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十章 政治自由的毁灭与各阶级的分离如何导致了几乎所有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
我刚描述了在所有侵蚀旧制度机体、迫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中最致命的弊病。现在我要再探讨一下如此危险、如此奇怪的疾病的根源,并说明与之俱来的还有多少种其他弊病。
假如英国人从中世纪开始,便像我们一样完全丧失了政治自由和由此派生而出的地方独立,那么组成英国贵族的各个不同阶级很可能就会互相分离,犹如在法国和不同程度上在欧洲各处所发生的那样,而且所有阶级都可能与人民分离。
但是自由迫使他们始终相互往来,以便必要时取得一致。
有趣的是,英国贵族在其野心驱使下,必要时竟能与下属打成一片,假装将他们当作同侪。前面援引的阿瑟·扬,他的书是现存有关旧法国的最有教益的著作之一,他讲到有一天在农村,他来到利昂古尔公爵家,表示想和附近几个最能干最富裕的种田人了解些情况。公爵便叫管家把他们找来。这位英国人对此发表议论说:“在英国领主家,可以请三四个庄稼汉来和主人全家一起吃饭,并坐在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们当中。这种事我在英国至少见到过一百次。可是在法国,从加来到巴约讷,这种事哪里也寻不到。”
确实,从天性来说,英国贵族比法国贵族更加傲慢,更不善于与所有地位低下的人打成一片;但是贵族处境迫使他们有所收敛。为了维持统治,他们什么都能做。在英国,几个世纪以来,除了有利于贫苦阶级而陆续推行的纳税不平等外,其他捐税不平等已不复存在。请思考一下,不同的政治原则能将如此邻近的两个民族引向何方!18世纪在英国享有捐税特权的是穷人;在法国则是富人。在英国,贵族承担最沉重的公共负担,以便获准进行统治;在法国,贵族直到灭亡仍保持免税权,作为失掉统治权的补偿。
14世纪,“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这句格言在法国和在英国似乎同样牢固确定下来。人们经常提起这句话:违反它相当于实行暴政,恪守它相当于服从法律。在那个时代,正如我说过的,法国的政治机构和英国的政治机构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但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民族的命运彼此分离,越来越不同。它们就像两条线,从邻近点出发,但沿着略有不同的倾斜度伸展,结果两条线越延长,相隔越远。
我敢断言,自国王约翰被俘、查理六世疯癫而造成长期混乱、国民疲惫不堪之日起,国王便可以不经国民合作便确定普遍税则,而贵族只要自己享有免税权,就卑鄙地听凭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从那一天起便种下了几乎全部弊病与祸害的根苗,它们折磨旧制度后期的生命并使它骤然死亡。我很赞赏科米内这句具有远见卓识的话:“查理七世终于做到了不需各等级同意便可任意征派军役税,这件事成为他和他的后继者心上沉重的负担,并在王国身上切开一道伤口,鲜血将长期流淌。”
请想想,这道创口如何随着年代的流逝而在事实上扩大;请一步一步观察事情的后果。
福尔勃奈在他造诣极深的著作《法国财政研究》中说得好,在中世纪,国王一般均靠领地的收入生活;他又说道:
“既然特殊需求是由特殊捐税来提供的,因此就由教士、贵族和人民共同负担。”
14世纪,经三个等级投票表决的普遍捐税大部分具有这一特点。这时期订立的几乎所有捐税都是间接税,就是说,所有消费者不加区别均须完纳。有时捐税是直接税;这时,捐税根据不是财产,而是收入。贵族、教士和资产者必须在一年之内,向国王上交,比方说,他们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我所说的经三级会议表决的捐税,也应包括在同一时期由各省三级会议所订的本地区的捐税。
的确,自那个时期以来,称作军役税的直接税,从来没有向贵族征派。无偿服兵役的义务使贵族免交军役税;但是军役税作为普遍捐税在当时范围有限,多用于领地,而不用于王国。
当国王第一次凭借自己的权威征收捐税时,他懂得首先必须选择一项看来不致直接损害贵族的捐税;因为贵族在当时是与王权敌对的危险阶级,他们决不会容忍损害他们利益的革新;因此国王选定一项他们免交的捐税;他征军役税。
于是,在已经存在的所有个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不平等,从而加剧并维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从那开始,国库的需求随着中央政权权限的增长而增长,军役税也随之扩大和多样化;不久便增加到十倍,而且所有新捐税都变成了军役税。这样,捐税的不平等每年都使各阶级分离,使人们彼此孤立,其深刻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最有能力纳税的人免税,最无能力应付的人却得交税,当捐税以此为宗旨时,就必然要导致那一可怕的后果——富人免税,穷人交税。有人说,马扎然由于缺钱,曾设想订一捐税,向巴黎那些为首的豪门征收,可是一遇到当事人的反抗,他便退缩下来,只在普通百姓缴纳的军役税上,增加了他需要的500万里佛。马扎然本想向最富有的公民征税,结果税落到最穷困的公民头上;但是国库并没少收一文。
摊派如此不均的捐税收益有限,而君王们的需求无穷。尽管如此,他们既不愿召开三级会议以谋取贴补,也不愿向贵族征税从而挑动贵族要求召开这类会议。
从这里产生了那种不可思议的而且其有害作用的取之不尽的理财本领,君主制最后的三个世纪当中,国家金钱管理带有这一奇特的特征。
必须详细研究旧制度的行政和财政史,才能明白一个温和的但是没有公开性并失去控制的政府,一旦它的权力得到认可,并使它摆脱对革命——人民的最后保障——的恐惧,那种对金钱的需求会迫使它采用哪些粗暴而可耻的手法。
在这些历史记载中,处处都可看到王家财产被出售后旋即收回,认为不可出售;契约遭到破坏,已经取得的权利无人承认,国家债权人每逢危机便成为牺牲品,国家不断失信于民。
终身赐与的各种特权时时都可收回。假如有谁能怜悯那些因愚蠢的虚荣心而造成的痛苦,谁就会同情这些不幸的受封贵族的命运,在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期间,他们被迫一次又一次花钱购买空洞的荣誉或不公正的特权,尽管他们为此已经多次掏钱。路易十四就是这样取消了92年以来人们取得的全部贵族头衔,其中大部分还是他亲自授与的;要想保住头衔唯有重新掏钱,敕令说道,因为所有这些贵族头衔都是出其不意地弄到手的。80年后,路易十五也如法炮制。
自卫队士兵不得找人替代,据说是怕抬高国家用于征兵的代价。
城市、社区、收容院被迫违背自己的诺言,以便借钱给国王。教区不得兴办有益的工程,怕因此而分散资财,不能照额缴纳军役税。
据说总监奥里先生和桥梁公路工程局局长特律代纳先生曾设想过一个方案,由各区居民提供一笔资金用于该区道路维修,以取代公路徭役。这两位精明的行政官后来放弃这项计划,其原因发人深思:据说他们是怕资金聚集以后,人们便无法防止国库把它挪作他用,于是人们很快就得同时承担两者:新捐税和徭役。
我敢说,任何个人如果像全盛时期的伟大国王支配国家财产那样处理个人财产,他就逃脱不了司法的判决。
假如你碰到某种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的中世纪旧机构,它靠加剧其弊端而维持下来,或遇到某种有害的新机构,那就设法挖出那病根:你将发现某项财政措施,原来是权宜之计,后来却转变为制度。你会看到,为了偿付一天的债务,竟确立了维持几个世纪的新权力机构。
很久很久以前,当平民拥有贵族的财产时,必须缴纳一种特殊的捐税,所谓封地获取税。封地获取税在土地之间造成分裂,在人与人之间也造成分裂,而且两者不断相互助长。
我不知道,封地获取税是否比其他捐税在加剧平民与贵族的分裂上起更大的作用,因为它妨碍了平民与贵族融合为一,因为拥有地产是使人与人同化得最快、最好的事情。一道鸿沟就这样每时每刻在贵族所有者和他的邻人——平民所有者——之间重新划出。相反,在英国,自17世纪以来就废除了世袭领地与平民占有土地之间的差异,从而空前加速了这两个阶级的凝聚。
14世纪,获取领地所纳的封建税很轻,并且相隔很久才征收;但18世纪,封建制度行将灭亡,这项捐税每20年便催征一次,数额达平民的全年收入。父亲死了,儿子接着缴纳。1761年,图尔农业协会说道:“这项捐税对农业技术的进步危害无穷。无可争议,在国王向臣民征收的所有捐税中,没有哪一项在农村像这项捐税那样使人恼怒难以承受。”另一位同时代的人说道:“这笔钱最初一辈子才课征一次,可是后来却渐次变为一种极为苛刻的捐税。”这项捐税妨碍平民购买贵族土地,所以连贵族自己也想废除;但是国库的种种需求使它维持下来,并且有增无减。
有人把工业行会所造成的一切弊端都错误地归咎于中世纪。一切表明,行会师傅和行会管事会最初只是联系同行业成员的手段,并且在行业内部建立一个小小的自由管理机构,其任务是对工人既要救助,又要抑制。圣路易似乎也没有比这更高的奢望。
直到16世纪初,在文艺复兴盛起,人们才破天荒地想出,将劳动权看作国王能够出卖的一种特权。惟有这时,每个等级团体才变成封闭性的小贵族,终于建立起对技术进步极其有害的垄断权,对此我们的先辈曾深恶痛绝。亨利三世虽不是这一弊端的肇始者,但使之通行无阻,直到路易十六才根除了弊端。从亨利三世到路易十六,可以说,行会管事会制度的流弊无时无刻不在增长蔓延,在此时期内,社会的进步使人们对这些流弊更加忍无可忍,公众舆论对此揭露无遗。每年都有一些新行业失去自由,旧行业的特权又有增长。对弊端推波助澜最甚的莫过于人们惯称的路易十四统治的黄金时代了,因为这时对金钱的需求空前地大,而不求助于国民的决心空前地坚定。
勒特罗纳1775年说得好:“国家创造工业集团只是为了找财源,或是靠出卖特许证赚钱,或是靠设置各种新官职赚钱,国家强迫各集团购买新官职。1673年敕令将亨利三世各项原则的恶果招引出来,勒令所有集团掏钱购取批准证书,强迫所有尚未纳入集团的手工业者加入。这事虽卑鄙,却赚得30万里佛。”
我们已看到城市整个体制怎样被人们搞乱,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是企图给国库捞钱。
正是出于这种对金钱的需求,加之又不愿向三级会议索取,于是使卖官鬻爵制度应运而生,这种现象世所未见。由于这种出于理财思想的捐官制,第三等级的虚荣心遂在三个世纪当中得以保持不衰,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获取官职,于是国民的内心深处被灌进这种对职位的普遍欲望,这种欲望后来成为革命与奴役的共同源泉。
财政越拮据,新设职位就越多,而免税或特权是所有新职位的报酬;由于是出于国库的需要而不是行政的需要,因此这样设置的官职多得简直难以置信,或是完全无用,或是反而有害。自1664年起,科尔贝尔作了调查,发现在捐官这项不务正业上,人们投入的资本几达5亿里佛。据说黎世留废除了10万个官职。不过这些官职马上又以其他名目重现。为了刮点钱,人们放弃了对自己的官员的领导、控制和强制。一个如此庞大复杂、如此难于运转、如此不起作用的行政机器就这样建立起来了。结果不得不让这台机器以某种方式空转,同时在它之外另设一个更简练、更得心应手的政府工具,藉此切切实实办一些所有官员假装在办而实际未办的事。
假如让人对这些讨厌的机构进行讨论,可以断定,这些机构中没有哪一个能维持20年。假如人们当初凑巧再召集三级会议听取它的意见或怨言,那么这些机构恐怕根本不会建立或增加。几个世纪来为数极少的几次三级会议一直在不断反对这些机构。这些会议曾多次指出,国王窃取权力任意征收捐税乃是一切流弊的根源,若引用15世纪那种强有力的语言的原话,那就是,国王窃取了“未经三个等级同意和商议而以人民的血汗自肥的权利。”三级会议不仅关注自身的权利,还强烈要求人们尊重各省与城市的权利,而且经常达到目的。在每次会议上都可以听到发自内心的反对负担不平等的呼声。三级会议多次要求废弃行会管事会制度;它们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地猛烈攻击不断增长的卖官鬻爵制。它们说道:“谁出售官爵,谁就出卖正义,此乃可耻之举。”当捐官制确立之后,三级会议继续申斥滥设官职。它们起而反对重重无用的职位、危险的特权,但总是无济于事。这套机构恰恰是为反对它们而建立的;它的产生绝不是要召开三级会议,而是要在法国人的眼皮下,将捐税乔装打扮,而不敢向他们显示其真面目。
请注意,最出色的国王也和最坏的国王一样使用这套伎俩。最后确立捐官制的是路易十二;出售官职世袭权的是亨利四世:这套制度的罪恶比推行这套制度的那些人的美德大得多!
由于想逃避三级会议的监督,于是大部分政治职能转到了最高法院手中,结果在政府中造成司法权的混乱,对良好的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假装提供若干新的保障来代替被剥夺的保障;因为法国人能够耐心地忍受专制政权,只要这政权不暴虐,但他们从不愿意和它面面相觑,因此,在专制政权前面设立某种虚假的障碍,虽不能阻止专制政权,至少起点遮掩作用,这样做当然是明智的。
最后,正是这种阻止国民索还自由、只向国民索钱的愿望不断地促使各阶级彼此分离,使它们在共同的反抗中最终既不能彼此接近,也不能取得一致,以至政府在每个时期要对付的只不过是单枪匹马的寥寥数人。在这段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杰出的君主不断出现,有些以思想闻名,若干则才华出众,几乎所有的人都勇略过人,但没有一个君王致力于使各阶级接近与联合,而不使它们处于同等的依附地位。我说错了:有一位国王曾经这样想,并且确曾为之全力以赴;而这位国王——谁能揣摩上帝的判断如何?——恰恰是路易十六。
阶级分裂是旧王国的罪恶,并且后来成了它的托辞;因为,当国民中富裕及有教养的部分在政府中再也不能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时,国家的自我管理就仿佛不复可能,必须有一位主宰介入。
蒂尔戈在给国王的一份秘密报告中感伤地写道:“国民是由联合得不紧密的不同等级构成的社会,是由彼此之间极少连系、各顾自己的人民构成的社会。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什么共同利益存在。各个村庄、各个城市的相互联系同它们所归属的各行政区一样少。甚至在完成对它们十分必要的公共工程方面,它们也不能取得一致。在这场各种奢望与企图的无休止斗争中,陛下不得不亲自决定一切,或由陛下委托人定夺一切。人们等待您的特别谕令,以便为公共利益作贡献,以便尊重他人权利,有时也是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
几个世纪间,同胞们形同路人或仇敌,要使他们互相接近并教育他们共同进行他们自己的事务,这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使他们彼此分离比使他们重归于好要困难得多。我们已为世人提供了难忘的例证。60年前,当使旧法国分裂的不同阶级在被重重障碍长期隔绝之后彼此重新接触时,他们首先触到的是他们的伤痛处,他们重逢只不过是为着互相厮杀。甚至到今天,他们虽已不在世上,但其嫉妒和仇恨还留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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