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工作理事会
|
|
第一条 每一个技工团按照第四章第十和第十一条的规定,从它们的成员中选出一个工作理事会。
第二条 由中央技工团按照这种方式选出的工作理事会我称它为大工作理事会。这个工作理事会和卫生参议会在一起作为国务部以辅佐三人团。
第三条 各工作理事会由各必要和有益的劳动部门的男性或女性主管人组成。因此理事会的每一成员都或者是在各技工团的地区范围内、或者是在整个大家庭联盟的地区范围内的某一整个业务部门的男性或女性最高主管人。
第四条 各工作理事会的全体成员以他们原来是各技工团或中央技工团成员的资格负有一种顾问、审查、决定的任务,通过这种任务他们参与办理最重要的选举事务。
第五条 一切工作理事会,在凡有关全面性的事务上,都受三人团的最高领导,并在这一方面负有执行的任务。
第六条 各工作理事会的审查的任务在于审查收到的选举试验品,它的执行的任务在于根据三人团的计算安排劳动和享受的平等分配,它的决定的任务在于对一切不能由审查委员会作出全体一致的决议的问题进行表决。
第七条 每一个工作理事会通过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选举办法,设有一个卫生委员会作为它的辅佐,这个委员会根据工作理事会的指令担任业务封锁(参阅第十一章)的领导。
第八条 一切区域和城乡的卫生委员会和医生都在这个构成工作理事会一部分的卫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