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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浓硫酸毁容毁身的武芳能活着,便是一个奇迹。她能从黄河岸边一个隐居了六年的偏僻地方勇敢地走出来,面对众目睽睽,面对法庭,便是奇迹。她不能回忆以往九年的生活,谁要是引起话题,她就会语无伦次,哀号涕泅,几近癫狂。在她看来,命运最残忍的不是让她去死,而是让她活着,人不人鬼不鬼地活着!“天哪,他们当时为什么不把我一刀杀了啊!”武芳喊道。她不能见人,完全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昼伏夜行。几年时间里,她在娘家、两个姐姐家、妹妹家轮换着住,苟且度日。想妈的时候,白天不敢出去,等天黑了,才悄悄地赶回家见妈一面。她虽然活着,却不能跟所有活着的人一样,生活在光明的世界里。她把自己关在黑屋子里。她看不见春天里白杨树绽出的嫩芽,看不见娘家院子里鲜红的石榴花。那棵长了几十年的石榴树。打小的时候,她给它浇水,盼它开花,盼它结果。摘下一朵石榴花,插进少女的辫子,乌黑的头发,鲜红的石榴花,泛出多少青春的醉意。好大的石榴!一掰开,两张红扑扑的笑脸。父亲祖籍临潼。临潼特产石榴。父亲移来了石榴种。大的石榴,有七八两重!满枝的石榴果,压驼了石榴树。——着实惹人爱,惹人疼。春风吹来,挠得心直痒痒。她和伙伴们剪窗花,织毛线,东家的女婿,西家的媳妇,期盼着嫁个好人家,生个胖娃娃。在所有的伙伴中,她无疑最出色最优秀,可是命运最悲惨。如今伙伴们都在哪儿?她多想跟她们说会儿话啊。下雪了!满眼都是白茫茫干净纯洁。妇女队长武芳和姑娘们在雪地里修渠整地,挑土拉肥,红头巾、大辫子在风雪中飞舞……灿烂,明媚,美好的懂憬,都变成了记忆,都变成了一场梦,一场支离破碎的梦。她的生活,黑白颠倒。她只能在黑夜里行走。人们偶尔能在黑夜里看见武芳的影子。她既存在,又不存在;既是人,又是魂;既是实体,又是虚无。故事发生了,天长日久,渐渐被人淡忘了。故事渐渐遥远了,渐渐变成了与人们的生活不相干的传说。一个孤魂,一个虚无,与星星和月亮为伴儿,在礼泉的土地上徘徊,游荡。如同《聊斋志异》中的冤鬼,对白天出奇地敏感,黑夜才是她安全的家园。她在妹妹家住着,不准开大门。谁要是开门,她便会疯狂地扑过去,把门关上,插上。她大声嚷嚷: “不要开门!” “姐,不开门,从哪里进出哩?”妹妹说。 “我不管!我不管!” “不让开门,要门作啥!”妹妹生气了,“门不要了!这不是人过的日子!咱把门堵上,墙边掏个洞,像狗一样进出哩?” 妹妹说着就要拿柴刀砍门。 武芳见妹妹真的要去砍门,又赶紧上前拉住妹妹的手:“妹子,都是姐不好。你别砍门。你砍姐!你砍姐!” 门也不能砍,姐也不能砍,妹妹扔了柴刀,姐俩抱着痛哭。一家人跟着哭。 父母内疚把武芳嫁给了烽火村,姐姐后悔当初听信村干部的话,把妹妹留在烽火接待站。如果那天把妹妹带回家,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虽然风传王家要对武芳下毒手,怎么也不相信。青天白日下,他们敢?他们再坏,也不至于那么坏,不至于那么没有人性。结果就是那么坏,就是那么凶残,就是那么没有人性。硫酸毁容后,心理伤害远远大于生理伤害。武芳喜怒无常,情绪捉摸不定,把姐妹们的生活全搅乱了。农村生活,一个钉子一个铆,维持下来已属不易,加上一个不能正常生活的病人,长期住在姐妹家里,更是难上加难。灾难不仅仅是武芳的,也是武氏全家的。 武芳出院后,己是残废。没钱住院,烧伤治疗也不彻底,在医院节医缩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头部伤口六七年不能痊愈,颅骨暴露,流血流脓,恶臭无比。眼睛直至今天炎症不消,眼泪管不住,总是无名地流,永远是哭的模样。右手肌腱烧毁,不能弯曲,完全失去了功能。我与她握手,像是握着几根僵硬的钢筋。生活不能自理,烽火村自己的家回不去,回去也没人会照料她。在烽火人的眼里,她是个该死的坏女人,一个给烽火,“先进文明村”抹黑的罪人,一个迫命索债的孽障。她要治病,吃饭,穿衣,告状,所有的费用必须父母姐妹硬扛着。然而,娘家本来就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家,姐妹们上有老,下有小,还要从口里省出来救助武芳。几个家庭不堪重负,几近破碎。“那可不是人过的日子啊。”母亲说。几个家庭为了武芳,都发生过严重的冲突和矛盾。母亲救女儿心切,没跟儿子商量,把家里的肥猪提前卖了,断了一家的生计。儿子一生气,带着媳妇跑了。二姐夫是个好人,为了帮助武芳,他去信用社贷款,拉石头挣钱,帮武芳写状子,带武芳去市里省里告状。可是好人命短,二姐夫积劳成疾,不久去世。姐姐家妹妹家吵嘴打架赌气闹矛盾,武芳都看在了眼里。她本来自尊心强,现在更是敏感,甚至过敏。看见人家的脸色稍有不对,不管是不是为她,转身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不睡觉,任外面怎么喊怎么砸,就是不开门。这就难了,一个家庭怎么可能不磕磕碰碰,怎么可能不闹点矛盾拌两句嘴?“舌头和牙齿还要打架哩”,但是,她们理解武芳的处境。有困难背着她,生气背着她,闹矛盾背着她,总之,一切可能影响情绪的事情都背着她。可是,一个家就那么大点地方,不可能遮掩得那么严实。别说细枝末节的观察,光是在空气中,武芳就能闻出不自然的气氛来。她只能忍受,她必须活着,虽然她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地活着,虽然她活得窝囊,活得屈辱。妹妹家住久了换姐姐家,姐姐家住久了换妹妹家,来来回回住,以缓和矛盾,平衡自尊心。姐姐妹妹也不在意,走,任她走,来,任她来,大门都给她敞开着。“那阵子,我把姐妹们为难扎(注:‘扎’,关中方言,表示最严重程度的词)啦!把父母为难扎啦!”武芳说。 但是常年闷在家里不是个事儿。姐妹们劝她,“芳,出去走走。好人都会闷出病来。”武芳终于迈出了门槛儿。这是白天!阳光灿烂的白天! 黑夜的武芳,刹那间变成了白天的武芳。 黑夜与白天,在大地高山的尽头,只有一线之隔。 从黑夜走向白天,却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受了那么多的折磨。 她走在了路上。 土地是这么的坚实,这么的熟悉。 天空是这么的宽阔,这么的深邃。 阳光是这么的欢喜,这么的温暖。 风儿在拍打着她的脸颊。 她情不自禁地迎着风……她还像原来那样去梳理自己的头发……头发?头发!……一阵惊悸…… “我”又回到了人间?“我”还是“我”?她怀疑着,确认着。 她在黑夜里行走,心里却渴望光明。 怎么?土坯的墙……青蓝的瓦……错落的村庄……来来往往的人……远方的树……园子里的苹果花……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朦朦胧胧?她的眼睛已近失明。硫酸已经把清晰和明亮夺走了。夺走了!她的心情顿时黯然。现在的武芳毕竟不是原来的武芳了!“鬼来喽!……鬼来喽!……”一群不知世事的孩子包围了她,呼呼啦啦地喊叫着,若即若离地奔跑着。事情来得突然,武芳木木地呆在那里,一时不知所措。不远处,有大人驻足观望,只是唏嘘感叹。“娃还活着哩。”“娃可怜哩。”“走!走!回家去!”大人喝叱驱赶着围观的孩子们。 “吓死人喽!……吓死人喽!……”孩子们呼啸而去。孩子们的动静渐远,武芳才回过神来。“啊!……”她一声怪叫,摇摇晃晃跑回家,“嘭”地关上门,放声大哭,直到哭得没了声音,气喘如丝。“我是鬼么?”她问自己。这个问题,让她毛骨悚然。 王亭!亭儿!九年不见,小碎娃,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王亭的身材脸蛋儿都长得像武芳年轻的时候,一个模子扒下来似的。她只为王家生了这么一个孩子。她给她喂奶,她给她扎小辫儿,她给她做衣服,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1988年后,武芳回不得烽火村,朝思暮想,婆家人也不让见孩子。现在烽火人把王亭弄到西安的法庭,大伯领着,一定要见法官。王亭显然是在背诵大人教的话:“武芳说的都是假话。她在撒谎。”烽火人导演着一出让女儿控诉母亲的丑剧,一出继续摧残人性和伤天害理的丑剧。他们在武芳流血的心上捅了一刀。他们在孩子的心上捅了一刀。他们不仅毁了母亲,还要毁了孩子!武芳没有想到她们母女会在这样的场合见面。 孩子啊,你怎么知道母亲说的是假话,是在撒谎?那时你才六岁啊!你还分不清真假是非善恶啊!将来你也会长大,也会为人妻为人母啊!但是,武芳知道,王亭不来也得来。她是烽火村反击武芳控诉的一个筹码——即使在法理道义上占不了什么起首,也要在感情上对武芳进行重重的一击。其实受伤害最大的,恰恰是王亭。她六岁的时候,经历了人间最残忍最丑恶的一幕:她的父亲,她的叔叔,她的伯母,用浓硫酸毁了她母亲的容,毁了她母亲的身;父亲被枪毙,叔叔进大牢,母亲流落他乡。一个家庭,顷刻破碎。一个家庭,转眼间成了陌生人,成了仇人。今天,母女相见却不能相认,咫尺天涯!孩子的眼睛,看到了亲情被血淋淋地撕裂,看到了邪恶在无情地蔓延,看到了丑陋无比的人生。 天哪,这是谁作的孽呀! 1988年4月26日下午。礼泉县烽火村。 三个年轻妇女惶惶而行。高个儿妇女面黑,大嗓门;矮个儿妇女面白,眼睛有些斜视;居中的妇女,一米六八的个头,身材窃窕,眉目清秀,年龄明显最小。她们满脸的气恼和惊恐,一面走一面商量着什么。只见那年龄小的妇女头发凌乱,脸上、衣服上都是灰尘,像是刚刚厮打过的样子。她眼睛红肿,脸色苍白,眉毛紧拧着。她门两个年龄稍大的妇女:“咱们去哪里呢?” “去村接待站。” “不行哩,接待站躲不住。我在那里住过两天哩。” “去找村干部。村干部总不能不管。” “管啥哩!骗我回来,就是他们的主意哩。” “把事情弄出个结果才能离开烽火哩。” “茂新迫来打人咋办呢?” “咋,把人吃了不成?村干部在,人多,他敢!” “咋不敢……” 村里人看得明白,这三个年轻妇女是武氏三姐妹。小妹武芳是烽火村王茂新的媳妇,高个妇女是武芳的二姐武凤梅,矮个妇女是大姐武春梅。 两个姐姐一脸怒气。武家五个孩子,武芳排行第三,上面两个姐姐,下面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弟弟妹妹年龄小,不抵事,出了事当然是两个姐姐出面。 她们刚刚把武芳妹妹从野蛮的王家救出来。 武芳嫁到烽火村上家八年整,打打闹闹八年整,来来回回不知被两个姐姐救了多少回。老娘也为了武芳这桩不幸的婚姻担惊受怕,哭干了眼泪。这是命中注定的事。谁要武家穷呢?武家单户独姓,四个女儿,一个小儿子,农村里所有不利条件都被武家占全了——外乡人,男丁不旺。待人处事,察言观色,谨小慎微,生就一个穷命,生就一个受气的命。武芳十几岁不醒事的时候,便由父母做主许配给了烽火村的王茂新。武芳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她性格开朗,模样好看,当过民兵排长,当过妇女队长,在村上可是数得着的姑娘。可是这一切没有让她改变命运。她实在不愿意嫁给“其貌不扬,窝窝囊囊”的王茂新。可是她又不得不嫁。老娘跟她翻脸了。娘说:“咋不嫁呢!用了王家那么多钱,不嫁,人家要还钱,拿啥还呢?你弟还小,把钱一还,将来说媳妇咋办呢?把你养那么大,不听话,没良心哩!你要是不嫁,我就不认你这个女儿!我就去跳泾河!” 老娘在武芳面前哭着闹着数落着。看着老实巴交苦了一辈子的父母,看着还没长大成人的弟弟——这个武家的根儿,看着这个穷家,武芳有多少话,有多少眼泪,都咽进了肚子里。闹啥呢,早晚是个“嫁”。认命吧! “妈,你别说了。我嫁!”武芳把头别在一旁说。 她的眼泪再也憋不住了,顺着脸颊无尽地流。 1981年,武芳23岁时嫁到了烽火村。 娘曾说:“烽火村是个先进模范村,富着哩,嫁过去不吃苦。”这种选择很实际。天下父母谁不盼望自己的孩子好?谁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往火坑里推?对于一个穷怕了的家庭,不吃苦,过上富裕的日子,是最高当然也是最理想的目标。什么般配不般配,感情不感情,这些东西都不能当饭吃;过上日子生个娃,自然都会好起来。能嫁到烽火村,算是你武芳的幸运了。 为了这个穷家,为了小弟弟续上武家的香火,为了那些还不起的彩礼,为了过上好日子,武芳嫁给了王茂新。她过上了日子生了娃,却没有幸福起来,反而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家庭战争。武芳是个倔强的姑娘。她说,丈夫光是其貌不扬本本分分倒还罢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谁要她家穷、使了王家的钱呢?谁要她是个女人、女人命贱呢?可是丈夫“还有小偷小摸、赌博等不良习惯”,又屡劝不听。她绝望了。然后就是闹,然后就是打,然后就是跑,然后就是抓,然后就是抓回来又跑。闹,打,跑,抓,又跑。受欺负,受凌辱,成了武芳嫁到烽火村做王家媳妇的无限循环的生活内容。这哪是人过的日子!她决心改变自己的命运。她提出了离婚要求。 离婚?这还了得!在当地农村看来,女方提出离婚,是个伤风败俗的事情,是个见不得人的事情,是个大家都没面子的事情。更何况是在威势一方、光芒万丈的烽火村?她的离婚要求不仅受到了婆家的反对,也受到了娘家的反对。婆家反对,烽火村不开离婚证明,不开离婚证明,就办不成法律手续。中国的办事程序,结婚离婚光有个人的法律资格是不够的,光有法律的保护是不够的,还必须经过“组织”的审核批准证明,个人权利必须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法律之前设置了权力和道德的障碍。要想诉诸法律,必须过权力和道德这两道关。娘家的反对,又没了道义支持。摆在武芳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逆来顺受,俯首听命;要么跑,跑到远远的神鬼不知的地方去。 武芳暗暗做了出走的准备。 1987年中的一天,武芳从烽火村消失了。她离开了让她伤心绝望的礼泉。 她先去了辽宁,后又因生活不习惯回到陕西,来到了离礼泉二百五十多公里的韩城。韩城座落在黄河岸边。黄河水,渭河水,再浑浊不堪,都是家乡的水。 然而,正是黄河渭河经脉相连,使她居住在这里既不隐蔽,也不安全。她万万没有想到,烽火村编织的一张大网正向韩城扑来。 一封匿名信。一封1988年寄到烽火村的匿名信,作为证据提交给了西安中级法院法庭。据称,这封匿名信可以证明武芳作风不好,可以证明王氏人家、烽火村干部、公安干警一起出动,把武芳弄回村,不是蒙骗,不是威胁,“而是有前因后果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封信没有在1988年——1991年提交给法庭,作为匡扶烽火村道德、对武芳施行家法的“正义”之举的依据,作为罪犯逃脱或减轻罪贡的证据。武芳案前期侦察,放走罪犯,放走漏网嫌疑人,故意遗漏重要犯罪线索,却下了很大的功夫来证明武芳是个坏女人。 这样的匿名信,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制造无数。 “法官,法官……” 武芳要申辩,被法官制止。 烽火人发现了武芳。 1988年4月23日下午,太阳快落山了。黄河对岸的山西省地界,在夕阳下已是朦胧不清。从黄土高原直泻而下的黄河水在这里拐了弯儿,泛着金色的波光,慢慢腾腾地向南流去。一伙不速之客来到武芳的住地——韩城东北40里处的下峪口村郭玉生家。 见这伙人的来势不善,武芳躲到了隔壁邻居家。 不一会儿就听见郭玉生家的喧闹声。 “你们找谁?”房东问。 “武芳” 武芳。 “这里没有武芳。” “我们知道武芳就住在你家。” “谁说的?谁说的谁交出武芳。” “你今天不把人交出来不行!” “不交又怎样?” “不交?我们今天就不走了!”来人说。 “不交就砸烂你家!”来人威胁说。 见双方僵持不下,有人跑过来喊:“武芳快出来,那伙人在玉生家闹仗呢!” 武芳的内心十分矛盾。出不出去呢?一露面便前功尽弃了,可是不露面肯定要牵累房东。 武芳无奈,只好回到郭家。她一看,好大的阵势!这伙人中有村长王保东,礼泉阡东派出所两名公安干警,王茂新的哥哥王茂勤。还有下峪口镇派出所冯所长陪同。 一见面,王保东就说:“家里出事了” 武芳着急地问:“出啥事了。” 王保东说:“出人命事了。” 一说“出人命事”,武芳便想到了娘家人。之前,王茂新曾别刀到她娘家骚扰,不让进屋,就翻院墙上房,扬言不交出武芳,就要杀她娘,杀她小弟,断了她武家的香火! 她也没细想,便断定王茂新杀了娘家人。 她说:“那我就回呀。” 这伙人一听这话,脸上都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 她问阡东派出所的公安:“我回去,保不保人身安全?” 阡东派出所的白指导员忙说:“保人身安全。” “回去后,我要与王茂新办离婚。给办不?” “马上办。” 下峪回派出所冯所长在旁察言观色。他觉得有点蹊跷。通知家里出事,为什么还带公安?为什么还要下峪口派出所配合?还要求他所长亲自来?这是一个走也要走、不走也要走的强迫的架式。来者不善啊。 冯所长把武芳悄悄地拉过一旁,提醒说:“是不是把情况弄清楚再回?” 武芳已是气昏了头,归心似箭。这时,她已经什么也听不进去了。她心系娘家人的安危。回去的路上和回去以后,都有公安干警的保护,又有村干部在,王家人也不敢把她怎么样。而且,永远这么躲着也不是办法。与烽火村的婚姻关系像一条锁链,还把她牢牢捆着呢!她要一了百了,挣脱锁链,光明正大地活着! 她主意已定:“我要回哩!” 当天晚上,她与烽火村的来人一起住进了下峪口镇旅店。 她的心已经平静下来。春天的星星,干干净净,晶莹闪亮,仿佛刚跳进了黄河水里洗过一般。 她祈祷着娘家人不要因她而出事,祈祷着回去能摆脱那个早已死亡的婚姻。这颠沛流离、远走他乡的生活,让她把苦吃够了。一个女人家在外面闯荡、举目无亲,无穷无尽的寂寞,无穷无尽的烦恼,无穷无尽的恐惧……这回好了,他们答应办离婚了。这种逃亡生活应该结束了。她梦寐以求的生活正在向她招手呢!离婚后去哪里呢?六岁的女儿能跟她吗?新生活将以什么样的面目来迎接她呢? 满心的期待,满心的憧憬,微微地熏陶着她。她感到头有点晕,身体飘飘欲飞…… 突然,屋外一声响动,让她一凛,把她从遐思中拽回来。咦?怎么屋里还坐着两个男人?大伯子王茂勤和王保东。他们坐在这里干什么?这么晚了,他们怎么不走? 王茂勤和王保东一脸的紧张,死死地盯着武芳。武芳上厕所,他们也跟着。武芳感到奇怪,撵他们走,他们也不多说话,就是赖着不走。武芳说:“我睡觉哩。”他们说:“你睡你的。”还是不走。他们身上好像肩负着十分沉重的压力,如果让武芳从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回去不好向什么人交待。解决两口子的事儿,专门派车,村长亲自出马,还调动了公安干警,如此兴师动众,没有比村长更有权威的人物策划和指派,简直不能想像! 两男一女三个人,大眼对小眼,谁也没睡觉,在这间屋里枯坐到了天明。 这时的武芳实际上已经被剥夺了行动的自由。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她的心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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