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魏特林著 孙则明译

 

第十一章 事业封锁

 

 


  如果在一个事业里志愿的劳动者过剩了——普通在舒适的事业里会有这种情况——并从而不能再在这个事业里做超时间的劳动,那时候在这个行业里就不能再做交易小时。这种规定我称之为事业封锁。

  凭看这种规定就可以使得在共有共享的社会状态中,每人都可以自由选择一种舒适的、轻快的劳动或一种不舒适的、繁重的劳动而不会因此在不舒适和繁重的劳动中发生缺乏劳动者的现象。

  事业封锁这整个制度的意义在于:非必要的、舒适的享受只有通过那个必要的、但是缺乏志愿劳动者的生产部门的生产以后才有可能,并且既不因此损害个人的自由,也不因此损害全体的和谐,保障个人自由和全体的和谐正是这个制度的主要任务。

  通过事业封锁又可以防止一切由于若干人的欲望的放纵而使社会可能蒙受的不良影响。例如,我们假想在共有共享的社会状态中奢侈以一种非常的方式激增起来,如果有些人表现出一种对于金链子、金表、指环、珍珠和宝石的真正病态性的嗜好,并且医生报告说,由于这些物品的增加和流行,医院里的贪欲病也就是说为了争夺一件东西而吵闹殴斗的这种病人——已经有人满之患,这时候如果还不可能使这些物品普及化,就由有关行业的理事会指令迄今制造这些物品的工厂实行封锁;这样,这种病症也就可以一举而消灭。

  人们可以提出反对说:每个人,如果他愿意的话,都可以通过交易小时来取得一种金制饰品。但是这究竟是不可能的;因为最后制造这些饰品的材料将会不足;而且结果人们将会发明和制造出这么许多贵重的、无益的废物,以至使每个对于一切奢侈品和幻想的产物有偏好的人最后不可能、或至少感到太麻烦,为了取得这一切东西而要去作那样多的交易小时,但是因为每个人都具有自然的贪求和获得的欲望,因此也就不足为怪,他会试图用最容易的方法去满足他的这种欲望。那些具有强烈欲望的人——这些欲望是由作用在他的官觉上的种种享受所刺激起来的——就会利用一切他可能利用的手段来满足他的欲望。这样,如果社会使他感觉到,要通过运用他那有限的一点有益的能力去满足这些欲望很困难时,那他就会试图采取其他的方法来达到这种欲望的满足;于是他的欲望和全体的和谐发生了冲突并由此也就表现出,社会制度在这里有某种需要加以改善的地方。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于是就去偷窃。

  这种情况没有其他的补救方法,除非或者是使那种物品普及起来,或者是废除这些能够造成紊乱的物品;对此也同样需要应用事业封锁。因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主要要注意下列各点:

  第一条 它是用于使个人的欲望和能力与全体的欲望和能力归于和谐。

  第二条 它由卫生委员会提出建议,由行业理事会予以批准。

  第三条 如果不是因为自然的规律必须把某些人作为例外的话,事业封锁应该对于一切做交易小时的个人同等有效。

  第四条 一切在最繁重的行业里化费他们的劳动时间的人,有婴儿的母亲以及那些还继续劳动,但是已不能做强劳动的老年人和体弱者都可以作为例外。这样社会生活中的平等也就可以得到保障。(参阅第十三章,第六条)

  第五条 如果一个行业,例如收获季节的农业,一时需要很多的劳动者,在这个期间其他一切行业就都加以封锁,也就是说在任何其他行业里都不能做交易小时;但前条所举的例外仍然保留。

  第六条 因为每一种工作都分成许多不同的部门和分支部门,其中最小的分支就只需要很少一点基本知识,又因为每一个人无论在学习军里或是出了学习军以后都经常有可以取得这种基本知识的各种机会和方便,因此不至于使任何人由于某一行业的封锁而绝对不可能做交易小时。这样也就可以使自由有所保证。

  第七条 如果一个行业由于它的工作性质的安逸而有过多的劳动者竞争,那就任何人不得在这个行业里每天超过二小时劳动,而是在这里面劳动的每一个人必须在另一个行业里完成他的其余的劳动时间。因此就可能使有三倍的人在这样的一个行业里从事劳动。

  第八条 如果一种舒适享受的产品可以引起肉体或精神上的病态,而且这种产品不可能普及或即使普及也不能减少它的不良作用,这种产品就予以封锁,也就是说停止这种产品的制造。这样社会的和谐就得以保持并且限制了那种放纵无度的贪得欲的弊害。

  第九条 如果由于享用过多的酒精饮料而引起了许多身体上的病症,但是这些病症危害到某几个人,由于这些人患病而损失的劳动时间就要一并计算在制造这种饮料所需的劳动时间之内,从而可以使这些饮料的消费者们来弥补由此对于全体人所造成的损失。因此这些人就都会关心注意,尽可能地戒止这类放荡行为。全体不能担负这种由于少数人的欲望而造成贻害于人的劳动损失;因此由于过度的舒适享受而对一般有益劳动所引起的损失,应该由这种享受的消费者来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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