。这就是我计划要在这六个沉思里证明的全部东西。我在这里省略了其他很多问题,关于那些问题,我在这本书里也在适当的机会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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