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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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冯骥才   真正的文学和真正的恋爱一样,是在痛苦中追求幸福。   有人说我是文学的幸运儿,有人说我是福将,有人说我时运极佳。说这话的朋友们,自然还另有深意的潜台词。   我却相信,谁曾是生活的不幸者,谁就有条件成为文学的幸运儿;谁让生活的祸水一遍遍地洗过,谁就有可能成为看上去亮光光的福将。当生活把你肆意掠夺一番之后,才会把文学馈赠给你。文学是生活的苦果,哪怕这果子带着甜滋滋的味儿。   我是在十年大动乱中成长起来的。生活是严肃的,它没戏弄我。因为没有坎坷的生活的路,没有磨难,没有牺牲,也就没有真正有力、有发现、有价值的文学。相反,我时常怨怪生活对我过于厚爱和宽恕,如果它把我推向更深的底层,我可能会找到更深刻的生活真谛。在享乐与受苦中间,真正有志于文学的人,必定是心甘情愿地选定后者。   因此,我又承认自己是幸运的。   这场大动乱和大变革,使社会由平面变成立体,由单一变成纷纭,在龟裂的表层中透出底色。底色往往是本色。江河湖海只有在波掀浪涌时才显出潜在的一切。凡经历这巨变又大彻大悟的人,必定能得到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因为教训的价值并不低于成功的经验。我从这中间,学到了太平盛世一百年也未必能学到的东西。所以当我们拿起笔来,无需自作多情,装腔作势,为赋新诗强说愁。内心充实而饱满.要的只是简洁又准确的语言。我们似乎只消把耳闻目见如实说出,就比最富有想像力的古代作家虚构出来的还要动人心魄。而首先,我获得的是庄严的社会责任感,并发现我所能用以尽责的是纸和笔。我把这责任注入笔管和胶囊里,笔的分量就重了;如果我再把这笔管里的一切倾泄在纸上   ——那就是我希望的、我追求的、我心中的文学。   生活一刻不停地变化。文学追踪着它。   思想与生活,犹如托尔斯泰所说的从山坡上疾驰而下的马车,说不清是马拉着车,还是车推着马。作家需要伸出所有探索的触角和感受的触须,永远探入生活深处,与同时代人一同苦苦思求通往理想中幸福的明天之路。如果不这样做,高尚的文学就不复存在了。   文学是一种使命,也是一种又苦又甜的终身劳役。无怪乎常有人骂我傻瓜。不错,是傻瓜!这世上多半的事情,就是各种各样的傻子和呆子来做的。       二   文学的追求,是作家对于人生的追求。   寥廓的人生有如茫茫大漠,没有道路,更无向导,只在心里装着一个美好、遥远却看不见的目标。怎么走?不知道。在这漫长又艰辛的跋涉中,有时会由于不辨方位而困惑;有时会因过于孤单而犹豫不前;有时自信心填满胸膛,气壮如牛;有时用拳头狠凿自己空空的脑袋。无论兴奋、自足、骄傲,还是灰心、自卑、后悔,一概都曾占据心头。情绪仿佛气候,时暖时寒;心境好像天空,时明时暗。这是信念与意志中薄弱的部分搏斗。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在克服外界困难的同时,又在克服自我障碍,才能向前跨出去。社会的前途大家共同奋争,个人的道路还得自己一点点开拓。一边开拓,一边行走,至死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真正的人都是用自己的事业来追求人生价值的。作家还要直接去探索这价值的含义。   文学的追求,也是作家对于艺术的追求。   在艺术的荒原上,同样要经历找寻路途的辛苦。所有前人走过的道路,都是身后之路。只有在玩玩乐乐的旅游胜地,才有早已准备停当的轻车熟路。严肃的作家要给自己的生活发现,创造适用的表达方式。严格地说,每一种方式,只适合它特定的表达内容;另一种内容,还需要再去探求另一种新的方式。   文学不允许雷同,无论与别人,还是与自己。作家连一句用过的精彩的格言都不能再在笔下重现,否则就有抄袭自己之嫌。   然而,超过别人不易,超过自己更难。一个作家凭仗个人独特的生活经历、感受、发现以及美学见解,可以超过别人,这超过实际上也是一种区别。但他一旦亮出自己的面貌,若要区别自己,换一副嘴脸,就难上加难。因此,大多数作家的成名作,便是他创作的峰巅,如果要超越这峰巅,就像使自己站在自己肩膀上一样。有人设法变幻艺术形式,有人忙于充填生活内容。但是,单靠艺术翻新,最后只能使作品变成轻飘飘又炫目.的躯壳;急于从生活中捧取产儿,又非今夕明朝就能获得。艺术是个斜坡,中间站不住,不是爬上去就是滑下来。每个作家都要经历创作的苦闷期。有的从苦闷中走出来,有的在苦闷中垮下去。任何事物都有局限,局限之外是极限。人力只能达到极限,反正迟早有一天,我必定会黔驴技穷,蚕老烛尽,只好自己模仿自己,读者就会对我大叫一声:“老冯,你到此为止啦!"就像俄罗斯那句谚语:老狗玩不了新花样。文坛的更迭就像大自然的淘汰一样无情,于是我整个身躯便画出一条不大美妙的抛物线,给文坛抛出来。这并没关系,只要我曾在那里边留下一点点什么,就知足了。   活着,却没白白地活着,这便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安慰。同时,如果我以一生的,努力都未能给文学添上什么新东西,那将是我毕生最大的憾事!   我会说我:一个笨蛋!     三     一个作家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想像力、发现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断力;活跃的形象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尽可能庞杂的生活知识和尽可能全面的艺术素养;要巧、要拙、要灵、要韧,要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心,要对千形万态事物所独具的细节异常敏感,要对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举止动念,抓得又牢又准;还要对这一切,最磅礴和最细微的,有形和无形的,运动和静止的,清晰繁杂和朦胧一团的,都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笔头有如湘绣艺人的针尖,布局有如拿破仑摆阵;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无生命的东西勾勒得活灵活现。还要感觉灵敏,情感饱满,境界丰富。作家内心是个小舞台,社会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经过艺术的浓缩,都在这里重演,而且   它还要不断地变幻人物、场景、气氛和情趣。作家的能力最高表现为,在这之上,创造出崭新的、富有典型意义和审美价值的人物。   我具备这其中多少素质?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没用。先天匮乏,后天无补。然而在文学艺术中,短处可以变化为长处,缺陷是造成某种风格的必备条件。左手书家的字,患眼疾画家的画,哑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哑而迷人的歌,就像残月如弓的美色不能为圆月所替代。不少缺乏宏篇巨制结构能力的作家,成了机巧精致的短篇大师。没有一个条件齐全的作家,却有各具优长的艺术。作家还要有种能耐,印认识自己,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自己的气质成为艺术的特色,在成就了艺术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认识自己并不比认识世界容易。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对自己往往糊糊涂涂,并不清醒。我写了各群各样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种属于我自己的。有的偏于哲理,有的侧重抒情,有的伤感,有的戏谑,我竟觉得都是自己——伤感才是我的气质?快乐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还是即兴的?我怎么忽而古代忽而现代?忽而异国情调忽而乡土风味?我好比瞎子摸象,这一下摸到坚实粗壮的腿,另一下摸到又大又软的耳朵,再一下摸到无比锋利的牙。哪个都像我,哪个又不是。有人问我风格,我笑着说: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读者。风格不仅仅是作品的外貌,它是复杂又和谐的一个整体。它像一个人,清清楚楚、实实在在地存在,又难以明明白白说出来。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写的许许多多生命,还有一个生命,就是作家自己。风格是作家的气质,是活脱脱的生命的气息,是可以感觉到的一个独个的灵魂及其特有的美。   于是,作家就把他的生命化为一本本书。到了他生命完结那天,他写的这些跳动着心、流动着情感、燃烧着爱憎和散发着他独特气质的书,仍像作家本人一样留在世上。如果作家留下的不是自己,不是他真切感受到的生活,不是创造而是仿造,那自然要为后世甚至现世所废弃了。   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给读者。写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将来可能反对自己的现在。拿起笔来的心境有如虔诚的圣徒,圣洁又坦率。思想的法则是纯正,内容的法则是真实,艺术的法则是美。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宁愿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艺术。作家批判世界需要勇气,批判自己则需要更大的勇气。读者希望在作品上看到真实却不一定完美的人物,也愿意看到真切却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作家。在舍弃自己的一切之后,文学便油然诞生,就像太阳在燃烧自己时才放出光明。   如果作家把自己化为作品,作品上的署名,就像身上的肚脐儿,可有可无,完全没用,只不过在习惯中,没有这姓名不算一个齐全的整体罢了。——这是句笑话。我是说,作家不需要在文学之外享受什么了。这便是我心中的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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