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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得好实在。 高迈醒来的时候,不知道已经是什么钟点儿,满屋子都是灿烂的阳光。他伸伸懒腰,披衣下床,下意识地往旁边看了一眼,才知道李金镯还没有醒。这有点儿奇怪,她从来没睡过懒觉,每天总是起得很早,等高迈醒来,家里已经收抬得窗明几净,连早饭都预备好了。 “金镯!”高迈叫了她一声,好像是有意缓和昨夜的沉闷气氛,他叫得轻柔而亲切。 李金镯没有应声。 “金镯,金镯,该起床了,太阳都晒着你的眼睛了!”他故作轻松地笑着说,开玩笑似的。的确,一缕阳光正洒在她的脸上,呈现出温暖的橘黄色。 李金镯仍然没有应声,连动都没动。 那就……让她睡吧,高迈想,金银够累的,难得这么好好地休息。他不再叫她,还给她掖了掖被子,这时候,却突然发现了枕头旁边那个空了的药瓶儿。为什么空了?药呢?他急忙拉开了自己的枕头、被子,一片也没找见。他清清楚楚地记得,昨天晚上还有大半瓶呢,哪儿去了?空瓶为什么丢在金阈枕边?他有些慌了,“金阈,金阈!你看见我的安眠药了吗?金阈,金钥!” 任他又推又喊,李金镯纹丝不动。 高迈如雷击顶!他断定安眠药统统让李金镯吃了,她自杀了,死了!金钥,你为什么要死?怎么会想到死?昨晚上的吵嘴——如果那算得上吵嘴的话——能至于死吗?高迈不能理解,伤害了别人感情的人,很难设身处地地理解被伤害的人。昨晚上……咳,哪一对夫妻都会产生口角的,我们又没有动手打架,只是随便瞎说说而已,你怎么就走了绝路?如果昨晚上…… 高迈后悔了,他昨晚上都胡说了些什么?欠债啦,还账啦,赛跑啦,简直是胡扯!他等于明白地告诉李金镯:“我现在不爱你了。”或者说:“我从来就没爱过你!”等于当面宣布要抛弃她!这太绝情了,高迈没有什么理由嫌弃他的妻子,嫌她是个工人?嫌她文化水平太低?嫌她一口“怯话”,语言粗俗?这一切,原是她固有的,从高迈认识她的那、天起,她就是这个样子,为什么那时候什么都不嫌?如果你。开始就目不斜视,本来什么都可以避免的。不,那时候高迈什么都不觉得,他没有看到她有什么缺陷,反而觉得她一切都比自己强:技术上拿得起,人事上戳得住。他惊奇这位姣小的姑娘的神通和胆量,自己这个文弱书生还须仰视她哩!就连外观的视觉形象,他也认为金钥完全称得上美丽!十几年的时间,难道她一切都变了吗?美好的都变成丑恶的了吗?不,金钥没变,保留着一切素朴的美德,只是悄悄地改变了位置和作用,由高迈的监护人变成了家属和附庸。她忠于职守,一日三餐,四季衣履,待人接物,送往迎来,承担了一切琐碎、繁杂、劳累的事务,几乎像一个老妈子、看门人、服务员、女管家,说得好听一点:贤内助。没有她,很难设想高迈能像现在这样心安理得地坐在书斋里当毫无后顾之忧的作家。而这一切,都是在她业余时间完成的,她也有工作,每天要花八个小时去干强体力劳动,筋疲力尽之后回到家里来还要继续服务,是高迈的忠实而又尽职的奴仆!她也有收入,如今每月的工资连同奖金达百元之多,并非依赖高迈赐予衣食。她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无愧于丈夫的妻子。那么,是高迈变了?见异思迁、喜新厌旧、朝秦暮楚?高迈的背上、头上渗出了一层冷汗,难道在他的生活中,或者只是在意识中,出现了什么“第三者”吗?没有,高迈扪心自问,绝对没有!虽然,他曾经结识过众多的年轻女性,女作家、女记者、女编辑、女导演、女演员、女画家、女音乐家、女教师、女企业家……都是些女“强人”,并且也曾经不由自主地在心中拿金阈和她们相比——以金钥的短处和她们的长处相比,愈显得相形见绌,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或是不敢设想由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位来代替金阈,做他的妻子。因为,如果那样,就意味着他遗弃了金银,而“遗弃”,无论在中、外、古、今,都不是高尚的行为,尤其在当今的中国,在高迈和金阈的社会地位大相悬殊的情况下,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他当然也没有背着金阈和那些女人做超出正常接触范畴的交往,虽然时下人们对这种事多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并不怎么过问,但如果他那样做,就意味着背叛了金钥,对于忠实于他的妻子,他的“不贞”是有罪的、不道德的。高迈只是在内心深处埋藏着一个不曾告诉过任何人的念头:我多少希望金阈能是一个女“强人”——女作家、女演员、女教师……强于现在的她,强于许多普通的女人,甚至强于我!那样,即使我们离异,我也不必负遗弃弱者的罪名,可以坦然地追求自己的所爱了。可是,这样的念头是那样地荒唐和缥缈,永远也不可能实现。金阈就是金阈,她不具备女“强人”的任何素质,怎么会在一个早上突然变成另一个人呢?高迈嘲弄自己这虚幻的非分之想,并且在萌生的同时就悄悄地在心中扼杀了它。今生今世,他已命中注定只能和金阈一起生活,并且“白头偕老”,在世人心目中,这是理所当然的。高迈实际上接受了这一命运,虽然有痛苦,有不满足,但并不打算去做对金钥、对他自己、对社会都是一个难题的事,一辈子就这样打发算了,好在他还有事业,有赖以弥补心灵病痛和缺憾的文学创作。一个人,不可能得到他想得到的一切,有所得,必然有所失,他宁可克制自己,牺牲自己,而不去伤害金钥。这种克制和牺牲,似乎在世人看来也是一种美德,一些有成就的大人物曾因此受到赞誉。他为自己的这美德而自豪。他认为金阈也应该为有这样一个高大而又完美的丈夫而自豪。 但是,金钥似乎没有这样的意识,要不然,她怎么会……?高迈觉得金银简直是一个不可理解的人,他要唤醒她,告诉她:你知道吗?为了你,我是怎样……晚了,金阈已经叫不醒了,什么也听不到了,她,已经永远永远地睡去了! 高迈突然意识到面前的李金镯是一个——死人,一个服毒自杀的女人!现在,他悔恨也罢,解释也罢,表白也罢,自豪也罢,都是多余的了,在金钥面前,他只感到恐惧:人命案,自杀,他的妻子!过一会儿,再过一会儿,高迈就必须回答人们的提问:她为什么自杀?谁能够证明是自杀而不是谋杀?邻居、亲属、同事、警察都会这样问,他怎么回答? 高迈脸色惨白,瞳孔缩小,浑身冰冷,四肢发抖,绝望地扑在床上,苦苦地呼唤着:“金阈,金阈!” 李金镯纹丝不动,毫无声息地安卧着,全然不知道她给高迈带来了多么巨大的悲痛和恐惧,留下了多么触目惊心的难题,十几年来,她第一次睡得这么安详。若在往常,这会儿正是她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日之计在于晨”,现在,她不用忙了,永远也不用忙了! “金阈,金阈!你不能死,你睁开眼!……”生者无休止地呼唤着死者,死者什么也听不见了! “你睁开眼,你睁开眼……”沙哑的呼唤,字字血,声声泪,此时的高迈,是一个情真意切的丈夫,竭尽全力在叩打地狱的门,如果真有地狱的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奇迹出现了!李金镯的睫毛动了一动…… 高迈疯狂了!死神被他感动了,向他屈服了,金钥没有死?她还活着! “金钥,金锡!”绝望的呼唤又闪耀着希望的光辉。 李金镯的睫毛又动了一动!即使高迈怀疑自己的眼睛,但事实毕竟是事实!“金阈,金阈!”他欣喜若狂! 像地狱之门的门扇在开启,那双眼睛,那双紧闭着的眼睛,一闪,两闪,在几度轻微的闪动之后,居然重新睁开了…… 一团亮光突然射进眼睑,她什么也看不见,从黑暗到光明,眨眼之间,她跨过了两个世界之间森严的界限,她还不能适应,只觉得双眼酸疼,浑身胀麻,凝滞的血液又在流淌,轻飘飘的躯体又变得沉重,无依无靠的双脚乃至全身都落在了实处。强烈的阳光晃着她的眼睛,她只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叫着一个陌生的名字:“金阈,金阈……”她不知道这是谁在叫谁。 她觉得有一双手抓住了她的手,一张脸贴在她的胸脯上,还流着热泪,洒在她的脖子上,那个声音在问她,哭着问她:“你好糊涂啊!为什么要扔下我去死?为什么要自杀?” “自杀?”她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莫名其妙的字,实在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有过自杀的行为,“自杀?……” “你把安眠药都吃光了,不是自杀是什么?”高迈痛哭流涕,“你不该这么做!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跟我说吗?原谅我吧!是我错了,我昨晚上不该说那些让你伤心的话!我……再不说了,永远不说了!” 她完全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 那一团亮光渐渐清晰起来,像照相机的镜头在调整焦距,白光化成一块块彩色的光斑,化成越来越具体的物象,原来是一张陌生男人的脸,离她那么近!手,还握着她的手! “你……你是谁?”她恐惧地喊道,声音很小,但她用了很大气力。 “是我呀,我是高迈!你怎么连我都认不出来了?”高迈动情地说,惊喜中又搀杂着疑虑。 她同样困惑地看着他,想不起来在何时何地见过这个“高迈”!她吃力地移动视线,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床上,不知是谁家的床?她的身上只穿着内衣,不知是谁的衣服?她愣愣地环顾着周围,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床、墙壁、吊灯、梳妆台、组合柜、衣架、沙发……她完全弄糊涂了。 “告诉我,请您告诉我,我……怎么会在这儿?这是什么……地方?”她惶恐不安地问那个“高迈”。 高迈在流泪,听着她那声调异样的胡话,苦笑着说:“这是在咱们自己的家呀,金阈!” “金银?”她不相信这是自己的名字,“您……认错人了,我不是……不是……让我走,我要走!”她想挣扎着坐起来,可是,没有这个力气。 高迈悲哀地看着她,“金钥,你这是怎么回事啊?” 怎么回事?她自己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好像做了一个奇怪的梦,糊里糊涂地飞到了另外一个星球上似的。她疲倦地闭上酸疼的双眼,极力回忆着那个梦,回忆着自己的来龙去脉…… 是的,那好像是一场梦,一场噩梦。在梦中,她清楚地听到了尖厉的刹车声,自己的肋骨的断裂声,一腔热血向外迸射的如同原子弹爆炸的轰然一声巨响!然后,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像碎石和尘烟一样向四处飞散……那是一种神秘而又清晰的感觉,仓促之中,她来不及找到一个恰当的形容,一个贴切的类比,对了,也许安徒生笔下的小人鱼有这样的体验:生命结束的时候,感到自己化成了虚无缥缈的泡沫! 她当时就觉得自己成了那样的泡沫,不,比泡沫还要轻,没有些微的重量,简直像一缕烟云,一阵清风。她升腾在空中,随风飘荡,如一片落叶,一根羽毛。她极力想弄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却弄不明白。她极力想使自己的脚跟着地,或是伸手抓住一根树枝,却无法驾驭自己。 很奇怪,她睁不开自己的眼睛,也许她正在大睁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她的面前是无边的黑暗。她不知道自己闯进了什么地方。怎么没有太阳,没有蓝天,没有云彩,也没有树木、花草、人迹?也许这是在黑夜,又为什么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甚至没有一盏灯光? 只有声音。她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那声音嘈杂得很,有车声:汽车,摩托车;有人声:跑步,惊呼,哭叫,嘁嘁喳喳的交谈。有陌生人的声音,也有熟人的声音,只是一时想不起也听不清谁是谁。她猜想,下边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很想凑过去听个究竟,很费劲地朝声音嘈杂的地方“飞去”——真奇怪,她怎么竟会飞了?飞行很不容易,像一个生手驾驶飞机,她一时还不会掌握方向,控制平衡,操纵高矮,是的,《追捕》里的杜丘开的飞机就是这样瞎撞!她暗自自嘲地笑了一下,极力调整航线,凭着听觉向下俯冲。降落很难,在没有导航信号、没有灯光指引的情况下,她看不见跑道,无法落到地面,好几次,她感觉已经贴着那些人的脑袋了,又身不由己地滑了过去,飘了起来。她在人们头顶盲目地盘旋。 那些人在喊叫,哭哭啼啼。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在喊叫,好像还在叫她的名字!又一次俯冲,她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是从嘈杂的人群中心部位发出的。她明白了,突然之间明白了,那是她!她“死”了!她不由得感到了钻心的痛楚,怎么会“死”了呢?刚才那爆裂,那飞散,那飘荡,就是“死”吗?她想大声地对他们喊:我没死,我在这儿呢!但是,她喊不出,那大张着的嘴巴没有任何声响。唉,原来“死”了的人是不能说话的,真可惜! 车子又在响动,好像是开走了,那一团血腥气,连同嘈杂的人声也随着消失了,只把她孤零零地抛在这里,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她无声地叹息着,悲哀地离开了那若即若离、始终无法降落的地面,又回到了高不可测的空中。她完全没有力气了,也不想再费什么力气,像一朵云彩飘在空中。她感到风在吹她,托着她,推着她,在空中游动。她完全不能左右自己,只能随风飘荡,飘荡…… “我没死,我没死!”她喊着,睁开眼来。 “是啊,你没死,你不会死的!”高迈热切地俯在床边,对她说,“你活着,活着!” “可是,我的学生呢?五十二个学生……他们都没事儿吗?他们在哪儿?”她问高迈,问得那样急。 “什么学生?”高迈完全不知其所云,“你说些什么呀?金银!” “什么金钥?我不是……”她也同样不知其所云,极力想解释清楚,却又无法解释清楚。刹那间,她的脑际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咽下了自己想说的话,下意识地望着床边梳妆台上的镜子,真奇怪,镜子里映出一张陌生女人的脸! “啊!这是谁?是谁?”她愣愣地问。 “这就是你呀!”高迈哭笑不得,像开导一个精神病人,像启发一个从未照过镜子的婴儿。 “她是我?”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吃惊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那么,我是谁?” 离奇的现实使她无法正视,却又不能不正视,她发觉自己已经不存在了,今日何日?此身何身?她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女人,那么,“我”呢?“我”呢? 高迈被她弄得懵头转向。 旁观者述,当局者清。她反而清醒了,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自我”的毁灭!犹如当头一棒朝她打来,她头晕目眩,失去了知觉。 她一直昏睡,不计时日地过了许久。 大夫来了好几次,是高迈请来的,大夫为她诊脉,察看她的瞳孔、舌苔、耳根、手心、足底,未发现任何病变;还用一种挺复杂的新式仪器测试她的神经,结果一切正常。出于自卫的本能,高迈向大夫隐瞒了妻子发病的原因,“吞药自杀”这四个字他难以启齿,那会给他招来很多麻烦,社会舆论,亲属的非难,甚至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个作家如果惹上这些,就会像捅了马蜂窝,嗡嗡地追着他没完没了,他的名誉,他的社会地位,他的创作生涯,就难以维持了。他没说,大夫竟然也没看出来,做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您的妻子,她患了一种叫‘嗜睡症’的病。这种病,古今中外曾有过为数不多的先例,病人昏睡不醒,少则几天、十几天,多则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我国晋朝的阮籍——您是作家,一定知道他——他因为醉酒而昏睡了半年;苏联的一个姑娘则昏睡了二十一年,她是由于母亲去世,悲痛过度而失去知觉的。您的妻子在发病之前,精神上受过什么突然刺激吗?” “没有。我们夫妻感情很好,家庭幸福,她工作上也很顺心。她昨天夜里,下了中班,从厂子里回到家就睡了……情况就是这些。”高迈说,省略了很多细节。 “唔,也许她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什么意外,比如持刀抢劫之类……而回来又没告诉您?”大夫猜测说,很像在编造一篇推理小说的样子。出于对高迈这位社会名流的尊重,他看病是很认真的,远远超过了在门诊或病房里应付普通病人的那种心不在焉。 “没有,完全没有这种可能。”高迈堵死了这条思路,他可不希望把他的妻子牵扯进什么桃色凶杀案中。他暗暗嘲笑这位大夫在医术上的“二五眼”并且假充斯文,卖弄博学。 “那就好。”大夫说,不再深究了,给他开了好几种药,一一嘱咐服用的时间、剂量。并且告诉他:“在她醒来之前,除了药和水之外,不需要喂任何东西,嗜睡病人的新陈代谢是很缓慢的,药里面已经提供了足以维持生命的东西。耐心等她醒来吧,大概不会太久!”大夫临走的时候,甚至还回过头来像开玩笑似的补充了一句,“不管多久,她在睡眠状态都不会变老,假如……假如她睡上二十年,那么您在白发苍苍的时候,陪伴您的仍然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妻子!” 这个饶舌的家伙,每隔两三天就来一次,把李金镯摆弄一遍,如同处理一具尸体;然后再调整一下他的药品的品种和剂量,并且和高迈说些天南海北的奇谈。他来了大约五六次,每次都说:“快了,她快醒了!” 高迈还得感谢这位大夫,没有他垫底,高迈心里不会这么踏实。“自杀”、“谋杀”的阴影消失了,连高迈也认为李金镯是患了“嗜睡症”,即使将来有个三长两短,有大夫的诊断证明,他也可以向任何人交待了。因此,他没有给天津的岳父岳母去信和电报,不想惊扰他们了。 制皂厂的人倒不请自来。班长突然不来上班了,那些婆婆妈妈就寻到家里来,问长问短,连刘利华也跟了来,还提溜了一网兜水果。 高迈看见这帮人,不免想起开搅拌机时的往事,恍然有隔世之感。他藐视刘利华这个势利小人,真想“损”他几句,话到嘴边又忍住了。算了,时至今日,早已证明了谁是谁非,不必跟他计较了。 刘利华倒未必不想跟他计较,这是一个“无缝不下蛆”的角色。“哎呀,大镯子真是福浅命薄,这日子正过得滋润,怎么突然病了呢?”他嘻嘻哈哈地,说出话来就带刺儿,“那天中班儿我还跟她说来着:您可得好好伺候高大作家,留神别让他甩了!得,这回她自个儿倒躺倒不干了,还得让您伺候她!唉,活该您倒霉,人生在世,破锅、漏屋、病老婆,这三样摊上一样就够戗!” 刘利华的语言有多么生动,转弯抹角,把高迈心里头的“压痛点”都点了一遍,远比那位大夫更懂心理学!要不是同来的婆婆妈呣们拿眼睛瞪他,他还会更加入木三分地说下去。高迈本想回敬他几句,却说不出。低头沉默了半天,对刘利华说:“没什么,夫妻之间本应该互相照顾!” 婆婆妈呣们点头称是,啧啧赞叹,看着高迈耐心地给李金镯喂水喂药,艳羡她有这么一位好丈夫,各自满足地回去传播口头新闻去了。 这十几天来,高迈极尽丈夫之责。他捧着误诊的大夫给的那些药,却宁愿虔诚地相信这可以治妻子的病,定时、定量喂给她吃,轻轻地撬开她的嘴,用小勺把温度适当的药水一滴一滴地滴进去。他做得那样细心,如果有一点水星儿溅在她的脸上,也用手绢轻柔地拭去。每天早晨,他用毛巾蘸着温水、香皂给她洗脸、洗手,每天傍晚,为她洗脚。也许这纯粹是一种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一种良心上的自我谴责,感情上的自我补偿,也许是一种男人的本能。泼妇使男人猬琐,贤妻使男人疏懒,弱女子使男人怜爱。李金镯大难不死,慵倦昏睡,病潇湘似的静卧榻上,倒让高迈觉得她更像个妻子,自己也更像个丈夫了。他还从来没有这样做丈夫,第一次感到关怀人、照顾人、体贴人也是一种幸福和享受。他半麻木地陶醉在这种自我感觉中,似乎自己的形象也更加高大完美起来。他想起卡尔·马克思在燕妮卧病时丢下了繁忙的写作日夜守候在床前,想起苏里柯夫在妻子去世后有半年的时间未握画笔而使调色板上的颜料干枯,想起元稹在亡妻灵前“为君营奠复营斋”的凄凉心境,仿佛自己也和这些杰出人物一样,成了一个奇男子,或者简直就是一个愁思百结、柔肠万转的文学形象,他感到满足。这些,冲淡了他的悔恨和自疚。他有对不起妻子的地方,但那已经过去了,金阈已经忘了,他也可以忘了。忘了吧,把一切不愉快的过去都忘记,让生活重新开始。他甚至觉得金钥失去记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待她醒来的时候,他们之间就再也没有怨恨,而只有恩爱。他决心更专一、更深沉、更真挚地去爱金钥。他长久地端详着静卧中的妻子,愈发觉得她是端庄的、俊秀的、美丽的。金钥不老,三十四岁的人还像二十八九的样子,也许是没有生育过的缘故吧?在现代人的意识中,没有子女并不算缺陷,他们可以生活得无忧无虑、无羁无绊。一件东西,轻易得到时并不一定充分意识到它的价值,突然失去时却身价百倍,失而复得更觉得价值连城。现在,在高迈眼中,金锡是完美无缺的妻子,是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侣,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的骄傲,他深情地望着她,盼望她快些醒来。 这些,如果李金镯有知,她应该感觉到。 她是感觉到了,十几个日日夜夜,她并不是一直在昏睡,有时像在做梦,有时似梦非梦,有时相当清醒,清楚地听到每个人说话,不同的性别,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语调,而中心议题都是一个:关于李金镯。凌乱的信息输送给她的头脑里,她费了好大的劲才理出了点儿头绪,结论使她骇然:这个李金镯是自杀身死的,而周围的这些人,包括她的丈夫都认为她还活着!她想大声告诉这些人:“我不是李金镯!我是……”不行,她又恢复了在空中飘荡的那种感觉,喊不出,看不见,动不得。像一只被关在屋子里的飞虫,想飞出去,往玻璃上撞呀,撞呀,撞得筋疲力尽仍然毫无希望,颓然落在地上喘息,她只好顶着“李金镯”的名字,静静地躺在床上,听任大夫对“嗜睡症”患者的摆布,听任“丈夫”高迈的侍弄,听任来访者的谈论。 她多么想听听这些人说点儿别的!难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李金镯”就再没有别的人、别的事了吗?他们没有听说有一个叫“曾平”的女教师遇上车祸了吗?她后来怎么样了?还有她的学生,她的丈夫、孩子怎么样了?可惜,谁也没说起这件事!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事太多了,每天四版《参考消息》、八版《人民日报》,再加上晚报……也只能登登重要的新闻,小小的曾平不会引起社会上的注意;这个地方也许离她的学校、离她的家太远,口头新闻传递不到这儿来。唉,信息!她多么需要信息!可是,关于“李金镯”的信息过剩,而关于“曾平”的信息却奇缺! 半月久违,江石突然光临。他兴致勃勃地催问高迈《凤求凰》写完了没有,高迈却告诉他这件事早置之脑后了。 他们默默地坐在李金镯的病榻前,相对无语。江石为李金镯不幸染上这种“嗜睡症”感到悲哀,也感到奇怪。 “是不是因为她过于劳累的缘故?”江石问。 “可能是吧?她上班的工作量很重,回家又有很多家务,把她累垮了!”高迈说。 “唉,唉!”江石连连感叹,“人毕竟不是机器,超过负荷就承受不了啦!我每次拍完片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睡上它三天三夜!——可是,金阈怎么一下子昏睡十几天都不醒呢?” “有时候也醒过一会儿,还跟我说话呢!”高迈说,“不过,她好像记忆力减退了,话说得糊里糊涂,我都听不明白。” “这倒没关系,病人嘛,说胡话的情况是常有的。老高,别惊动她,让她好好休息。等彻底醒过来就好啦……” 江石正说着,高迈却突然拉住他,压低声音说:“你看,她……她好像又醒了!” “噢?”江石看见金镯的嘴唇果然在轻轻地蠕动,便立起身来,期待地站在床边,想和金阈说句话。 金钥却不像要醒来的样子,身子、手、脚都一动不动,眼睛也没有睁开,只是嘴唇在嚅动,像说梦话似的发出微弱的声音:“同……同学们,现在听我朗读课文……” “她在说什么?朗读课文?”江石奇怪地看看金阈,又看看高迈。 “她……她做梦呢,说的是梦话,听不清楚。”高迈说。其实,他听得清清楚楚,金阈在叫“同学们”,俨然是个老师的口吻。对了,她在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不就急着找她的“学生”吗?高迈心里非常奇怪:金阈这辈子从来也没当过老师,她哪儿来的学生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好像说什么‘朗读课文’?”江石疑疑惑惑地问。 “哦,好像是。也许是她在梦中回忆自己的学生时代吧?”高迈只好这样捕风捉影地解释。不知为什么,他不大喜欢江石那种大惊小怪的神情,好像一个工人连上过学、在梦中读读课文都不可思议似的。 “可是,她怎么连口音都变了?”江石却固执地刨根问底,“金钥平时一口天津话,现在怎么变成纯正的北京口音了呢?” 是啊,这是高迈无法回答的。但是,此时的高迈却突然极力想为这一切都找到证据,好像金阈在面临什么攻击,他作为她的丈夫,要为她辩护。 “哈,”高迈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在北京生活这么些年,口音还能不改?她平时说天津话,只不过是出于家乡观念罢了。” “是吗?”江石喃喃地说。 这时,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发生了,躺在床上的金钥已经在“朗读课文”,虽然声音很轻,却很清晰,音调柔和、徐缓,像电台的播音员,而且…… “她念的是英语!”江石吃惊地说。 “噢?”高迈也吃了一惊,他呆呆地望着妻子。金钥闭着眼,在轻声朗诵: “Once there lived an old tiger in a forest.He did not often go to look for food himself.Each day he made one of the smaller animals bring him something to eat……” “一篇优美的童话。她念得这么流利、抒情,标准的伦敦音!”江石不由地赞赏,他问高迈,“金钥什么时候学的英语?我怎么从来都没见她露过这一手?” 高迈比江石更纳闷儿。他当然知道,金阈的那点儿文化水平,连中文都念不大通顺,何况英语?二十六个字母恐怕都认不全!怎么可能因为得了“嗜睡症”就无师自通?但是,他不愿意向江石承认这一点,眼下,英语变得越来越时髦,他自己都后悔当初学的是俄语,后来跟着电视学英语,年岁大了,很费劲。而金阈却……虽然这件事莫名其妙,高迈却希望它是事实,容不得别人怀疑! “噢,她学过,小时候,家里专门给她请过一位家庭教师,教了她好几年,可惜……一直也没有用上!”高迈信口为妻子编造了这么一段历史,连他自己都觉得像在虚构故事。可是,他本能地要这样做,不然怎么办呢? 江石默默无语。他觉得这两口子都很反常:金阈突然口音变了,谈吐变了,连气质和职业特征都变了!他太熟悉金镯了,根本不相信高迈的那些“解释”。怎么高迈也变了?他以前总是嫌金钥“土”、“粗俗”,奚落、嘲弄、不满,而今天却一反常态,处处为金阈“美言”,极力把他的妻子描绘成另外一个样子——而金阈也确实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江石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他悄悄地掐了掐自己的手,很疼;又回头看看窗子,很亮。大白天,不是做梦。那么,这怎么解释?简直是见了鬼了!他想起不断听到的一些怪事:耳朵认字啦、透视眼啦、未卜先知啦,说得有鼻子有眼,科学家却认为是反科学的无稽之谈。还听说有的人死了之后,“灵魂”附在别人身上,说话、做事都像死者的样子!这些,他自然都不真信。可是,面前的这个李金镯不就是已经“摇身一变”了吗? 江石不敢把这些都说出口来,显然,那样会使高迈不高兴。他突然觉得自己和高迈之间疏远了,交往多年,他并不真正了解高迈,现在才发现了高迈身上过分的虚荣:对“病态”的金钥比对正常的金阈更爱! 他不禁为自己的老朋友担心:一旦金钥睡醒之后,变得像个生人似的,高迈将怎样和她一起生活? 金钥又静静地睡去了。高迈深情地端详着她的脸,心里翻腾着不可言说的思绪。他对金阈的“变”所感到的惊讶,丝毫也不亚于江石,一向以“唯物主义者”自居的他,此时也疑疑惑惑地想起那些关于“灵魂”的说法,他愿意相信人死了是有灵魂的,灵魂是可以“转世”的。现在,显然他的金钥已经死了,造物主赐给了他一个全新的金钥,理想的金阈,难道还不是事实吗?他为什么不接受上天的这个馈赠?即使这个金钥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又有何妨?她丢弃了原来的金钥的一切短处,凭空增添了许多长处:知识丰富、谈吐文雅。这不正是他需要的妻子的形象吗?——何况她的相貌并没有改变,她还是金阈,只是变得可爱了,完全有资格做他的妻子,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女“强人”,他梦寐以求的一切,都奇迹般地得到了! 他被幸福所陶醉,想象着以后的全新的生活,并且不知不觉说出口来:“金钥早就说过,在制皂厂工作太累了,不能发挥她的所长,我也一直想给她调个地方,可是写作一忙,总也顾不上。等她病好了,老江帮她想想办法吧!教书,当翻译,都行。呃,你们那儿缺不缺人?搞搞译制片什么的?” “嗯?”江石在默默的思索中被他问得一愣,他没想到高迈已经盘算得这么远了,眼前这件稀奇古怪的事情还没弄清楚呢,你做什么梦啊?唉,老高!……可是,他不想打击高迈的兴头,“噢,我回去帮你问一问吧!”说着,便想告辞,回去琢磨琢磨。 “你可要抓紧啊!”高迈又叮嘱他。 江石微笑着点点头。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想和高迈开个玩笑:“等金阈病好了,你们将开始全新的生活,一个作家,一个翻译,配合得更默契,更协调了。你还可以带她多参加一些社交活动,宴会啦,舞会啦,过去都没有金阈的份儿!如今可是夫人外交的时代哟,你出国访问,金钥是最理想的翻译和旅伴,会给你的事业带来更大的成功!” “我相信!”高迈完全没有听出江石有什么嘲讽的意思,憧憬于理想世界之中,“凤飞翩翩兮,四海求凰!” “你还求什么‘凰’?最理想的‘凰’就在你身边!”江石那胖胖的圆脸上,八字眉幽默地动了动。 “唔!”高迈像突然获得了创作灵感那样激动,“一点不错!这就是我苦苦寻找的司马长卿的自我感觉,他的情感,他的脉搏,他于琴弦上倾诉的心曲!老江,我要尽快地给你完成剧本;没有金阈,就没有《凤求凰》啊!” “好吧!”江石拿起沙发上的皮包,又往床上的金钥望了一眼,走出了高迈的卧室。高迈送他出去。江石没有再催问稿子的完稿日期,只是叮嘱高迈在伺候病人方面该如何如何,并且表示,如果有什么困难,他和他的妻子都可以来帮忙,随叫随到。高迈却处于精神亢奋状态,喋喋不休地说着《凤求凰》的风格样式,甚至演员和外景地的选择,等等,把江石送下了楼,又沿着马路走了好一段路,直到地铁的入口处,才挥手作别,怀着一种不可言状的激情走回家来,似乎立即就要坐在那间闲置了半月之久的书房里,奋笔疾书。 当然,他现在还不能动笔,还得先耐下心来照顾金钥,等她好了以后…… 他走回卧室,顿时惊呆了。李金镯已经不在了,人去楼空! “金阈,金阈!”他张惶四顾,呼唤着,寻找着,只听到空屋子里嗡嗡的回声。 她现在正走在大街上。 一离开那个房间、那套单元、那座大楼,跨上了马路,她立即就不再感到陌生了。认得的,她认识这条街道,过去常从这儿经过。北京城是一座方方正正的城市,街道大多是东西南北走向,排成一个密密麻麻的棋盘,她很快从心中的棋盘上找到了自己现在的方位,并且准确地知道,从这里到她的学校、到她的家有多远,坐几路公共汽车,几站下来。她好像又回到了人间,不知是从天堂还是地狱回来,总之是又回来了。她不知道自己在那个陌生的地方耽搁了多久。只是突然发现街上已经是盛夏了,柳树、白杨树、国槐树,树冠变得墨绿墨绿的,在太阳的照耀下,闪动的叶片银光耀眼,树间有蝉鸣。她新奇地看着这一切,好像离开好多年之后又回到了北京。一辆公共汽车开来了,她像往常一样尾随着等车的人们,拥挤着上车,这时候,她本能地提一下手中的皮包,才发现自己并没带皮包,又想摸摸衣兜里有没有月票,结果,又发现身上没有衣兜——她只穿着一件衬衫和一条毛线裙,连一分钱也没带。她愣愣地留在车站上,售票员鄙夷地瞟了她一眼,关上车门开走了。好一阵,她才明白过来,她的皮包,她的月票,她的衣服都不知在何方了,她现在穿的是李金镯的衣服,匆忙之中,她来不及细看,胡乱穿在身上就跑出来了。啊,那个倒霉的李金镯,可怜的李金镯,早已不存在了! 在高迈和江石谈话的时候,她开头模模糊糊,后来越来越清醒了。她的“病”,像装有一个奇妙的开关,关上时昏昏欲睡,打开时头脑清晰。一切都听明白了:李金镯,高迈,他们之间复杂的感情纠葛和微妙变化,这些都和她无关,听来却又让她动心、寒心!躺在床上的她,莫名其妙地扮演了一个多么可怜的角色!不,她根本不承认自己是“李金镯’,甚至想一跃而起,夺门而走。她没有那样做,而采取了现在这种方式,不辞而别。 身上分文莫名,她只好徒步行走了。沿着熟悉的街道,她走得很快,很急。虽然身上十分疲乏,但她却似乎不觉得累,这是往家里走啊,对于一个离家很久的女人来说,还有什么能超过丈夫和孩子对她的吸引力! 夏天的夜幕落得很迟,很慢,她走到了自己家所在的那条胡同的时候,天刚擦黑。正是下班的时候,胡同里很拥挤,骑车的,步行的,摩肩接踵地奔忙在窄窄的小街上。路旁,人家门前的草茉莉花儿正开得灿烂,暮色苍茫中犹如点点灯火。远处,那几株大树绿阴如盖,她离家时槐花、梧桐花飘香呢,现在。花谢了,碎瓣儿在地下随着人脚飞。这景象,她感到亲切,好像嗅到了从家里飘来的温馨的气息。她猜想,儿子亮亮该放学了吧?女儿珊珊也已经接回来了吧?何泉在干什么?在做饭?这个巧手男人,今天又准备了什么晚饭?唉,难为他,自己离开家这么多天,让他一个人辛苦了! 胡同不长,她却像走了很久很久,也难怪,她几乎是数着脚步走的,每迈一步,心跳就加快一档!到了,望见那个门楼了,走到自己的家门口了,她的脚步快得像奔跑,简直要大声疾呼:“何泉,亮亮,珊珊,我回来了!” 门楼里出来一个老太太,手里端着个土簸箕,歪歪扭扭地走着,是去倒垃圾。那不是马大妈吗?老年人眼花,走对面竟然都没认出她来,也不打个招呼。 “马大妈!”她激动地叫了一声。 老太太吓了一跳,抬眼瞅着她,问道:“姑娘,您……您找谁啊?” 马大妈不认识她了!“我是曾平……”她说,伸手扶住老太太的肩膀。 “啊,曾平?”老太太像见了鬼似地骇然色变,“曾平不是都死了吗?死了半月啦!” “噢……”她像是突然听到了原子弹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几乎要把她推倒!这是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得到自己的“死”讯,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一个“鬼”!是了,马大妈当然不认识她,因为她的脸,她的身体是“李金镯”!不要说了,她能对一位街坊说什么?她只能自找台阶地补充了一句:“我是曾平的朋友……” “哟!”老太太一惊一炸地说,“您这一大喘气差哪儿去了,把我吓着了!敢情您是曾老师的朋友,怎么连她死都不知道?好家伙,官司打了半个月,昨儿才算完,不是都登了报了吗?您没瞅见?还有大相片呢!得,这官司也算没白打,这党也人了,钱也给了,她妹妹也有了工作了,全齐!” 官司?又是一次核爆炸!她简直被击昏了,一个踉跄,差点儿把老太太撞倒,土簸箕呕哪一声摔在地上! “姑娘,别太难过,”老太太倒不急于检她的土簸箕,反而先安慰这位“曾平的朋友”,“人死如灯灭,再好的朋友也有分手的时候,人家事主都比您想得开,这不,曾老师刚死,何泉就张罗着续弦啦!” “什么?什么?他怎么会……” “怎么不会?丈母娘保的媒,娶他的小姨子!” 屋里好亮堂,和幽暗的胡同、幽暗的院子相比,那才是人的世界。 好像不曾发生过家破人亡的大事,这个家依然存在。那张用了十年的方桌还摆在原来的地方,一家人围坐在桌旁吃晚饭,何泉、亮亮、珊珊,还有曾莉,她坐的是过去曾平常坐的地方,右边挨着何泉,左边挨着珊珊。饭菜显然还是何泉做的,曾莉不擅烹饪,这,曾平是知道的。 何泉给亮亮夹着菜,问他:“今天的功课多吗?” 亮亮说:“多。老师让我把这些天缺的作业都补上,我把同学的作业本借来了。” “是得补上,”何泉嘴里嚼着饭说,“学好了本事是自个儿的,父母不能跟你一辈子。你已经是大孩子了,往后要自个儿管紧点儿自个儿。” “哎。”亮亮答应着,往嘴里执饭。 珊珊还是那么娇气,自己有手不用,噘着嘴说:“爸爸喂我!” “又是这一套!”何泉看了她一眼,“在幼儿园你不是自个儿会吃吗?” 珊珊嘴一撇,想哭。 何泉放下筷子,拿起珊珊的小勺,说:“好,奴才喂你!奴才要是螃蟹……” 珊珊推开他的手,“爸爸说话不好听,我要小姨喂我!” “好,小姨喂珊珊!”曾莉笑着接过何泉手中的小勺,嗔怪地朝何泉说,“以后不让你再当‘奴才’了!” 何泉不好意思地笑了:“珊珊,小姨疼你!不要再叫小姨了,叫‘妈妈’!” “妈妈!”珊珊果然甜甜地叫了一声,曾莉的脸羞红到耳根。 “你也叫!”何泉朝亮亮使个眼色。 亮亮没有叫,一双大眼睛垂了下来,闪着亮光。他毕竟是大孩子了。 “你是不是……”何泉迟疑地看了他一眼,“还在想着你妈?不要再想她了,她把我们都扔下了,不管了,以后小姨就是你妈!” “我没妈!过去没妈,以后也不要妈,自个儿管自个儿,您刚才不是说了吗?”亮亮说,抹了抹眼睛,继续吃他的饭。 “那也好……”曾莉扫了他一眼。 何泉为难地叹了口气,望着曾莉说:“小莉,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 窗外,一个暗淡的身影悄然离去了。如果再耽搁一分钟,她就可能一阵冲动闯进屋去,那不知将是怎样一种局面?不能那样!这里已经没有她的位置,她——一个陌生的女人。李金镯——闯进人家的家庭干什么?这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她都管不了啦! 她退了出来,从熟悉的院子、熟悉的门楼退了出来,在熟悉的胡同里游荡,像一个幽灵。路灯下,在公共阅报栏里张贴着昨天的晚报,一点不错,她的照片,她的名字,通栏标题印着:《记以身殉职的模范班主任曾平》。这像一篇祭文,一块墓碑,标志着她已经功德圆满地走完了人生的旅程,她已经死了。死了的人都是悠闲的,她有充分的时间逐字逐句地看完了这篇文章,王校长向记者谈的那些关于她的赞誉之词,甚至使她有些激动不已。她当然不会知道在这篇文章的背后,她的同事对她所发的微词,也不会想到此文发表后在学校里会引起什么实际反应。好在死者并未审阅清样,不必承担什么“自我吹嘘、一手炮制”的罪名了。她感到欣慰的是自己终于在死后成了一名共产党员,而且以“以身殉职”盖棺论定,一个人,这样的死法,是极为体面的了,应该知足了。况且,她从文章中知道,她的五十二名学生全部安然无恙,也了却了她的一桩心事,的确可以死了。 她离开阅报栏,在路灯下踽踽前行。走着,走着,脑子里想起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据科学家说,世界上死亡的人,相当一部分是“假死”,被匆匆地烧了或是埋了。有的到了火葬场又“诈尸”活过来,有的在棺材里又恢复了知觉。所以,现在西方发明了一整套仪器,作为陪葬之用,如果“死者”有生还的可能,他可以在棺材里发出求救的信号,于是,家属破坟开棺,亲人团聚,“死者”又开始了第二次人生。这不是神话,也不是科学幻想,而是事实。这真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它将挽救多少人的生命,挽回多少个家庭的悲剧!试想,一个人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棺材里,没有光明,没有门窗,没有足够的氧气,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将是怎样的痛苦!而她,正是在这样的痛苦之中,她没有死,她还活在人间,可是,又有谁承认?在人们的心目中,她已经死了。 一个“死”了的人,优哉游哉,从胡同走向大街。一条大街又一条大街,都是她过去走过的地方,熟悉得很。只是过去太忙,不像现在走得这么清闲,这么从容。 夏夜,清凉而宁静。长安街上的枝形路灯闪耀着一串乳白的光,伸向远方。马路上车辆少了,显得空荡荡的,红绿灯不再明灭,交通警下班睡觉去了,一对一对的恋人,手拉手,肩靠肩,在街心通行无阻,信马由缰,交通规则不存在了,人变得自由了。 她从来没有这么自由地游逛,无遮拦,无阻隔,也无目的。是的,她不知自己在往哪里走? 她突然想起,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挂念她的人,只有这个人顽固地相信她还活着,他就是高迈。这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她在他家里住了据说有半月之久,他一直守候在她的床前,给她喂水、喂药、洗脸、洗脚甚至擦身!他表现了极大的耐心和温情,握着她的手,一再叙说着他是多么爱她。她失踪了,高迈一定急坏了! 那么,她现在是去找高迈吗?回到那个“家”,去当高迈的“妻子”?从此隐姓埋名,作为“李金镯”而苟延残喘、苟且偷生?不,那还不如去死!仅仅想到这个念头就足以使她感到莫大的耻辱! 不错,高迈那里有她的位置,他在焦灼地等她,惊慌地找她。如果她安然回家,高迈会高兴得发狂! 高迈,真的是这么爱他的妻子吗? 他的妻子是谁?谁是他的妻子? 不,她不是高迈的妻子,她不是李金镯!李金镯已经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回味着在高迈家里时的一切…… 她躺在床上,眼睛看不见,手脚动不得,声音喊不出,像一座雕像,像一具僵尸,像一只筋疲力尽从玻璃窗上撞落的飞虫。那是谁?是曾平,还是李金镯?不知道。那是一个死了的人,被钉在棺材里,可还想挣扎。不管是谁吧,反正都一样! 我是谁?我究竟是谁? 我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我去哪儿? 她问自己,问空荡荡的马路,问清凉的夜色。 她走着,像一撮泡沫,一根羽毛,一片落叶,一缕烟云,一阵清风…… 写于1986年春 (发表于《女作家》1986年第4期。收入霍达小说集《魂归何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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