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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谁炒谁的“鱿鱼”?




  餐馆伙计受到某些食客的刁难是家常便饭了,没曾想今天钱老板自己也碰到了这种事。
  那时候刚刚开始营业,一个瘦长个子的男人进来说,我要3块钱的叉烧。正好老板自己送刚出炉的叉烧到前面柜台来,便很利索地切了一块扔在白色的磅秤盘上,他低着头瞄了一眼计量器的指针,很干脆地报数说:“4元叉烧——”接着把叉烧肉放在圆木案板上便要下刀切成小块。
  “慢,我要3元的,你为什么偏要给我4元的?”客人固执地不买账。
  “什么?!我怎么是偏要给你4无的?你去店里买鞋也不一定拿到手就合脚,我给你减一点就是了嘛。你读过书没有?怎么这么说话!”
  哈,今天怎么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轮着钱老板责问人家读过书没有了?老唐这么想着。而那位客人竟也吃这一套,当即拿了3元的叉烧没再吭声就上了街。可是老板还是不依不饶地说:“对这样的扑街(粤语骂人的话:倒卧街头的“倒霉蛋”)就得硬一点!”
  可轮到阿珍,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前几天,老唐快收工之前,她拍了拍老唐的肩膀,甜甜地叫一声:“麦哥,请帮帮忙。”原来,是要请老唐替她写一式两份的租房“合约”。
  
  一、1989年9月1日起,每月租金壹仟元,1990年9月1日起,每月租金壹仟壹佰元。
  二、房客如不再租屋,搬出前需提前两个月通知房东;房东如不再出租房子,亦须提前两个月通告房客。
  本合约一式两份,有同等效力。房东与房客愿共同遵守。
  此据。
                   房东×××
                   房容×××
                   介绍人×××
                   ×年×月×日

  原来,唐人街人口密度太大,不通英语的华人大都集中在这里谋生,因而屋租昂贵,且又难觅住房。阿珍好不容易在近处找到房子和别人合租,为免纠纷就要签这么一份并无法律效力的“合约”。为此,她送给介绍人300元作为酬谢金。然而,介绍人却让一位后生捎回来,说非要800元不可,而他们事先并没有议定介绍费的价格。介绍人最后通牒似地通知阿珍今天下午去谈判。这是阿珍上班的时间,按规定是应该寸步不离餐馆的,阿珍只好向老板请假。她恳求地说:“Boss,真对不起,我请假十几分钟好吗?”
  “不行,一分钟都不行!”钱老板黑着脸,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表叔,就放她10分钟假吧,我们替她招呼客人好不好?”老唐实在觉得老板太不近人情,便帮阿珍说话。
  “说不行就不行。各人有各人的事情,谁也替不了谁,她为什么非要上班的时候去谈,她不会收工后再谈吧?!”这下子轮着老板责问人家为什么“非要”选这个时候请假了。
  阿珍见请假无望,只好眼红红地去招呼堂食客人。
  然而,大约正应了“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句老话,过了两天,还不知道阿珍和介绍人的纠纷解决了没有,她本人上班却迟到了10分钟,而且愁眉苦脸的,一进门就急急忙忙地到后厨去做招呼客人的准备工作,诸如收拾茶具、餐具,备好水果罐头、纸巾之类。
  原来,是她那不到60岁的公公心脏病犯了,今天早晨突然晕了过去。她为了送公公进医院终于来迟了。
  阿敏、老唐都劝她回去照料公公。钱老板知道情况后却还是绷着脸,就是不发放她回去的话。老唐他们知道多说无益。在找到人顶替她之前,她只好勉力做下去。
  大概阿珍自己也别无他法。只见她匆匆忙忙打了几个电话,依然像往常那样给客人开茶,入Ordre(下菜单),上菜,上饭,送橙,结账,收拾桌子乃至摘菜,摘虾(剥虾皮),搞卫生,一点都没有把自己该做的活计耽搁了。
  老唐想;也真是难为她了,如果在大陆,不管是在饭店、酒楼,还是学校机关,谁要碰到这样的事情头头不通融,群众不咒死他才怪呢!
  直到下午5点钟,钱老板才把阿荣的妻子阿燕找来接替阿珍。阿珍匆匆忙忙地收拾回家去,临走还给钱老板换了100元零钱,以便找数,可见人家总还惦着餐馆的事。老唐想,这也就很不错了。
  第三天,传来阿珍公公病逝的消息。阿珍为了办丧事当然没来上班。钱老板一脸的不痛快,但还是安排好阿燕来接替阿珍做“企台”。而阿敏,甚至老唐都己看得出来,阿珍很可能难逃被炒“鱿鱼”的命运了。
  又过了两天,阿珍终于重新来上班了。她不像原来那样爱说话了,脸色更加苍白,霜打了似的。
  老板不阴不阳的,没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反正没给她好脸色看。
  第二天是老唐的休息日,也不知道这一天店里是怎么过的。反正他休息了一天再上班就见不到阿珍了。接替她的是一位叫阿丽的马拉女。阿丽并不漂亮,平平常常的脸盘子,只是还年轻,30来岁的样子。阿丽自己说,她是和丈夫一起从马来西亚到美国来打工的,已经做了五年,原先是在一个川味馆里做“企台”。
  老唐听说阿珍被老板停了工,心里不禁格登了一下——果然不出所料。这里真是人情薄如纸,老板说炒你鱿鱼,你就得卷铺盖滚蛋,真是一点也不通融啊!
  他又注意另外几个人的反应:阿荣闷闷不乐,本来就没多少话,如今更是只顾做活,不露一点笑容——他的快乐没有了;阿敏也似有所失,收了7元竟然多打了三个零,成了7000元,无奈,老唐只好让他在一张白纸条上签字认了错账。
  到傍晚客人渐渐多的时候,阿珍突然出现了。她说是来取她放在小抽屉里的零碎小费的。当着众人,她大概不好说说什么,只轻轻拍了老唐的肩膀,惨然一笑,悄悄地说了声“拜拜”!老唐也只对她轻声说“保重”。她又告诉阿敏哪里有她的电话,有事请联系。他知道阿敏和阿珍会保持联系的。阿珍轻轻地点点头,对老板和阿丽都不理不睬,便离店而去。
  老唐在福临门粤菜馆里做了一个多月,已见过不止一个伙计被老板炒鱿鱼了。头一个还是一位很能干的台山人,叫发仔,才30多岁。据说他能掌勺炒菜,又熟悉管理,前两年老板回大陆探亲,他也曾替老板主持了两个月店务,这一回又把他请来做,钱老板公开说,有发仔顶档,我就可以喘一口气了,果然,他掌勺充当了大厨,也事事卖力干,又不对大家耍脾气,店伙都高高兴兴地和他合作。那两天常见老板到下午才来店里,也显得颇为轻松满意的样子。但发仔头一次迟到,老板就瞪圆了眼睛不高兴。他解嘲他说:“Boss,麻烦你替我在唐人街找个住的地方,我就不会迟到了。实在住得太远哪!”
  但在唐人街找住处谈何容易!发仔接二连三地迟到,老板终于“割爱”把他打发了。
  按表面上的规矩说,老板固然可以炒工人的就鱼,而工人也可以炒老板的鱿鱼。
  老唐就亲眼见过一位工人辞主不干的例子。那是一位高达1.8米的汉子,广东人中显然算是高个子了。他是新移民,由哥哥陪着来找工做。老板说,愿意做就试工吧,头三天管饭不给工钱。做什么呢?原来是安排在狭窄的厨房里洗碗打杂。大概钱老板想让他慢慢顶替年老的姚叔吧?谁想,只做了一天,这大汉就受不了啦。第二天他再没有来,所以大家连他叫什么都一无所知。他就是这样炒了老板的鱿鱼——然而,这于老板何损?这个大汉为了衣食还不知又到哪儿做苦工去了。
  阿珍被炒鱿鱼的这天,钱老板没有在店里吃午饭。只有阿敏、姚叔和老唐几个人闷头吃饭。老唐忍不住,终于和姚叔讨教起炒鱿鱼的是非来。他问姚叔:不是说按美国的规矩,不管老板炒工人,还是工人炒老板,都要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么?
  姚叔还没答话,阿敏倒先说了:我是准备再做半个月,按说我一个礼拜后就应该告诉老板。但只怕Boss不高兴。如果他说你做累了吧?那明天就不要来上工了。果然这样,我不是有整整一个礼拜没有工做了吗!
  老唐这才想起几天前阿敏悄悄地告诉他:半年来他已经攒了4800元(一边说一边把存款单给他看),过些日子就要回马来西亚接太太去了。
  姚叔听阿敏这么说,才老谋深算地回答:就是这个道理啰,所以有的工人是今日出粮(发工资)明日走,免得吃憋啊!
  老唐说,那不是没了规矩吗?没有圆规和尺子就画不好圆和方的图案,办事哪能没有一定的协议来互相约束呢?
  姚叔说,是呀,正所谓无规矩难成方圆。可老板就是老板,到底是他求你的少,你求他的多。胳膊还能拧得过大腿吗!
  老唐想,在炒鱿鱼这个问题上,Boss一定自认为“朕即国家,我的话,我的决定就是规矩”。果如此,则无规矩亦可以成方圆。看来,我做到哪一天,也得向老板讨个实话了。
  后来,见到钱老板,老板果然说:阿P什么时候上班,你什么时候辞工好了。
  大家都听说P姐过两天就从香港飞回来。那么,老唐也做不了几天了,唐教授在纽约的卖饭生涯即将结束了。
  阿敏听说,竟对老唐打趣说:你总算就要脱离苦海了!
  老唐说:没说的,到那天我请大家饮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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